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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阿里巴巴余額寶發展簡介及風險來源分析
1.阿里巴巴余額寶發展簡介創新是對固有制度的突破,必然伴隨著新風險的誕生。2013年,阿里巴巴旗下第三方支付平臺支付寶推出貨幣基金性質的理財產品———余額寶,借助淘寶(C2C)、天貓(B2C)的用戶鎖定推廣效應,余額寶的用戶量瞬間達1000多萬,總資產規模突破數千億。隨著市場競爭的加劇、監管當局的調控、投資者的逐步理性,2014年資金利率中樞較2013年有了明顯的下行,貨幣基金的整體收益也呈現逐漸回歸正常水平的趨勢,但余額寶的發展趨勢依舊良好(表天弘增利保貨幣市場基金的主要會計數據和財務指標)。根據《天弘增利保貨幣市場基金2014年年度報告》的數據顯示,截至2014年底,余額寶的總規模是5789.36億元,人均持有約3133元,用戶數已經增加到1.85億人,2014年度余額寶為用戶創造240億元收益。
2.阿里巴巴余額寶風險來源分析(1)信用風險(違約風險)所有的金融產品都是對其信用的風險對價,阿里巴巴余額寶也不例外,其信用風險必須要有承擔者,對于阿里巴巴余額寶產品來說,其交易獲得的本身是一個對信用進行風險定價的動態過程。余額寶產品的開發商阿里巴巴和天弘基金的信用水平仍低于傳統的商業銀行,雖然伴隨著我國存款保險制度的逐步建立,這一情況會有所改善,但仍不排除阿里巴巴余額寶會出現信用違約的情況。(2)利率風險對于金融產品來說,利率的波動必然會引起損益的變化,這就是我們討論的利率風險。眾所周知,余額寶的投資方向分為兩類:第一部分,短期貨幣工具(如短期國債、央行票據、短期企業債券等),這類投資組合雖然穩定,但也受宏觀經濟影響,占余額寶的比重??;第二部分,商業銀行的大額協議存款,這類投資是通過資本規模與商業銀行博弈,是余額寶的主要投資方向,但商業銀行的資金需求受利率波動影響較大,因此余額寶的利率風險較大。(3)政策風險互聯網金融是我國金融業發展過程中的探索與創新,其風險控制體系不健全、不成熟、不完善,因此政策風險較大。自余額寶誕生起,其合法性就飽受質疑,關鍵的原因在于余額寶產品線上和線下規則不一致,且在產品推出之初,阿里巴巴并未明確告知客戶將資金投資于天宏增利寶貨幣基金。同時,隨著監管部門對第三方支付的監管體系逐步完善,未來余額寶的“政策紅利”將會逐步消失,如央行取消基金公司投資銀行協議存款“提前支取不罰息”的政策規定。(4)贖回風險余額寶的本質是貨幣市場基金,贖回風險是其重要風險之一。從《天弘永利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2014年年度報告》中可以看到,余額寶的人均持有額為3133元,這從側面說明了余額寶產品目前仍是公眾銀行存款的重要補充,而便捷的可取性是銀行存款的重要特征,因此隨時都可能面臨投資者贖回的風險。隨著余額寶產品規模的不斷增大,一旦余額寶產品發生巨額贖回或者大面積贖回,將形成貨幣基金贖回風險,并且最終將連鎖引發信用風險。(5)運營操作風險互聯網金融的載體是先進的網絡平臺,余額寶的運營操作風險包括基金管理人水平欠佳、在線操作系統不完善、信息分析控制技術水平偏低、終端安全措施不到位等等。除去常規的運營操作風險,余額寶還面臨著信用對接操作風險,因為余額寶資金可直接用于阿里巴巴電商消費,但天弘基金結算要滯后與消費交易,因此投資者的贖回消費得益于支付寶的信用墊付,一旦天弘和支付寶的對接發生時間錯位,余額寶將引發信用風險和贖回風險。
二、加強余額寶風險管理的對策與建議
1.強化互聯網金融機構內部控制通常來說,金融行業的風險不可測性強于其他行業,尤其是開放、自由、涉及面廣、連鎖效應強的互聯網金融行業。因此,強化阿里巴巴和天弘基金的內部控制是加強余額寶風險管理的核心任務,具體包括三個方面。第一,提高阿里巴巴和天弘基金從業人員的職業素養,強調產品風險防控的重要性,并將風險防控與績效考核相掛鉤;第二,完善對外信息披露與對內信息交流機制,確保交易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及時性以及完整性,降低操作運營風險的形成概率;第三,阿里巴巴要設立產品銷售合作風險控制部門,與天弘基金公司實現內控對接,只有兩者形成制衡的合作關系,才能最大限度的保護投資者的合法權益。
2.提高監管部門的外部監管水平不可否認,相比于傳統金融,互聯網金融的監管面臨任務多、難度大、要求細、監管對象不明確等問題,但形成有序、高效、配套的互聯網金融監管體系,是我國互聯網金融不斷創新的基本保障。毫無疑問,余額寶產品的風險防控不能缺少監管部門的外部監管,主要表現為兩個方面。一方面,要統籌好風險監管的敏感性、簡單性和可比性,對創新金融產品的風險早識別、早預警、早處置,提高對風險的識別、預警能力,增強資本對風險的吸收能力,同時要提高監管策略的可操作性,降低監管的執行成本;另一方面,要統籌好監管政策與貨幣政策、財政政策的協同性,形成監管政策合力。
3.構建互聯網金融評級體系長期以來,我國社會征信體系就一直未完全建立,發展迅速的互聯網金融也存在信用體系缺失問題,這是我國互聯網金融產品發展和創新面臨的主要瓶頸。因此,引入獨立的第三方評級機構是我國互聯網金融健康、有序、可持續性發展的必然要求。互聯網金融評級通過對交易主體和互聯網金融平臺的信用測算評估,提高其互聯網金融產品的可靠性和信用度,具體來說有兩個層次。首先,必須對互聯網金融平臺的合法性、技術條件、管理水平、財務狀況等指標進行評估,確保平臺具備合格的互聯網金融產品經營和風險防控能力;其次,對于入駐金融平臺的互聯網金融產品供需雙方的信用進行評測,對互聯網金融交易活動設置準入門檻,提高風險的防控和承擔能力。
作者:關楊 單位:東北電力大學經濟管理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