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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不同地域的投回狀況
(一)經濟發達地區的流通需求量和投放量均大于欠發達地區人民銀行近年小面額投放回籠統計數據顯示,在小面額需求量與地區經濟總量正相關表現形式下,經濟規模大的城市小面額流通投放量大,回籠量也大;經濟欠發達地區尤其是少數民族地區小面額投放量小,回籠量也相應較少,但又呈現出經濟欠發達地區投回比高于經濟發達地區的特點。成都地區2010~2012年投放小面額原封新券58億元,回籠小面額殘損券35億元,是阿壩地區投放量19億元的3倍,回籠量14億元的2.5倍但成都投回比為1:0.6,而阿壩地區為1:0.73;而綿陽地區投放小面額原封新券15億元,回籠小面額殘損券11億元,是資陽地區投放量7億元的2.1倍,回籠量6億元的1.8倍,但綿陽地區投回比為1:0.70,資陽地區為1:0.85(見圖3)。
(二)各券別在不同地區投放回籠的效果不一分析各地各券別投放回籠比例可以看出(見表1),從10元到1角投放回籠比逐漸下降,10元、5元兩個券別投放回籠效果比較好,特別是10元券,平均投回比僅為1.26:1,個別地區甚至接近1:1;1元以下券別尤其是1角回籠非常困難,大城市和少數民族地區1角券回籠更難,各地1元券投放回籠平均比2.43:1,5角券為3.83:1,而1角為45.53:1。大城市小面額回收能力水平卻并不是最佳,相對來說,中等城市小面額投放回籠比例平均值最小,效果最好,其次是小城市①。
(三)從公眾情況看調查問卷顯示:公眾主要持有10元、5元、1元三個小面額券別,分別占調查人數的67.2%、66.7%和64.6%,持有1角幣的人數最少,僅占調查人數的25.96%,說明隨著物價水平的提高,1角券的找零功能日趨弱化,同時從2012年起1角券實行硬幣化,社會公眾似乎接受程度不高。從緊缺程度看,71.74%的調查對象表示1元券最為緊缺,其次是5角券,占54.03%,說明這兩個券別在日常生活中的用途較為廣泛,醫院、超市、公交、地鐵、農貿市場等需求較為旺盛,找零的功能顯現明顯。從票面質量看,最差的是1元券,占了調查對象持殘損幣總張數的29.37%,說明1元券的用途在所有小面額券別中使用最廣,市場流通中1元券的占比相對較大,換手率也較高,因而殘損率與其他券別相比也較高。從分布地區看,城市、縣城、農村的調查對象平均持有量②分別為276張、54張、42張,城市、縣城、農村殘損率分別為8.55%、9.10%和29.23%。可見小面額人民幣的投放大多集中在城市,縣及縣以下投放量不足,從而導致縣及縣以下地區小面額人民幣殘損率遠遠高于城市。此外由于金融機構金融服務缺失以及社會公眾對小面額人民幣重視和需求程度弱化,僅56.23%的調查對象表示金融機構滿足了公眾零鈔兌換,60.07%居民在收到殘鈔時會考慮到銀行兌換,而62.67%的調查者表示收到小鈔后一般會選擇再次消費出去,還有21.69%的人選擇閑置家中。公眾對不宜流通幣的回籠意識差,主動到機構繳存小鈔的僅占44.91%,同時20.89%的調查對象表示到網點兌換遇到過不同程度的困難,9.12%的人需等待20分鐘及以上才能辦到業務,1年之內到網點進行兌換超過1次僅占23.02%。上述情況很大程度上影響了小面額殘損幣的回籠。
二、小面額人民幣回籠渠道分析
在現行的現金流通體制下,小面額人民幣的投放回籠只有唯一一種渠道,即由人民銀行通過金融機構投放至社會公眾,流通后再經由金融機構回籠至人民銀行。小面額人民幣經循環周轉,最終回到人民銀行,金融機構網點柜面是“必經之路”。機構網點對現鈔的回籠從大的方面分類可分為對公存款和對私存款及客戶兌換等,對公存款可分為單位直接存款和銀行上門收款等。
