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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安企業勞保基金是建筑安裝工程成本的組成部分,也是建筑安裝企業繳納社會基本養老金的重要來源。在勞保基金的征收、管理、撥付和調劑中,由于種種原因,造成了各個環節的財務管理體制相對不規范,給建筑市場帶來了不穩定。現就目前各地各級建安勞保系統財務管理體制中存在的問題談以下幾點認識。
一、目前建安勞保財務管理體制存在的狀況和原因
(一)內控相對薄弱,管理制度不健全,缺乏必要的監管。
各地各級勞保管理機構在執行過程中,普遍存在著對政策細化的部份靈活操作的情況,缺乏必要的監管(以06年以后的工程為例)。
1.收繳部份:①文件要求通用工程的勞保統籌費的繳納規定為工程量總價的3.8%收取,水電、設備、管道安裝按人工費的20%收取,土石方按人機費的12%收取。而在實際執行過程中,對建安工程的各項收費情況均由招標處人員進行計算,而這些人員在對政策文件進行變動后并未及時進行后續宣貫培訓,所以對安裝等工程也均按工程量的3.8%執行,而未予以特別細分;②文件要求工程量在1000萬元以上的才能簽訂分期繳款合同,而有些勞保管理機構為了多創造當年度自身效益,即為了多收取勞保費多提管理費,對
三、五百萬元的工程也簽訂的分期繳款合同,并且還未按文件規定首付40%的要求執行;③文件要求建安勞保費的繳納應按財政局規定的收支兩條線的要求全額繳納,再按工程進度予以預撥,最后按工程決算予以繳費額的75%返還,而有些勞保管理機構為保護地方建筑單位利益,僅僅按無需返還的25%予以收取,而未執行收支兩條線的原則。
2.管理部份:①各個職能部門的工作相互脫節,造成了勞保費追繳工作的困難②原則上各勞保機構按當年度收取的勞保費的3.5%提取管理費,未通過財政部門也未通過上級主管部門批準直接使用,缺乏必要的監管。③專項資金把關不嚴,使用過寬。
3.撥付部份:①對撥付的勞保費,僅僅按照建設方對施工企業出具的施工進度證明,就以此為據進行預撥,而未進行實地勘察;②有些撥款施工單位并非中標施工單位,而是其下屬項目部或者子公司,有些勞保管理機構在未經授權情況下也予以了撥付;③有些勞保管理機構對財務核查崗位(復核建安或施工企業的勞保費是否交齊,未交齊的不得予以撥付)和財務撥款崗位未予以分別設置,而是由一人經辦,未形成內部監控。
4.調劑部份:文件要求各級勞保機構對各施工企業進行困難調劑補助時,應按照施工企業近幾年的經營情況、社保繳付情況、資金流動情況等情況進行全面統籌平衡后再予以調劑補助。資金使用上的管理漏洞,安全存在隱患。
因勞保會計的特殊性,既涉及建安勞保事項,也涉及會計事項,很多勞保管理機構的會計由勞保辦專門設崗,出納由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財務科監任,支票和印鑒均由財務科保管。而勞保賬戶上每年均有高達成百上千萬的銀行已入賬而施工企業未來辦手續的未達賬,有些勞保管理機構對該些未達賬并未作賬務處理,任由上千萬的未達賬由支票和印鑒的保管員進行管理,造成極度安全隱患。
(二)缺乏應有的預算管理體制和嚴肅性
文件上要求每年初由建安企業編制勞保費年度預算,由企業主管部門審核后報勞保管理機構審批,作為該年度企業撥款依據。在執行過程中,很多地方并未嚴格執行,建安企業既未向勞保管理機構申請預算,勞保管理機構也因沒有數據支持也未向財政部門申請預算,而是憑經驗每月進行上繳和撥付,以致收入、支出賬戶的閑置資金較多,造成了定期利息損失等機會成本的增大,形成不必要的浪費。
(三)會計基礎工作不規范
部份建安勞保管理機構并非當地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財務納入統一核算,而是獨立核算,所以在基礎工作中存在缺乏必要的規范,財務制度不健全,賬務處理不嚴謹,財務手續不齊全等情況。
二、對完善建安勞保財務管理體制的幾點建議
(一)建立健全建安勞保財務管理制度,加強內部控制
加強內部監督控制,建立并健全會計制度和建安勞保的財務工作流程,做到有章可循,嚴格按制度辦事,完善相應的審批監督程序,保證各會計崗位相互制約并有序進行。同時要協調好各部門之間的工作程序和關系,未繳清勞保費的不得辦理各項質監、安監、施工許可及備案等手續,形成有效的監督機制,促進資金的及時回籠,保障施工企業和職工的合法權益。
(二)加強行業監管,形成行業約束力
各級主管部門、財政部門、審計部門對所轄勞保管理機構應實行內部監督和外部監督相結合、經常性監控和專項檢查相結合的監督機制。對違法、違規的行為堅決予以制止并予以幫助教育,必要時加大處罰力度。
(三)提高財務人員業務水平和整體素質,形成財務崗位輪換制
不斷加強對財務人員及相關工作的整體素質和業務知識的培訓,嚴格執行考試和考核制度,不斷提高業務素質,對不具備財務人員執業操守和相應工作能力的人員應及時進行教育考核,必要時進行崗位調整。同時應定期對未達賬進行逐筆核對并及時調賬,并定期形成財務崗位輪換制度,以切實保證勞保基金資金安全,維護建筑市場的穩定。
結論
通過對建安勞保財務管理體制現狀表現、成因、及完善措施等諸方面分析,得出只有建立完善建安勞保財務制度和監督制度,改革人事管理制度,加大執法力度,使單位在法制的軌道上正常運營;同時從微觀角度入手,加強會計人員管理和繼續教育,加強單位內部制度的建設,強化內部監督,遵守統一規則,提高會計信息質量。把握這幾點,解決建安勞保財務管理體制問題指日可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