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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約》自頒布之日起一直保持穩定,尚沒有頒布過修訂版,相反,《操作指南》的修訂工作卻持續不斷。到目前為止,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世界遺 產委員會先后了25個版本的《操作指南》,提出過多種世界文化遺產類型及其相關概念。世界文化遺產類型經歷了從《公約》規定的三種基本類型到《操作指南》提出的多種具體或特定類型的演變歷程。
1.從“建筑群”到“城市建筑群”、“歷史城鎮和城鎮中心”的演變“城市建筑群”(groupsofurbanbuildings)(有學者譯為“市內建筑群”)的概念首次出現在1987年《操作指南》中,它是從《公約》“建筑群”基本類型中演變而來的。在2005年《操作指南》中,“城市建筑群”進一步演變為“歷史城鎮和城鎮中心”(historictownsandtowncentres)。“歷史城鎮和城鎮中心”遺產包括三類:第一,現已無人居住但保留了考古證據的城鎮;第二,尚有人居住的歷史城鎮。評估這種城鎮的真實性更加困難,保護政策也存在更多問題;第三,20世紀的新城鎮。《操作指南》關于“歷史城鎮和城鎮中心”的規定中提到了“歷史中心”(historiccentres)和“歷史地區”(historicareas)的概念,指的是包圍在現代城市之中的古代城鎮區域,它們是“歷史城鎮和城鎮中心”遺產類型的具體形式。
2.從“遺址”到“文化景觀”的演變“文化景觀”(culturallandscapes)類型是從《公約》規定的“遺址”基本類型演變而來,代表“人類與自然共同的杰作”。1992年12月,世界遺產委員會決定將具有突出的普遍價值的文化景觀納入《世界遺產名錄》,1994年,作為世界文化遺產類型的“文化景觀”首次出現在《操作指南》中,并延續至今。文化景觀包括三類:第一,人類刻意設計和創造的景觀(包括園林和公園景觀);第二,有機演進的景觀。此類文化景觀一般最初源于社會、經濟、行政或宗教的需要,通過與自然環境相聯系和相適應而發展成目前的形式;第三,關聯性文化景觀。
3.從“文化景觀”到“遺產運河”、“遺產線路”的演變“遺產運河”(heritagecanals)是人類建造的水路,“遺產線路”(heritageroutes)是人類遷徙、流動與交往形成的路線[9],二者都是從“文化景觀”演變而來的遺產類型。1994年,文化遺產專家會議在西班牙召開,討論了“線路”和文化路線(culturalitineraries)的概念。同年,《操作指南》在闡述文化景觀時,指出:長距離線性區域是指文化上具有重要意義的交通運輸和溝通交流網絡,是文化景觀的一部分。1995年,世界遺產委員會在柏林召開會議,討論了關于“遺產運河”的專家會議報告。2005年,“遺產線路”和“遺產運河”作為世界文化遺產類型特定,正式寫入《操作指南》。
