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小編為你精心準備了農業保險發展及對策建議參考范文,愿這些范文能點燃您思維的火花,激發您的寫作靈感。歡迎深入閱讀并收藏。
一、引言
回想2014年第9號臺風“威馬遜”,就廣西而言,部分市縣的農作物遭受嚴重破壞,農作物受災面積1455千公頃,農業損失82億元,主要受災農作物有甘蔗、果樹、木薯等。農業保險是專門針對農業生產者在從事種植業和養殖業生產過程中,對遭受自然災害和意外事故所造成的經濟損失提供保障的一種保險,而農作物產量很大程度上受天氣因素影響,故充分利用農業保險防災防損具有現實意義。
二、農業保險發展現狀
在2007年,國家撥下10億元補貼資金拉開了農業保險業務快速發展的序幕。2007年至2011年,我國農業保險累計保費收入超過840億元,2015年,全國農業保險保費規模達325.7億元,農業保險業務規模居世界第二位,僅次于美國。
(1)覆蓋面和滲透度明顯提升2007年至2014年,農業保險開辦區域已覆蓋全國各省,農業保險年增長速度達57%,提供風險保障從1126億元增長到1.66萬億元,累積達5.72萬億元,1.68億受災農戶得到了賠款。在災害重建中發揮了重大作用。
(2)承包品種、保障范圍逐年擴增我國農業保險的保險責任較美國等發達國家更為寬泛,以農業產業鏈進行了廣泛延伸,向生產、流通、質量風險等領域不斷擴展。在承保品種上,覆蓋了農、林、牧、漁業的各個方面以及一些地方特色農業和支柱農業,產品數量達450多個。在保險責任上,種植業保險新增旱災保險責任,養殖業保險則承保了所有自然災害、疫病、疾病、意外事故。
(3)保障作用日益凸顯2007~2011年五年間,農業保險支付保險賠款403億元。2012年1~11月,農業保險戶均賠款519元,約為農民年均純收入的7.4%,到2014年,支付賠款更是增加到了205.80億元,成為農民災后恢復生產和災區重建的重要資金來源。
(4)服務體系逐步完善經營農業保險的公司從2007年的6家增加到2013年的25家。一方面保監會與其有關部門合作,積極推動農業保險與農村信貸結合,改善農村信貸環境;另一方面各保險經辦機構不斷完善農業保險基層服務網點和服務隊伍,將新科技引入農業保險領域,增強農業防災防損能力。
三、我國農業保險發展中存在的問題
即便我國農業保險發展態勢漸好,但不得否認其發展仍處于起步階段。國家及地方補貼政策的支持一直支持著農業保險的發展,同時也造成了該保險市場市場化的不足,有礙農險業務的可持續發展。
(1)農業保險立法尚不完善農業保險通常是政策性保險,而在我國這方面的制度供給則是寥寥無幾。《農業保險條例》于2013年3月1日起才施行,雖其頒布加大了農險支持力度,但是落實仍需時間。國際農業保險均是法律先行,而我國該保險制度方面的缺失難以有效率地規范農業保險的發展,僅僅憑借《農業保險條例》來指導農業保險實踐是遠遠不夠的。
(2)農業保險的高費及農民支付水平有限農產品風險損失率較高,且農戶分布較散,展業難,成本高,從而使得農業保險的價格相比財險、壽險要高出許多。經濟的發展使農民的生活水平得以改善,但由于家庭負擔重、收入增長不及城鎮居民等因素影響,其可支配收入仍甚微。在政府較多的補貼下,高額農業保險費用仍讓支付水平的有限的農民不愿投保。
(3)農業保險商業化經營困難重重首先,據經驗表明,一切險農作物保險的費率在2-15%之間,而財產保險損失率約為1‰左右,農險損失率高出十幾倍到幾十倍;其次,農業險費率是國家統一的,屬于低保費險種,缺乏靈活的可操控性,農業保險交易成本較高;再者,我國農民因支付能力等多方面的原因影響對農業保險的有效需求較低。綜上原因,使得農業保險的商業化經營與公司利益最大化經營目標相悖。
(4)農業保險中的道德風險問題嚴重農業保險中道德風險發生的概率頗高,如謊報或者多報保險事故,以謀取更多的保險賠付;或者當災情發生后,投保人對標的物施救卻采取懈怠或完全不作為,導致災情損失額度上升等
