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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經濟發展迅速,尤其是加入WTO之后,中國經濟逐漸融入世界大經濟之中。在全球經濟一體化發展的今天,我國和世界其它國家貿易往來日趨頻繁,各個國家之間長時間的貿易往來難免會出現一些問題和糾紛,而國際經濟法就是解決問題和糾紛的有利保障。
關鍵詞:國際經濟法;對外貿易;作用
一、國際經濟法的內涵及范圍
(一)國際經濟法的“公法說”和“綜合說”
“公法說”。綜合說強調國際經濟法的公法特性是公法說的主要涵義,但大多數學者對于這個含義存在不同的觀點。其中主要分為下面幾個觀點:1.國家經濟法對于國家的調整經濟領域的關系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可以說它就是經濟秩序的管理者,反映出了國際經濟的法律秩序。2.是在兩個以上國家共同協調國際經濟運行過程中發生的經濟關系中國際經濟法起調整作用,是它們法律規范的總稱。3.認為國際經濟法是所有國家之間協調經濟關系和配置經濟利益以及對國際經濟交往行為進行調控和管理的國內法和國際法規范的總體。“綜合說”。是國際經濟法公法屬性和私法屬性兼備的屬性。主要觀點有:1.在國際社會中關于經濟關系和組織的法律規范以國際經濟法為主要體現。即在有關于國際經濟交往中商品生產、流通、結算、信貸、投資、稅收等關系及國際經濟組織等法規和法制總稱。2.調整跨越一國境界的經濟關系國際經濟發起到決定性作用,是一個涉及國際法與國內法“公法”與“私法”、國際商法以及各國涉外經濟法、民商法等多種法律規范的結合體。
(二)國際經濟法的范圍
第一,狹義說。其觀點在一定范圍內不提倡私法性的原則。具有代表性的說法有“國際經濟法能調節國與國之間的經濟聯系的法律體系,其法律內容是由眾多國家共同擬定的。但國際貿易法中的買賣、運輸與運輸保險等法律法規并不在經濟法的范圍之內。”第二,廣義說。它的觀點則是在一定范圍內提倡私法性的原則。具有代表性的說法有“在國與國進行經濟往來時,由于進行法律的行為主體不一樣,其性質不相同。它不僅包括國內的法律法規,而且還有國際的法律規范。既有公共法規,又有私有法規”。
二、改革開放給對外貿易帶來的影響
西漢時期,張騫通商西域,一定意義上可以說是中國對外貿易發展的開始。1978年十一屆三種全會的召開,把實行改革開放確定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戰略決策,改革開放是一次全面而深刻的社會變革,為我國經濟的發展注入了新的生機與活力,向全世界打開了開放的大門。改革開放之后,我國緊跟經濟全球化的發展要求和趨勢,不斷加強自身的經濟建設,積極和世界各個國家進行貿易往來和合作。2001年,我國正式加入世界貿易組織,我國國際貿易環境得到有效改善,改革開放的成果被擴大,加速了與國際市場的接軌,使我國的經濟高速、健康發展。直到現在,對外貿易都還是中國經濟體系中最活躍和增長最快的部分,在我國經濟發展中占據著舉足輕重的地位。蓬勃發展的對外貿易帶來了經濟的繁榮,我國也逐漸成為全球重要的經濟體,加強了和世界各國的聯系,一定程度上為中華民族的偉大復興和世界經濟的繁榮作出了不可磨滅的貢獻,同時也為人類的進步起到了一定的推動作用。
三、國際經濟法在我國對外貿易中的作用
近年來,隨著我國對外貿易的不斷發展,我國國民經濟增長速度逐漸加快,在加入WTO之后,出口貿易活動日益頻繁,國際間市場競爭愈發激烈,貿易摩擦和貿易糾紛也逐漸增多,如在我國現實存在的一些國際經濟問題:知識產權壁壘、技術壁壘、傾銷與反傾銷等,這些就需要國際經濟法進行調節和干涉,確保國際市場經濟秩序的穩步發展。
(一)從知識產權危機方面分析
