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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宏觀審慎監管政策工具研究
1.宏觀審慎政策監管工具分類研究。FSB、BIS和IMF將宏觀審慎監管政策工具分為旨在控制或降低金融體系順周期性的時間維度的政策工具和旨在控制或降低某一時點金融機構關聯性和共同風險敞口的跨行業維度的政策工具。李文泓、黃亭亭和巴曙松等人根據國際最新研究動態,將這種分類下的工具總結為逆周期資本調節、動態撥備、杠桿率調整、對系統重要性銀行實施更審慎監管和完善金融基礎設施等多種手段。耿楠則結合FSB的研究報告,將實踐中常用的宏觀審慎監管政策工具歸納為避免信用過度擴張和資產價格泡沫所形成的金融不穩定的工具、解決與杠桿率有關的系統性風險被放大問題的工具和減少金融系統結構脆弱性和限制在危機時期溢出效應的工具三種,該分類項下的宏觀審慎監管政策工具還可以細分為10余種具體手段(見表1)。Landau則認為,宏觀審慎監管包括兩個組成要素(component)即系統性和宏觀經濟環境,將這兩個組成要素與兩種選擇機制即自動穩定器和監管當局的自由裁量(將在下文詳述)進行結合,可以構成對宏觀審慎監管政策工具的如下分類(見表2)。
2.宏觀審慎政策監管工具特性研究。田寧指出,資本充足率、動態撥備率、杠桿率、流動性比率四大宏觀審慎政策監管工具本身具有較好地涵蓋主要風險指標和操作、測量簡便易行兩方面優勢,同時又具有可能引發商業銀行流動性與盈利性之間的權衡問題、可能強調硬性的數量化指標而忽略某些軟性因素和可能導致監管要求產生罰優獎劣的政策誤導三方面劣勢。王剛、劉嘉則從工具內在特性的角度出發,研究了貸款成數作為宏觀審慎監管政策工具的優缺點、可行性以及具體設計的要點和機制。于春濤認為撥備作為宏觀審慎主要政策工具之一,關鍵在于撥備以審慎計提的形式將預期損失計入商業銀行的經營成本,從而成為風險承受形式的特性。
3.宏觀審慎政策監管工具選擇研究。與上文Landau的觀點類似,黃亭亭認為,逆周期操作有基于規則和相機抉擇兩種選擇方法,前者可通過自動穩定器機制來實現,即設置一個明確的數字目標或政策目標偏離某一參考價值的閥值,當觸發這個閾值時,則啟動逆周期操作;而相機抉擇的方法是指宏觀審慎當局“自上而下”的干預,實際就是監管的自由裁量。對系統重要性銀行的識別和監管工具的選擇,他強調應考慮各國金融體系和監管安排的差異性。劉志洋則指出,經濟與金融體系的發展階段、匯率政策和沖擊的類型等因素會對宏觀審慎監管政策工具選擇過程產生影響。
4.宏觀審慎政策監管工具實施研究。Yellen指出,宏觀審慎政策監管工具實施過程中應兼顧基于規則與自由裁量的平衡,他強調應以基于規則為主,而給監管者自由裁量留下適度空間。Lim、Columba等人則重點分析了宏觀審慎政策監管工具實施中必須充分考慮的五方面問題(見表3)。耿楠認為,由于市場數據本身就存在順周期性問題,基于市場數據對系統性風險貢獻進行估計的方法很難使空間維度和時間維度的順周期性問題同時解決,宏觀審慎監管政策工具實施有很大難度,同時這些工具在不同國家、不同部門之間實施的差異性加大了監管套利的可能性。多部門間協調機制沒有落實,也會影響宏觀審慎監管政策工具實施的效果。王忠生、黃倫章還提出,宏觀審慎的監管工具、構建宏觀審慎監管新框架以及新框架下政策的協調配合給個體金融機構和監管當局帶來的高成本也是宏觀審慎監管工具實施過程中面臨的挑戰。
