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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改革開放以來,隨著我國經濟的迅猛發展,在世界經濟全球化的大潮中,跨國企業及公司的發展程度大幅度提高,境外期貨交易層出不窮,需求也越來越多。金融衍生產品作為企業防范風險的工具,作為國家規范金融市場持續健康發展的保障,在國家經濟可持續發展中發揮著不可估量的作用。近年來,國際商品期貨交易市場價格跌宕起伏,在為企業經營及國家經濟發展帶來機遇的同時,隨之帶來了更多的風險。境外期貨套期保值,有利于企業防范進出口風險,有利于規避價格波動風險,有利于豐富企業經營手段;與此同時,境外期貨套期保值外匯管理中也存在著諸多漏洞,阻礙企業經濟業務健康、持續、有序的發展。隨著經濟全球化程度加大,我國經濟對外依存度提高,在此基礎上,本文從外匯管理角度,結合商品期貨套期保值外匯管理現狀,深入剖析其存在的問題和監管難點,進而提出強化管理的對策路徑及建議。
關鍵詞:
境外期貨;套期保值;外匯管理
一、引言
隨著經濟的不斷發展,近年來,我國境外的直接投資已形成相當大的規模,企業境外投資的數量和境外投資的總額,總體呈快速增長態勢,隨著發展中“走出去”瓶頸的束縛,境外期貨套期保值外匯管理成為當前亟待關注的問題。商品期貨套期保值是一種虛擬資產,利用期貨合約在現貨市場進行商品買賣,由于市場價格浮動不定,現貨市場的盈虧與期貨市場得以互相對沖,降低風險。由于多元化期貨套期主體需求的不斷增長,體制機制支持的缺乏,國家外匯管理局審時度勢,不斷深化改革,改善外匯管理制度,簡化程序,穩步推進監管方式的轉變,為我國境外期貨套期保值外匯管理的良性發展提供重要保障。
二、外匯管理現狀
1994年,期貨交易等機構冗雜,交易有著較強的投機性,程序運作不規范,以至于造成國家外匯的大量流失。鑒于此,國家停止境內外所有期貨交易,如果確有需求,則經證監會重新嚴格審批,境外期貨嚴格控制。1999年,針對境外期貨的重要作用,國家外匯管理局開始逐步重視境外期貨交易,并開始建立一系列法律法規,配合各行業中的交換部門,對企業境外商品期貨套期保值交易業務進行合理有效的監督與管制。為了境外期貨套期保值業務的健康發展,國家外匯管理部門與時俱進,不斷創新管理模式,完善服務制度,從2001年至今,先后出臺了《國有企業境外期貨套期保值業務管理辦法》、《國家外匯管理局綜合司關于轉發<國務院關于第四批取消和調整行政審批項目的決定>的通知》、《國有企業境外商品期貨套期保值外匯管理過渡期有關問題的處理原則》等相關政策,使得企業能夠更好更合理的運用境外期貨套期保值金融衍生的工具,對于現貨市場價格價格波動所帶來的風險,進行有力規避。其中,監證會控制期貨套期保值交易的真實性與風險評估,外匯局則進一步規范企業境外商品期貨套期保值交易的流通方式及渠道,有效監督企業的外匯收支狀況及外匯投機交易。從批準獲得境外產品期貨套期保值經營權,到取消外匯風險敞口確認,逐步規范境外期貨套期保值交易的流程,促使企業提高國際競爭力,規避風險,促進國家經濟健康發展。發展至今,現有的切實可行的外匯管理體制,有效填補了我國在境外商品期貨套期保值交易中的空白,有效維護了外匯的有序流動,更好地適應了我國現階段的經濟發展,從根本上維護著我國金融秩序的安全。
三、境外期貨套期保值外匯管理的問題分析
企業參與國際期貨市場的交易,在獲取未來供求信息的基礎上,進一步提高企業生產的科學管理及決策能力,使企業在正確把握市場,準確判斷金融變化的前期下,充分利用國際資源,通過境外商品期貨套期保值交易,規避市場價格跌宕帶來的風險,不僅有利于企業利潤的上升,更有利于國家經濟在全球化浪潮中的發展。但其中,境外商品期貨套期保值外匯管理潛在的問題使得完善其業務的阻礙大大增加,給國家經濟安全帶來了更大的風險。
(一)監管部門職能重疊,資金流動監管難度較大證監會審核企業年度風險敞口,外匯局再予以確認,導致監管部門間職能部分有所重疊。企業在實際的業務操作中,會獲得境外銀行等期貨交易公司的授信額度,企業多出于對商業戰略布局的考慮,經常選擇多家境外商品期貨交易所,通過多個授信額度進行資金調劑與流動,降低企業在境外的匯兌成本。由于在國內現行法規中,并沒有將這部分資金納入管理體系當中,使得外匯局在控制企業外匯總量的風險上,數據出現偏差,企業利用授信額度,避開國內監管,進行期貨交易,在不形成跨境外匯資金流動的情況下,增加期貨補倉資金的額度,這在一定程度下,擴大了外匯風險,不僅影響了外匯局總體把控風險的能力,也影響了總體監管的效果。
(二)場外交易管理缺失,法律法規缺乏連續性企業在境外的交易所,沒有明確的法律規范,在此種一對一的交易模式下,沒有規范且行之有效的機制予以約束,單靠企業的自覺進行運作,其潛在的風險難以估量。對于怎樣監管企業境外交易,合規標準并沒有明確的法規予以確認,如何處理違規后的監督及懲治措施也未作詳細說明,只重視事前的審批,使得事后境外商品期貨交易的監管形同虛設。而后相繼出臺的一系列過度性細則及法規,明顯缺乏可行性和法律效力,外匯管理機制中的法律法規缺乏連續性。
