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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科技特派員試點工作正式啟動,全國各地在具體實踐中創造了各具特色的科技特派員參與創業、服務創業的模式。2009年,科技部聯合八部委共同開展科技特派員農村科技創業行動,在全國范圍內形成了農村科技創業的良好發展局面。農村科技創業是一種發生在農村地區的創業活動,實現了科技人才、科技成果和科技知識等創業要素向農村流動,與其他創業活動最重要的區別在于特別強調了科學技術對創業的支撐作用。農業科技成果是農業科學技術的物化體現,其交流對接是推動科技要素流動的重要方式,對農村科技創業起著極為關鍵的作用。現代信息技術蓬勃發展,農業信息化深入推進,城鄉素質鴻溝縮小,可充分利用現有資源,降低成本,實現城鄉服務均等化。信息化時代,農業科技成果的交流對接呈現出虛擬、互動、雙向等新特點,非常有助于農業科技成果轉化,進而為農村科技創業提供支撐。項目組對農業科技成果交流對接進行界定,介紹了當前農業科技成果交流對接的現狀、模式、存在問題等,旨在為進一步促進信息化條件下的農業科技成果交流對接提供參考資料。
1農業科技成果交流對接現狀
農業科技成果交流對接分為農業科技成果的交流和對接兩部分。一方面,農業科技成果交流,是農業科技成果擁有者通過交流將現有農業科技成果信息傳遞給農村科技創業主體,同時創業主體將創業過程中的科技需求信息反饋給農業科研部門的過程;另一方面,農業科技成果對接是成果從擁有者轉移到創業主體的過程。經過多年發展,農村科技創業呈現出主體多元化、形式多樣化的特征,農村科技創業相關的致富案例也越來越多,說明農村科技創業對推動我國農村經濟發展意義重大,而農業科技成果交流對接對農村科技創業至關重要。然而,由于農業科技成果交流對接是農村科技創業活動的微觀、細節層面的反映,缺少相應的數據支撐,很難給出確切的農業科技成果交流對接現狀。但是,從大量的農村科技創業案例中不難發現,農業科技成果交流對接一般呈現出以下趨勢。
1.1科技特派員在農業科技成果交流對接中占重要位置科技特派員制度是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規律下,為滿足農民在農業生產和生活中的科技需求,以推動科技特派員與農民形成“利益共享、風險共擔”的利益共同體為手段,達到科技、人才、知識、資本、管理等先進要素向農村地區、偏遠地區、貧窮地區擴散、集聚的目的,最終實現科技要素資源合理配置的一種新型農村科技服務制度。一般來說,科技特派員掌握獲取先進農業科技成果的方法或途徑,具備農業生產經營組織能力,長期生活在基層農村地區,對農業農村生產生活特點相對熟悉,在農業科技成果交流對接中扮演著重要角色。一方面,科技特派員能夠有效對接科研單位、涉農企業的先進科研成果,并進行消化、吸收,為進一步的示范、推廣做好鋪墊;另一方面,科技特派員生活在基層,對農民科技創業相對了解,非常適合推動農業科技成果在農民中大面積推廣和應用。
1.2農業科技成果交流對接形式趨于多樣化隨著農村科技創業的具體需求的不斷深化,農業科技成果交流對接更加有組織性、針對性、目的性,農業科技成果交流對接的方式也趨于多樣化。從宏觀層面,政府定期的組織農業科技成果交流會、農業科技成果博覽會等,積極推動農業科技成果的供需雙方進行溝通,達成農業科技成果對接的相關事項;從操作層面上考慮,試驗示范、技術推廣、技術指導、技術引進和專利轉讓等都已成為農業科技成果轉化的重要形式,如科技特派員承包農村中因經營不善而面臨危機的企業;大面積租賃土地進行農業科技成果的試驗示范與轉化推廣;為農民農業生產管理提供技術服務、咨詢等。
