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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國企業海外債務融資的傳統方式介紹
根據債務期限,本文將海外債務融資分類為長期債務融資和短期債務融資;按照融資方式,海外債務融資可以分類為貿易項下債務融資和資本項下債務融資。以下將對國內企業常用的海外融資方式進行簡要介紹。
1.1短期貿易融資(1)信用證押匯:信用證押匯分為進口信用證押匯和出口信用證押匯。進口信用證押匯是指在開證行收到信用證項下的全套單據并且審核一致后,進口方此時因資金緊張而無力按時支付貨款,開證行代進口商先行墊付相應款項的融資方式。因此,進口信用證押匯實質上是以信用證項下的全套單據作為質押標的質押融資方式;出口押匯是指出口商按照合同發貨后,向押匯銀行提交信用證項下的全套單據,押匯銀行審核信用證項下的單據,在確認無誤后,按一定比例向出口人提供融資,同時由押匯銀行憑全套單據向開證行或開證行所指定的銀行索匯。(2)托收押匯:托收押匯分為進口托收押匯和出口托收押匯。進口托收押匯指在采用銀行托收結算方式下,銀行在收到托收項下單據后需通知進口方付款,若進口方暫時無力支付貨款,可向代收行申請墊付。進口商憑信托收據取得貨物的提款權并辦理提款手續,在貨物銷售并實現現金回流后再向代收行償還本金及相應利息的方式;出口托收押匯為出口人在采用托收結算方式時,向押匯銀行提交單據,委托銀行向進口人收取款項,同時要求銀行向其提供融資的方式。(3)打包貸款:打包貸款融資是出口人將開證行開立的信用證做為質押標的,向銀行申請融資的行為。且所融入資金有專門用途,僅限于用做該信用證項下原材料和成品的采購,組織貨物生產,運輸及保險費用等。融資銀行在放款前會對用于質押的信用證嚴格檢查,確定該信用證是否真實有效,能否到期有效兌付,是否設置出口商無法履行的“軟條款”障礙。待貨物完成裝運并取得運輸單據后,出口人將單據交給融資銀行,由其根據信用證所列條款向付款銀行索匯。
1.2中長期貿易融資(1)福費廷:福費廷又稱為包買票據,是指根據出口商要求,出口商銀行對基于貿易結算的商業票據的貼現或買斷。根據結算方式不同,分為在遠期信用證項下和在承兌交單項下兩種情況。在遠期信用證項下,包買商對經進口方銀行承兌或擔保付款的信用證進行無追索權的貼現或買斷;在承兌交單項下,出口方銀行無追索權地買斷經銀行保付的已承兌商業匯票。(2)出口信貸:出口信貸是指一國官方出口信貸機構為了支持和擴大本國資本貨物的出口,向本國出口商或外國進口商提供的利率較低的中長期貿易融資。出口信貸也可以是一國的商業銀行在國家官方機構提供信貸擔保、利息補貼保險等方式下,向本國出口商或外國進口商提供用于進口設備的低息貸款。(3)國際保理:國際保理又稱保付業務,指出口商在以賒銷、承兌交單等方式銷售貨物時,在交貨后把發票和貨運單據轉讓給保理商,即可取得應收取的大部分貨款,日后如果發生進口商不付款或逾期付款,則由保理商承擔付款責任。在保理業務中,保理商承擔第一付款責任。
1.3資本項下境外債務融資(1)股東及關聯方借款:2011年10月13日,人民銀行頒布了《外商直接投資人民幣結算業務管理辦法》,根據辦法相關規定,境外主體可申請使用人民幣在境內設立外商投資企業或為其注資。同時,境外主體所投入的資本金與外商投資企業經營所需資金可能會存在缺口,缺口部分資金可由其境外母公司或關聯方公司通過借款方式解決,但額度必須在“投注差”范圍內。同樣,根據《境外直接投資人民幣結算試點管理辦法》及《關于境內銀行業金融機構境外項目人民幣貸款的指導意見》規定,境內母公司可以自有資金或通過境內銀行向“走出去”企業境外項目提供人民幣貸款。(2)借入國際債券:國際債券是指一國政府及其所屬機構在國際債券市場上以外國貨幣面值發行的債券。受各國金融管理的法規約束不同,中國企業在海外發行債券融資占總融資規模比重較低,但是隨著中國企業的逐步發展壯大,將來通過在國外發行債券進行融資業將成為海外融資的主要形式。自2010年7月以來,由于香港市場人民幣存量大幅增加,香港逐漸形成了為人民幣債券市場,即“點心債”市場。由于香港人民幣市場利率通常較內低,中國境內發行主體往往在額度允許范圍內匯入境內供其關聯企業使用,到期后以境內企業多獲得的人民幣收入償還。(3)內保外貸:境內金融機構應境內企業要求,為境外注冊的被擔保企業向境外金融機構融資提供擔保,確保本息到期償還。此類業務通常發生在境內企業與境外關聯企業之間,雙方先簽訂人民幣支付協議,再由境內企業為境外關聯企業提供融資性擔保,并利用境外市場成本較低的開證手續費及融資費用,為境內企業進口生產所需的原材料或用于貿易銷售的商品。
2國內企業海外債務融資所面臨的問題
隨著經濟全球化和國際協作的進一步深化,國內企業在海外債務融資方面也加快了步伐。根據外管局數據,截至2013年6月,我國外債規模為7719.5億美元,登記外債余額為4624.5億美元,企業間貿易信貸余額為3095億美元,上述數據在近年呈平穩增長趨勢。但在海外債務融資實踐過程中也面臨著不少難題。
