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小編為你精心準備了報送規范性文件制定計劃通知參考范文,愿這些范文能點燃您思維的火花,激發您的寫作靈感。歡迎深入閱讀并收藏。
市人民政府各部門:
為有計劃地做好市政府規范性文件制定工作,根據《市人民政府規范性文件制作程序規定》(政辦〔〕118號)規定,現將年度規范性文件制定計劃項目報送工作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市政府各部門根據工作實際,認為需要在年以市政府名義規范性文件的,應當按照要求,向市政府法制辦公室報請立項。各部門要在充分調查論證、廣泛征求意見的基礎上,經領導班子集體研究,擬定下年度規范性文件制定項目。確定計劃項目必須以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政策文件為依據,防止政出多門、職能交叉、相互矛盾問題的出現,確保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政策文件在我市統一有效實施。
在堅持法制統一原則的前提下,選定的項目既要符合長遠的發展方向,又要切合當前的實際,有較強的針對性和可操作性。選定的項目既要有現實需要,又要具備條件成熟的要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宜報請立項:一是國家、省已有詳盡規定,無需重復行文的;二是屬于部門系統內部事務的;三是改革實踐經驗不成熟,各有關方面的分歧意見較大,國家、省對有關重大問題尚無明確意見的。
二、具體要求
市政府各部門的立項申請,請于年12月31日前送市政府法制辦公室法規科。報送制定規范性文件立項申請的部門,應當對制定規范性文件的必要性、現有法律和政策依據、所要解決的主要問題、擬確立的主要制度、擬完成時間等作出說明,形成文字材料正式報送。
對未列入年度計劃的規范性文件制定項目,市政府原則上不予受理和制發。
三、切實做好規范性文件制定計劃項目的篩選論證工作
市政府法制辦公室負責對各部門報送的計劃項目進行嚴格審查,會同有關部門對計劃項目的可行性進行充分的調查論證,并征求相關部門和社會有關方面的意見,制定市政府年度規范性文件制定工作計劃,明確規范性文件名稱、起草單位、完成時間等事項,報市政府批準后正式下發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