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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類金融機構接入征信系統的必要性和現實意義
(一)類金融機構接入征信系統是其拓展業務、防范信貸風險的內在需求類金融機構作為貸款零售企業,貸款對象一般是小微企業或個人,擔保方式大多為信用方式,對借款人的信用狀況的判定主要是采取與客戶面談或其財產進行核實的方式。隨著業務需求量的擴大、經營范圍的拓展,評估貸款對象的成本越來越高、難度越來越大,極大地增加了類金融機構信貸風險管理難度。同時,類金融機構如果貸前調查不充分,就會導致獲得客戶信息與商業銀行獲得信息不對稱,存在多頭授信的潛在風險,直接導致類金融機構不良貸款的增加。類金融機構想要持續健康發展,在同業競爭和長遠發展中占有優勢,必須采取更加簡便、有效、低成本地了解借款人信用狀況的方式,因此接入人民銀行征信系統便成為其首選方式,即通過征信系統中查詢借款人信息,加深對借款人的了解,提高甄別效率,減少“信息租金”,降低貸款調查成本。而且對于類金融機構來說,將拖欠貸款的客戶信息錄入征信系統,還可以達到催收的目的,從機制上增強了對客戶的約束力,保護類金融機構的利益。因此,從防控信貸風險、節約人力、降低貸前審查成本和欠款催收等方面來說,類金融機構接入征信系統已成為重要的內需動力。
(二)類金融機構接入征信系統是完善國家征信系統的現實要求按照國際慣例劃分,社會信用包括金融部門的信用和非金融部門的信用,而非金融部門的信用是公共部門的信用和私人部門的信用,即非金融企業信用和個人信用之和。類金融機構作為商業性貸款組織,其發放貸款而形成的信用是社會信用的一部分。從發達國家征信系統看,征信系統數據庫基本上涵蓋了社會信用總量。相比之下,我國信用體系正在建立,已收集的企業、個人、社會信用數據還不能涵蓋社會信用總量。類金融機構收集借款人的信用資料,是國家征信體系的重要組成部門,類金融機構加入征信系統,提供收集的借款人信用信息,使游離于征信系統之外的信貸數據進入系統中,有利于完善國家征信體系建設。
二、甘肅省類金融機構的基本情況、接入條件和接入意愿
(一)類金融機構基本情況截至2014年末,甘肅省共有小額貸款公司472家,已經開展業務的小貸公司基本利用自有資金(股本金)發放貸款。貸款主要以支持中小企業、城市居民、個體工商戶為主,貸款發放采取聯保、抵押、質押的擔保方式;還款方式主要采取整貸整還、等額本息、按期還息、到期還本等多種形式。甘肅省轄內融資性擔保公司共346家,擔保客戶主要為轄內中小企業、三農服務組織及其他創業人員包括下崗失業人員、大中專學生等群體。擔保公司的業務主要有貸款擔保、票據承兌擔保、貿易融資擔保、項目融資擔保、信用證擔保、其他融資性擔保業務;兼營訴訟保全擔保、履約擔保、與擔保業務有關的融資咨詢、財務顧問等中介服務。截至2015年3月末,小額貸款公司累計發放貸款16521筆,合計145.53億元,其中不良貸款(逾期)有0.25億元。擔保公司注冊資本金220億,支持中小企業擔保業務數額達228.8億元,累計擔保中小企業1.3萬余戶,支持“三農經濟”擔保數額65.5億元。