4.“跨境遺產”、“系列遺產”類型的演變1972年《公約》規定的基本類型,一般是指位于一個締約國境內或獨立地理空間的遺產。1984年的《操作指南》規定:位于不同地理空間的一系列文化財產可以作為一項遺產申報,當文化財產分布在兩個或兩個以上締約國境內時,這些締約國可以聯合申報世界文化遺產。2005年,“系列遺產”(serialproperties)和“跨境遺產”(trans-boundaryproperties)作為世界遺產類型正式出現在《操作指南》中。“跨境遺產”是指位于幾個接壤的締約國境內的遺產,位于一個締約國境內的現有世界遺產的擴展部分也可以申請成為跨境遺產。“系列遺產”是指包括幾個相關組成部分、具有某一地域特征的同類遺產的集合或屬于同一歷史文化群體的遺產集合。數十年來,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和國際古跡遺址理事會等機構通過了一系列憲章、決議、建議、宣言等,對鄉土建筑遺產、歷史園林、20世紀遺產、考古遺產、木結構遺產、水下遺產、工業遺產等文化遺產類型進行了闡述和規定。上述遺產類型雖然沒有列入《操作指南》,但也同樣反映了文化遺產分類逐步細化和具體化、文化遺產保護逐漸專門化和深化的趨勢。
二、世界文化遺產認知動向
《公約》和《操作指南》呈現出的世界文化遺產類型從三種基本類型到六種具體或特定類型(歷史城鎮與城鎮中心、文化景觀、遺產運河、遺產線路、系列遺產、跨境遺產)的演變,反映了國際遺產界對世界文化遺產的認知動向。1.更加關注大空間尺度、整體性的遺產世界文化遺產類型演變歷程表明,在大空間尺度內具有整體性的文化遺產越來越受到重視。“歷史城鎮和城鎮中心”類型的提出,說明世界文化遺產的關注重點,從單體或連接的建筑群轉向城鎮或區域整體。《操作指南》關于“歷史城鎮和城鎮中心”的具體規定中指出,只有當歷史中心和歷史區域包含大量具有重大意義的古建筑,能夠顯示一個具有極高價值的城鎮的典型特征時,才有資格被列入《世界遺產名錄》。若干孤立的和無關聯的建筑,不應被列入。遺產線路是“線性的文化景觀,或者是具有整體性的由若干組成部分構成的文化景觀的綜合體”。這一概念強調,遺產線路不等于各組成元素的簡單相加,線路整體的價值高于各組成元素之和,整體性是該類型遺產的重要特征。
“系列遺產”類型的出現,說明世界文化遺產更加關注屬于同一群體或地域的同類遺產的整體性,在系列遺產中,每一處獨立的單體遺產都不能代表該系列遺產的整體價值。“跨境遺產”把位于兩個或兩個以上締約國境內的遺產作為一個整體看待,鼓勵不同的國家聯合申報。在系列遺產和跨境遺產申報中,經常通過擴展項目的方式,實現遺產的整體性和完整性保護。意大利“瓦拉迪那托的晚期巴洛克城鎮”(LateBaroqueTownsoftheValdiNoto)遺產,包括8個晚期巴洛克城鎮,2002年,世界遺產委員會認為該項目符合“系列提名”的要求,將其列入《世界遺產名錄》。意大利的“皮埃蒙特及倫巴第‘圣山’”(SacriMontiofPiedmontandLom-bardy)遺產包括9座小教堂建筑群,分布在意大利北部倫巴第地區和西北部皮埃蒙特地區的8個省。波蘭的南部小波蘭木制教堂(WoodenChur-chesofSouthernLittlePoland)遺產包括6座教堂,分布在波蘭東南部6個城鎮之中。2003年,兩項遺產均作為系列項目申報,受到世界遺產委員會的肯定并雙雙入選。1987年,英國申報的“哈德恩城墻”(Hadri-an’sWall)遺產項目被列入《世界遺產名錄》,2005年,德國的“北日耳曼—雷蒂亞邊界墻”(Up-perGerman-RaetianLimes)申報世界文化遺產成功,世界遺產委員會把兩者合并為一項跨境遺產:“古羅馬帝國邊境線”(FrontiersoftheRomanEmpire),2008年,位于蘇格蘭的“安東尼城墻”(AntonineWall)以擴展項目列入。