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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面對WTO的沖擊,中廣局下令全面并購。為了追隨中國加入WTO的步伐,底氣十足的參與國際競爭,國家廣電總局出于對外國財團的防御,下達了《國家廣電總局關于加快有線廣播電視網絡有效整合的實施細則(試行)》,要各省廣電局將所轄地市的網絡公司全部并購到自己的名下,成立較大的網絡集團公司,進一步完成全國各省網絡公司的并購,形成一個全國性壟斷的行業集團公司。中廣局這樣的舉措有它相當重要的政府意向,因為廣電作為幾大傳媒中最主要的一個,一直有國家“喉舌”之稱,因此面對加入WTO后的巨大沖擊,必須在外國財團進來以前完成對集團的整合、并購。
2、并購前廣電網絡狀況及歷史原因。在中廣局下發并購令之前,我國有線電視網絡已有很大的規模,但網絡的狀況是分級分散的、資源利用率低、增殖業務開發少,與有線電視網絡具備的功能和應發揮的作用差距很大。究其原因主要在廣電網絡的發展是由基層向上發展,廣電網絡傳輸隸屬于各級人民政府,并在很長一段時間內成為各地政府的財政收入的重要組成部分。從而形成了各方為政、互不干涉的分散性、重復性的網絡經營狀況,造成了極大的資源浪費。
3、幾個并購試點中出現的問題及原因。政府部門參與企業的改造,早已不算新鮮事。我國廣電網絡系統改造,也是如此。從北廣集團整合歌華有線,到上海文廣控股東方明珠,再到深圳廣電入主天威視訊,都帶有行政干預色彩,每一次整合,當地的政府無不祭出打造本地文化產業鏈的大旗,不過整合的過程卻不是僅僅依靠行政力量就能完成的。北廣集團成立之初即納入了歌華集團、北京人民廣播電臺、北京電視臺等15家北京廣電系統的企事業單位,資產規模超過50億元,但拼湊而成的艦隊并沒有迅速轉變成航母。當時僅僅確定了這些單位的歸屬,集團與下屬單位并沒有事實上的產權關系,因為集團并沒有馬上對下屬單位進行資產整合。正像北廣集團一樣,在整合的過程中,其他改造后的集團都會或多或少地遇到了人員、資產、財務方面的難題,整合工作進行得并不十分順利,當然整合的效果也并不是很好。
二、企業并購方法比較分析
對于一項企業并購,采用購買法或權益結合法反映,往往導致對外報告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業績產生差異,這種差異反過來又決定著對購買法和權益結合法的取舍。
1、購買法定義及理論基礎。購買法,指將企業并購視為一個企業購買了其他參與并購企業凈資產的一項交易,認為這一交易與企業直接從外界購買機器設備、存貨等無異。
購買法認為企業并購是一個企業主體通過購買方式取得了其他參與并購企業凈資產的一種交易事項,即將企業并購看成一樁買賣,并購一方有經濟資源流出。并且并購后,經濟資源流出方獲得了對經濟資源的控制權,而被并方則喪失了這種權利。
2、權益結合法定義及理論基礎。權益結合法也稱聯營法或權益并購法,當一家企業完全以其普通股去交換另一家幾乎全部的普通股時,其實質不是購買交易,而是參與并購的企業的股東聯合控制了它們全部的或實際上是全部的凈資產和經營,以達到繼續共同分擔并購后主體的風險和利益。因此,任何一方都不能認定為購買法。
權益結合法認為,并購企業的股東既未撤資亦未增加投資,而是事實上根據某一比例交換其擁有投票權的普通股,股東按在并購企業中相對持股比例就各自承擔的風險和享有的權利所進行的聯合。即參與并購各方原股東并未喪失對經濟資源的控制權。這種控制權應理解為原股東在新會計個體中的聯合和繼續,而非主導控制權。因此這種方法不認為參與并購的一方購買了另一方,并購各方不存在經濟資源的流入流出。
3、兩者對財務報告的影響。購買法和權益結合法一般不影響企業對外報告的現金流量,但對資產負債表和利潤以及相關財務指標的影響卻是顯而易見的。
(1)對資產負債表的影響在購買法下,購買方按照公允價值對被購買方的資產、負債和凈資產重新進行計量,產生了新的計價基礎,凈資產的價值變動以及商譽必須在購買方的單獨報表或合并報表予以反映。而在權益結合法下,合并一方在編制單獨報表或合并報表時,計價基礎保持不變,繼續沿用合并另一方資產和負債的賬面價值,既不反映資產和負債的價值變動,也不確認商譽。在物價上漲或資產質量較好的情況下,采用購買法通常大于權益結合法所報告的凈資產。從合并報表的角度看,在購買法下,無論合并的支付方式是付現還是換股,購買方的股東權益(未分配利潤除外)就是合并后的股東權益,被購買方在合并時業已存在的未分配利潤必須予以抵消,不得納入合并報表。而在權益結合法下,合并一方在記錄合并業務時,并不按合并另一方的股本、資本公積等所有者權益項目的賬面數記錄,而是按換出股票的面值和股票溢價發行收入記錄,但合并時業已存在的未分配利潤可全額納入合并報表。
