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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幼兒園管理條例》和政辦發[]64號《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開展幼兒園安全工作專項整治的通知》及陳樺副省長蒞檢查校園安全的指示精神,為規范我市民辦學前教育,經市政府同意,決定在全市開展民辦幼兒園清理整頓工作,打擊非法辦園。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清理整頓的范圍、內容、目標
(一)整頓范圍:凡已取得、未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辦學許可證》的我市管轄范圍內已開辦的民辦幼兒園、托兒所。
(二)整頓內容:保安、技防措施的到位情況、園舍和戶外活動場地、飲食衛生和接送車輛、設施設備和玩教具、幼兒園消防設施、幼兒園治安保衛和周邊治安環境等安全情況;幼兒園安全管理制度建設和落實情況;從業人員資格。
(三)整頓目標:1.采用疏堵結合原則,在確保安全前提下,滿足3-5周歲幼兒的入園需要。2.對具備辦學條件、符合辦園標準,具有一定規模和較好辦學理念的民辦幼兒園,同意其設立并辦理辦學許可證;對存在各種安全隱患,管理不到位,師生比不達標,教育教學方式、辦園理念簡單陳舊落后,教育環境差,園舍結構設施不具備辦園條件的幼兒園,堅決予以停辦取締。3.規范辦園行為,創設安全、良好的幼兒教育環境。
二、組織領導
(一)由市政府牽頭,教育、衛生、公安、交通、交警、消防、建設、文化、民政、物價等部門組成民辦幼兒園清理整頓工作領導小組。
成員:相關部門、科局職能科室的負責人,鄉鎮黨政有關領導。
(二)各鄉鎮成立相應的民辦幼兒園清理整頓工作領導小組及辦公室。
(三)各成員單位及鄉鎮政府職責:
市教育局:對民辦幼兒園進行業務指導、制定相關標準;建立幼兒教育督導、評估、年檢制度;培養和培訓幼兒園園長、教師,并建立園長、教師考核和資格審定制度。負責幼兒園舉辦資格的審批工作,頒發辦學許可證,并定期復核審驗。
市民政局:對審批的民辦幼兒園依法進行登記和檢查;對不符合辦園條件且被列為這次清理整頓取締的幼兒園,會同相關部門依法予以取締。
市公安局:對阻礙清理整頓工作的單位和個人依法進行處理;對接送幼兒的車輛依法進行檢查;對幼兒園的刻制公章進行檢驗。在學校、幼兒園周邊道路設置完善的警告、限速、慢行、讓行等交通標志及交通安全設施。每年至少組織一次消防監督檢查,并督促、指導其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職責。
市建設局:對新申請建設的幼兒園房屋進行規劃;根據幼兒園設置要求,提供科學合理的布局依據。負責幼兒園的校舍安全鑒定工作,嚴把校舍質量關。
市衛生局:根據有關法律和法規,對幼兒園的衛生保健標準進行鑒定,對幼兒園的食堂進行重點檢查,為幼兒的飲食衛生提供保障,保證幼兒園衛生條件符合規定要求。
市交通局:在學校門口的交通要道設立交通安全警示牌和交通警示標志。經常對道路、橋梁,水上交通設施進行檢查、維修,確保交通安全。定期對校車駕駛員進行交通安全、法律法規教育。
市文化體育局:協同公安、工商部門定期對校園周邊環境進行整治。
市物價局:負責幼兒園收費政策的執行和落實,規范收費行為。
各鄉鎮人民政府職責: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的原則,統籌管理轄區內幼兒園工作。把幼兒園安全工作作為本鄉鎮安全生產、綜合治理的重點內容,經常檢查、督促幼兒園抓好內部管理。加大經費投入,增加公辦園數量和質量。
三、實施步驟
(一)做好宣傳,營造聲勢(月日-10日)。
召開動員會議,并充分利用各種媒體,有計劃、分階段開展宣傳,廣泛宣傳有關方針政策,確保此項工作得到群眾的擁護、支持,到村(居)做好各管區工作,得到家長、教師、舉辦者的理解和認可,確保清理整頓民辦幼兒園工作的順利開展。把《致幼兒家長的一封信》發放至每一所幼兒家長。
(二)調查摸底,建立檔案(月11日-23日)。
各民辦幼兒園開展自查自糾,各中心校對轄區內的民辦幼兒園進行地毯式檢查,詳細填寫《全市幼兒園安全工作專項整頓檢查細則》,認真剖析轄區內民辦幼兒園的現狀,研究清理整頓方案,建立專項工作檔案。相關數據造冊上報市教育局。
(三)全面啟動,集中整頓(月24日—6月日)。
根據方案,依法對全市的民辦幼兒園進行整頓。
1.結合年全國換發新辦學許可證機會,各中心小學把已頒的辦學許可證于月16-21日收齊、上繳市教育局。
2.以鄉鎮為單位,由鄉鎮民辦幼兒園清理整頓工作小組牽頭,會同有關部門及市教育局掛鉤鄉鎮干部、中心小學對轄區的民辦幼兒園依據新設置標準重新評估認定。符合設置標準的,按程序上報市教育局民辦教育辦公室,及時頒發新的辦學許可證,繼續辦學;不符合新標準的,按以下兩種辦法解決:①停辦取締。②撤并到附近合格幼兒園或中心幼兒園或完小學前班。
3.頒發新的辦學許可證的前提條件是,已聘請專職的保安員(通過保安公司)并配備規定服裝、器械,安裝監控設施等。
4.向社會公布合格民辦幼兒園及停辦、取締民辦幼兒園名單。
5.由鄉鎮整頓工作領導小組牽頭,相關部門配合對本鄉鎮不合格園進行整頓、取締。
(四)整改提高,迎接督查(6月日—10月31日)。
完成清理整頓民辦幼兒園的工作后,認真做好總結、落實整改措施,開展復查,迎接省、市級檢查組的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