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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鄉、鎮人民政府,市政府有關部門:
為進一步提高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障水平,減輕患病居民醫療負擔,圓滿完成2013年度各項目標任務,按照上級有關文件精神,現就我市2013年度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登記繳費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2013年度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繳費期和繳費標準。2013年度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登記工作于2012年11月1日開始至2012年12月25日結束。本年度各級財政將進一步加大補助力度,提高待遇水平。個人繳費仍維持去年繳費標準不變,具體為:在校學生及18周歲以下非在校居民年度個人繳費30元,屬于重癥殘疾(1~2級)和領取最低生活保障金的人員由財政全額負擔。18周歲以上人員中,重癥殘疾(1~2級)和領取最低生活保障金的人員由財政全額負擔;60周歲以上低收入人員個人繳費40元;女50周歲、男60周歲以上人員個人繳費70元;其余非從業人員個人繳費150元。
二、切實加強醫保經辦社區服務平臺建設。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登記是社區服務的重要內容,直接關系廣大居民的切身利益,各鄉鎮、鹿城街道辦事處及工業園區等主管單位要高度重視勞動保障事務所規范化建設,進一步整合資源,切實提高經辦能力和服務水平,保障城鎮居民參保登記工作有序進行。
三、加大宣傳力度,提高城鎮居民參保積極性。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經辦機構要從廣大居民關心的問題入手,選準切入點,有針對性、全方位、多角度搞好政策宣傳和醫保服務,做到人人皆知、廣泛參與。城鎮居民醫保難點在社區、重點在學校。鹿城街道辦事處要充分發揮職能作用和組織優勢,深入社區,廣泛發動,落實工作責任制,努力提高社區非從業人員的參保率。教育部門要重點組織市區內各中小學校在校生全員參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