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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今社會“養老”決策踐行成效受到社會各界廣泛關注,其中居家養老服務作為新型養老路徑,在豐富養老體系同時可推動我國養老事業蓬勃發展,本文通過對公共管理視角下我國居家養老服務對策進行探究,以期為推動我國養老事業良性發展提供依據。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立足于公共管理范疇,依據老年人選擇在家中養老安度晚年的心愿,社區作為提供服務載體為老人提供助浴、助餐、助醫、助潔等人性化服務,滿足老人個性化養老需求,使我國養老體系更加健全高效。相較于以往養老院養老形式、以房養老形式,居家養老能夠優化配置社會資源,同時緩解機構養老壓力。然而,基于當今社會居家養老服務政策推行不久,相關實踐經驗及研究經驗尚不充足,影響該服務體系發展成效,為此在公共管理視角下分析我國居家養老服務優化對策顯得尤為重要。
1公共管理視角下我國居家養老服務價值
老有所養幼有所依,鰥寡孤獨廢疾者皆有所養,是社會主義不懈追求的發展目標,養老體系穩健發展重要性可見一斑,為此人們在原有機構式養老機制下,研究得出居家養老服務體系,旨在滿足老年人個性化養老需求,為使人們認同該養老服務體系,在公共管理視角下分析我國居家養老服務價值勢在必行。
1.1居家養老服務可充實原有養老體系。養老院作為重要養老場所人們并不陌生,在我國人口老齡化日益嚴重態勢下,其吸納養老老人的能力隨之縮減,社會各界急需新型養老體系,緩解社會養老壓力,在這種背景下居家養老服務應運而生,為健全我國養老體系奠定基礎。
1.2居家養老服務可優化配置社會資源。當今社會房源緊張,許多老人在進入養老院后住房空置,出現大面積居住區浪費消極現象,以社區為載體的居家養老服務,使老人在家中就可享受優質養老服務,充分調用社會閑散資源,發揮社區服務能效,實現社會資源優化配置目標,凸顯公共管理視角下我國居家養老服務價值。
1.3可提高養老服務質量。家是人們停泊的港灣,是人們的“根”,老人對家的眷戀較深,相較于陌生的養老院,在家中養老可提高其養老舒適度,同時享受居家式養老服務,滿足老人個性化養老需求。
2分析公共管理視角下我國居家養老服務實況
養老作為惠及民生及關乎社會和諧穩定發展的重要課題,其發展成效受到社會各界廣泛關注,基于居家養老服務理念推行不久,與之相關的研究與實踐經驗基礎相對薄弱,為此需對其踐行實況予以分析,為推動我國居家養老服務體系良性發展提供依據。
2.1法制體系不完善。法律法規具有“滯后性”發展特征,無法在新事物發展前期對其發展方向及需求做出預期,只能在新事物發展過程中總結相關經驗,結合時展需求制定法律法規,為此相較于居家養老服務體系發展,法律體系則相對不夠完善,無法滿足該體系發展需求,影響居家養老服務綜合質量。
2.2缺乏政府及相關政策指導。居家養老服務對我國來講屬新型養老體系,未能充分博得地方政府的關注,無法為該服務體系發展提供條件,削減居家養老服務能效,究其內因源于地方政府缺失政策引導,對該服務體系發展必要性認知不周,加之該養老服務體系建設對資金有一定要求,巨大的財政壓力使地方政府對該養老服務體系發展望而卻步。
2.3缺失人才支持。我國高校通常會開設社區服務專業,卻并未針對居家養老服務開設展業課程,使當前居家養老服務人員綜合素養良莠不齊,無法滿足居家養老人員客觀需求,甚至還會在服務過程中與老人發生矛盾,削減居家養老服務質量,阻滯該服務體系良性發展。
3探究優化我國居家養老服務體系的良策
通過對公共管理視角下我國居家服務實況進行分析可知,該服務雖具有提高養老舒適度,可優化配置社會資源,提高養老服務針對性等優勢,但受立法制度及相關政策缺失,人們對該服務體系認知程度不高等問題影響,削減居家養老服務體系踐行價值。基于此,我國養老部門應秉持實事求是精神,在公共管理視角下,明晰我國養老服務體系內在缺陷,探究優化該服務體系之良策顯得尤為重要。
3.1依據居家服務養老體系落實需求,完善我國立法體系。我國作為法治大國,任何新事物的發展均需在相關法律法規體系引導下有序進行,居家養老服務作為充實原有機構式養老機制的新型養老體系,同樣需立足公共管理領域,受法律法規約束,確保該養老服務體系與我國對養老事業發展的客觀需求保持同步,為推動我國居家養老服務體系良性發展夯實法律基石。我國居家養老服務法律體系完善方略,具體可從以下幾個方面進行分析:一是國家方面。國家需從公共管理宏觀發展角度著手,以居家養老服務為核心展開法律體系頂層設計,為健全相關法律體系,提高法律對該養老服務約束力奠定基礎,在其中明確社會、社區、政府、家庭所需承擔的法律責任,為有效處理可能發生的居家養老矛盾提供依據。