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小編為你精心準備了林業職稱改革法律途徑分析參考范文,愿這些范文能點燃您思維的火花,激發您的寫作靈感。歡迎深入閱讀并收藏。
《南方林業科學》2018年第1期
摘要:基于對當前林業職稱評聘中存在的諸多問題分析,提出了林業職稱改革法律途徑。通過對林業專業技術人員法制化管理,特別是對林業專業人員職稱評聘實施法制化管理,旨在減少職稱管理中的人為因素干擾,進一步保障勞動公平。首先,通過立法確定勞動公平基本原則;其次,制定專業技術人員管理法,依法規范專業技術人員管理特別是職稱評聘管理,保障專業技術人員勞動公平;再次,制定專業技術人員學術能力認定規范,科學合理認定專業技術人員學術能力。
關鍵詞:林業;職稱;改革;法律途徑
1當前職稱評聘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當前林業職稱評聘中存在的問題概括起來,主要表現在:一是現行有關法律沒有對職稱評聘予以規范;二是在職稱評定上,過度重視學歷;三是學術能力認定方法過于簡單,沒有確認專業技術能力的持續性,不利于輪崗和人才交流;四是人為設定名額限制,缺少科學依據;五是職稱權力下放,進一步增加了職稱腐敗風險。
2職稱改革要創新理念結合
目前職稱改革中諸多觀點,筆者認為,對于林業職稱改革的理念創新,一是要突出勞動公平,破除過分重視學歷、專業歧視、履歷等問題;二是職稱評聘要法制化;三是通過立法和標準化,規范林業專業技術人員專業技術能力認定,取消“唯學歷”做法;四是將林業職稱與林業技術崗位掛鉤,以實現職稱的真正功能(職稱是指專業技術人員的專業技術水平、能力,以及成就的等級稱號,是反映專業技術人員的技術水平、工作能力的標志)。
3職稱改革的法律途徑探討
3.1立法明確勞動公平
3.1.1憲法
對現行憲法第十四條、第十九條、第四十二條進行必要的補充,分別補充“保障勞動公平”“推進教育公平”和“建立勞動公平基本制度”表述。
3.1.2勞動法
對現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一條增加“保障勞動公平表述”;第二條修改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所有機構(包括國家行政事業機關、社會組織、企業、個體經濟組織等,以下統稱用人單位)和與之形成勞動關系的勞動者,適用本法”,以保護所有勞動者;第三條增加“確立平等勞動權”表述;第十二條增加勞動者就業不因“學歷、履歷、健康狀況”而受歧視。和“特殊工作崗位確需特別要求的,由國家人力資源管理部門立法規定,用人單位在就業和簽訂勞動合同時不得附加歧視性條款”的表述。此外,《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還要增加建立全國統一的工資管理平臺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其實施條例中,要增加規范勞動合同的內容,以防止用人單位利用現行樣本勞動合同中補充條款,侵害勞動者利益。
3.1.3公務員法
將現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第二條“本法所稱公務員,是指依法履行公職、納入國家行政編制、由國家財政負擔工資福利的工作人員‘修改為’本法所稱公務員,是指依法履行公職、由財政負擔工資福利的工作人員”,將具有公共管理職能的事業單位與行政單位合并。將第十三條第三款修改為“平等獲得工資報酬和享受福利、保險待遇,享有公平的晉升發展的權利”。
3.2制定專業技術人員管理法
參照現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制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專業技術人員法》及其實施細則,依法規定專業技術人員權利、責任和義務,保障專業技術人員勞動公平。重點內容包括:
3.2.1專業技術職稱
規定“遵紀守法、愛國愛崗敬業、5年內個人無不良征信記錄”等為專業技術職稱申報基本條件,取消健康、學歷、專業等限制條件,將學歷納入專業技術能力認定范圍;規定專業技術職稱評聘分開,只要符合基本申報條件,專業技術能力達到相應水平均可申報;規定職稱評定采取考評結合的方法,考試由全國統一公開進行,專業技術能力評定按照專業技術能力認定規范進行;規定專業技術能力認定規范制修訂基本原則、基本方法,制修訂必須公開進行并充分聽取社會各方面意見建議,必須根據社會發展定期修訂;規定擔任領導職務的不得申報專業技術職稱和在專業技術崗位任職,不得申報專業技術類獎項,不得申報具體專業技術業務獎項,不得在科研項目和學術論文中掛名;規定不同行業不同職稱及其任職條件;規定專業技術職稱降級、取消條件;規定具有高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稱的人員,退休后仍要對其進行專業技術能力認定和管理,保障高級專業技術人才在自愿的情況下,能夠終生服務社會。