2.1融資方式以貿易為主,對企業實際資金補給有限由于海外直接債務融資受國家外匯嚴格控制,目前國內企業新增海外債務融資以貿易融資為主。人民銀行、外管局及海關在審查貿易融資過程中對交易背景的真實性嚴格把關,企業通過虛擬交易或商品出口退貨等途徑獲得資金臨時周轉的方式已被監管機構嚴令禁止。貿易融資主要作用即便出口企業嚴格按照監管要求操作貿易融資,也很難形成現金回流,企業的流在于加速貨物流周轉,對企業動資金補給作用有限,通過該方式籌集企業發展所需長期項目資金效果不明顯。
2.2資本項下融資渠道較少,資金回流難度較大首先,境外股東或關聯方累計借款額受“投注差”嚴格限制,即便是外商投資企業,通過海外直接借款的規模亦非常有限,而“投注差”政策僅適用于外商投資企業,本土企業未能享受該政策的支持;其次,匯發【2011】30號文明確規定,外匯管理局受理境內機構融資性對外擔保申請事項,以及境內銀行辦理融資性對外擔保業務時,均應嚴格審核境外被擔保人融資資金的具體用途,擔保項下融資資金不得以股權或債權投資等形式直接或間接調回境內;再次,海外債券發行方面,雖然國家發改委于2012年5月份了《國家發改委關于境內非金融機構赴香港特別行政區發行人民幣債券有關事項的通知》,并明確規定符合條件的境內非金融機構具備在香港發行人民幣債券的資格,但從2013年上半年發行情況來看,發行主體仍以金融機構為主,已成功發行的國內非金融機構也僅局限于寶鋼、五礦等大型央企,資本項下融資及資金回流難度較大。
2.3海外資金價格優勢日趨弱化,降本作用趨于淡化近年來,境內人民幣債券利率較同期香港離岸人民幣債券市場高1.5%-2%百分點。隨著跨境人民幣業務的發展,中國大陸與香港、新加坡等離岸人民幣中心的業務聯系日趨緊密,海外人民幣市場利率較國內低,但是利差呈收縮趨勢。因此,通過發行海外人民幣債券的成本優勢將趨于弱化。同時,由于美國可能會退出量化貨幣寬松政策,海外市場的資金流動性將相應壓縮,國內企業通過發行美債融資的空間也很可能受到擠壓。
3在自貿區改革方案框架下對國內企業融資提出建議
2013年9月27日,國務院批復并印發了《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總體方案(》以下簡稱“方案”),方案按照“一線放開,二線管住”的原則,在自貿區內對金融服務、航運服務、商貿服務、專業服務、社會服務、文化服務六大領域進行了開放。這是繼深圳特區和浦東新區之后,深化改革的又一重大戰略步驟。2013年12月2日,人民銀行了《關于金融支持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建設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并就市場高度關注的資本項目開放、投融資匯兌、人民幣跨境使用、利率市場化、外匯管理以及風險監控等問題作出解釋。但截至目前,自貿區方案實施細則尚未未公布,人民銀行針對金融領域的意見雖不能與自貿區金融開放的實施細則對等,但反映了未來實驗區金融改革的方向。本文認為,自貿區在金融領域改革的重點在于提高對區內與境外之間經濟活動支持的效率“,二線”嚴格管住,因此,短期來看,境內企業欲借道自貿區實現海外融資可能性不大,但從長期來看,對企業解決上文提到的企業海外融資面臨的問題意義重大。由于自貿區金改實施細則尚未明確,本文結合筆者對上述方案和意見的理解,對區國內企業借力自貿區提升海外融資能力提出建議。
3.1建議“走出去”企業和有海外融資計劃的國內企業在上海自貿區注冊分支機構上海自由貿易實驗區內設立公司手續簡單,對投資主體資格不高,且無需后續年檢。截至2013年12月18日,自貿區試點企業已達47家。分支機構的設立和運營,有助于企業盡快熟悉開放經濟環境下的各項交易規則,一旦試點工作再國內鋪開,便于企業發現和把握市場機遇。
3.2建議嘗試以國內股權注入區內試點企業,在自貿區內打造融資平臺根據人民銀行意見,區內試點企業可以通過借款、發債等向境外機構自由融資,借入資金不得用于投資有價證券、衍生產品,不得用于委托貸款,在滿足資金用途的前提下資金不受外管局監管。因此,對于需要拓展海外業務的國內企業,可以考慮將海外項目股權并入試點公司,并通過試點公司為海外業務拓展籌集資金,進而打造海外融資平臺。
3.3建議為試點企業辦理集團內雙向人民幣資金池業務,加大資金集中管理根據人民銀行意見,區內企業可根據自身經營需要,開展集團內雙向人民幣資金池業務,為其境內外關聯企業提供經常項下集中收付業務。建議可以從商貿服務業為突破口,提升平臺公司的各項財務業績指標,在取得銀行認可后,申請資金池業務,實現境內外資金歸集而降低財務成本,并提高平臺公司的融資能力。同時,可以考慮將境內具備一定業務規模的商貿公司股權裝入平臺公司,若實施細則允許,將其資金納入資金池統一管理。在政策允許的范圍內,通過平臺公司在海外融資,并將所籌集資金通過資金池劃轉至境內商貿公司,補充流動資金,擴大業務規模并增強盈利能力。
作者:羅真張鑫林唐尚亮 單位:廣西投資集團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