1.3農業科技成果交流對接的參與主體積極性高農業科技成果交流對接涉及供給方、中介方、需求方等多個方面,不同主體的參與積極性明顯增高。一方面,涉農高校、科研單位等農業科技成果研發部門參與農業科技成果示范推廣的積極性越來越高。農業科研單位從只關注科研成果轉向同步關注科研成果的轉化、推廣情況,如中國農業科學院提出農業科研不僅要“頂天”,還要“立地”,相關部門專門建立了中國農業科學院科技成果網、農業科技成果推廣網等;另一方面,農業科技推廣機構、科技特派員、農廣校等負責農業科技成果轉化應用的中間機構,在農業科技成果的交流對接中承擔的責任更加明確,農業科技成果的示范推廣組織或個體發展迅猛。另外,為滿足在農村科技創業中對技術的需求,養殖能手、種養大戶、農村合作社等對于農業科技成果的交流對接呈表現出極大的興趣。
2農業科技成果交流對接模式
農村科技創業,從表面上分析,是農村創業主體利用農業科技成果在農村進行創業,其主體是農村人才,目的是創業,核心是農業科技。從更深層次考慮,農村科技創業是將農業科技成果在農村地區推廣、擴散,進行價值創造、價值增值、價值附加的過程。因此,農業科技成果能否實現順暢交流與無縫對接,從成果擁有者向創業主體轉移就顯得極為重要,高效的農業科技成果交流對接對加速農業科技成果轉化具有重要作用。
農業科技成果擁有者是指享有成果使用權、轉讓權或交易權的組織、單位或個人;農業科技成果使用者是指將農業科技成果具體應用到農村科技創業中,能夠產生經濟價值的個體或組織。農業科技成果轉化的各主體之間存在一種授受關系,即主體(農業科技成果擁有者)將客體(農業科技成果)交付于受體(農村科技創業者)(圖1)。這一授受過程受生產方式、市場環境、信息渠道、交通條件等多種因素影響,在轉化環境、轉化渠道等都具備的情況下,主體和受體的積極性才能調動起來,從而實現農業科技成果轉化。創業主體是創業活動的策劃者、推動者、組織者和執行者。農村科技創業主體主要分為兩類,一是從城市到農村創業的“外生”式科技特派員創業者,包括科技人員、高校畢業生、大學生村官、離退休人員及企業人員等;二是從農村內部開始自發創業的“內生”式科技特派員創業者,包括“土專家”、“田秀才”等技術能人在內的各種農村能人、返鄉農民工、農村青年致富帶頭人等。從科技成果的角度考慮,“外生”式創業者一般具有一定的科技成果或者掌握科技成果的獲取渠道等,“內生”式創業者一般具備承接各種農業科技成果的技術基礎,能夠將各種成果應用到實際生產中。
2.1自助式農業科技成果交流對接自助式農業科技成果交流對接方式,要求農村科技創業主體具有一定的信息渠道、技術積累和科技成果等,能夠通過自身條件獲取到農村科技創業所必須的成果要素資源(圖2)。一般來說,科技人員、高校畢業生、大學生村官、離退休人員及企業人員等“外生”式創業主體符合自助式農業科技成果交流對接方式的特征。
2.2對接式農業科技成果交流對接對接式農業科技成果交流對接方式,需要農業科技成果擁有者采取一定的手段、方式,將農業科技成果傳遞到農村科技創業主體。農業科技成果擁有者既可以是創業主體,也可以是專門從事農業技術服務的技術人員。根據采取的手段、方式不同,又可將對接式農業科技成果交流對接分為示范推廣式、技術指導式、咨詢服務式等(圖3)。
2.3中介式農業科技成果交流對接中介式農業科技成果交流對接方式,其農業科技成果的交流對接,不直接在成果擁有者和農村創業主體之間進行,需借助第三方的組織或個體(圖4)。一般來說,農業科技成果擁有者只負責成果研發,第三方的組織或個體專門負責將成熟的農業科技成果傳遞給農村科技創業主體。典型的中介式農業科技成果交流對接方式有農業技術推廣、新型農民培訓、農業科技成果銷售和專利轉讓等。值得注意的是,在農村科技創業的過程中,幾種農業科技成果交流對接模式可能交叉存在。
3農業科技成果交流對接中存在的問題
農業科技成果的交流對接對農村科技創業中科技要素的獲取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然而,由于農業科技成果交流對接主要依靠言傳身教等傳統方式,科技成果傳播擴散效果并不明顯,科技成果對農村科技創業的促進效果也明顯削弱。
3.1農業科技成果的交流對接手段落后農村科技創業離不開農業科技成果,而農業科技成果信息的精準性、有效性直接決定了創業的成敗。當前,農業科技成果的交流對接還缺少系統的理論學習指導平臺,主要通過模仿、咨詢、嘗試等方式,進而導致農村科技創業主體對農業科技成果信息理解不到位,掌握程度局限在模糊的概念層面。