同時,以法律形式規范我國居家養老服務內容、標準、資費、負責單位、專業人員培訓、養老服務設施建設等細則,為推動我國居家養老服務體系良性發展奠定基礎;二是居家養老服務地區方面。我國幅員遼闊,各地區發展存在一定差異,基于經濟、文化、習俗、自然環境等因素存在區別,法律體系需在頂層設計基礎上,依據不同地區居家養老個性化需求,制定相關規章制度與立法分支,為快速推廣居家養老服務奠定基礎,同時可規范各個地區居家服務養老標準,優化配置養老資源,使社區在居家養老服務體系踐行過程中的權責更為明確,達到提高居家養老服務質量的目的;三是部門方面。在公共管理視角下居家養老服務具有充實傳統機構養老體系的積極意義,有關部門需秉持與時俱進精神,從該服務體系發展實際需求出發整改相關政策,指引社區完善工作體系,用科學可行的法律法規監管社區協調發展實況,提高社區服務能力,將社區納入居家養老服務法律法規健監管體系內,避免出現政策“碎片化”,削減法律法規監管能力消極現象,為我國居家養老服務良性發展夯實法律基石。
3.2政府需加強政策引導與支持力度,為我國居家養老服務體系穩健發展提供條件。政府作為監管居家養老服務“主力軍”,需通過政策支持、設施配置、從業教育、規劃發展、標準設定、資金支持、市場監管、信息服務體系建設等決策,為引導并支持我國居家養老服務政策良性發展奠定基礎。除為居家養老服務發展給予有力幫助外,政府還需不斷完善執法體系,通過執法檢查、議案督辦、意見報告、聽取審議等形式,提高政府對地區居家養老服務的監管力度,為該服務體系發展營建嚴肅、客觀、公正發展環境。我國居家養老服務政府執法及支持方略,具體可從以下幾個方面進行分析:一是加強財政支持。作為惠及民生的重要服務體系,政府需以此為由設立專項發展資金,完善經費運營機制,提高政府對投入資金的管理力度,必要時施行政企合作PPP模式,用于提升該養老服務體系民間資本吸納能效,減緩政府財政壓力;二是建立健全地區性、全國性居家養老服務監督及評估機制。為使我國居家養老服務體系得以穩健發展,充分發揮其老有所養、老有所依踐行價值,政府需對劣質養老服務現象“零容忍”,制定科學可行的監管及評估機制,定期對該養老服務體系運營實況進行調查,以此為由建立檔案管理機制,為該養老機制優化發展提供豐沛經驗,同時引導社區等養老服務組織依據相關機制,不斷調整其發服務方略,為完善其養老服務體系奠定基礎;三是加大基礎設施投入力度,提高居家養老服務質量。政府需依據當今社會養老事業發展客觀需求,以優化其發展環境為前提,加強休閑娛樂設施(棋牌室、圖書館、小型體育館、運動器械等)、醫療服務設施(慢性病診療所、康復中心、社區醫院等)、社區環境(綠化設施等)建設力度,旨在為老年人打造宜居養老環境,提高居家養老服務質量。
3.3推動我國居家養老服務朝著信息化方向發展。隨著我國科學技術不斷發展,“互聯網+”時代已然到來,為使我國居家養老服務體系更為健全,相關養老服務功能性更強,需推動該服務體系朝著信息化方向發展,實現“互聯網+養老”運營目標,提高社區養老服務能效,凸顯該服務體系踐行價值。我國居家養老服務信息化發展方略,具體可從以下幾個方面進行分析:一是完善社區養老服務網絡。確保社區互聯網線路敷設符合居家養老服務信息化發展需求,為此需依據該養老服務體系發展需求,設定信息化發展規程,繼而為居家養老服務體系進入互聯網提供依據,使老人可在家中通過操控互聯網,便可滿足某種服務需求,提高社區居家養老服務效率;二是做好信息系統日常運維與優化升級工作。當前科學網技術飛速發展,為使居家養老服務信息化功能體系更具穩定性、可控性、實效性,需相關部門做好信息系統日常運維及優化升級工作,避免信息系統無法發揮服務功效;三是信息化養老服務體系操作需簡便可行,符合養老服務對象信息化水平。信息系統需以靈活、易于操作為原則進行創設,為推廣該系統,社區及相關居家養老服務機構可制作信息化服務系統操作推廣手冊,加之服務人員耐心的一對一講解,使信息化體系成為提高我國居家養老服務質量的有效手段。
3.4培育優質居家養老服務人才。為使老年人認可居家養老服務,推動該服務體系良性發展,全社會需看到該養老領域對養老服務人才的渴求,在社區類專業教學體系中,納入居家養老服務教育內容,為該養老服務體系發展儲備優質人才。除培育專業人才外,社區作為居家養老服務重要平臺,需做好崗位型人才培養工作,定期針對社區工作人員展開居家養老服務培訓工作,向其宣講與之相關的法律法規,提升工作人員法制意識,使其明晰自身在工作過程中所需承擔的法律職責,同時設定激勵機制及服務人員管理機制,使其可嚴于律己,提高自身養老服務能力,達到培育優質居家養老服務人才的目的。
4結束語
公共管理視角下我國養老服務體系若想得以健全,需完善我國立法體系,加強政策引導與支持力度,推動我國居家養老服務朝著信息化方向發展,同時培養優質服務人才,達到推動我國養老事業良性發展的目的。
作者:賈鑫 單位:湖南農業大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