無論是在我國的制造業還是在工業領域,或者是在現在發展迅速的計算機互聯網領域,各行各業都存在著難以突破和解決的技術性問題,雖然我國在一些問題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績。但是,實事求是的說,我國經濟面對國際貿易中一些西方發達國家設置的技術壁壘,發展極為困難。我國對外貿易的發展形勢依然嚴峻和復雜,在全面要求創新的時代下,技術方面面臨著各種各樣的挑戰,急需要大規模創新和發展。其實,我們所說的技術方面的問題實際上就是當前知識的再轉化問題,知識產權的壁壘也就是技術方面的壁壘,也是我國企業國際化發展過程中的需要正視和現實存在的主要問題。如果能有效解決這一問題,則能增強我國大型企業在國際市場中的核心競爭力,反之,如果這一問題得不到很好的解決,將會很大程度的限制我國企業的國際化發展,甚至,還有可能出現企業發展不下去等一系列的惡劣情況,更嚴重的是一個行業的發展都受到制約,影響到整個行業的生存和發展。
由此可見,不管是從國家和政府層面上,還是企業自身來說,都應該對現代國際貿易的發展形勢有充分的認識,對我國的自主創新能力有比較全面的了解,具備一定的危機意識。國家和政府制定出相關政策鼓勵企業加大技術創新的投入,大力推進知識產權的發展,依照國際經濟法中的法律法規妥善處理我國對外貿易中的訴訟問題,保障我國對外貿易的各項權利和利益。這就要求我們:一方面,要增強我國企業的自主創新能力,在各個方面與知識產權相關法律法規完善的基礎上,使知識產權者的合法權益得到維護,并從經濟方面鼓勵和支持技術自主創新,推動其不斷沿著自主創新的道路前行。另一方面,在提升自主創新能力的同時,也要制定出一些維護知識產權的方法,主動申請專利,對于一些侵權行為要搜集相關信息,全面維護知識產權者的利益。最后,還要在對侵權訴訟問題上,以法律為武器積極的面對。
(二)應對傾銷與反傾銷
傾銷從概念或手段上可以理解為:以低于他國的價格將同種商品輸入到進口國的市場上,使進口國國內該商品生產行業出現銷售不暢甚至滯銷,市場混亂,影響其經濟秩序的穩定。反傾銷,顧名思義就是針對傾銷這一現象,提出相對的解決策略和實施手段。然而,現實當中,所謂的反傾銷一定程度上卻是針對與出口國的貿易限制,人為地進行干預和制約,以達到所謂對本國企業貿易保護的目的。法律是解決復雜和混亂的市場經濟中經濟問題最為有效的方法和手段,而國際經濟法就是手段和方法中的重要依據。由于改革開放之前我國的經濟發展水平相對較低,對外貿易規模也相對較小,國際貿易影響力不大,基本上沒有出現世界各國對中國產品反傾銷的問題。改革開放之后,隨著我國國際貿易的大力開展,在出現的反傾銷案例中很多都是世界各國針對中國產品的傾銷指控。所以,我們也要在合適的時間針對指控,根據國際經濟法的相關法律條例進行維權,并采取切實可行的措施。一方面,我們在面對反傾銷的指控時要有清醒的認識,應該透過現象看清它國指控的實際目的,以積極的態度應對反傾銷訴訟,使我國對外貿易的合法權益得到維護,并且保證我國企業在國際貿易市場上能夠得到應有的尊重和公平,而不能盲目一味的自我檢討。另一方面,我國的反傾銷立法也亟需完善,研究和改進現有立法條例中的一些不足,建立反傾銷預警系統,重點監控一些敏感國家,為我國對外貿易的健康發展保駕護航。
四、結語
文章首先從理論上簡單分析了國際經濟法的內涵及范圍,又對改革開放給我國經濟發展和對外貿易帶來的影響進行分析,最后探討了國際經濟法在我國對外貿易中的地位和作用,期待我國經濟能持續、健康、穩定發展。
[參考文獻]
[1]劉靜波.國際經濟法在中國對外貿易中的地位和作用[J].法制與社會,2014(25).
[2]欒昕博.有關國際經濟法基礎理論的思考[J].經營管理者,2011(5).
[3]任金玲.世界各國對我國產品反傾銷調查頻繁之原因分析[J].平原大學學報,2007(04).
作者:魏華 單位:華北水利水電大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