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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健全電子商務法制的基本原則
(一)適應電子商務需要、促進電子商務發展原則電子商務的興起和發展是人類社會進入信息化歷史發展階段的必然結果。法律作為社會關系的調節器,受客觀存在的社會物質條件的制約,必須以社會進步的要求作為其創設和完善的首要目標和最終目標,以適應由被調整對象所構建的社會現實環境,并獲取促進被調整對象正常發展的實際效果為其基本任務。因此,我們探索和實踐電子商務的法律制度,就必須將適應電子商務的需要、促進電子商務的發展作為首要原則,激勵整個社會積極對電子商務的接受和融合,跟上歷史前進的潮流,適應人類發展的需要,同時規范電子商務的行為與活動,使之始終在符合社會“正義”和維護社會公共秩序的軌道上健康地發展。
(二)遵循電子商務客觀規律原則
任何一項事物的發展都必然受其內在客觀規律的支配和制約,即必須遵循蘊涵在事物中的基本“正義”,它是事物發展所固有的,并通過事物的外部特征表現出來,事物的發展只有在遵循其客觀規律時才會進步,電子商務也概莫能外。電子商務是建筑在以計算機技術為核心的信息技術基礎之上的技術型商業活動,具有以技術為基礎和主導、技術和商業交叉復合的明顯特征,屬于技術和商業兩個領域相互滲透和相互作用的特殊交集,因此,電子商務的發展必須遵循其特有的客觀規律,即技術活動和商業活動相結合后具體作用于電子商務的客觀規律。電子商務的法制建設也必須遵循其內在的客觀規律。實質上,電子商務的法制首先表現為社會對電子商務這一特殊事物內在客觀規律理性的探索,從而認識電子商務法制的應然;其次才是通過法律的形式將探索和認識的結果具體表現為人們的行為準則,并強迫社會全體遵行之,以達到遵循它的最終目標。由于目前電子商務還是一個新生事物,尚處于初創階段,在實際中它更多地還僅僅只是一個存在于技術專家頭腦中的邊界模糊、內涵不清的理念,它本身還在隨著信息技術飛速地提高和進步而不斷地形成和更新。我們現在所能感受到的所謂電子商務只不過是其在建立過程中某種形式的“暫穩態”,對它的本質內容和表現形式都缺乏必要的認識,要認清蘊涵在其中的客觀規律并準確地表述出來至少在目前幾乎是比較困難的,這就要求我們努力地去研究和探索。但是,我們可以建立起一個原則,即遵循電子商務發展客觀規律的原則,作為研究和探索的基本準則,同時也作為創設電子商務法律體系的指導思想,在這一原則的基礎上,積極構筑電子商務的法律制度,并以此規范電子商務法治的工作實踐。
(三)遵守國際規則、維護國家主權原則
電子商務是建筑在互聯網絡上虛擬空間環境中的商務形式。由于互聯網絡的全球性拓展,突破了現實生活中仍然存在著的人為的地理限制,溝通了地球的每一個角落,使得國家和國界等概念一下子變得模糊起來,在人類生活中,第一次構筑了覆蓋整個地球的虛擬的數據世界,電子商務也就不再僅僅只是電子形式的商務活動,也不再僅僅只是地區性的或者是區域性的商務活動,它已經成為世界性的電子形式的商務活動,完整意義上的電子商務應該在全球范圍內運行,具有非常明顯的國際化特征。但是,電子商務的跨國界運行并不能在實際上取消現實存在著的國家、國界、疆域等,國家的存在,就必然導致國家主權的存在,伴隨著工業發達國家信息技術的輸出以及信息的交流,特別是“信息入侵”和“信息占領”所形成的特有的“信息殖民地”,將原來表現為比較單純的技術問題、商業問題演變成為復雜的政治問題,這是人類在進入信息化社會之前就已經存在的、并且在進入信息化歷史發展階段以后依然存在著的客觀事實,是任何人都回避不了而且不容忽視的。