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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社科院研究收入分配的專家顧嚴在近期指出,目前中國的基尼系數已經超過了0.4的警戒線,收入差距已經處于高水平,城鄉整體的基尼系數持續上升并達到0.465,2005年將迅速逼近0.47。任何一個國家的社會保障,對該國的經濟發展、社會穩定和人民的安居樂業都起到不可替代的防護作用,在我國目前貧富差距逐漸擴大的嚴峻形勢下,越來越凸現出社會保障的重要性。
社會保障基金對于社會保障服務而言,猶如血液對于人體,如果血液供應不足,將會導致人體的貧血甚至其它嚴重后果。被老百姓俗稱作“養命錢”的養老保險基金和被稱作“救命錢”醫療保險基金都屬于社會保障基金的范疇,由此可見社會保障基金在人們心中的重要程度。社會保障基金的構成見表(1)。
表(1)社會保障基金的構成
基本養老保險基金
基本醫療保險基金
社會保險基金失業保險基金
(由企業和個人繳費組成)工傷保險基金
生育保險基金
中央財政撥入資金
國有股減持和股權劃撥資產
社會保障基金全國社會保障基金投資收益所形成的基金
(由中央政府集中管理,經國務院批準以其它方式
統一使用)籌集的基金
補充保障基金企業年金
(由企業和個人繳費形成)企業補充醫療保險基金
(資料的整理源自:張左己.《領導干部社會保障知識讀本》[M].中國勞動社會保障出版社,2002)
2004年06月28日,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理事會理事長項懷誠指出“目前中國社會保障面臨的最大問題就是資金缺口太大”,他認為,現在養老基金只有1447億元,每年來源于企業和職工上繳的養老保險基金也僅僅40億元左右。因此要面臨兩個難題,一是基金數量太少,二是國家財政撥不了錢,補不了這個缺口。盡管這一結論主要針對的是養老保險基金,但醫保基金同樣存在很大的壓力。從客觀現實來看,我國已經在2000年成為人口老齡化社會,并且下崗和失業人員以及進城農民工的數量逐漸增多;從主觀意愿來看,存在著參保主體在繳費中的詐行為、醫療費用的支出難以控制等問題。上述因素都對社保基金的存量帶來了巨大壓力,其增值欲望也越來越強烈。
針對這一宏觀背景,本文分別從“實行新的社保基金籌資政策”和“嘗試新的社保基金投資渠道”這兩個方面來探討這一問題,前者是籌資方式,特點是資金聚集時間快,但缺乏穩定性,后者是投資方式,特點與前者正好相反。
二籌資方式:實行新的社保基金籌資政策
(一)劃撥部分國有資產
在過去的很長一段時間里,我國實行的是“現收現付”的低工資政策,職工的工資收入中沒有包括補償勞動力所需要的醫療保險費用。這一塊費用首先直接進入企業利潤,全部上交給國家之后,再由國家通過“統收統支”方式,將其中的一部分變為固定資產或其他有形資產的投資資金,并以此建立起了一大批國有企業。
從國有資產的本質來看,它來源于人民的長期勞動積累,即“國有資產屬于全體人民”,因此,變現部分國有資產,用于防止和彌補社保基金的缺口,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合情合理舉措。在具體操作上,可以按照現行的“統帳結合”的基本社會保險制度,原有的國企職工可從國有資產(或國有股東權益)中得到對應于自己之前付出的那一份社保補償金,并根據他們在工作時期中的已扣費年限,以及職工本人在扣費年限中的最高工資(或平均工資等,具體可參照國有資產的存量大小來選擇)記入他們的個人賬戶。另外,對于醫療保險而言,可以按照同樣的劃撥標準來充實他們的大病統籌基金,以防止他們在患大病時“因病致貧”。
