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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我國商業銀行對小微企業融資產品的創新現狀———以農商銀行主要產品為例
我國國務院在2011年出臺了《促進小微企業發展的9項金融財稅政策》,在這個大政策的指引下,各部門紛紛出臺細化了的具體措施和要求。其中銀監會出臺的《關于支持商業銀行進一步改進小型微型企業金融服務的補充通知》,第一次正式明確小微企業貸款含商業銀行向小型、微型企業和個體經營戶等的貸款,并且給出了具體的具有差異性的監督管理和激勵措施。在此背景下,我國各商業銀行響應銀監會“兩個不低于”、“六項機制”等的要求,紛紛開始加大對于小微企業的貸款力度,尤其以小微企業融資產品的創新作為主要的支持手段。此外,隨著銀行業之間的競爭越來越激烈,加上目前經濟環境的變化不定,銀行一直賴以生存的“對大型企業貸款業務”受到不同程度的影響,所以小微企業貸款業務將成為我國商業銀行新的業務成長點。根據中國銀行業協會在2012年公布的關于“服務小微企業最佳金融產品”的評選活動信息,我們可以看到共有三百多種信貸類優秀金融產品上報,我們可以從這個統計數據看到,目前我國商業銀行對于小微企業貸款的金融創新產品越來越豐富。國有五大商業銀行作為我國銀行業的代表,其在小微企業貸中的信貸力度也是最高的,借助于這些銀行網點分布廣泛、總體資金量龐大的優勢,它們可以更好地實現小微企業貸款金融產品的創新。目前,據統計,五大國有商業銀行的小微企業貸創新類金融產品主要有工商銀行推出的小企業便利貸、循環貸、網絡貸等;有交通銀行推出的”E貸卡“等;有建設銀行推出的“成長之路”和“信用貸”系列產品等;有農業銀行推出的“智動貸”、“廠房貸”等;有中國銀行推出的“展業通寶”、“創業通寶”等。
下面以我們農商銀行為例,介紹幾種小微企業貸款的金融創新產品。(1)小微企業“寬融貸”創新產品“寬融貸”產品是根據農商行與小微企業的信貸合作關系在2000萬元以下,只要企業生產經營正常,且在正常的授信期內,與銀行簽訂“寬融貸”借款合同,對到期貸款可采用T+0的方式(T≤24個月),即可以不劃入資金歸還到期貸款,而直接簽訂續借合同的形式。(2)創新信用貸款新產品a.小微企業“績融貸”創新產品:“績融貸”是把小微企業的現金流轉化為銀行信用,讓現金歸行率高者享受一定比例的免擔保信用貸款。b.小微企業“稅融貸”創新產品:“稅融貸”是把納稅信用轉化為銀行信用,讓誠信納稅者享受免擔保無抵押貸款。(3)小微企業“自助擔保貸款”創新產品自助擔保貸款是解決小微企業貸款擔保難的主要方式。農商行根據小微企業的信用情況,在企業初創時期,以股東及家庭成員出具保證手續而發放的貸款,以解決200萬以下的小微企業的融資需求。(4)小微企業“貿融貸”創新產品“貿融貸”創新產品,主要是在小微企業的貿易真實背景下,提供的一種貿易融資產品,針對的主要對象是訂單加工的小微企業,一般情況下進行的是與合同與發票相對應的融資。(5)小微企業“應收賬款質押貸”創新產品“應收賬款質押貸”創新產品主要是向小微企業提供有長期合作關系,并且有可靠信用程度的商品交易對手,解決在合同付款期內的應收賬款質押融資。(6)小微企業“存貨質押貸”創新產品“存貨質押貸”創新產品,主要是根據小微企業的生產經營特點,為落實訂單生產時,需要備足原材料,或一定的產成品,而對原材料或產成品兩項物資通過“存貨質押貸款”的方式取得資金,實現資金鏈的流轉需要。(7)小微企業“固定資產貸款”創新產品“固定資產貸款”創新產品是根據小微企業擴大再生產的需要,在項目立項,規劃許可的情況下,對小微企業固定資產投資進行量身定做的一種融資產品。特點是融資周期比較長,可以進行分期逐步歸還,符合小微企業對投資回收的合理預期。此外,農商行還在機構設置方面進行了改革創新,專門建設微貸中心,嘗試網絡申辦貸款新模式,建立小微企業專營支行,對小微企業開辟綠色信貸通道,進一步強化了市場的針對性和服務的精確性。
