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小編為你精心準備了國際法法律教育對我國的重要性參考范文,愿這些范文能點燃您思維的火花,激發您的寫作靈感。歡迎深入閱讀并收藏。
1.1國際法課堂教學
意大利大學法學院國際法教授的教學方法基本都按照此種模式:上課后,教授先找一個學生讀一條法律條文,此法條是教授指定課后必讀書目中的,學生讀完法條后由教授進行解釋;教授解釋法條時能夠旁征博引,根據聽課學生接受知識的實際情況,深入淺出;課堂授課過程中的一個必要環節是教授在講到某一條法條或者說是法理時都會舉實例予以分析,不管是國際私法領域還是公法領域,教授總能引用當今國際社會上的一些典型案例來解釋法條含義;教授所講授的內容大都是自己的國際法研究成果,不重復教材內容,而且是教授精講,但要求學生課下多讀。意大利注重國際法教育與國際關系實踐,尋找兩者的契合點,開設了與國際法相關的國際關系課程。國際法主要是調整國際關系,國際法與國際關系之間存在極為密切的互動關系,意大利進行國際法教育輔之以適當的國際關系歷史與現實教育。意大利雖然沒有開設系統的國際關系理論課程,但是國際法特色專題的設置從另一層面彌補了這一缺陷,這可能與意大利羅馬法重實踐而輕理論的傳統有關。國際法特色專題即是教授將當今國際社會上的熱點法律問題,歸納劃分為幾個專題,以講座的方式授課。這樣國際法專業的學生能夠從應然與實然的不同層面客觀、正確地認識國際法與國際關系之間的關系,從而把所學到的知識做到融會貫通,學以致用。另外,不得不提到的一點是羅馬大學法律學院的討論課。該課分為兩種:一是隨堂討論,由教授邊講授課堂知識邊主持;二是國際法專題討論。討論課的開設鍛煉了學生的思辨能力和邏輯思維。為了使法律教育更好地結合實際,意大利政府和羅馬市政府每周一次向羅馬大學法學院免費提供一套最新國內國際案例匯編,內容很廣泛。
1.2國際法考試
意大利大學法律教育考試尤為特殊,也非常嚴格。大部分課程要進行筆試和口試,國際法課程也不例外。口試很有特點:考場一般設在一間大教室里,分小組進行,每組有3~4位教授,一位為主考教授,學生依次進入教室回答教授接連提問的問題。評定標準很嚴格,教授會根據考生現場回答情況,根據考生的思維能力、邏輯推理能力、口頭表達能力等評定成績,學生如果當場無法作答,就會當場被判不及格。針對國際法專業的學生,教師則會通過案例的方式來考查學生掌握知識的情況,案例一般會是近期國際社會的熱點問題,教授會先讓學生根據自己所學的國際法原理分析案例里面都有哪些知識點,然后再進行思辨分析,闡述學生的個人觀點。如果過程中能和教授來一場辯論賽,是教授再期望不過的。
2我國國際法法律教育概況及存在問題
國際法相比民法、刑法等一些有完整理論體系的法律分支來說,在我國發展得還不成熟,國際法這一新興領域的發展還不能完全適應我國社會經濟發展需要和本專業學生教育自身發展的要求。
2.1國際法課程設置
從各院校法學院國際法的課程設置中可以看出,基本是如此情況:總學分為30多學分,由必修課、選修課和公共課程組成,這里的必修課如同上述意大利羅馬大學的基礎課,選修課相當于他們的補充課;必修課和選修課的學分各占總學分的大約1/6,而公共課所占比例都高于必修課和選修課所占學分的比例。以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為例,人民大學法學院國際法專業設置了“國際法專題研究”“國際經濟法與國際私法專題研究”“國際知識產權與技術轉讓專題研究”“國際經濟法與國際私法原著研讀”“國際貨物運輸法律與實務”“國際投資與技術貿易法律規則與實務”“國際商事仲裁法”等相關課程。與意大利法學院相比,首先,我國法律教育中的國際法課程設置結構不夠合理,理論課設置太多,雖然法律體系的建立固然重要,但是法律教育培養的應該是實務型人才,理論研究應只是其中的小部分。