(一)不同地域網點的不同券別回籠渠道總體分析通過各監測網點柜面日均小面額回籠量和券別結構看,表現出不同券別的明顯的地域特征。即從地域看大中城市金融機構現金流較大,市區金融機構網點市區、縣城以及縣以下金融機構一個網點日均回籠量大致為1.3萬元、8500元和5100元,市區與縣城、縣城與縣以下網點日均回籠量比例各為1.5倍和1.6倍。無論總量還是分券別,大城市小面額人民幣實際回籠量都是最大的,占整個調查地區小面額回籠量的近60%,大中小城市回籠占比大致為6:3:1,而從各券別的網點日均回籠量看,除1角券外市區與縣城網點日均回籠比例均大于縣城與縣以下網點日均回籠比例,而1元券縣城網點日均回籠量小于縣以下網點日均回籠量。可見10元、5元、1元及5角券明顯集中于市區金融機構網點,1角券縣級網點回籠更好,但1元券在縣域金融機構回籠最差(見表2)。
(二)不同地域網點的不同券別回籠渠道對比分析金融機構網點柜面是小面額回籠渠道入口,各個網點柜面的回籠情況決定了整個市場小面額回籠的狀況。故本次調查監測了四地代表性網點一個月內各個小面額券別不同渠道的回籠情況,試圖通過對比不同券別、不同渠道的分類監測結果(見表3),發現不同券別的回籠效果。從表3中觀察,10元券城市、縣城和縣以下的網點回籠數之比為1:0.86:0.55,考慮到網點現金流量,這一比例并不能表明縣或縣以下的回籠能力比城市低。城市的客戶柜面兌換占回籠總量的41.27%,縣以下為35.13%,但縣城僅為18.39%;單位客戶存款在城市和縣城占比均在25%左右,縣以下為12%;但縣城和縣以下的個體存款占比均在40%以上,縣城更是高達47%。這些數據表明,在10元券的回籠工作中,單位存款相對穩定,在城市應做好兌換,而在縣城和縣以下則應重點做好個體客戶(如商店、農貿市場商戶類)的回籠能力培育工作,主動加大對他們的10元新券的投放。5元券城市、縣城和縣以下的網點回籠數之比大約為1:0.89:0.47。值得注意的是,城市,縣城和縣以下單位存的回籠占比均在15%左右,城市的客戶兌換占比高達46.57%,而縣城和縣以下的個體客戶存款均遠遠高于城市,占比分別為53.44%和44.26%,表明在縣城和縣以下流通中的5元券換手率和殘損幣遠遠高于城市,流通領域可投放大量的5元券。
1元券城市、縣城和縣以下的網點回籠數之比大約為1:0.17:0.13,也即城市分別是縣城和縣以下的6倍和7倍,這一情況和流通中的1元券存量狀況完全不符,只能說明縣城及縣以下對1元券的需求量沒有得到充分滿足,公眾惜存造成這一現象,這與近50%的被調查者認為1元幣緊缺的情況相符。城市個體客戶存款占比為4%,縣城和縣以下分別為30%和28%,這一數據說明由于城市1元券由于公交、地鐵等大量回籠,票面質量相對較高,而縣城及縣以下由于回籠渠道較窄,殘損幣比例較高,個體收款后,部分較嚴重的殘損幣不得不繳存到銀行。這從商業銀行上繳到人民銀行的殘損幣中也可以得到驗證。同時,城市辦理業務等待時間過長,1元券占壓資金壓力較小,個體客戶往往不愿去銀行辦理存款。而縣城和縣以下網店辦理業務等待時間較短,相對方便,客戶存款意愿較高也是主要因素之一。而單位客戶存款,城市占比高達74%,縣城基本上在20%以下,城市單位客戶與個人客戶之比更是高達18:1,這主要是由于市區的公交、地鐵等公共交通較為發達,其售票方式主要采用自助投幣方式,因此回籠的1元券需及時繳存銀行。縣及縣以下地區一方面單位客戶規模較小,現金流量也較小,另一方面農貿市場、農村集市、小商店等眾多,而且絕大多數以個人儲戶身份辦理存取款業務所致。