3.2.2工資
在參照公務員“職級平行”方法對專業技術人員進行工資改革之外,專業技術人員工資增加職稱津貼和崗位工資兩部分。凡獲得職稱資格的,均可獲得職稱津貼(基礎工資50%),用于其能力提高和學術活動。聘用后,可以獲得相應的崗位工資(基本工資30%),用于崗位技術活動。
3.2.3交流
為促進不同專業間學科交流、融合與發展,規定專業技術人員的專業技術能力認定、職稱評聘不得設置專業、學科限制,只要本專業技術能力計分符合要求均可申報相應職稱,申請相應崗位。
3.2.4造假懲戒
在職稱評聘、學術成果、獎勵、專業學術能力認定等中弄虛作假被核實的,取消其所獲得的職稱、學術成果、專業學術能力計分,追繳所獲得的獎勵,5年內不得申報職稱、獎勵和申請聘用技術崗位。累計達到3次(含3次)造假的,除了予以上述懲戒外,終身不得申報職稱、申請崗位聘用、申報獎勵,并予以職稱降一級懲戒。因造假造成責任事故的,依法追究相應責任。說明:本崗位計分。按照一級學科計分,即能力計分所涉及的學科與就職崗位所在學科一致的計分。
3.3制定專業技術能力
認定規范專業技術能力認定包括學術能力認定和業績認定。專業技術能力認定規范的制修訂要公開、公正,方法要科學、全面。對于在非技術崗位工作的專業技術人員,其能力認定按照年度考評優良等次計分,由于其沒有參加工程項目和科研課題研究,適當提高計分標準,以保障非技術崗位專業技術人員的勞動公平。對于在多崗位的任職的,也即身兼數職的非領導崗位專業技術人員,按照各崗位分別累計計分,以充分體現多勞多得的按勞分配原則。
3.3.1認定方法與程序
專業技術能力認定要公開進行,國家人力資源管理部門要充分利用大數據技術,建立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能力認定智能化網絡管理系統,由智能化的網絡管理系統自動搜集專業技術人員的能力水平數據,進行自動認定。對于沒有進入網絡的個人業績與能力數據,由個人在網上向所在單位人力資源管理部門申報,經上一級人力資源管理部門審核確認后,記入個人專業技術能力數據庫。
3.3.2學術能力認定
學術能力認定按年度進行,包括教育、在崗培訓學習、學術成果、學術獎勵等情況的認定。
3.3.3業績認定
業績認定按年度進行,包括完成工程項目情況、工作獲獎或處分情況,德能勤績廉年度考核情況、工程項目質量情況、個人年度征信情況等的認定。
3.3.4專業技術能力認定的應用
凡專業技術能力認定得分達到相應的分數,現職任職年限達到規定年限,均可申請職稱資格考試。
3.4統一職稱資格考試凡達到專業技術人員職稱考試申請資格條件(表2),均可申請相應職稱資格考試。職稱資格考試全國統一閉卷進行,由國家考試管理部門根據不同專業和不同的職稱等級,建立相應的精細化職稱考試體系,考試在指定的設有監考系統、配置有監考人員、具有身份識別功能的計算機上集中進行。按照職稱等級設置考試內容。初級職稱資格考試內容為本專業基本理論與實踐,中級職稱資格考試內容為本專業技術報告或本專業工程規劃設計方案的撰寫,高級職稱資格考試內容為本專業研究論文撰寫和指定材料改錯。這樣不僅解決了當前計算機、外語與繼續再教育的所有弊端,還考核了考試人員的專業理論、專業實踐水平,杜絕了純理論考試的所有弊端。專業人技術能力認定規范實施時,對于實施前已獲得的職稱的專業技術人員,為突出體現專業技術人員學術能力和學術成果,將個人專業技術能力計分統一劃分為“基本計分”和“有記錄計分”,個人專業技術能力計分為二者之和,并將“基本計分”計入表3“本崗位計分”。
參考文獻
[1]許元科,梅盛金,陳炳高.浙江省景寧縣林業人才隊伍建設存在的問題與對策[J].農技服務,2010,(06).
[2]楊素華,王兆君.新時期林業人才就業問題及對策探究[J].中國林業經濟,2007,(02).
[3]黃旭國.努力開創林業人才工作的新局面[J].湖南林業,2006,(03).
[4]李晴,何志祥.淺論高等林業院校如何為解決林區人才問題服務[J].北京林業管理干部學院學報,2005,(04).
作者:劉勝 單位:潛山縣林業局林業綜合行政執法大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