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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當前我國檢察權運行面臨的主要問題和困境
(一)監督上存有“重權力配合、輕權利保障”傾向檢察機關在執法辦案過程中重視黨的領導、人大及其常委會的監督,新聞媒體監督以及人民監督員的監督,而往往忽視訴訟內公安機關、人民法院及當事人、律師對檢察權的監督制約。在實踐中,公、檢、法三機關“配合有余,制約不足”的問題仍未從根本上解決。一些檢察機關在行使檢察權時,往往存在著忽視“權利保障”的問題。刑事訴訟法雖然規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訴訟中享有廣泛的訴訟權利,但在辯護律師權利受到極大限制的前提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對檢察機關行使偵查權、逮捕權、公訴權的程序參與非常有限,難以起到監督作用?!奥蓭煏婋y、閱卷難、調查取證難”的問題仍未從根本上解決。部分干警對辯護權的保障存有抵觸心理。辦案干警對公安機關侵害律師合法權益的行為,因人少案多等原因“無暇顧及”。刑事訴訟法雖然肯定了公訴案件中被害人當事人的地位,但只規定其享有申請抗訴權,而沒有上訴權,而且刑事訴訟法及司法解釋對被害人如何行使該權利均無具體規定,導致被害人難以有效行使抗訴請求權。
(二)檢察權內部監督制約功能受限近年來檢察機關通過設定一系列報批制度,不斷強化上級檢察院對下級檢察院的監督,但上下級檢察院之間在權力配置上不平衡,上級檢察院獲得了更多的權力,而給下級檢察院留下了更多的責任,不僅違反“權責一致”原則,而且有違司法的親歷性。檢察機關各業務部門間的流程性監督,如控告申訴部門、職務犯罪偵查部門、偵查監督部門、公訴部門之間存在制約監督關系,但大多流于形式,缺乏對執法辦案活動的有力監督。紀檢監察和相關部門通常無法掌握案件辦理進度、案件處理情況等。加之,上述機構職能重疊、邊界模糊、職責不清等原因,檢察權的內部監督制約機制在實踐中要么造成重復監督,要么導致監督工作相互推諉,從而缺乏必要的獨立性和權威性,難以起到真正有效的監督。
二、加強檢察權監督制約的背景
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專門規定了“強化權力運行制約和監督體系”。正是在這一背景下,加強檢察權監督制約對于依法規范國家權力有效運行,提升檢察執法公信力,維護司法公正,具有特別重要的現實意義。
(一)加強檢察權監督制約是推進法治中國建設的重要內容強化權力運行制約和監督,是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的重要內容,是我國深化政治體制改革的重大任務。檢察權是國家的法律監督權,設定的初衷就是要督促和監督有關執法主體和司法主體依法行使職權,維護憲法和法律的正確實施。法治中國是從有法可依向科學立法、民主立法的轉型升級;是從過去單純地強調政府嚴格執法向強調共同推進、一體建設的轉型升級;是從規范執法行為向由行為到程序、由內容到形式、由決策到執行一體規范的轉型升級;是從事前授權、事后糾錯的控權方式向建立權力運行的監督制約體系的轉型升級;是從嚴格司法向公正司法的轉型升級。從本質上說,加強檢察權監督制約契合了法治中國規范權力運行的基本要義。
(二)加強檢察權監督制約是全面加強反腐敗斗爭的必然要求全面加強反腐敗斗爭是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報告和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的必然要求,也是廣大人民群眾對推進依法執政、建設廉潔政治的殷切期盼。檢察機關作為國家的法律監督機關,在查辦職務犯罪、優化經濟社會發展環境、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等方面具有舉足輕重的作用。加強檢察權監督制約就是要切實增強做好檢察機關反腐倡廉工作的責任感和使命感,深刻領會黨中央對反腐倡廉建設的新要求,把保持黨的純潔性要求貫穿于反腐敗建設的各個方面,正確把握檢察機關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面臨的新形勢新任務,依法查辦涉及民生領域的職務犯罪,著力解決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確保公正廉潔執法。
(三)加強檢察權監督制約是提升檢察執法公信力的客觀需要加強檢察權監督制約的目的就是要通過檢察機關依法履行法律監督職能,促使檢察機關在法定權限范圍內行使檢察權,服務黨和國家工作大局,回應和滿足人民群眾的司法需求,維護和實現社會公平正義,逐步在社會公眾中形成良好的信任度和影響力。這就要求檢察機關必須依法獨立公正行使檢察權,依法嚴格審查逮捕和審查起訴,強化刑事立案、偵查、審判和執行監督以及民事行政檢察監督工作,推進檢察決策科學化和民主化,加大辦案力度,著力查辦利用國家權力以案謀私、貪贓枉法的案件,刑訊逼供、暴力取證、超期羈押等任意侵犯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合法權益的案件,違法查封、扣押、凍結、處理涉案款物案件,以及嚴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和廉潔從檢若干規定案件,切實解決自身執法不嚴格、不規范、不公正的突出問題,不斷增強執法公信力。