對此我們必須始終保持清醒的頭腦,在法制建設中按照國際法的基本準則,堅持國家主權原則,站在全球經濟一體化的高度和廣度審時度勢,在逐步拋棄傳統商務概念的同時,建立起適應網絡虛擬空間的數字化環境、符合電子商務要求的社會運轉的新機制,積極參與制定電子商務國際“游戲規則”,爭取和維護有利于電子商務在全球健康發展的秩序和環境,這是國際間和平共處、正常交往的前提和基礎,也是各國維護自己正當權益的重要武器。我國的電子商務法制建設應當遵守電子商務的國際規則,參照國際慣例,轉化外國的先進經驗,將我國電子商務的發展納入世界發展的大環境中,將我國的電子商務法律制度的建設融入世界電子商務法制的大秩序中。
二、建設電子商務法律制度的根本目的是建立和維護電子商務的社會公共秩序
在信息化社會里,電子商務將成為商業活動乃至整個人類生活基本的主流方式,它在和諧的社會環境中才能夠有序地發展,這一和諧的社會環境一般表現為適應電子商務發展的社會公共秩序,因此,建立和維護相應的社會公共秩序是電子商務法制建設的根本目的。鑒于電子商務是基于信息技術、依靠法律規范的商業活動,電子商務的社會公共秩序主要包括技術秩序、商業秩序和法律秩序等三個方面的內容,通過對這三種秩序的構建和調整,促進和保障電子商務的發展。
(一)賦予技術標準以國家意志的屬性,構筑技術規范型法律規范,建立和維護電子商務的技術秩序電子商務是相應的技術群在商務領域中應用的具體表現,由此所產生的各種社會關系往往都是建筑在相關技術的應用基礎之上或者是與之相關聯的。由于開發技術者的價值取向以及其所處社會環境的使然,在最終目標和具體技術路徑以及技術方案之間存在非唯一性,而在現實生活中所需要的則是合理的技術秩序,即為達同一目標的眾多技術方案之間的相互協調、相互兼容、相互支持,相互補充。目前世界上各主要信息技術公司和軟件開發商都分別推出了許多不同的電子商務方案,它們分別基于各自不同的技術平臺和環境,構成了不同的運行模式。為了維系相關信息技術的有序運行,保證電子商務合理有效地實現,就必需在眾多技術的集合體中建立起相應的技術秩序。電子商務技術秩序的核心是以技術標準為主體、以技術協議的形式所表現的技術規范群。一個國家的電子商務采用何種技術方案,建立何種運行模式,相應的建立何種制度,不僅僅是一個技術方案或一個系統環境的選擇,而是牽涉到規定國家物流、資金流、信息流的走向和流動方式,牽涉到國家商業運行的走向,甚至牽涉到國家經濟發展趨勢的重大問題,不能夠完全放任自流,必須通過法律,將運行模式和基本制度以國家意志的形式固定下來。我們應當一方面通過立法將相關技術標準選擇和確立的方式方法和程序規則法律化,使之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堅持科學性,避免隨意性;另一方面對經選擇適用的技術標準賦予其國家意志的屬性,使其成為技術規范型的法律規范,將其納入電子商務的法律體系,用以規范這些技術標準的實際應用,同時規范運行模式、基本制度、操作標準、密碼體系等等,使之有法必依,違法必究,并以此從根本上改變無序的狀況,建立起我國電子商務的技術秩序以及相應的環境。因此,在電子商務的法律中就必然包含有技術規范的內容,電子商務法律是法律規范和技術規范的集合,技術規范是構成電子商務法律的極其重要而且必不可少的組成部分,這是由電子商務的基本特質所決定的。