(二)類金融機構接入條件甘肅省大部分兩類機構注冊資本少,其中注冊資本在5000萬以下的小額貸款公司270家,占全部小額貸款公司的57.2%,融資性擔保公司157家,占全部融資性擔保機構的45.37%。大部分兩類機構內控水平低,制度不健全,且內部管理松散,人員變動頻繁,防范風險能力較弱,也沒有征信相關的內控制度,對使用征信系統需要承擔的責任及應盡的義務認識不足;技術力量相對薄弱,承擔接入成本能力有限,所有機構均沒有統一的信貸管理系統,無法實現信貸數據的自動提取,也不具備單獨開發信貸系統和接口程序的技術能力,配置的電腦多用于文檔處理、建立貸款發放及收回等方面的簡單臺賬,或者進行財務管理,對接入征信系統所需的設備購置、系統開發、網絡使用、系統維護等費用大部分機構表示難以承受。
(三)類金融機構接入意愿經過充分調查,甘肅省類金融機構普遍認為征信系統能夠對信貸決策提供可靠的信息依據,70%的類金融機構表示在辦理貸前審查時要求客戶提供由人民銀行出具的個人或企業信用報告。從類金融機構接入意愿來看,50%的類金融機構對征信系統防范風險的功能具有較高的認知度,接入人民銀行征信系統意愿強烈;25%的類金融機構其資本金小、業務量少,通過從合作的金融機構代為查詢或者由客戶提供從人民銀行查詢獲取的信用報告即可滿足公司對客戶信用情況的了解需求,接入意愿一般;15%的類金融機構擔心會出現逆向選擇,即客戶會選擇沒有接入征信系統的類金融機構進行融資或擔保,以防出現不良信息而被記錄,10%的類金融機構表示其客戶大多都是熟人介紹而來,對客戶的信譽表示放心,無需提供信用報告,共計25%的類金融機構接入意愿不積極。
三、甘肅省類金融機構接入征信系統模式的選擇
(一)專線接入模式類金融機構通過租用專線直接接入到人民銀行為類金融機構接入提供的專用路由器,人民銀行各分支行可根據本地情況向類金融機構提供專線接入線路類型。在這種方式下,人民銀行和類金融機構之間除了進行身份認證外,可以選擇是否進行通訊數據加密。
(二)MPLSVPN接入模式人民銀行通過專用路由器接入運營商MPLSVPN網絡,類金融機構通過本地專線接入到運營商MPLSVPN網絡,運營商通過VPN配置實現人民銀行與類金融機構的互聯互通。在這種方式下,類金融機構和人民銀行之間的通訊數據必須進行認證、加密。
(三)第三方機構接入模式類金融機構借助該第三方機構網絡,在省會城市統一接入人民銀行金融城域網。類金融機構通過租用專線或采用MPLSVPN等方式,在當地接入第三方機構,第三方機構通過專線接入到人民銀行為類金融機構接入提供的專用路由器。
(四)互聯網征信服務平臺接入模式互聯網征信服務平臺(又稱類金融機構互聯網接入系統)通過互聯網接入,類金融機構只需一臺電腦、一條互聯網線,無需其他環境、維護、升級投入便可以快速接入征信系統。互聯網平臺接入的優勢:一是使用USBKEY+用戶名+密碼的形式,防止被他人偽造,確保了用戶數據的28安全性。二是針對類金融機構業務人員流動性大、業務素質低的特點,互聯網平臺優化了在線填報規則,采用了直觀的填報方式,重復內容無需反復填寫,復雜計算由系統自動生成。三是互聯網和征信系統內網實現物理隔離,每天定點實現兩網數據交互,確保征信系統的安全性。四是類金融機構只需支付報數和查詢用戶所使用的USBKEY證書、認證服務和信用報告查詢等費用,再無任何后期維護費用,接入成本低廉。五是互聯網平臺接入方式優化了類金融機構測試驗收流程,縮短了時間周期。類金融機構只需參加人民銀行舉辦的機構接入培訓班,通過上機測試,便可以使用設定用戶利用UKEY報數,存量數據報送結束后,即可開通查詢權限,省略了測試驗收的繁瑣流程,極大地縮短了機構接入的時間。前三種模式是實行“一口接入”的傳統做法,即以人民銀行省級分支機構為單位(以征信中心各省分中心為單位),構建類金融機構虛擬總部,通過運營商網絡或自有設備對所有的類金融機構接入線路進行集中匯聚,最后和金融城域網實現一點接入。這種接入方式前期需要搭建專線連通,耗時長、投入大,且技術能力要求較高,眾多類金融機構在算“經濟賬”時,覺得“性價比”較低。在充分考慮轄內兩類機構實際情況的基礎上,從接入方式、成本費用、方便程度上對幾種接入模式進行了比較,選擇了接入方式簡單易操作、成本低廉、查詢方便的互聯網接入方式,即“互聯網平臺報數、介質離線導入”的方式接入征信系統。