此外,對于國企而言,將部分國有經營資產撥付給老職工(或已退休職工)的社保基金,有助于解決國有股“一股獨大”窘境,在有效推進國企改革的同時,也有利于解決目前的股市之困。還需注意的是,我國滬市的股指從2001年6月14日達到2245點的顛峰期,直至2005年6月份的1000-1100點左右(曾經在2005年6月份瞬間跌破1000點大關),長達4年的熊市使很多投資基金公司感到生存維艱,有的甚至已經轉向或破產。因此,剝離部分國有資產,改善非流通股“一股獨大”的局面,可以繁榮股市,從而有利于發展投資基金組織,最終使資本市場得以健康發展和壯大。
(二)開征以社會保障稅(或費改稅)為主的新稅種
首當其沖應該考慮開征社會保障稅(或費改稅),這將給社保基金提供巨大而穩定的資金來源。
從理論上分析,首先從經濟運行角度來看,社會保障基金是社會生產、社會穩定的必要成本,屬于公共物品,因此它的來源最好是通過納稅而不是通過繳費,以消除“搭便車”行為。再從法學角度來看,“繳費”是權利,而“納稅”是義務,費改稅后,可以糾正人們以往的觀念,使人人都把它視作義務而非權利,從而減少和杜絕逃費現象。
從國外的實際情況來看,社會保障稅起源于美國。美國早在1935年就通過了歷史上第一部社會保障法典——《社會保障法》。雖然社會保障稅是一個年輕的稅種,但在許多經濟發達國家已經成為頭號稅種。并且社會保障稅占稅收總額的比重在不斷攀升。據統計,在經濟合作和發展組織(OECD)成員國中,社會保障稅占稅收總額的比重,從1965年的18%迅速增長到1995年的25%,發達國家社會保障稅比重的增長更是迅猛。以美國為例,社會保障稅占稅收總額的比重,由1986年的37%躍居到1993年的41%,成為該國聯邦稅收中的頭號稅種。眾多發展中國家社會保障稅占稅收總額的比重也高達25%-35%。在巴西、阿根廷等發展中國家,社會保障稅也已經成為第一大稅種。據國際貨幣基金組織(IMF)統計,目前實行社會保障稅的國家已經達到132個。
再回顧我國的實際情況,我國及許多轉型國家一直沒有開征社會保障稅,仍采用政府統籌社保基金的形式,這類似于準社會保障稅,缺乏強制性和公平性,導致我國在社保基金管理方面不如稅收管理那樣嚴格和規范。據資料顯示,從1986年到1998年間,全國有上百億元的社會保障基金被違規挪用,至今仍有幾十億元的資金尚未收回。這種現象必然會嚴重損害社會保障的體系和投保人的信心,使社會保障費收繳困難。我國第十屆全國政協會議上,許多政協委員也紛紛提議,盡快開征社會保障稅。鑒于社會保障基金籌集和支付的方式、范圍和標準直接影響國民收入的分配和再分配,進而影響國民的收入差距,政府可以在結合我國實際情況的前提下,借鑒國外相關經驗。
除了考慮開征社會保障稅外,隨著我國經濟不斷發展,可以考慮開征遺產稅和贈與稅,并加大個人收入調節稅和利息稅的征收力度,從而在調節國民收入的再分配、縮小貧富差距的同時,把這些稅收所得的一部分納入社保基金。
(三)打通民間籌資渠道
截至2003年底,我國居民的銀行存款已突破人民幣11萬億元,占全國75%的人口已經達到小康水平,其中18%的人口已經進入富裕階層。由此可見,通過民間籌資來補充醫保基金已經有了一定的經濟基礎。
1、創建并發行“社保國債”債券
由于我國股市目前面臨“股權分置”的難題,該問題解決之前,股市行情極有可能持續低迷,再加上中央銀行利率從1996年5月1日至2002年的連續八次降息,國債已經成為城市居民供不應求的最受歡迎投資品種。據統計,2002年我國的國債負債率(國債余額/GDP)僅為10%~12%,離國際通行的60%警戒線相隔很遠;財政赤字負擔率(財政赤字/GDP)也只有1%~2%,同樣遠離3%的國際警戒線。因此,我國的國債發行空間較大,在今后的若干年內,可以在防止通貨膨脹的前提下分批增發一定數額的社保國債。