(二)鼓勵誠實信用、公平競爭的網上交易,禁止違法操作,懲治犯罪活動,以維護電子商務的商業秩序電子商務只是在表現形式上改革了傳統的商業方式,卻沒有改變其商業屬性,這就要求它仍然要遵循商業活動的基本規律,遵守商業活動的基本規則,尊重商業活動的基本道德,否則,電子商務既不可能建立起來,也不可能發展下去。但是,電子商務畢竟是建立在互聯網絡上的虛擬環境中的商務活動,當事人可能分布在地球的各個不同的角落,他們之間并不直接見面,當事人的真實意思表示,例如在確認合同時所使用的數字簽名、數字時間戳等等,都將通過由加密技術處理過的電子信號或數字符號來表示;交易的標的也不再以具體實物的形式出現在當事人的面前,而往往表現為在對其外部特征經數字化處理以后再通過網絡節點終端的顯示裝置以影像的形式出現在社會大眾或特定貿易伙伴的眼前;具體的商業行為也幾乎完全依賴于電子信號和數字表示,并在它們的交流中完成;即使是最終代表交易完成的商品配送,也是上述商業活動的結果或繼續,這就要求電子商務活動的進行和完成必須建立在誠實信用的基礎上,要求當事人必須且只能公平地參與網上交易和參與各種商業競爭。有鑒于此,建立和維護能夠滿足電子商務的運行和發展需要的商業秩序也就成為國家關于電子商務的法制建設的基本目標之一。電子商務的商業秩序是在傳統商業秩序的固有外殼內對其內核的實質替換,主要表現為創設規范網上交易的內容,鼓勵網上的公平交易,反對網上的不正當競爭,禁止網上的違法操作,懲治網上商業欺詐、金融欺詐等犯罪活動,以此在維護傳統商業秩序的同時,建立電子商務的商業新秩序。網上的商業規范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市場的建立和準入,其中不但包括允許在網上建立各種形式的虛擬市場,既允許賣售人在具備法定條件的前提下,通過自行設立網站建立“虛擬商廈”,也允許等服務企業充分利用自身的硬件、軟件和法定的服務能力設立網站,建立“虛擬商廈”,通過租賃的方式提供類似于柜臺出租型的服務,或者提供收購、代銷、等方式的服務,而且包括對市場準入和條件的規范,當事人只有在滿足法定條件時才獲準入市。
2.商業行為的規范,其中主要包括網上交易的操作規程;網上交易的行為規范;制止網上的不正當競爭;網上廣告的操作規范;商品配送的行為規范;網上交易售后服務的行為規范;等等。
3.電子結算的規范,其中主要包括電子結算機制的規范,例如國家電子結算的體制和基本模式、電子銀行的建設、支付網關的建立等等;電子結算工具的規范,例如電子結算工具的體系、電子結算工具的發行與使用等等;電子票據和電子貨幣的操作規范,例如電子貨幣的發行、電子票據的產生、電子貨幣和電子票據的流通,等等。
4.個人隱私和個人數據的使用管理,其中主要是指對個人隱私和個人數據的合法采集和正當使用。
5.依法納稅,其中包括按照網絡稅法的規定征收繳納稅款和通過互聯網絡以電子數據交換形式征收繳納稅款。
6.其他有關內容。
電子商務的商業新秩序是對我國商業秩序適應信息化發展的特殊要求的重要補充,它的建立是我國商業秩序不斷完善的重要標志。
(三)加強電子商務的法制建設,優化電子商務的法制環境,完善有利于電子商務發展的法律秩序電子商務的建立和發展如果撇開技術的因素將主要取決于法律秩序的建立和完善,而法律秩序的建立和完善歸根結底則是電子商務法制建設和完善的依托。國家的法律秩序是國家社會秩序的重要組成部分,同時又作用于國家的社會秩序。