全盛時期的羅馬帝國曾擴展到三大洲,通過跨境遺產及其擴展項目,古羅馬帝國邊境線遺產的整體性保護得以實現。1999年,印度的“大吉寧喜馬拉雅鐵路”(DarjeelingHimalayanRailway)成為世界文化遺產,2005年,世界遺產大會決定把“尼爾吉里山地鐵路”(NilgiriMountainRailway)作為擴展項目列入,并重新命名該項遺產為“印度山地鐵路”(MountainRailwaysofIndia),2008年,“喀爾喀—西姆拉鐵路”(Kalka-ShimlaRailway)作為擴展項目列入。19世紀至20世紀初英屬印度時期,印度共建成了5條類似的山間鐵路,至此,其中的3條已經列入“印度山地鐵路”世界文化遺產項目,第四條也正在醞釀申請列入。2014年6月,我國和哈薩克斯坦、吉爾吉斯斯坦三國聯合申報的跨境遺產項目“絲綢之路:長安—天山廊道的路網”成功申報世界文化遺產,它經過的路線長度大約5000公里,包括各類共33處遺跡,申報遺產區總面積42680公頃,遺產區和緩沖區總面積234464公頃。2.更加重視跨區域、跨群體交流形成的遺產1980年版《操作指南》中世界文化遺產評選標準第2條規定:“在一段時期內或某一文化區域內,對建筑、古跡藝術、城鎮規劃或景觀的發展產生過重大影響。”從1996年開始,該條標準增加了“體現人類價值觀的重要交流”內容。世界文化遺產趨向于更加注重跨區域、跨群體之間的經濟與文化交流而形成的遺產,“遺產運河”與“遺產線路”類型的提出,就體現出這種趨勢。
遺產線路是建立在交流的理念之上的,是不同國家和地區之間交流和對話的精華與集中體現,構成遺產線路的各種有形要素的文化意義來自于跨區域的交流與多維對話。經濟方面,運河通過貨物、人員運輸等途徑為經濟發展作出貢獻;社會方面,運河促進了財富和社會、文化成果的再分配,促進了人類的遷移以及不同文化群體之間的交流與互動。遺產線路最初的目標或許是單一的,但其后來的發展促進了經濟、管理以及宗教、價值觀等不同方面的交流與發展。世界文化遺產“大吉寧喜馬拉雅鐵路”,連接了孟加拉的印度教文化和山區的佛教文化兩種不同的文化傳統,促進了兩種文化之間的交融。2000年列入《世界遺產名錄》的“乳香之路”(LandofFrankincense),是北非著名的乳香貿易線路,通過乳香貿易,從地中海、紅海到美索不達米亞、印度和中國等地,經濟、社會和文化的聯系得以加強。2002年,德國的“中上游萊茵河河谷”(UpperMiddleRhineValley)成為世界文化遺產,它是狹窄河谷中發展傳統社會生活方式和交流方式的典范,兩千年來,作為歐洲最重要的運輸線路之一,它一直在促進著地中海和歐洲北部之間的經濟與文化交流。2004年,日本“紀伊山地的圣地與參拜道”(SacredSitesandPilgrimageRoutesintheKiiMountainRange)成為世界文化遺產,它是來自中國、朝鮮半島的佛教和日本本土的神道教之間相互融合的見證。2005年,“熏香之路—內蓋夫的沙漠城鎮”(IncenseRoute-DesertCitiesintheNegev)申遺成功,“熏香之路”是公元前3世紀到公元2世紀間的香料貿易路線,它促進了阿拉伯南部和地中海地區之間的經濟交流,帶動了地區間文化的碰撞與交融。2014年,作為“東方與西方之間經濟、政治、文化進行交流的主要道路”和“東西方之間融合、交流和對話之路”,“絲綢之路”申遺成功。3.