2、創建并發行“社保福利彩票”
隨著國民經濟的發展,社會財富也在日趨增加。我國可以借鑒國外相關經驗,嘗試發行“社保福利彩票”,通過積聚社會閑散資金來籌集社會保障資金。
根據我國已有的福利彩票政策,自2001年開始,國務院將福利彩票發行費用比例從不高于20%下調到不高于15%,公益金比例從不低于30%上調到不低于35%,對于彩票公益金的分配,民政部以福利彩票2000年的實際所得為基數,以后年度公益金超過該基數部分,80%上繳財政部用于支持社會保障基金,其余的20%則劃入民政部。由此可知,改進后的福彩相關政策對于福彩資金的提留而言,已經越來越多,因此,“醫保福利彩票”的發行、購買數量大小和由此產生的醫保基金增加額呈正相關。
再換一個角度來看,我國的社會保障體系構成中,社會救濟和社會福利是惟一被納入財政預算(即完全由政府負擔)的支出項目,對此,我國已經成功地發行了諸如“中華風采”以及一些省份的“地方風采”等福利彩票,這種“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籌資特征符合大眾心態,因此,人們已經普遍認同了投資購買福利彩票的想法。既然社會救濟和社會福利可以依靠發行彩票進行籌資,社會保險本身就強調個人需要承擔一定責任,因此也可以采用同樣的方式進行醫保基金的籌資。
3、建立社會保障捐贈基金
從國外的經驗來看,許多大機構、大企業和富裕人士每年都會捐贈一筆固定的款項進行慈善活動,以提高其企業及個人的知名度和美譽度。再看我國,據相關資料記載,《福布斯》中文版日前公布了2005年中國慈善榜,入選的100家國內企業總捐贈額近5億元人民幣,其中來自北京的世紀金源投資集團以8432萬元位居榜首,上海的福禧投資控股有限公司以1124萬元名列第八,并且,國外的匯豐銀行和花旗集團也分別捐贈了2258萬元和2043萬元。
國內外的捐贈行動,不僅可以增加我國社保基金的存量,又可以提高捐贈企業社會知名度和和捐贈人士的公眾美譽度,還可以通過資金的二次分配來調整我國的貧富差距,可謂“一舉三得”,因此,政府應該通過地通過輿論力量,大力宣傳社保基金對廣大人民群眾的重要性,以獲得更多的捐贈資金。
三投資方式:嘗試新的社保基金投資渠道
依據我國2001年12月20日頒布的《全國社會保障基金投資管理暫行辦法》第29條,劃入社保基金的貨幣資產的投資,按成本計算,應符合下列規定:1.銀行存款和國債投資的比例不得低于50%。其中銀行存款的比例不得低于10%。在一家銀行的存款不得高于社保基金銀行存款總額的50%。2.企業債、金融債投資的比例不得高于10%。3.證券投資基金、股票投資的比例不得高于40%。
從上述政策規定來看,社保基金參與資本市場運作的方式還存在一些不足之處。首先,銀行存儲和投資國債的收益率均偏低,不能滿足彌補社保基金的缺口;其次,金融投資工具的結構失衡,使國債投資成為重中之重,導致政府還款壓力過大;再者,由于目前國內股市尚需規范,導致社保基金的投資選擇過少。綜上所述,社保基金目前在資本市場上的運行效率,總體上處于低績效狀態,因此,除了上述政策提及的那些金融投資工具外,還可以嘗試如下選擇。
(一)指數化投資
指數化投資是一種試圖完全復制某一證券價格指數,或者按照證券價格指數編制原理構建投資組合而進行的證券投資,具有風險分散、費用低廉、選擇性強、透明度高等方面的優勢。按此種方式投資的基金稱為指數基金。
從國外來看,指數化基金起源地——美國的股票市場上,超過90%的股票基金收益增長率都低于著名的“標準普爾500指數”(即“標普500”)的增長率,而以“標普500”作為目標指數的指數基金投資收益,遠遠超過了一般類型的股票基金投資收益,這就使得指數化投資策略備受市場關注,促使指數基金得到了迅猛發展,到2001年4月,美國的指數基金總數已經高達510個,發展非常迅猛。