電子商務是一個新生事物,它的產生和發展必然會給我國現有的要適用于傳統商業行為和活動的法律制度帶來一系列的挑戰,集中表現在信息化發展進程中的社會現實與從計劃經濟模式向市場經濟模式轉軌時思想觀念和法制意識之間的矛盾,進步的電子商業方式與落后的傳統規范及其體系之間的矛盾,新型的被調整對象與陳舊的調整方法和手段之間的矛盾等諸多方面,致使許多現行的法律規范面對發生在網絡上虛擬環境中的電子商務往往束手無措,很難有效地揮其調整作用,客觀上造成了法律制度上的新的空白點,加劇了飛速發展的社會現實與滯后的法律規范之間的矛盾。通過電子商務法律規范的建立,規定當事人的主體資格,明確各自的權利義務,以及對權利義務的享有與履行,確認電子商務行為和活動的有效性、合法性,制訂關于電子商務的各項“游戲規則”,保證相應的技術秩序的建立和商業秩序的維護。電子商務法制的建設主要表現在以下兩個方面。
第一,電子商務法律規范體系的建立。為了要讓我們的法律發揮其調整作用,必須要根據電子商務的特點,加強立法,盡快建立必要的適于電子商務特殊要求的法律規范體系。其主要內容有:
1.電子商務法律關系中主體資格及其權利義務的確認,其中包括賣售人和買受人的資格及審定;交易服務機構———數字證書認證機構、密鑰管理機構、信息服務供應商、信息供應商的資格及審定;交易主體權利義務的審定,等等。
2.數字化商務行為及商務文件的法律效力,電子商務是一系列數字化商務行為的邏輯過程,數字化商務文件則是數字化商務行為的形式標識和法律結果,往往由計算機生成,其法律效力的范圍、時間及其確認、作為證據的合法性和可信度等等都需要由法律予以規范。
3.知識產權的保護,其中包括網上知識產權的確認、使用、對侵害的認定和制裁,等等。
4.網上犯罪活動的預防和懲治。
5.爭議與糾紛的解決。
6.其他有關內容。
第二,建立和完善電子商務的法治環境。電子商務的法制僅僅依靠法律規范的制定是遠遠不夠的,更為重要的則是電子商務法治環境的建立和完善,要培養和樹立電子商務法治的意識,在前已述及的電子商務立法的基礎之上,使之成為社會廣泛接受、人們自覺遵守的行為準則,加強執法、司法的技巧和能力訓練,提高執法和司法的水平,大力開展有關的法制宣傳教育,以此構筑有利于電子商務發展的法制社會大環境。
三、電子商務法律調整的核心任務是保障電子商務的安全
電子商務是否能夠在不久的將來逐步全面地取代傳統意義上的商業形式,主要取決于電子商務是否能夠在可靠的機理上實施安全的運行。電子商務之所以能夠在不久的將來必然會逐步全面地取代傳統意義上的商業形式,則因于整個社會對電子商務安全可靠的追求和不懈努力以及全體社會成員對其充分信任和完全依賴,因此,安全問題也就不可避免地成為關系到電子商務生死存亡的的首要問題和核心問題。綜觀全球電子商務發展的態勢以及工業發達國家電子商務發展的歷程,再回首我國發展電子商務的現實情況,其安全問題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國家安全
電子商務雖然從表面上看,僅僅是一種商務活動,一般涉及到的主要是交易的雙方當事人和參與交易的其他人,對國家安全并不直接產生影響,但是,電子商務是建筑在計算機互聯網絡基礎上的全球范圍內的特殊的商務活動,它在實質上將引發整個社會深層次的革命,因而與國家利益緊密結合在一起,兩者之間存在著千絲萬縷的聯系。在全球經濟一體化的進程中,少數幾個國家掌握著主宰全局的技術,并進一步掌握“國際游戲規則”,其他被動接受技術、進而被動接受那些規則約束的國家,就必然會陷入不安全的危險境地。電子商務的構建和運轉是包括各種硬件設備和相應的軟件在內的技術支持的有機結合,一旦離開了這些技術,電子商務將立刻癱瘓。由于眾所周知的原因,目前關于電子商務的主要技術大部分掌握在西方工業發達國家手中。