更加關注遺產的活態性與動態性文化景觀遺產反映了在自然環境及社會、經濟和文化因素的內外作用下,人類社會及其居住地的演化。在傳統生活方式與當今社會的密切交融中,文化景觀扮演著積極的角色:既是歷史演化的重要物證,自身又處于演變過程之中。文化景觀處于不斷進化與更新過程中,具有時間上的承繼性。1999年成為世界遺產的“霍爾托巴吉國家公園”(HortobgyNationalPark-thePuszta)文化景觀,其最重要的價值是霍爾托巴吉草原自由放牧(無圍墻)的傳統土地利用形式,這種傳統家畜牧養方式已經保持了2000多年[10]。2011年列入《世界文化遺產名錄》的“哥倫比亞咖啡文化景觀”(TheCoffeeCulturalLandscapeofColombi-a),是當地農民為了克服高山環境的不利影響而創造出來的咖啡種植模式,這種獨特的坡地和高山生產模式,持續生產著世界上著名的哥倫比亞優質咖啡,世界遺產委員會評價其“是可持續的并且富有生產能力的”。上述兩項文化景觀遺產,不同于靜態景觀,它們是至今仍存在和延續的生產和生活方式,是有生命力的活態遺產,此種類型的文化遺產正越來越受到重視。文化景觀遺產往往既包括物質要素,還包括具有很強活態性的非物質要素,兩者不可分割、相互作用。例如2009年申遺成功的我國五臺山文化景觀,豐富的宗教活動和儀式是文化景觀的重要組成部分,活態的非物質文化(宗教儀式與朝拜路線)影響了相關遺址、遺跡的分布,豐富和發展了遺產的環境特征。世界遺產委員會認為,五臺山是伴隨寺廟發展起來的山岳宗教傳統文化的杰出見證,其文化傳統至今依然生機勃勃。
關于“遺產線路”類型,《操作指南》指出,遺產線路可以被當作一種特殊的動態性文化景觀,時間和空間上的連續性是遺產線路產生和存在的基礎。關于“遺產運河”類型,《操作指南》強調,運河的特征在于它動態的演變過程,運河的重要性體現在:運河在經濟和社會發展方面發揮了并將繼續發揮重要作用,運河曾經對自然景觀造成了并將繼續造成重要影響。迄今為止,列入《世界遺產名錄》的運河,如法國“米迪運河”(CanalduMi-di)、加拿大“里多運河”(RideauCanal)、英國“旁特塞斯特引水渠及運河”(PontcysyllteAqueductandCanal)、荷蘭的“阿姆斯特丹17世紀同心圓型運河區”(Seventeenth-centurycanalringareaofAmsterdaminsidetheSingelgracht),雖然有的遺產原初功能已經改變,但大都至今仍在使用,是“活”著的遺產。2014年6月,中國大運河申遺成功,世界遺產委員會認為,作為世界上最長的、最古老的人工水道,大運河歷經兩千余年的持續發展與演變,直到今天仍發揮著重要的交通、運輸、行洪、灌溉、輸水等作用,依然是沿線地區不可缺少的重要交通運輸方式。4.更加關注人類與自然互動融合形成的遺產1980年版《操作指南》中世界文化遺產評選標準第5條規定:“代表某一文化的傳統人類聚落的突出范例。”1994年,該條評選標準添加了“土地利用”的內容,2002年,再次添加了“人類與環境的相互作用”、“海洋利用”的內容。世界文化遺產越來越重視人類與自然互動融合形成的遺產,文化景觀遺產類型的出現,就是這種趨勢的反映。文化景觀遺產強調人類與其所處的自然環境之間的互動,通常反映人類持續利用土地的特定技術以及人類與大自然特定的精神關系,是自然和人文因素的復合體,體現了“人類長期的生產、生活與大自然所達成的一種和諧與平衡,與以往單純層面的遺產相比,它更強調人與環境共榮共存,可持續發展的理念”。