四、甘肅省類金融機構互聯網接入征信系統的做法
(一)開展調研,確定方案征信中心甘肅分中心(以下簡稱甘肅分中心)組織全省人民銀行對轄內類金融機構的經營情況、系統建設及網絡條件、接入征信系統需求等情況進行全面的摸底調查。根據人民銀行網絡接入及安全管理的有關規定,結合甘肅省類金融機構的現狀和業務經營情況等,確定采取通過互聯網征信服務平臺接入征信系統的方式,并制定了詳細的接入方案和工作流程,確定了工作任務和目標、明確了各部門職責分工。
(二)審核資格,完善制度征信中心甘肅分中心與省金融辦、省工信委進過反復研究和討論,篩選確定了接入征信系統的小額貸款公司和融資性擔保公司名單。配合人總行做好機構和用戶創建工作,指導類金融機構進一步建立健全內控管理制度,組織類金融機構梳理待報送的業務數據,為正式接入征信系統做好準備。
(三)組織培訓,現場考核征信中心甘肅分中心組織舉辦了“小額貸款公司和融資性擔保公司互聯網接入征信系統試點培訓班”,組織轄內首批試點接入的53家類金融機構業務人員共150多人參加了培訓,并進行互聯網接入系統數據上報操作培訓和模擬訓練,最后對類金融機構互聯網在線錄入上報數據的操作進行了現場考核,并為考核合格的類金融機構發放了USBKEY,開通了征信報數權限。
(四)暢通溝通渠道,加強監督指導設立了“征信系統接入答疑郵箱”、“咨詢答疑專線”和“業務交流微信群”等,通過多種通訊手段及時為類金融機構的業務人員解答在數據錄入、信用報告查詢以及異議處理過程中遇到的問題和困難;建立定期通報制度,做好省金融辦、省工信委和人民銀行三方溝通,提高類金融機構接入征信系統工作進度;建立聯絡員制度,人民銀行和類金融機構指定專人負責機構征信系統接入的各項工作,互相加強溝通聯系,確保上傳下達。經過多措并舉、大膽嘗試,2014年8月底甘肅省第一批申請接入征信系統的53家類金融機構通過互聯網平臺正式接入征信系統。其中,小額貸款公司25家,企業信貸數據實錄138筆,個人信貸數據實錄2858筆;融資性擔保公司28家,企業信貸數據實錄1301筆,個人信貸數據實錄2396筆。53家兩類機構全部開通了查詢權限。通過甘肅省類金融機構互聯網平臺接入征信系統的首家試點,有效驗證了互聯網接入的規則、性能以及接入流程,發現了接入后存在的問題,為該平臺在全國范圍內推廣運行積累了寶貴的經驗。
五、類金融機構互聯網接入征信系統的建議和啟示
(一)采用擇優選取的方式,適時接入征信系統類金融機構接入要堅持“模式開放、間接查詢、穩步推進、風險可控”的原則,逐步擴大類金融機構接入覆蓋面。應該對類金融機構接入征信系統提出明確的要求,如經營年限、貸款情況、資本金情況及經營狀況等各項指標的標準,符合標準的類金融機構才可能接入征信系統。另外,堅持“先建立制度、先報送數據、后開通查詢用戶”的原則,綜合考慮類金融機構的人力資源、網絡條件和信息安全,根據小微型信貸機構數據上報的質量、網絡運行等情況,適時開通征信系統查詢用戶,循序漸進,推動更多小微型信貸機構接入征信系統。