我國現有的電子商務的技術平臺,包括基礎設施、硬件環境、軟件支持甚至運行方案等絕大部分都是從國外引進的,而且幾年前在計算機系統的引進時所發生的“聯合國”現象,如今在電子商務技術方案的選擇上又將重演。隨著電子商務的社會化發展,其應用在我國也越來越普及,進一步將取代傳統形式的商務活動,人們將自覺地或不自覺地將商務方式逐步依賴于并且完全習慣于建筑在他人技術基礎之上。此時,利用各種網關、網橋、路由器等聯接起來的各種系統和運行方案亦將在其運行過程中依靠技術優勢使得我國經濟命脈的掌握逐步發生實質性的移轉,一切都將在沒有槍炮、沒有硝煙、沒有流血犧牲的轟轟烈烈的社會信息化、現代化建設中悄悄地完成。更有甚者,電子商務所引發的絕不僅僅只是商務方式和商業習慣的變更,在更深層面上,它將引起人們思維方式、生活方式、文化意識的演變,引起國家意識形態的演變。目前再電子商務的核心技術幾乎都是基于西方工業發達國家文化背景而構建起來的,盡管從表面上看這只是一些“中立”的技術問題,但是,實質上這些技術問題,尤其是軟件技術,其生成和編制者的文化背景和思想方法緊密相關,幾乎無一不是其所在國家的文化傳統和意識形態的反映,隨著這些技術不斷地普及推廣,人們普對其全面接受,毫無疑問它就將在不知不覺之中從根本上改變整個社會,改造整個人類,其中不排斥對包括國家性質在內的整個國家的改變,伴隨著全球經濟一體化的將是全球西方文化的一體化。西方工業發達國家以技術和經濟的滲透為先導、以政治和意識形態的入侵和占領為最終結果的局面就將伴隨著技術的引進在我國全面深入地展開。與此同時,電子商務通過互聯網絡打破了國家疆界的地理限制,世界各個國家在互聯網絡面前都成為“地球村”的一個成員,互相之間的商務活動可以不再受人為設立的國界的約束,而代表國家主權的海關,此時在互聯網面前也就如同虛設,人們幾乎無法對在電、光、波、氣等傳播介質上所進行的跨國界的商務活動行使主權,國家的概念將先于國家的實際消亡而在互聯網上不復存在,此時,規范網上活動將主要依靠有關技術支持下的“國際游戲規則”以及根據國際規則所制定的國家法律。當電子商務技術主要掌握在少數個發達國家或者信息產業巨頭的手里時,全球的電子商務就只能夠被動地在技術所有國或技術所有商所制定的“游戲規則”下實施操作,所謂國家的主權也就實際蛻變為技術所有國或者技術所有商的主權。凡此種種,都必然會影響到我們國家的安全。
(二)交易安全
在網絡的虛擬環境中,原先傳統的直接面對面交易的方式被網上的非直接面對面交易方式所取代,交易的主體、客體、要約、承諾和合同的簽訂、履行以及解決合同糾紛時所使用的證據等等都將成為經數字化處理后又可在網絡終端的人機界面上顯現的影像,其真實性和合法性都很難按照傳統的商業觀念和法律觀念被接受,這就要求電子商務應當在高度有效完善的市場秩序中運行,否則互聯網絡必將淪為助紂為虐的幫兇,電子商務也將淪為數字化社會中犯罪的代名詞。綜觀西方工業發達國家,在經歷了幾百年的現代市場經濟的發展過程之后,市場比較發達,市場秩序也相對完善,在社會信息化進程中,他們將從容地跨入電子商務時代。即便如此,每年在電子商務中由于各種犯罪活動和違法操作也給他們造成了幾千億甚至更高數額的損失,迫使他們不得不把眼光集中到如何保證交易安全的問題上來。而目前我國正處于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初級階段中類似于“原始積累”階段的前期,市場培育剛剛起步,市場秩序尚未完全建立起來,在很多方面基本上還處于無序的狀態,人們的法制意識也很薄弱,整個國家的法治也正在建設之中。