5.宏觀與微觀審慎監管政策工具關系研究。一般認為資本充足率、大額風險暴露、撥備覆蓋率、不良貸款等監測指標是比較典型的微觀審慎監管政策工具,它們是宏觀審慎監管政策工具的基礎。對于兩者的關系,李文泓認為,宏觀審慎監管和微觀審慎監管所使用的政策工具并沒有本質區別,只是政策工具的著眼點和具體運用有所差異。而項莉、潘凌遙和王忠生、黃倫章等人則指出,宏觀審慎監管所使用的工具實際是部分或全部微觀審慎的工具之和,其實質是將這些微觀審慎監管工具通過建立一個宏觀審慎框架來減小系統的整體穩定性受到威脅。耿楠的看法是,目前國際上設計和運用的宏觀審慎政策工具仍然停留在微觀層面,與宏觀審慎政策目標不夠匹配,而政策工具的“宏觀性”應體現在運用宏觀經濟指標或宏觀經濟政策與微觀層面的監管措施的配合,來實現宏觀審慎監管的政策目標。
二、研究結論與展望
縱觀已有文獻,工具取向或者工具途徑的銀行業監管研究,大體可以全球金融危機為界分為前后兩個階段,前一階段文獻數量相當有限,后一階段與世界各國對金融危機的反思和加強金融監管的實踐相一致,圍繞宏觀審慎監管政策工具這一主題有所展開。從文獻數量占比看,基本上可以把宏觀審慎監管政策工具研究等同于銀行業監管政策工具研究。實際上,政府用以實施銀行業監管的“工具箱”中,遠非只有以通過設置謹慎經營規則,借助各類指標或比率監測、預警和控制進行監管的審慎工具。具有強制性的管制工具、以窗口指導為代表的勸說工具、通過信息公開從而影響金融機構決策的自愿類工具等等,都是政府常用的銀行業監管政策工具。但已有文獻基本局限于審慎監管政策工具研究,這種研究視角上的缺陷,根本在于對政府或公共政策主體所能運用的政策工具的內涵和外延認識不一,對“工具箱”中的工具缺乏系統、全面的分類,即使個別研究者列舉了與審慎監管工具并列的其它政策工具,但并沒有引起足夠重視,缺少跟進研究。宏觀審慎監管政策工具研究,盡管文獻數量開始增多,但基本停留在工具分類、組成和特性的靜態分析層次,不同監管目標及其對政策工具的決定性,以及政府在差異化監管情境下政策工具的動態選擇等問題都有待進一步深入研究。
以防范和化解銀行業風險,保護存款人和社會公眾合法利益為宗旨的銀行業監管政策與貨幣政策、財政政策一樣,是政府公共政策的重要組成部分。公共政策視角下往往以政策工具的識別、分類、構造和特性研究為基礎,重點探討工具的選擇問題,原因在于政策工具的選擇是理論和實踐的交會點。具體到銀行業監管而言,政策工具研究就是要探討監管機關面對不同的監管問題和情境,如何從完備的“工具箱”中選擇合適的政策工具以解決監管問題。為此,建議未來我國銀行業監管政策工具研究可按照工具的識別和分類、工具特性及其適用情境、工具選擇與優化這一思路(見圖1)展開系統研究。遵循這一思路,未來可重點探討以下問題:(1)我國銀行業監管的政策工具到底有哪些,如何分類。(2)各類政策工具的內在特性是什么,適用于什么樣的監管情境,運用政策工具的內外部條件是什么。(3)針對不同的情境,監管機關如何選擇監管政策工具,具體機制有哪些。(4)在此基礎上,可結合具體政策實踐,按照一定原則和標準對監管政策工具的績效進行評價,提出優化選擇的建議。
(本文來自于《現代管理科學》雜志。《現代管理科學》雜志簡介詳見。)
作者:雍冀慧單位: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天津監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