重理論、輕實際的國際法教學傳統使不少學生誤認為學法律就是研究理論,熟記法律條文,于是造成學生苦背法律書籍,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的結局。其次,缺少實踐性環節,忽視學生思辨能力的培養。眾多院校只是把國際法當做一門純理論課程加以講授,“國際公法”“國際私法”“國際經濟法”等一些國際法課程相比“民法”“刑法”等課程來說,許多院校并沒有加以重視,國際法的實踐教學課程甚至是空白,實踐性環節的缺乏使本來就不太“受寵”的國際法課程在學生心目中的地位日漸降低,國際法課程的學習也被他們拋在腦后,不知該怎樣運用學到的法學知識分析國際社會上發生的熱點問題與時事。再次,意大利是大陸法系的主要發源地,也是演講式教學的最早實驗場所之一。歐美國家特別注重一個人的辯論能力,不論是總統選舉,政要在政界的立足,還是教授教學、學術報告等大多都要進行辯論。而我國的法律教育,當然也包括國際法在內,卻從未對此涉及,定期設置法律教育的辯論課程不知何時會在我國法律教育的課程中出現。
2.2國際法教材
我國各院校法學院有關國際法教學的教材大體一致,有北京大學出版社出版的邵津主編的《國際法》,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出版的程曉霞、余民才主編的《國際法》,邵沙平主編的《國際法》,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出版的梁淑英主編的《國際法》,周洪鈞主編的《國際法》,法律出版社出版的著名國際法學家王鐵崖先生主編的《國際法》等。這只是把國際法當成一門課程來系統講述,并沒有進行細致地分支國際法體系。一本國際法教材大都四五百頁,從國際法的概念、特征等基礎知識一直到戰爭和武裝沖突法,有的學生課下甚至開玩笑說:“學國際法有什么用,老師照書宣科,還拿著這么厚的教材上課,都成了一種負擔。”如果學生都帶著這種情緒上課,學習效果可想而知。
我國國際法法律教育中教材設置的問題大致有兩個方面。1)缺乏系列化的國際法教材。我國國際法學者撰寫了大量的書名為《國際法》或《國際公法》的教材書,但國際法的許多具體領域,如國際人權法、國際條約法、國際組織法缺乏相應的教材。這就在有限的講授時間里使得教師只能給學生提供輪廓性、概括性知識,有些重要的知識點,教師只是點到為止,講授知識不精不深,而學生也無法通過系列化的教材進行深層次的、更有選擇性的閱讀。2)我國國際法教材嚴重落后于國際社會國際關系與國際法的理論與實踐,近年來出版的許多國際法教材與10年前出版的國際法教材幾乎雷同,教師沒有給學生指定課后書目,課上負擔重,編制的教材繁重、復雜,專題特色不明顯,學生在自己不感興趣的問題上浪費了大量的時間和精力。
2.3國際法考試
考試是學生永恒的話題,各院校法學院的考試一般分為考試和考查兩種,沒有口試,國際法也不例外。考查即開卷考試,學生可以將教材帶進教室;考試則較為嚴格,學生必須全場閉卷作答。考試作為檢查學生掌握知識的考核標準,從試卷題目到考場安排應該科學合理,但是某些院校的考試制度似乎不是那么規范嚴格。更有甚者,教師會在考試前給學生劃定考試范圍。這一強調“重點”的方式面對學生的需要做到有求必應,學生則考前臨時抱佛腳,快到考試的時候,在各教學樓經常會看到學生手捧幾本大書瘋狂背書的場景。死記硬背的學習方法使某些平時不怎么聽課的學生照樣可以考高分,這似乎已經背離了法律學習的初衷。學生之所以能夠背書得高分也與試卷的設題形式有關。閉卷考試的試卷中題目的安排大多數是課本上可以找到的,出題方式簡單,題目類型單調,開放性題目較少,有的話則是試卷的最后一題,有些學生甚至覺得通過前面的題目及格應該是沒問題的,于是索性不答開放性題目。這樣簡單的出題方式以及對學生“寬松”的考核方式,對學生知識的靈活掌握程度、法律素養養成的影響可想而知。除此之外,法學院的考試方式中并沒有設定學生的口試環節。眾所周知,口頭表達能力和辯論能力是法律人才培養必不可缺少的一環。國際法,主要表現為大量存在于國際領域的有約束力的國際條約和國際習慣。如何做到讓學生主動去掌握看似枯燥的國際法知識,提起學習興趣,采用口頭表述的方式將其表達出來,這是各院校各培養單位值得嘗試和考慮的問題。