在社會信息化和全球經濟一體化浪潮的猛烈沖擊下,使我們一下子跨越了市場經濟條件下傳統商業秩序完善的階段,直接進入了西方工業發達國家在經歷了幾百年發展市場經濟的歷程后才從容進入的歷史新階段。這種跨越雖然是歷史發展的必然結果,是不可避免的,但是,泥沙俱下,魚目混珠,確實也使得在傳統商務活動中所存在的無序狀態和種種不良表現都隨之而一起進入電子商務活動中,并且在網絡的虛擬空間里愈演愈烈,例如,原先發生在傳統商業活動中的商業欺詐、保險欺詐、金融欺詐以及各種不正當競爭的行為等等,都可以利用網絡虛擬空間的特性被賦予更新的內容和形式,它們在網上具有更大的欺騙性,因而危害性也更大,此外再加上網絡虛擬空間里所特有的現象,使得電子商務在某種程度上也有可能成為違法和犯罪的“天堂”,如果我們對此不規范、不制裁,不加以嚴厲地懲治,它們就會在網絡的虛擬環境中迅速膨脹,勢必演變成為電子商務所特有的無序態,引發一系列嚴重地混亂,構成對電子交易安全的威脅,最終導致對電子商務生存根基的動搖。
(三)技術安全
電子商務和技術緊密相關。根據國情,建立適用于自己國家的技術規范和技術秩序。這其中不但涉及到數字加密算法的選擇、公私密鑰的生成、具體商品數字形式的表現、網上廣告的形式等微觀的商務活動,而且涉及到數字認證系統的建立、電子結算工具的發行、支付網關的運行以及商業信息的處理等中觀的商務活動,同時還涉及到國家信息基礎設施的建設、電子商務運行方案的選擇、國家密碼系統的建立、國家資金流、信息流和物流的合理規范等宏觀的商務活動。電子商務將在且只能首先在其國家良好的技術秩序中生存,然后才有可能在合理有效的國際環境中得到進一步發展和完善,這是子商務中技術安全問題的主要方面。其次,電子商務本身始終處于不斷發展之中,皆因為支持電子商務的信息技術尚處于不斷地進步之中,電子商務的安全首先要求有關的信息技術的完善。在目前乃至今后相當長一個時期,信息技術本身的不完善所導致的電子商務的不安全問題將長期始終存在。正是這一狀況致使公眾對網上電子交易安全的深度疑慮,從而對電子商務敬而遠之,嚴重地阻礙著它的發展。這是電子商務中技術安全問題的重要方面。此外,我們也應該清醒地看到,技術是一把雙刃劍,它在具有支持電子商務正常運行的特性的同時,還具有可被用作破壞電子商務正常運行工具的性能,因此在現實生活中,利用有關的技術,實施網絡入侵、數據盜竊、病毒感染、系統破壞等違法和犯罪行為,屢禁不絕,時有發生,甚至還會釀成一種社會現象,危害極大。如何有效地制止對信息技術的不良利用、引導和鼓勵對信息技術的正當使用將是擺在我們面前的長期的極其重要的任務,同時也是構成電子商務中技術安全問題的不容忽視的方面。
(四)權益安全
在電子商務中,安全的問題還將反映在對有關法律關系中各個主體元素的合法權益的保護中,即權益的安全。權益安全主要反映在知識產權、個人隱私和消費者權益等三個層面上,在實踐中,它們都具體表現為所有人的經濟權益和人身權益的安全。在傳統商務活動中,對當事人合法權益的侵害,尤其是對知識產權和個人隱私的侵占掠奪將受到條件的限制,但在電子商務中,這種侵害將變得極其方便,因而表現得肆無忌禪起來,嚴重地威脅著這些權益的安全,同樣也嚴重地阻礙了當事人參與網上商務活動的積極性。
四、電子商務法律調整的基本方法是確認