再結合我國的實際情況來看,指數基金主要投資于深滬股兩市的大盤指數。如前文所述,我國滬市的股指從2001年6月份的2245點降低至2005年6月份的1000-1100點左右,完全有悖于社保基金的“高收益性、高安全性、低風險性、高流動性”要求,但是從長期來看,國家在妥善解決“股權分置”、“一股獨大”等痼疾之后,深滬兩市的股指應該會呈長期上漲趨勢,因此,長期投資于該品種將能產生比較穩定的收益。并且,不久前我國深滬交易所聯合推出的“深滬300指數”為我國證券市場的指數化投資奠定了堅實基礎,因此,我國在適當的時候可以建立社保指數基金,并分批、有步驟、穩健地進行指數化投資。
(二)投資于抵押貸款
抵押貸款是指銀行在發放貸款時,要求借款人以自己的資產作為抵押。一方面,由于借方有財產作為借款抵押,因此風險較小;另一方面,貸款收益相對較高,因此可將其作為醫保基金的一種投資選擇工具。
在實際操作上,首先,從社保基金投資的社會效益角度出發,應該把關系國計民生的行業和企業作為貸款對象,以保證投資安全和收益的穩定。再從企業的角度出發,一方面,多年來金融市場的資金短缺,企業難以從銀行獲得信貸資金;另一方面,隨著國家金融體制改革的深化和國企經營機制的轉換,國企投資渠道將多樣化。這兩方面都為社保基金選擇貸款對象提供了標準。
其次,從社保基金的服務屬性而言,可以考慮采取如下的抵押貸款方式,例如借給被保險人用于購買住房,同時以所購房產作為抵押。這樣做,不僅可以滿足社保基金的保值增值需要,而且可以提高被保險人的購房支付能力。這對于緩解人們住房的緊張局勢、促進住房制度改革以及拉動內需等方面都將發揮重要作用。
(三)投資于不動產
不動產是指土地、住宅、廠房、辦公樓等財產。投資于不動產不僅需要巨額資金,而且其流動性比較差。但出現通貨膨脹時,不動產的貨幣價格也會隨著通貨膨脹率的比例增加,因此,在經濟膨脹時期,它可以作為達到保值效果的一種投資方式。
在新加坡,大量公積金投資于機場、港口、通訊、電力等基礎設施。近幾年來,尤其是隨著西部大開發的進行,我國通過發行國債借入的資金,大部分都用來投資到基礎設施建設上,但限于國力,仍然不能全部緩解發展經濟的障礙。醫保基金如果能參與投資基礎設施建設,就可在一定程度上幫助緩解該瓶頸限制,促進國家經濟更快發展,同時也可使自身保值增值。
投資不動產的收益也主要來自兩個方面,一是通過出租獲取租金,二是獲取買賣不動產時的增額價差。聯系目前我國職工住房緊張和住房制度改革的緊迫性和長期性,我國社保基金對不動產的投資時,一方面可以以住宅建設為主,在取得適當收益的前提下,將住宅出售或出租給被保險人。另一方面,由于電力、石化、交通等國家基礎設施建設項目風險小,有穩定的未來收入現金流,而且這些項目一般回報率較高,并且具有巨大的增長潛力,因此也可作為投資對象。
另外,優勢產業也可作為我國的不動產投資對象。一方面,可使社保基金獲得穩定安全的收益,另一方面,優勢產業也急需大量資金來支持和壯大自身的發展。因此,對社保基金和投資接受方而言,是一個雙贏的投資行為,即“占優博弈”。
隨著國外的各種金融衍生工具不斷推陳出新,我國社保基金的投資方式也要隨之不斷進行調整,在時機成熟時可以推出更多的金融投資工具,例如,投資于回購協議(筆者認為,在具體操作上有點類似于買賣期貨),并充分運用投資組合理論、套利定價理論等投資理念。
四總結
綜上所述,筆者針對我國實際情況,分別從“籌資”和“投資”兩個角度各提出三點建議,希望在確保社保基金低風險的情況下,能夠實現較高的回報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