3.2農業科技成果的交流對接范圍有限農村科技創業一般需要具備發散性、創新性思維,海量的、豐富的、詳實的農業科技成果信息有助于發散性思維的產生。傳統方式下,科技成果交流對接一般不超出“你、我、他”的人際范圍,具有明顯的局限性,難以實現獲取大量農業科技成果信息的目的。另外,大部分農業科技成果交流對接,往往依托于現存的農村中的社會關系網絡,而其他人較難獲取到相關科技成果信息。
3.3農業科技成果的交流對接成本高農業科技創業過程是一個長期、持續、反復的過程,特別是農業科技成果在實際應用中,可能會出現很多預想不到的問題,需要科技成果交流對接的雙方進行頻繁的接觸。傳統農業科技成果交流對接涉及人員的交通、通訊、場地等費用,每一次成果的交流對接都需要投入相當可觀的資金,交流對接成本高。
3.4農業科技成果的交流對接方式單一在農村科技創業中,創業主體對于農業科技成果的對接具有強烈的需求,具有更強的主動性、積極性。而傳統的農業科技成果的交流對接主要以單向的信息流動為主,農村科技創業主體對于信息的需求、反饋等,不能及時傳遞給農業科技成果擁有者。
4信息化下條件的農業科技成果交流對接
信息化是當今世界的發展趨勢和潮流。黨的十八大報告提出:“堅持走中國特色新型工業化、信息化、城鎮化、農業現代化道路,促進工業化、信息化、城鎮化、農業現代化同步發展”。大力推進信息化,是加快我國現代農業建設的重要戰略舉措。現代信息技術發展迅猛,以“互聯網+”為引領的物聯網、云計算、大數據等新一代信息技術為人們的生產生活帶來了翻天覆地的改變。充分利用新一代信息技術在無線移動、寬帶傳輸、互聯互通、智能互動等方面的技術優勢,創新農業科技成果交流對接方式,助力農村科技創業。
4.1農業科技成果交流對接渠道拓寬信息化構建了多元化的農業科技成果交流對接渠道,成果交流對接不僅包括傳統的組織傳播、人員傳播等渠道,而且還包括許多新傳播渠道,如各科研單位門戶網站、農業科技成果網站及數據庫、論壇、數字圖書館等為農業科研成果的提供了非常優質的平臺,微博、微信、電子郵件以及專業APP等在能夠在短時間內實現農業科技成果信息的大范圍傳播。基于現代信息技術,農村科技創業主體獲取農業科技成果信息不再受區域、地域的限制,視野更為廣闊,突破了傳統農業科技成果交流對接過程的渠道單一、有限等難題,農業科技成果交流對接渠道大幅拓寬。
4.2農業科技成果交流對接時間縮短我國科研與推廣屬于兩個不同體系,科研成果的研發與推廣存在“兩層皮”問題。新的科技成果具有一定的隱蔽性和難以理解性,科技成果擴散速度較為緩慢。信息技術的出現,使得農業科研工作者可以通過網絡平臺最新的科研成果,同時技術服務機構、農村科技創業者也可通過互聯網平臺等檢索、查詢最新的成果,從而使得農業科技成果信息能夠快速擴散并在很短的時間內到達農村科技創業主體手中,農業科技成果交流對接時間大幅減少。
4.3農業科技成果交流對接方式多樣大眾傳播、組織傳播、群體傳播、人員交流等擴散渠道的工作方式主要以手工操作或口頭交流為主,農業科技成果交流對接方式單一,效率較低。現代信息技術飛速發展,視頻、語音等多媒體技術實現了農業科技成果的形象化表達,在線咨詢、可視電話突破了時空限制,農業科技成果交流對接可實現零距離對接、交互表達、動畫模擬等。農業科技創業主體手持筆記本電腦就可通過平臺在田間地頭與專家直接對話,實現技術咨詢面對面、技術交流口對口、技術培訓畫中畫等多種功能,極大地降低了農業科技成果的信息失真。
5結語
信息化在促進農業科技成果交流對接中具有非常大的優勢和潛力,需要加大投入,推動信息化在農業科技成果交流對接中發揮更大作用,實現農業科技成果的信息化表達、信息化傳播,構建農業科技成果公共服務平臺,創新農業科技成果在線交易、社區交互、虛擬展現等模式,為農業科技成果交流對接提供服務,促進農村科技創業。
作者:郭雷風 王文生 楊勇 李秀峰 馮陽 單位:中國農業科學院農業信息研究所 農業部智能化農業預警技術重點開放實驗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