(5)缺乏專業技術和人才農業保險專業性很強,從事經營的機構和人員既要掌握嫻熟的保險經營技術,又要掌握廣泛的農業技術知識。而目前具備這方面技能的人才匱乏,影響了農業保險的推進。
四、國外農業保險經驗的借鑒
中國是農業大國,“三農”問題是中國經濟發展的重中之重,農業保險起步較晚,尚不完善,國際上農業保險做法有所不相同,各有優缺點,但一些共同經驗是值得借鑒的。第一,構建多層次的農業風險分散機制。農業風險具有巨災風險的特征,要求具有適當的風險分散機制,對農業風險進行有效的管理。國際上以多層次風險分散機制居多,該機制應包括五個層面:農業保險、農業再保險、農業巨災風險準備金、農業巨災財政補償、農業巨災風險證券化。第二,政府的強大支持。政府支持主要體現在:對政策性農業保險保費進行補貼,對經營政策性農業保險的保險公司的經營管理費用進行補貼,用財政資金直接購買農業再保險等方面。第三,政府與商業保險公司共保。政府通過立法、確定制度框架、出資購買保險或再保險服務等進行支持,市場的作用則依靠保險市場機制,精算能力和產品開發技術,有效匯聚風險、分散風險。五、我國農業保險發展對策建議針對我國農業保險現有缺陷,結合國際經驗,為推進農業保險快速。可持續發展,可以在以下幾方面做出努力:
(1)加強農業保險立法。加強立法,進一步明確保險雙方的法律責任,讓雙方的合法權利得到更好地保護,有效防范道德風險和逆向選擇。農業在我國經濟發展中居于重要的戰略基礎地位,應將農業保險定位為財政支持下的政策性農業保險,明確政府的責任和權利,促使農業保險可持續發展。
(2)建立農業保險補償基金自然災害給農業帶來的損失無疑是巨大,僅依靠保險公司來保障遠遠不夠,可建立包括國家、省、市、縣等多級的農業保險補償基金,形成支撐農業保險業強有力的資金資源。補償基金資金的來源渠道:一、成立農業風險管理部門,整合現有支農資金,調劑出一部分資金支持農業保險;二、在維持原有支農渠道的同時,中央財政設立支持農業保險的專項資金。
(3)構成多層次的農業風險分散機制首先,發揮政府和市場各自的優勢,做到“公司合作”;其次,農險公司應培養專業人員隊伍,對農業風險展開精確計量和研發新品,防范道德風險等問題的產生;再者,鼓勵支持再保險公司的發展與建設,增強農業保險公司抵御風險的能力;最后,農業保險公司加強與金融服務機構溝通合作,創新金融產品,爭取將農業巨災風險證券化,進一步分散風險。
(4)因地制宜創新農業保險發展模式現代農業保險制度在國內外并沒有統一的模式,銷往農村市場的保險產品基本上是從城市到農村的簡單復制。因地制宜的靈活性的缺乏限制了保險業務向縱深發展,故要推進農險多元產品的創新。鼓勵因地制宜地選擇農險的發展模式,開發多元化的農險品種,滿足作物、經營主體多方面差異化需求,深度挖掘農村潛在的保險需求。
(5)提高農業保險承保與理賠管理水平農業保險的健康發展與承保和理賠管理水平、合法性以及規范性息息相關。保監會先后了若干文件,如《關于加強農業保險理賠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保險公司加強承保管理,達到經營規范,防范虛假承保行為的發生。但保險公司的落實并未不到位,需加緊按照“主動、迅速、科學、合理”的原則完善農險理賠管理工作,做到“定損到戶”“理賠到戶”和“理賠結果公開”、理賠規范、賠款及時、足額支付,同時提高農業保險管理水平,解決農戶的無后顧之憂,切實保證其生活水平。發展農業保險,需要政府、商業保險公司、再保險公司、金融機構等多方面的力量協作,以防范現代農業產業鏈風險為基礎,以健全保險服務體系為核心,以保障農民生產生活穩定為目標,努力探索出一條有中國特色的農業保險發展道路。
作者:段瑩 單位:廣西大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