(2)對利潤表的影響。采用購買法一般會報告較低的利潤,這是因為:(1)購買法運用新的計價基礎,需要確認資產增值和商譽并加以攤銷或計提減值準備,在權益結合法下,則不存在這類攤銷或減值準備;(2)購買法僅將合并日后被購買方實現的利潤納入合并報表,而權益結合法則將參與合并另一方整個年度的利潤納入合并報表;(3)購買法通常采用現金或債務(舉債或承債)方式收購被合并方,利息負擔通常大于按權益結合法反映的換股合并。
(3)對財務指標的影響。在權益結合法下,利潤較高,股東權益較低,凈資產收益率(ROE)和每股收益(EPS)通常也較高。而在購買法下,利潤較低,股東權益較高,ROE和EPS一般也較低。如果出現負商譽或公允價值低于賬面價值,則結果正好相反。此外,反映償債能力的指標如資產負債率、流動比率在購買法下往往優于權益結合法,主要原因是被并企業的負債評估后的價值與賬面價值的差異往往不大,但資產的評估價值往往高于賬面價值。
三、我國廣電網絡行業并購方法思考
1、影響我國廣電網絡行業并購方法的因素
(1)均衡并購利益主體間的利益沖突。在集團化資產整合過程中,并購利益主體之間的沖突并不在管理權的分配上,也就是并不在集團內部有多少成員的問題。而是在集團化后,原利益主體之間的經濟利益的分配問題,也就是說在集團化后所新增值的經濟利益的分配問題,尤其是對并購前各級人民政府的利益兼顧問題。這也正是行政并購的阻力所在,所以選擇的并購方法必須能夠很好地均衡各利益主體間的利益沖突。
(2)保全國有資產,并保證其最大限度的增值。廣電網絡行業一直是國家所有的行業,也就是說其中國有資產占有相當大的部分。國家對國有企業、國有資產進行改制、重組的目的就是盤活原有國有資產,在保全國有資產的前提下,實現最大限度的增值。因此,廣電網絡行業并購方法的選擇也必須符合這一大的目標,保全其擁有的國有資產,并保證其最大限度的增值。
(3)有利于我國廣電行業的集團化發展戰略。我國廣電行業的集團化目標是建立以節目和內容服務為龍頭,以資本和業務為紐帶,以科技創新和體制創新為動力,全國聯網、互聯互通、統一標準、共同所有、共同受益、資源共享、集約經營、共同發展、端到端服務的網絡經營管理新體制,形成中國有線電視的統一品牌,提高廣播影視網絡的整體競爭力和規模效益,確保廣播電視節目安全傳輸,進一步擴大中央和省級廣播電視節目的節目覆蓋率,保證黨和國家的聲音進入千家萬戶。所以,我國廣電網絡的并購必須有利于這個宏偉目標的實現。
2、我國廣電網絡行業并購適宜采用的方法——變異的購買法。根據我國廣電網絡行業的特殊性,筆者認為,我國廣電網絡行業并購適宜采用變異的購買法。變異的購買法就是省級集團公司出資購買各地市的網絡公司但并不是全部買斷,僅僅是購買其中一部分資產和用戶,并聯合開發新的項目和用戶,在利益分配中只涉及新增部分的收益,原有收益還歸各地市網絡公司自己分配。這種方法是兼顧并購雙方的利益的折衷方法。因為,作為省級網絡集團公司并購的目的主要在于將行業整合起來,有較強的實力,而且要全部購買各地市的網絡資產需要相當大的資金,這部分支出必將影響今后整個行業良性發展;再者,作為由事業單位轉型的省級網絡公司也沒有足夠的資金收購全部網絡資產。而對于各地市網絡公司,最不愿意接受的事實就是自己的成果被別人拿走,因為好多地市網絡公司只看到眼前利益,并不注重長遠的發展。變異的購買法恰恰兼顧了并購主體雙方的利益,并且在實際操作中也減少了對被購公司的資產的評估,具有較強的實際操作性,因此,筆者認為,從我國廣電網絡行業現狀來看,對各地市網絡公司的并購過程中宜采用上述變異的購買法。
提要本文針對我國廣播電視網絡行業并購中存在的問題,結合我國企業并購中采用的兩種方法的差異對比,認為導致我國廣播電視網絡行業并購不順利的癥結在于合并利益主體間的利益沖突。并以此為基礎,分析了在廣電網絡行業并購中采用變異的購買法的合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