第八屆世界遺產委員會會議指出:“應將‘文化’與‘自然’同等看待,力求避免兩極化;《世界遺產公約》目的不是‘選定’景觀,而是在一個動態的和演變的框架中保護遺產地的和諧與穩定,更深層次的含義就是使人們逐步意識到文化與自然之間的相互依賴關系。”[13]文化景觀遺產反映了某種特定自然環境中人的創造和生存狀態,其遺產價值主要反映在人地關系以及獨特的生活方式與價值觀等方面[14]。近年來,文化景觀類型世界遺產數量呈加速增長的態勢,1998年,全球僅有12項文化景觀世界遺產,2003年,這一數字上升到38項,2010年,為65項,2014年,文化景觀世界遺產項目總數已經達到89項。越來越多的文化景觀被列入《世界遺產名錄》,表明世界文化遺產越來越重視人類與自然環境互動產生的杰作。新西蘭“湯加里羅國家公園”(TongariroNa-tionalPark)里有活火山、死活山和豐富的生態系統,1990年,該項目以自然遺產類型列入《世界遺產名錄》,1993年,經過重新評估,人們發現地處國家公園中心的群山對毛利人具有重要的文化和宗教意義,公園重新以文化景觀類型列入《世界遺產名錄》。
1987年,澳大利亞“烏盧魯—卡塔曲塔國家公園”(Uluru-KataTjutaNationalPark)因其壯觀的地質構造成為世界自然遺產,后來,人們發現,公園中的巨石及其周圍環境對土著人具有神圣的意義,是當地人的信仰崇拜物。1994年,公園被重新認定為文化景觀類型世界文化遺產。2004年,挪威的“維嘎群島文化景觀”(Vegayan———TheVegaArchipelago)成為世界遺產。1500年來,在靠近北極圈極地的惡劣環境下,當地海島居民依靠捕魚和加工鴨絨毛,創造了一種可持續的生活方式,反映了人類對海洋的利用,是海島居民與自然長期互動形成的獨特景觀。2012年成為世界文化遺產的“格朗普雷景觀”(LandscapeofGrandPré),是阿卡迪亞人和普蘭特人農耕文明發展的見證,反映了北美大西洋沿海區域的歐洲定居者適應自然環境的歷程。2013年,位于我國云南的紅河哈尼梯田文化景觀申遺成功,世界遺產委員會認為,在哈尼梯田文化景觀中,森林、水系、梯田和村寨完美融合,是人類有效利用社會和環境資源進行土地管理的典范,從精神、生態和視覺上都體現了人類與環境令人驚嘆的和諧。通過相互依賴的“天人合一”系統,哈尼梯田文化景觀體現了對自然、個人和社區的尊重。
三、我國世界文化遺產申報策略
近年來,國際上申報世界遺產的熱情日漸高漲,競爭日趨激烈。根據世界文化遺產認知動向,要提高申報成功率,就要采取恰當的申報策略。1.慎重選擇申報類型我國文化遺產數量眾多,種類豐富,在申報世界文化遺產時,要客觀評價遺產自身價值,敏銳捕捉國際遺產界對世界文化遺產認知發展的新趨勢和新動向,選擇最恰當的申報類型,以提高申報成功率。五臺山起初是申報世界自然與文化雙重遺產類型,但自然遺產部分的申請遭到否決,經過緊急磋商,我國決定臨時調整申報類型,以文化景觀類型申報,最終申遺成功。我國遺產線路、遺產運河類型的世界遺產數量極少,在世界文化遺產申報更加強調平衡性的背景下,此兩類遺產的申報形勢比較有利。茶馬古道、蜀道等可以考慮以遺產線路類型申報,靈渠應該以遺產運河類型申報。在跨境遺產越來越受到重視的情況下,再加上遺產申報限額因素,海上絲綢之路項目應該優先考慮聯合沿線國家以跨境遺產類型申報。最近10年,文化景觀類型世界文化遺產數量增長很快,成為國際文化遺產領域的“寵兒”,但約80%分布在歐洲,亞洲地區數量較少,我國僅有4項。