三、加強檢察權監督制約的基本路徑
加強對檢察權的有效監督制約,就必須在現行監督制約的基礎上,堅持權力監督與權力制約并重、權力監督與權利監督并重、程序外監督與程序內監督并重,堅持黨的領導,自覺接受人大監督,進一步加大內外部監督制約力度。
(一)健全司法權力運行機制一是公安機關要對檢察機關不予批準逮捕案件進行監督。公安機關要對檢察機關不予批準逮捕的案件進行審查,對認為有錯誤的案件,公安機關可依法要求復議。如果意見不被采納接受的,公安機關要向上一級人民檢察院提請復核。二是人民法院要加強對檢察機關行使公訴權的行為進行監督。對于檢察機關提起公訴的案件,人民法院要嚴格執行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對于起訴書中有明確的指控犯罪事實的,應當決定開庭審判。為避免以撤回公訴代替法院無罪判決的現象,要加強對檢察機關撤訴權的制約。同時要加強對檢察機關抗訴權的制約,避免抗訴案件質量不高、抗訴權濫用的問題。三是刑事執行機關要對檢察人員在監管場所依法履職的情況進行監督。完善辦案安全防范預案審批、看審分離、辦案工作區管理等制度,健全辦案醫療保障協作機制,組織開展安全防范檢查,切實消除辦案安全隱患。監獄和其他執行機關在刑罰執行中,對于檢察人員監督不力或涉嫌違法犯罪的,要依法檢舉、揭發。
(二)嚴格規范執法辦案行為一要加強對領導班子、領導干部特別是“一把手”的監督。緊緊圍繞領導干部的用人權、決策權、財經權和管理權,進一步明確權力的內容、邊界、行使方式和程序、與權力對等的責任等,強化監督制約,防止權力濫用。二要突出對執法辦案活動的監督。針對容易發生執法不嚴、司法不公問題的重點領域和關鍵崗位,進一步建立健全廉政風險防控、執法辦案說情報告通報、廉政隱患摸排預警、重點崗位輪崗交流、防止利益沖突、回避等制度,最大限度減少權力出軌、個人尋租的機會。三要細化執法辦案操作流程。明確工作職責范圍,使每一個執法崗位、每一位執法人員都有明確的職權范圍和應當承擔的職責,使執法辦案的每一個環節都有明確的履職規則和運作標準,徹底解決檢察執法工作中存在的制度不健全、職責不明確、履職不規范的問題。四要嚴格規范涉案款物的處理和管理。嚴格執行查封、扣押、凍結涉案財物的規定,嚴禁違法違規查封、扣押、凍結涉案財物及與案件無關的合法財產,切實防止受利益驅動辦案。
(三)要為當事人及訴訟人、辯護人提供方便有效的救濟機制一要加強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權保障。尊重和保障人權,對非法取證手段具體化,明確規定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實施的違法犯罪行為所取得的供述證據不具有合法性,應當予以排除。二要依法保障律師執業權。檢察機關要高度重視辯護律師的辯護意見,尤其要聽取對于證據真實性、合法性的意見。對犯罪嫌疑人罪輕或無罪的辯護,對其提供的證據要認真對待、仔細甄別,對于正確的意見要予以采納。三要加強對被害人的權利保護。為了更好地保護被害人的申請抗訴權,明確規定檢察機關對被害人抗訴請求權的告知義務。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環節聽取被害人及其委托人意見時就要當面告知抗訴請求權,如不能直接聽取意見的,應以書面形式告知。被害人及其人既可以以書面提出抗訴申請,也可以以口頭形式提出抗訴申請。
(四)強化檢察機關內部監督制約一要保障檢察機關監督機構的獨立性。要讓檢察機關內部的紀檢監察部門在制度規定的范圍內享有充分的權力,始終把查辦檢察人員違紀違法案件放在自身反腐倡廉建設的突出位置,對違紀違法行為做到“零容忍”。加強檢察人員違法違紀重大案件剖析和通報,嚴肅查辦辦關系案、人情案、金錢案,濫用職權、越權辦案,吃拿卡要、索賄受賄,插手經濟糾紛,為違法犯罪活動開脫、包庇、提供保護,濫用強制措施、亂收費、亂扣押、亂攤派等問題。實行辦案責任倒查制度。對有案不查、壓案不辦、瞞案不報的,要嚴肅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探索建立辦案說情報告和通報制度、執法辦案部門廉政監督員制度,嚴格規范檢察人員對外交往行為,努力從源頭上預防執法不公不廉問題的發生。二要加強案件管理和檢務督察。全面推進案件管理機制改革,健全檢察業務管理制度,完善案件集中管理模式,細化執法辦案流程,明確執法辦案標準,嚴格執法辦案監管,實現對執法辦案全過程的集約化、動態化管理。三要加強執法辦案部門之間的相互制約。檢察機關內部的業務部門之間要切實履行監督職責,發揮好權力制約的價值功能,運用法律規定的手段,并依照法定程序開展法律監督工作,切實防止檢察權的濫用。
(五)深化檢務公開檢察機關要根據法律規定,結合司法實際,細化執法辦案公開的內容、對象、時機、方式和要求,建立健全主動公開事項和依申請公開制度,除法律規定需要保密的以外,執法依據、執法程序、辦案過程和檢察機關終結性法律文書一律要向當事人、訴訟參與人和社會大眾公開,讓權力在陽光下運行,讓群眾在公開中監督。檢務公開的重點包括:一是相關人員的權利義務告知,除法律有明確規定不得告知的情況外,應做到該告知的權利義務全部告知,及時告知。二是案件在檢察機關各個環節的辦理情況,特別是應公開容易滋生問題、引起群眾質疑的重點執法環節。如職務犯罪不立案,不起訴,撤銷案件,已扣押、凍結的贓款贓物的處理情況。三是社會普遍關注的案件,重點是職務犯罪案件,追捕、追訴和抗訴案件,涉檢輿情案件和其他具有廣泛社會影響的案件。
作者:楊賢宏龍清海張瑋單位:湖南省人民檢察院湘西自治州人民檢察院湖南金州律師事務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