3意大利國際法法律教育對我國的啟示
意大利法律教育以演講式教學為主,將演講式與討論式結合起來教學。因此,意大利法律教學法對我國的啟示就是以演講式教學法為主,同時吸收案例教學法的優點。對于國際法課程來說,我國是國際法教育方面屬于后進國家,要趕超西方國家的發展進程,我國國際法界要引起關注,采取必要的措施。
3.1提高對國際法學習的重要性的認識
這是一個全球高度一體化的時代,各國在建立戰略合作國際關系的同時都在奮力提升本國的國際地位。必須認識國際法教育與國際關系之間的聯系,尤其中國對外關系實踐關系的問題。國際法主要是調整國際關系,國際法與國際關系之間存在極為密切的互動關系,這表明國際法教育必須輔之以適當的國際關系歷史與現實教育。我國目前多數法學院的國際法專業都沒有開設系統的國際關系課程,造成國際法教育與國際關系之間學科聯系的斷層。各院校法學院應加大對國際法課程的關注度,引起學生的學習興趣,盡力彌補與其他法律學科相比在學生心目中的落差。加大學生對國際社會中時事與政策的教育,使國際法專業的學生能從應然與實然的不同層面客觀、正確地認識國際法與國際關系之間的關系,進而將學到的知識學以致用,融會貫通。
3.2改變陳舊觀念,大膽實行全方位改革
1)改變我國傳統的填鴨式教學觀念,力求國際法課程設置精益求精,尊重學生自由思考的權利,重視培養學生的主觀能動性,減少學生的課業負擔。要學習意大利法律教育的觀念,下決心大幅度有的放矢地削減課程和課時,留給學生足夠的時間自學。同時,讓大學生主動參與,設計立體化的國際法專題,組織好學生的討論課和辯論課,與國際社會的熱點問題相結合、與法院判例相結合。
2)加強教材建設,拓寬教材渠道。全球化背景下,各院校法學院應謹慎選擇國際法教材。我國是國際法教育后進國家,國際法教材建設問題突出。中國國際法學界教材編寫組應該精心組織撰寫一套系列化的國際法教材,使教材能夠體現國際關系與國際法理論與實踐的最新發展;規定2~3套教材供學生課下閱讀,拓展學生的知識面,保證學生能學到最新的法律知識,培養獨立思考的能力。
3)建立嚴格規范的考試制度,制定科學合理的考試方式。可以將“可查”這一考核方式摒棄,教師應注重學生平時的課堂表現,采取多角度全方位的考核方式,加大對學生的課堂發言、辯論以及課外延伸段參與程度的考核比重,不是根據最后的考試成績一錘定音。最重要的是改革試卷的題目類型,相應增加開放性題目的數量,重點考查學生的自主創新能力和靈活思辨能力。另外,可根據實際情況增加國際法口試這一環節,培養學生的口頭表達能力和邏輯推理能力。
4)盡快采取措施,壯大師資隊伍。我國法學博士授予點太少,遠遠不能滿足社會的需求。造成這種情況的主要原因是我國現存的博士生導師評選制度。我國教育界一直存在這樣的傳統觀念,認為只有那些特別著名的教授才能指導博士生。這種觀點是錯誤的,導師只是學生科研路上的指路人而已,在思路和方法上只是起到點撥作用,不能過多地加以苛求。當然,引入的國際法專業教師和專家必須具有很高的國際法素質,有扎實的國際法功底,對于學生提出的問題做到有問必答,旁征博引,同時能夠采取多樣化的課堂講授模式,并注重課外延伸的師生交流。國際法專業教師可以在校園網上開辟教學博客,將教學感悟與心得、教案設計、課堂實錄以及一些教學資料上傳發表,與學生在課后進行進一步的交流。
作者:方妮婭戴萍萍單位:北京第二外國語學院法意語系華北電力大學人文與社會科學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