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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鄉敬老院、根思派出所及相關職能科室:
寒冬、元旦、春節相繼來臨,為切實做好農村五保、低保、優撫、孤兒及流浪乞討人員等特定弱勢群體的安全防范工作有效預防安全事故的發生。根據省民政廳電傳明電精神。決定在全鄉范圍內對弱勢群體的安全情況開展一次排查整改活動。對流浪乞討人員組織排查救助,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排查范圍
鄉敬老院、居家養老服務中心、民辦養老機構及散居在家的農村五保戶、孤兒及流浪在橋頭、路邊的乞討人員等。
二、排點
1、房屋安全。檢查房屋是否存在質量隱患,通風采光是否良好。
2、衛生安全。檢查食品、藥品是否達標,是否存在傳染疾病,環境衛生是否良好等。
3、消防安全。檢查消防通道是否暢通,消防設施設備是否俱全、完好;檢查用電線路、用電設備是否老化、破損,煤氣管道有無泄漏;檢查冬季取暖設備的配備和使用有無違規現象。
4、人身安全。檢查入住人員中是否有精神類疾病,是否有人際關系長期緊張的人員,有危險傾向的人員,有私藏管制器械的人員;外來人員進出是否嚴格登記。
5、制度健全。檢查各社會福利機構是否建立了消防、衛生防疫、食品安全、用火用電和人身安全等各項制度;是否制定了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等。
三、工作要求
1、分級負責制。敬老院由鄉民政科牽頭,派出所、科文衛、安全科配合,組成聯合排查組。散居五保戶、孤兒及流浪乞討人員由各村組織排查。排查情況必須在12月30日前完成并報鄉民政科。
2、區別處理。對鄉敬老院在排查中發現的問題,要逐一督促制定整改方案,明確整改責任,安全落實到位。散居在家的農村五保戶確因房屋破舊、不能居住的由村申報,民政科安置到鄉敬老院集中供養。對發現流浪乞討人員,村必須立即報鄉民政科或市救助站、派出所或“110”,確保救助到位。
3、責任追究。弱勢群體安全排查和流浪乞討人員救助工作,事關社會穩定和生命安全,各單位要樹立守土有責的意識,把措施落實到位,責任落實到人,村總支書記為此項工作的總責任人,分工民政工作的村干部為直接責任人,一旦發現安全事故及未向有關部門報告,發現流浪乞討人員造成后果,將實行責任追究,嚴肅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