電子商務是數字技術形態的商務活動,幾乎所有與交易有關的商務活動都將以技術的形態出現,例如,為了證明交易主體的真實身份,當事人應當向數字證書認證機構申請并取得數字證書,在交易過程中,當事人依賴由認證機構所生成的數字證書辨明和確認對方的真實身份,以便進一步洽談,完成交易,這里所說的數字證書實際上是認證機構所選用的加密算法的具體應用。對于電子商務活動中各種特殊的數字技術形態,不僅僅只是作為一種商業行為的表現,實際上更重要的它還應當具備法律所要求的證據特性,不但要能夠成為當事人之間作為或不作為的前提和依據,而且要成為商業活動和相關行為發生事實的有效證明,以便能夠為維護社會公共秩序服務。對前者來說,它依據當事人的主觀意志發生,標識著當事人的真實意思表示,而對于后者來說,則是由國家通過立法所賦予的。因此,在客觀上就要求電子商務法律通過對實際存在著的它們的確認,實施規范和調整,以保證電子商務的正常進行,這也就規定了電子商務的法律實施調整的基本方法是確認。對電子商務特殊的數字技術表現形態的確認主要表現在兩個方面。
第一,直接確認,即對電子商務活動中各種數字技術表現形態通過法律規范直接予以確認,主要適用于對電子商務具體行為所得到的各種結果的確認。例如對使用數據電文形式完成的所謂電子合同的合法性、有效性的確認;對使用電子貨幣的真實性、有效性以及利用它進行結算的合法性的確認;對以電子數字形式表現的當事人的簽名、時間戳等作為證據的真實性、有效性的確認;電子交易活動的各種當事人,包括交易的雙方、數字證書認證機構、密鑰管理機構、網絡服務機構、信息服務機構和其他中介機構在內,當他們參與電子商務活動后作為電子商務法律關系的主體因其行為而應當享有的權利和應當承擔的義務的確認;等等。
第二,間接確認,即對電子商務活動的數字技術表現形態已經技術手段確認后由法律規范予以再確認,主要適用于對參與電子商務的主體資格及其所使用工具的確認。例如,交易的當事人各自在出示了由數字證書認證機構生成并頒發的數字證書,并經過對方確認后,雙方就交易目的進行談判,最終以數字簽名的方式做出承諾,這份數字合同成立,雙方依此履行。在這一過程中,標識當事人身份的數字證書,標識當事人真實意思表示的數字簽名等等之所以能被對方接受,主要是由于當事人信賴生成和確認它們所使用的技術手段,因為所謂數字證書、數字簽名,究其實質都是以加密算法為核心的技術的應用。今后,隨著技術的不斷進步和應用,加密技術也將不斷更新,公眾所使用的這些數字工具都將隨之而進步,甚至將導致整個加密體系和認證體系的徹底更新。任何一項技術都不具有當然被律自然接受的屬性,某一項技術所可能具有的法律效力只能是立法者通過確認的方法對其專門賦予的結果。因此,這些目前廣泛使用的數字工具以及使用它們后所得到的結果只有在經過法律確認之后,才真正具有相應的法律效力,否則并不能被法律直接接受。電子商務法律將通過對技術確認結果的再確認,實施對相應法律關系的調整。但是,畢竟需要法律間接確認的對象并非由人們直接完成,主要是由計算機或是其他電子數據處理機械完成的,盡管人們或許借用了傳統的名稱命名它們,可其內容卻在形式上與原來意義上的內容大相徑庭。對此,法律間接確認的基本技巧則是對“功能等同”的靈活應用。對于數據電文合同或是數字簽名、數字時間戳等等,則可以通過對其與傳統的合同、簽名或時間記載的功能比較,并在“等同”或“類等同”的情況下作出相應的等同的或是類等同的確認。無論是直接確認或是間接確認,都是電子商務法律發揮其調整、規范的作用時針對數字電子技術及其應用所使用的基本方法。隨著電子商務的不斷進步和完善,對應的電子商務法律規范將逐步地健全和完起來,更有效地通過確認發揮其作用。同時,電子商務法律制度將首先在一個國家范圍內建立,并且逐步擴展,最終將必然在全世界范圍內統一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