5角的回籠狀況城市表現為柜面兌換和單位存款為大宗,縣城則呈柜面、單位存款和個人存款三分的態勢,縣以下以柜面兌換和個體存款為主。1角券則較為特殊,縣城的網點日均回籠量是唯一超過城市網點日均回籠量的券別,在柜面兌換基本持平的情況下,縣城主要依靠個體存款,城市則是單位存款,也即表現為縣城主要是個體工商戶、農貿市場商戶和小商店等,而城市對1角券的回籠,主要依靠超市等較大型的商家。在監測期間,我們要求被監測網點均要開展1次集中外出兌換,從效果看,集中兌換10元、5元在三級的效果一般,1元在縣城和縣以下效果良好,縣城的網點的日均兌換量是網點日均回籠量的5.8倍,縣以下為10.8倍,5角在城市、縣城和縣以下的網點的日均兌換量是網點日均回籠量5.5倍、4.7倍和12.7倍,1角券分別是5.5倍、4倍和7.5倍,充分說明集中外出兌換是回籠小面額特別是1元及以下券別的有效手段。
三、暢通小面額流通渠道的思考
上述分析可以看出,制約小面額回籠主要是回籠渠道單一和回籠渠道不暢兩大因素。在現行小面額回籠機制下,金融機構片面以利益最大化為目標,忽視其應有的社會責任感,內部現金管理制度不健全,基層特別是農村地區營業網點萎縮,導致其營業網點小面額現金配備不足,金融服務不到位,小面額人民幣的回籠工作難以深入開展。人民銀行受到制度不完善、人員少、經費不足的影響,在履行人民幣流通管理職能時,監管難度增大、監管力度減弱。隨著社會經濟的快速發展,人民的生活水平提高,小面額人民幣的找零功能也隨之弱化,使用范圍越來越窄,使用重視度明顯降低。再加上社會公眾缺乏主動兌換的意識,導致部分殘損幣無法正常回籠,甚至退出流通市場。
四、政策建議
要實現殘損人民幣有序、高效回籠,必須從制度建設入手,全面梳理現行的相關規章制度,提高規章制度的可操作性,加大對違規行為的處罰力度;加強對金融機構現金收支活動的監督檢查和督促,縮短殘損幣回籠周期;大力提升金融機構服務和履職意識,加大對社會公眾的宣傳力度,引導社會公眾形成良好的持幣習慣等。同時也可采取以下措施:
(一)建立商業銀行網點尾款箱小鈔強制配款制度,保證群眾兌換四川省近年來,10元及以下面額供應充足,通過大力投放,完全能夠滿足市場流通和提高整潔度的需要。但據了解,目前的狀況是商業銀行一方面反映小面額鈔票壓庫壓力大,一方面是網點不能滿足群眾小面額的券別需求,群眾到網點往往不能兌換到自己需要的券別,即使兌換到需要的券別,往往是網點柜臺回籠的小鈔,殘損券比例較高,如問卷調查中,反映銀行支付小鈔中夾雜殘損券的是未夾雜殘損券的4倍,造成已回籠殘損券再次從銀行流出。究其原因,是商業銀行運行中出現梗阻,即商業銀行出于運輸成本等方面的考慮,阻斷在商業銀行金庫和網點之間,造成庫房壓庫,網點卻沒有小面額現鈔。因此,可考慮建立小鈔強制配款制度,要求網點以柜員數為基數,保證每個柜員營業開始時,必須配備10元以下券別各100張(枚)流通券,納入人民銀行的檢查和考核,并與存款等掛鉤。保證群眾到銀行能夠兌換到所需券別,經過一段時間培育群眾主動到銀行兌換習慣。
(二)建立集中外出同面額兌換制度,強制回籠小面額殘損幣從前面的分析中看到,外出集中兌換是回籠小面額殘損券的一種行之高效的手段。可規定商業銀行網點在一個月或一個季度必須外出集中兌換一次。同時,在集中兌換中,可以采取同券別兌換的方式,強制回籠小面額殘損幣。
(三)充分發揮農村地區助農取款點作用利用其遍布農村的優勢,在主管行為其配款時,按比例配備一定量的小面額鈔幣,開辦兌換回籠業務,解決農村地區小面額人民幣緊缺、回籠困難的難題。
(四)取消1角紙硬幣發行雙軌制除西藏外在全國立即停止紙1角的發行,積極推進硬幣發行,通過一段時間的強制發行,改變群眾使用習慣,在努力回籠流通中的紙1角殘損幣的同時,不在下達回籠銷毀硬指標。(五)引人社會資金,成立“零鈔兌換公司”拓寬現金回籠渠道設立社會化現金清分兌換公司,統一票幣清分標準,縮減殘損幣回籠周期,增加現金公共自助設備,方便群眾兌換回籠小面額人民幣,提高小面額券別周轉速度。
單位:中國人民銀行成都分行聯合課題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