二、就如何促進銀行對小微企業的金融服務創新提出幾點建議
2012年開始我們國家為了引導民間融資更為規范的發展,促進與經濟發展相適應的多元化金融體系的構建,并提高金融行業防范風險的能力,不斷地要求與鼓勵金融類產品的創新。其中,溫州金融綜合改革試點區就是代表之一,在該試點區中,國家布置了一共十二項任務,包括要求民間融資規范化、地方金融管理體制規范化、促進地方資本市場的發展等等。本文在總結研究國家相關政策后,認為目前金融機構促進小微企業的金融服務產品創新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進行改進:
首先,要通過金融輔助來對小微企業進行引導,優勝劣汰。目前金融市場競爭激烈,政策性銀行在拓展自己的業務時要“走出去”,去主動尋找質量較高的小微企業,并利用銀行多年積累的經驗和優勢對其進行培育,引導這些具備發展潛力的小微企業加強自身的發展,逐漸成長為大規模的優秀企業。銀行應該對小微企業做出甄別,選擇優質的企業與其進行合作,對于那些有些問題但是依然具有發展潛質的企業,應將其列為重點培育對象,有時候,銀行的貸款業務能夠拯救一些具備潛質的企業于危亡之中。所以說,銀行金融業應當發揮其優勢,對行業內極具發展潛力的小微企業加強在經營方面的引導,使得具備潛力但當前正面臨困境的小微企業能夠走過難關,得到更好的發展。
其次,要充分發揮對小微企業各方面的服務功能。銀行業金融機構要真正做好對小微企業的金融服務,就不能夠僅僅將其當做是一個副業,而應該要實施專業化的經營策略,也就是將小微企業金融服務做專做精。銀行為小微企業提供的金融服務應當與為其他中小型企業提供的專項服務分開,以便進行更加有效的、有針對性的管理。小微企業金融服務的特點之一是額小量大、周期一般較短,因此在具體的借貸運營模式上,具有自己的特色,如果按照其他中小企業的借貸運營模式來管理小微企業借貸業務,可能會產生一定的疏漏與風險。我們認為銀行業金融機構應當專業化小微企業借貸流程,例如要對小微企業成立專門的信貸審批與管理中心,單獨負責有關小微企業的信貸業務,以便更好地區別不同服務對象需要的服務;要將經營部門逐漸專門化,為小微企業金融服務創新產品的開發配備專門的開發團隊;針對開發出來的小微企業金融服務創新產品,要做到推行營銷的專門化,專門設立一個推行部門,來負責推廣與營銷業務。
專門化不僅有利于銀行更好更專業地管理小微企業借貸業務,而且銀行還可以通過積累經驗來為小微企業的經營提供一定的引導與管理,有利于小微企業更快更好的變大變強。最后,建立完善的金融服務法律體系,支持小微企業金融服務的發展。由于小微企業在市場競爭中一直出于弱勢地位,政府應當建立健全有利于小微企業發展的金融業政策體系,利用法律明文規定的政策來扶持小微企業的發展,加大為其提供金融支持的力度。在具體的政策實施過程中,還要結合實際做好跟蹤調研,通過調研過程中發現的問題來及時修正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多層次、全方面的小微企業金融扶持法律體系。
作者:錢建偉 單位:浙江蕭山農商銀行新塘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