(二)盡早出臺針對類金融機構征信管理與監督的規章制度征信主管部門應在《征信業管理條例》框架下盡早出臺類金融機構接入征信系統的監督和指導性的征信法規或管理辦法,對人員培訓、上崗認證、日常維護管理、數據報送和異議處理等方面作出明確規定和要求,為基層征信管理部門執行監督管理職能提供法規和制度支撐,也使類金融機構在應用征信系統時有章可循。
(三)加強信息主體權益保護,保證系統信息安全在信息安全管理上,為防止其侵犯信息主體合法權益,在類金融機構接入系統前,監管部門應建立制度約束機制。一是人民銀行、金融辦、工信委等監管部門應根據類金融機構的特點,建立一整套嚴格的監控體系,切實保證當類金融機構因解散、破產等終止事項或者信息查詢人員變動后,其征信系統查詢權限、收集的信息等得到妥善處理。二是嚴格規定接入機構只能在審核企業或個人貸款申請、擔保資格審核、貸后管理、信用卡發放等信貸業務的前提下查詢,實行嚴格的用戶管理,杜絕用戶兼職和“公共用戶”行為。同時,在查詢信用報告前,要求類金融機構必須取得被查詢人的書面授權,業務終止后,必須嚴格執行不得查詢信用報告的相關規定。三是類金融機構對客戶檔案信息管理時,應參照商業銀行檔案管理辦法,紙質檔分類存放于檔案室內,并根據貸款種類規定保存時間存放,以便于人民銀行或國家司法機關需要時查看,對超過保存期,按照要求進行統一銷毀;電子檔存儲于未連接互聯網的獨立計算機上,并安裝防護軟件,確保客戶信息的安全。業務操作中,嚴格按照操作規范辦理業務,明確崗位職能,實行崗位責任制,專崗專職、明確分工、落實責任。四是類金融機構應引進培養計算機專業人員,在行業主管部門的統一指導下,提高業務處理電子信息化水平,做好征信系統的日常運行維護工作,防止因計算機故障或維修泄露數據信息。
(四)建立健全各項工作制度,保證征信系統數據質量為保證數據質量,征信管理部門可采用現場和非現場檢查、限期整改、通報批評、追究有關責任人、暫停用戶等方式,規范類金融機構的征信業務管理。加強與類金融機構監管部門的溝通協商,建立數據質量承諾制度,確保數據質量達到承諾標準。一是按照制度先行的原則,建立崗位責任、數據報送、核對糾改和異議處理等相關管理制度,強化對征信系統錯誤數據修改工作流程的管理,保證入庫數據的及時性、準確性和完整性,并建立自上而下的雙向反饋渠道和數據修改機制,將數據核對、數據糾改工作納入日常業務考核。二是建立定期數據核對制度。保證類金融機構提供的數據與人民銀行征信數據一致,發現錯誤數據及時糾改。
(五)完善征信系統互聯網平臺進一步完善互聯網平臺,通過為類金融機構提供在線錄入、表格導入和接口上報等多種信息報送的方式,提高類金融機構數據報送的準確性和及時性;根據類金融機構業務特點和需要,盡量縮短查詢結果反饋時間,滿足類金融機構對信用報告時效性要求;在互聯網平臺增加人民銀行監管統計功能,方便當地人民銀行對轄內類金融機構數據報送、查詢合規性進行監控和管理。
(六)加大培訓力度,提高風險管控能力有針對性地制定人員培訓制度和計劃,建立征信從業人員上崗前培訓和考試制度。要求信貸上崗人員須經征信部門或受有關委托部門征信培訓考試合格后再上崗,定期或不定期對類金融機構開展有針對性的征信知識宣傳,保證類金融機構征信人員的政策水平和業務能力。通過相關業務及技術培訓,提高類金融機構風險控制能力,提高員工的專業技能、職業操守、風險意識和法律意識。
作者:王端行 張淑楨 楊蓉 李鑫 程曉敏 單位:中國人民銀行蘭州中心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