(三)資金調配渠道不暢,法律滯后于經濟發展隨著證監會取消國有企業境外期貨套期保值業務的審批,企業境外期貨套期交易風險敞口核準跨年度,證監會不及時的監管將會為外匯管理監管帶來不便。法律對于資金調配規定了嚴格的時限,企業無法順應經濟形式變化從而高效配置外匯資金。外匯管理局出臺的境外期貨套期交易管理法規,將非國有企業拒之門外,阻礙套期保值業務發展。由于外匯管理規定的不明確,履行監管職能的外匯銀行在實際中遇到諸多操作難點,隨著經濟的多元化發展,現行法律滯后,內容不完整,實際操作性不強,影響政策的落實及外匯有效管理的實施。
四、相關對策建議
境外期貨套期保值業務的快速發展,為我國企業、銀行的發展帶來雙贏的結果。然而金融商品衍生下的境外期貨套期保值業務中仍然存在政策法規不完善,滯后,實際管理與實際需求脫節,外匯管理潛在風險巨大。由此,本文給出一些相關的對策建議。
(一)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完善管理協調工作平臺加強對金融衍生的期貨套期保值交易的調查與研究,對于風險控制領域進行合理科學的分析與判斷,加快制定管理辦法,解決政策法規的局限性、滯后性問題,為企業提供合理規范的操作空間,有效規避風險,防止風險的放大和延伸,對于數據進行可靠透明的分析與整理,加強監測。由于當前的證券管理部門只設立在省會以上城市,與現階段行業發展不相匹配,部門之間難以協調配合,有效管理。要解決這一問題,行之有效的方法是在地級市設立管理機構,與當地銀行共同簽訂委托管理協議,從而實現管理的暢通。管理的框架應該從期貨業務管理及外匯資金管理出發,首先,對境外期貨套期保值業務進行有效管理,證券管理部門針對沒有取得境外期貨業務許可的企業和銀行,禁止進行保值業務交易。交易規模、品種、期限等加強規范,按期下達風險敞口;其次,對境外期貨套期保值業務外匯進行管理。在證券管理部門管理的前提下,在由各級外匯管理機構對管轄范圍內設定的業務交易進行管理,將有關信息錄入相關的管理部門系統,便于后續流程的操作。最后,建立事后監督監測機構,核查工作機制,對保值業務流程進行有效監管。
(二)轉變外匯管理方式,規范外匯管理法規資本項下的重審批—重監管—重事前監督—重事后監督,一直到重視主體監管,通過轉變管理方式來實現,在提高外匯管理效率的同時,有效規范境外期貨套期保值業務的合法實施,防止企業的投機操作行為。在以往的法規基礎上,對境外企業保值交易的資格審查,賬戶管理等各個方面進行梳理、總結,出臺新的相應的對策辦法,細化具體管理方法,總結實踐操作中的經驗,將境外銀行及企業納入監管范圍,開展外資銀行的資格審批,對其履行的職責與義務,做出明確的規定,切實提高執法的科學性和透明性。在此之前,外匯管理規定多由通知等形式下發,法規繁雜,且內部文件較多,沒有實際操作性。增加的新法規,要合理防范風險,增加風險管理的內容,嚴格管控境外期貨套期保值交易的數量。
(三)納入境外企業授信額度,完善境外企業資金占用管理以外匯風險敞口為基礎的套期保值外匯管理,將境外企業或經濟公司對于國有企業的授信額度及期貨實虧納入外匯管理體系當中,加強企業占用境外資金的管理。明確企業期貨交易下盈利回調的期限,定期檢查套期保值業務,防范企業的道德風險,根據實際,明確境外期貨賬戶的資金性質,將備用金的統計細分,分別進行監控測試,建立本外幣跨境資金聯合監管方式,借助貨物貿易外匯監測系統,對于資金異常流動的企業實施重點監管。
(四)擴大業務許可范圍,實現聯網數據交換由于境內金融衍生品市場不發達,國內企業到境外進行期貨套期保值外匯交易的機遇增大,而我國對于境外期貨交易套期保值有著嚴格的控制,而國內多數企業并無資格獲取境外期貨套期保值交易的機會,隨著世界宏觀經濟的形式復雜,風險增大,現貨交易難度較大。我國應在審核真實性的基礎上,擴大企業業務允許范圍,允許企業充分利用期貨套期保值,合理規避風險。與此同時,整合系統資源,加強企業與各機構間的聯系,實現定期披露業務情況,實現聯網操作管理,全程監控境外期貨套期保值交易的過程。
五、結束語
隨著經濟全球化的發展、企業國際化進程的不斷深入,開展境外期貨套期保值外匯交易的需求也越來越多,金融衍生品期貨套期保值交易對企業規避風險有著至關重要的作用,我國應鼓勵支持企業在境外的保值交易,同時,更應創新外匯管理的思路,構建切實可行的法律法規體系,合理規避現有法律中的不足,創新強化外匯管理模式,相關政策規定有待進一步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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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劉宇 單位:中國人民銀行濟南分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