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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內部控制是防范企業財務報告中的錯誤和欺詐的第一道防線,也是確保企業提供真實、完整的財務報告的內部機制。本文運用案例分析方法,以光大銀行“烏龍指”事件為例,重點分析了“烏龍指”事件操作風險成因,并從內部控制五要素的角度分析內部控制不足,在總結光大證券突出問題的基礎上提出一些防控措施,即完善內部控制法律法規、完善內部控制模式和信息披露制度、加強內部控制風險教育。
關鍵詞:“烏龍指”事件;內部控制;缺陷;舞弊對策
1國內外內部控制理論研究
1.1國外內部控制理論研究
內部控制制度按其內容的發展可分為內部牽制階段、內部控制制度階段、內部控制結構階段和內部控制整體框架4個發展階段。第一,20世紀70年代以前,以職責分工為特征的內部牽制是內部控制的起源,其目的是保護企業內部現金資產的安全和提供的財務報表的準確。第二,20世紀70年代,內部會計控制體系和內部管理控制體系階段即內部控制制度階段,一方面確保資產安全和會計數據的準確性;另一方面提高經營效率、促使相關人員遵守既定管理方針。第三,20世紀80年代,內部控制結構包括控制環境、會計系統和控制程序。第四,20世紀90年代,世界經濟一體化、經濟全球化,經濟危機等大背景下,美國了內部控制整體框架。
1.2國內內部控制理論研究
隨著改革開放、建立現代企業制度、保護各方的權益、中國建立相適應的內部控制體系的相關規定相繼出臺。從1996年到2006年總共頒布了20項與內部控制相關的法規,并成立了2個與內部控制相關的委員會。綜上所述,雖然我國內部控制理論建設方面起步比較晚,但是我國研究內部控制理論有較高的起點。政府不斷意識到內部控制重要性時,吸取國外內部控制先進理論的同時,理論聯系實際,與中國的國情相結合積極推動內部控制理論的研究和發展。
2光大證券公司的概況
光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創建于1996年,系由中國光大(集團)總公司投資控股的全國性綜合類股份制證券公司,是中國證監會批準的首批3家創新試點公司之一。公司積極參與國內和國際資本市場的迅速發展,業務規模和主要業務指標國內證券公司中位居前列,綜合實力躋身前十,為國民經濟做出了重要的貢獻。
3透過光大證券“烏龍”指事件分析其內控存在的問題
3.1“8•16烏龍指”事件經過
2013年8月15日,上證指數收于2081點。8月16日11點05分56秒,兩市第一大市值股工商銀行觸及漲停。數十秒后,農業銀行等數十只個股瞬間沖擊漲停,這就是震驚中國資本市場的“8•16光大證券烏龍指事件”。據調查,“8•16烏龍指事件”確因光大證券內控缺失、管理混亂,自營業務套利系統存在的技術設計缺陷,導致異常交易發生。此次光大證券是一個非常特殊的例子,但在這個事件中反映出來的許多問題都值得深思。
光大證券公司前期已對內部控制建立了一系列制度,積累了一定的經驗,大多數的基本業務都是有規則的,不過這次烏龍指事件無疑暴露了其在內部控制上的諸多問題。
(1)控制環境方面的問題。①缺乏相互制衡的公司治理結構。資金是一個企業重要的財產,是一個企業生存發展的血液,任何公司人員尤其是一個普通的人員都不能隨意動用一個公司的資金。而我們從光大證券“烏龍指”事件中,我們卻發現了一個難以接受的問題就是在其策略投資部門的一個自營業務操作員竟能輕而易舉調動200多萬的高額資金。這一現象不得不揭示了光大證券的公司治理存在很大問題。一個健全有效的金融治理機構必將擁有一套行之有效的重大事項決策機制。而當我們反觀曾經一直被稱贊的光大證券時,其通過期貨空頭對沖操縱市場的內幕交易行為竟然在很短的時間內就發生了真是讓人唏噓不已。同時,光大證券認為錯單后立刻開空單是國際慣例的看法更是暴露了其缺乏必要的規范,重大決策權集中少數沒有嚴謹的實行體制,從而導致應對危機的方式造成更大的錯誤。②缺乏堅守的社會責任理念。光大證券關于其一直信守的“為股東、為客戶、為員工和為社會創造價值”的信念也在這次的烏龍事件中得到了檢驗和諷刺。8月16日光大證券的系統出現問題,導致了市場的拉升,而隨后光大證券在高位大量放空股指期貨造成左右股指的第二波拉升,而楊赤忠卻認為是“國際慣例”。這種發現錯誤不及時坦白事實,急于自救卻誤導股民,損害股民利益的行為無疑說明了光大證券公司及其管理層沒有堅守正確的經營理念,缺乏必要的社會責任感。
