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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景名勝區管理局,各街道辦事處、鎮人民政府,區直機關有關單位,岳麓科技產業園管委會,科技園創業服務中心,景區及桔子洲景區管理處,駐區各企業:
為擴大住房公積金制度覆蓋面,維護職工合法權益,加快推進全區住房保障體系建設,根據國務院《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市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關于在全市全面推行住房公積金制度的實施意見》(金管〔2008〕2號)、《關于進一步加強住房公積金擴面繳存工作的通知》(政辦函〔2012〕145號)等有關規定,結合工作實際,現就全面實行住房公積金制度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指導思想
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和《市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全面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健全住房保障體系為目標,大力推進住房公積金歸集擴面工作。重點擴大制度覆蓋范圍,維護職工合法權益,全面推動全區住房公積金工作健康發展。
工作目標
通過扎實推進歸集擴面工作,至“十二五”期末,區內住房公積金制度覆蓋面超過90%。2013年,全區所有未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的上市公司、擬上市公司、規模企業,要基本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其他企業、單位要積極跟進,全年新增住房公積金繳存職工0.5萬人以上。從2013年開始,用1-2年時間,全區各類企業、單位必須依法全面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實現住房公積金制度全覆蓋。
工作原則
按照“依法行政、以人為本、積極穩妥”的原則,有序推進住房公積金建制工作。
(一)機關、事業、國有(集體)企業單位和職工,及其委托勞動人事機構辦理勞務手續的社會化用工人員,要率先全員、規范建制。
(二)非公有制企業(單位)要有序推進公積金建制工作。上市公司、擬上市公司、規模企業,要嚴格按照國務院《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和《市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的要求,全員、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個別暫時有困難全員建制的企業,可先在領導層、管理層、技術骨干、優秀員工中建立,以后逐步擴大建制范圍。
(三)新設立的單位,要嚴格按照《市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的規定,自單位設立之日起30日內到公積金管理部門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為職工設立住房公積金賬戶。
主要內容
全區行政區域內的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各類企業、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以下簡稱各單位)及其在職職工,都要依法履行繳存住房公積金的義務,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按時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
(一)住房公積金繳存范圍和對象:區內所有單位及其在職職工均須繳存住房公積金。
(二)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職工繳存住房公積金月工資基數為職工上年度應發月平均工資。
(三)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單位和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為5%-12%。
工作要求及具體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區政府成立區推進住房公積金擴面繳存工作領導小組,區委常委、區人民政府副區周凡任組,區政府副調研員彭又沙任副組,區政府辦公室、區委宣傳部、區商務局、區財政局、區教育局、區民政局、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區衛生局、區審計局、區統計局、區工業和信息化局、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區交通運輸局、區招商局、區總工會,各街道辦事處、鎮人民政府等部門負責人為成員,負責全區住房公積金制度推進工作的指導、監督和考核等相關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岳麓區管理部,具體負責協調公積金制度的實施工作。
(二)強化輿論監督。全面推行住房公積金制度,是一項政策性強、工作量大、涉及面廣的工作,區屬相關部門要加強輿論引導和宣傳發動,積極協調公積金管理部門宣傳建立公積金制度的重要意義及公積金繳存、提取、貸款等相關政策規定。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充分發揮輿論監督作用,定期公布推進工作情況,對規范建立公積金制度的單位要大力宣傳,對拒不履行公積金繳存義務的單位公開曝光,不斷增強依法建立公積金制度的自覺性。
(三)形成工作合力。各相關部門要根據工作職能,積極推進區內各單位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工作。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統計、工業和信息化等部門要積極與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建立信息交流機制,實現信息共享;區財政、審計、民政等部門要將企業住房公積金制度建立和實施情況納入檢查監督內容;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把為職工繳納住房公積金納入勞動合同書,保障職工基本權益,加強和公積金管理部門的協調,切實做好單位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推進工作的行政指導及相關工作,了解各單位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工作的進展情況,督促各單位做好住房公積金制度建立的相關工作;區總工會在組織推行工資集體協商時,將企業為職工繳存住房公積金作為一項重要內容,切實維護職工合法權益。其他各成員單位要積極配合,按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做好本單位住房公積金歸集繳存工作。
(四)強化目標考核。從2013年起,區政府將住房公積金建制工作納入各單位(部門)年度績效考核的重要內容。對推進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工作做得好的單位予以表彰獎勵,對工作不力和工作滯后的單位和個人,不得評先評優,并視情況予以通報批評。對拒不辦理繳存登記的單位,由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依法給予行政處罰,并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確保全區住房公積金建制工作有序推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