國人自古有“天人合一”的思想,文化景觀遺產極為豐富,申報世界文化遺產潛力巨大,應該深入挖掘,積極申報。鼓浪嶼、瘦西湖與鹽商園林、普洱景邁山古茶園、芒康鹽井古鹽田、坎兒井等應該考慮以文化景觀類型申報世界文化遺產。有的遺產項目包括多個遺產個體,空間上分布在不同區域,時間上跨越不同朝代,但屬于同類遺產的集合或屬于同一歷史文化群體的遺產集合,應該按照系列遺產類型申報。在我國申報世界文化遺產預備名單中,中國明清城墻項目分布在遼寧、江蘇、浙江、安徽、湖北、陜西6個省8個市(縣),江南水鄉古鎮項目分布在江蘇、浙江省的10個市(縣),中國白酒老作坊項目分布在山西、四川省的8個市(縣),土司遺址分布在湖北、湖南、貴州省的4個市(縣),侗族村寨分布在湖南、廣西、貴州的6個縣,苗族村寨分布在貴州省的6個縣,以上項目按照系列遺產類型來申報,其成功的可能性就會大大增加。2.巧妙選擇申報方式為了遺產保護的整體性和完整性,同時受限于遺產申報數量,我國在申報世界文化遺產時,要盡量走“捆綁”申遺或聯合申遺的道路,這種“捆綁”或聯合,既可以基于空間相近性,也可以基于類型同一性。青城山和都江堰作為一個項目成功申報世界文化遺產以及中、哈、吉三國聯合申報絲綢之路,都是值得借鑒的成功案例。中國明清城墻、江南水鄉古鎮、中國白酒老作坊、遼代木構建筑、晉陜古民居、紅山文化遺址、閩浙木拱廊橋、土司遺址、侗族村寨、古蜀文明遺址、藏羌碉樓與村寨、苗族村寨等都應該采取“捆綁”申遺的方式。在擴展項目不占申報名額的情況下,通過擴展項目申報世界文化遺產,也是一種很好的申報方式。世界文化遺產“明清皇家陵寢”2000年申遺時,僅包括明顯陵、清東陵和清西陵,2003年和2004年,明十三陵、明孝陵和盛京三陵先后作為擴展項目申遺成功。沈陽故宮、大昭寺、羅布林卡、蘇州藝圃、耦園、滄浪亭、獅子林和退思園等均是作為擴展項目申遺成功的。今后,我國在申報包含眾多遺產點的項目時,可以先選擇典型性和代表性強、原真性和完整性完好的部分先行申報,申遺成功后,其他部分再以擴展項目的形式申報。例如江南水鄉古鎮項目包括甪直、周莊、千燈、錦溪、沙溪、同里、烏鎮、西塘、南潯、新市等10個古鎮,正式申報世界文化遺產時,對于過于商業化的古鎮可以先放一放,待其保護管理狀況達到世界遺產標準后,再以擴展項目列入。3.重點強調特定價值歷史城鎮和城鎮中心、系列遺產、跨境遺產等強調遺產的整體性,遺產線路強調遺產促進了不同地區和群體間經濟、文化與價值觀的交流,遺產運河強調遺產的動態性、活態性以及溝通功能,文化景觀則強調人類與自然的互動與融合及其動態演變過程。我國在申報世界文化遺產時,應依據不同的遺產類型,深入挖掘、突出強調該種類型的特殊遺產價值。例如,靈渠以遺產運河類型申報世界文化遺產時,要強調靈渠貫通長江水系和珠江水系,是人類歷史上第一條山區越嶺運河,是人類和自然環境互動,從而創造農耕文明河谷文化景觀的杰出范例,而且至今仍在發揮重要作用。三坊七巷以歷史城鎮和城鎮中心申報世界文化遺產時,則要突出強調該項目包括大量古建筑(159座),基本保留了唐宋時代福州的城市格局和城鎮特征,是“城市里坊制度的活化石”。坎兒井申報世界文化遺產時,則要強調這種創始于漢代的水利灌溉工程,是生活在干旱荒漠地區的居民適應環境、與大自然長期互動形成的獨特文化景觀,而且至今仍在發揮巨大作用。
作者:李永樂單位:江蘇師范大學歷史文化與旅游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