(2)風險管理與風險評估方面的問題。①策略交易投資部門未納入風控系統。任何重要的部門尤其是金融企業的相關交易部門都要將其納入企業風險控制系統之中。的確,我們也能從光大證券之前的內部控制評價報告中明確找到風控系統的闡述:“公司的市場風險主要來自于自營持倉與直接投資的市場風險。”而隨后調查獲知光大證券策略交易投資部門未納入公司風控系統,該交易系統上線運行后一直未對訂單重下功能進行實盤測試,于是最終該重下功能直接造成了錯單事件。兩個截然不同的信息讓我們開始懷疑,若沒有這次“烏龍指”事件,我們也許真的就相信了光大證券存在這么完善的風控系統。而事實上,這一切都是“一紙空談”,從未落實的實際實施中。②操作風險管理部分失效。光大證券公司一直致力于提高風險控制,增強企業風險控制功能,確定風險的關鍵環節,從而降低甚至避免操作風險。國際上有對資金運用的嚴格規定,而這次“烏龍指”事件中,光大證券公司的一個交易人員就能動用巨額資金無疑暴露了公司風險管理運行的失敗。
(3)控制活動方面的問題。①風險控制技術弊端。8•16事件的直接導火索是其在內部控制中曾自稱最有保證的自營業務發生錯誤,似乎“投資決策委員會”并沒有發揮其真正存在的作用;從技術上來看,光大證券自營交易系統的策略是由于缺乏對風險控制的有力保障,在設計的訂單生成和執行過程中出現了程序錯誤,如短、高的資金轉移失敗板,而不是機制和技術的功能。②資金權限管理的問題。此次事件暴露出光大證券公司在資金活動內部控制上存在缺失。若證券公司擁有嚴格的內部控制制度,那么交易員的額度都有嚴格限制額度。然而光大證券出現高達數十億元的錯誤交易指令而未獲風控系統攔截,只能說明光大證券資金管理方面存在漏洞,反映出其內控制度機制形同虛設。
(4)信息與溝通方面的問題。①信息溝通不暢。在此次“烏龍指”事件中有2個現象體現了這一點:一是該事件的操作人在發現下錯巨大金額的單子時沒有及時上報信息做應急處理而是私自進行處理造成重大錯誤。二是就在該事件發生的當天,各大門戶轉載了光大證券的董秘竟然否認了事件的發生,若不是有意捏造則就是其在事發后未能及時了解事件的真實情況。②信息披露不及時。在光大“烏龍指”事件中,投資者在3個多小時后才知道事件的初步真相,光大證券沒有及時正確地對待此信息,混淆了市場的視聽,直接導致了光大證券虛假信息披露的罪名。
(5)內部監督方面的問題。內部監督是企業內部控制有效發揮作用的保證,在日常監督中,應獲取足夠的、必要的相關信息來驗證和建議內控與風險管理的體系功能發揮的程度。
4光大證券公司內部控制完善的主要思路及建議
4.1完善內部控制法律法規
(1)完善實體法。
(2)完善程序法。
4.2完善內部控制模式和信息披露制度
進一步研究論證熔斷機制和股票“T+0”交易制度。證券交易的熔斷機制,是指當股市大盤或個股波動超過預先設定的標準時,觸發交易中斷或暫停的機制。我國證券交易沒有建立熔斷機制,但實行價格漲跌幅限制制度。加快推出“T+0”機制,減少因缺乏糾錯手段導致的市場風險。
4.3加強內部控制風險教育
(1)找準內部控制的風險點。要做到專業化管理,專人專用,加強限制,加強監管。
(2)強化內部控制的風險防控制度建設。針對公司在經營過程中可能發生的內部控制風險點,制定一系列管理制度,為內部控制監管提供制度保障。
5結語
綜上所述,本文結合證券行業的特點,光大烏龍指事件為線索,以光大證券公司為例,研究其內部控制,為光大證券公司建立完善的內部控制系統作為參考,也形成了具有證券行業特色的內部控制系統,為其他上市證券公司內部控制系統的應用和研究提供借鑒點和參考指標。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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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屈濤.“烏龍指”事件引發的內控反思[N].中國會計報,2013-8-23.
作者:李玉花 單位:內蒙古財經大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