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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隨著國家發展戰略的調整,推進新型城鎮化和擴大國內消費需求成為中國未來經濟社會長遠穩定發展的主要路徑。農民工的社會融入和經濟融入是推動新型城鎮化的主要抓手,而收入差距是農民工社會融入和經濟融入的主要障礙。本文使用分位數回歸方法和Blinder-Oaxaca分解的方法,基于2013年中國社會綜合調查數據,分析發現城鎮戶籍人口與農民工的收入差距在不同層次的職業群體中并不是均勻分布的,城市社會的勞動力市場對農民工是選擇性的底層開放模式,其后果可能是形成一個以農民工為主、被城鎮主流社會隔離的底層社會。由此可以認為,縮小收入差距,形成統一的勞動力市場,不僅需要重視解決割裂勞動力市場的種種制度性歧視,更要重視職業分層為代表的社會結構的重要影響。
[關鍵詞]
戶籍;收入差距;職業分層;農民工;城鎮人口
隨著中國經濟進入以調整產業結構為重點的“新常態”,依靠低廉勞動力的比較優勢發展外向型經濟模式難以為繼?!靶鲁B”下確保經濟社會平穩發展的主要路徑,除了加快科技創新和產業轉型外,必然要更多依靠推進新型城鎮化和擴大國內居民消費。引導在城鎮就業的農業戶籍人口(以下簡稱“農民工”)在經濟和社會兩方面融入城鎮社會,縮小城鎮戶籍人口與農民工的收入差距,保證他們的勞動獲得合理回報,提高其收入水平,是推進新型城鎮化和提升內需的關鍵。而要推動農民工在經濟和社會兩方面融入城市,就必須破除不合理的社會制度和市場規則,建立統一的勞動市場,改變農民工在勞動力市場上受歧視的地位。在現實生活中,城鎮戶籍人口與農民工在勞動力市場上的差異可歸納為三個不同層面:首先,職業收入上存在著同工不同酬,城鎮戶籍人口與農民工從事相同或者相似的職業崗位,兩者的收入卻存在顯著差距。其次,職業分布上存在“粘地板效應”,農民工在城鎮勞動力市場中獲得的往往都是底層職位,像被粘著在地板上一樣堆積在勞動力市場的底端。最后,職業流動上存在“天花板效應”,農民工在勞動力市場中即便獲得了從事較高職位的資格,也無法獲得相應職位。城鎮戶籍人口與農民工之間在職業上三個層次差異是共存的,也是相互聯系的。從以往研究來看,經濟學家和社會學家大多圍繞著同工不同酬展開,勞動力市場分割理論也是最為廣泛使用的理論框架。但勞動力市場分割理論卻難以完美解釋兩者在職業分布和職業流動上的差異。相形而言,以職業為主要指標的社會分層理論則更具合理性。本文綜合社會學和經濟學研究框架,結合勞動力市場分割理論和職業分層理論來分析城鎮戶籍人口與農民工之間的收入差距,以期能夠獲得新的發現。
一、問題梳理及文獻回顧
在計劃經濟體制下,戶籍制度帶來的城鄉二元分割,導致勞動力市場普遍存在對農村勞動力的制度歧視[1]。學術界很多是從城鎮居民和農村居民收入差距入手,結合勞動力市場分割理論框架進行研究的,主要分析制度性因素,如戶籍對農村勞動力進入主要勞動力市場的限制作用及其結果。還有研究者結合勞動力市場和人力資本理論,對城鄉勞動力收入差異作了理論以及實證解釋和分析。隨著戶籍制度管制的松懈,大量農民工到城鎮務工,在城鎮地區農民工與城鎮戶籍人口之間收入比較又成為新的研究議題,這一議題的關鍵在于人口流動出現了戶籍屬性與居住地屬性的分離。同時,很多學者認為人口流動在事實上造成了勞動力市場化的結果,用工單位除了考慮戶籍性質等制度性要素外,還有基于人力資本要素進行市場選擇的結果,人力資本高的勞動者經過市場選擇,其收入水平高于人力資本低的勞動者是市場的理性選擇[2]。同時,也有一些研究從不同方面分析了人力資本的二元性[3],探討了人力資本對于城鎮戶籍人口和農民工的投資回報率或者收益率差異問題。但是,對于是否存在統一的勞動力市場,對收入差異有何影響,許多研究則并未涉及。無論是城鎮居民和農村居民收入差距的研究,還是城鎮戶籍人口和農民工收入差距的研究,主流研究采用的理論依據大多是勞動力市場分割理論和人力資本理論,卻都忽略了中國當前社會結構和社會分層的變化,而這些變化才恰恰是中國社會轉型期最為顯著的變化之一。
近些年,中國勞動力市場結構出現了比較大的改變,特別是戶籍制度改革的不斷深化和高考擴招后農村戶籍大學生的涌現。自2001年國務院批轉《關于推進小城鎮戶籍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見》,小城鎮戶籍制度改革全面推進,到2014年國務院印發《關于進一步推進戶籍制度改革的意見》,除少數特大城市外,戶籍制度對農民工在勞動力市場上的限制作用越來越小。盡管有研究者使用2003—2006年間的統計數據,分析發現缺少足夠的證據證明戶籍制度改革對農村勞動力流動總量和流動方向等方面產生了顯著影響[4],但從勞動力市場分割的視角,解讀農民工在勞動力市場上弱勢地位的合理性越來越弱。同時,中國高考制度改革后,很多來自農村的大學生保留了農業戶籍,高考制度“掐尖”效應消失,勞動力市場出現了相當數量接受過高等教育、卻仍保留農村戶籍的大學生,而按照國家統計局的定義,他們也是農民工的一部分。農村戶籍大學畢業生的涌現,改變了以往農民工人力資本集中偏低的狀況,在一定程度上改變了農民工的職業分布,但卻并未改變農民工在勞動力市場上的弱勢地位。針對當前社會結構的變化,尤其是職業階層之間收入差異的日益明顯,不加限定的使用勞動力市場分割和人力資本來解釋城鎮居民農民工的收入差距顯然不太合理。學術界以往研究分析城鎮戶籍人口與農民工收入差距重點是界定、分析制度歧視和人力資本的不同影響,卻忽略了一些既沒有被社會制度,也沒有被人力資本所涵蓋的影響因素,比如以職業為主要指標的社會分層影響。
在社會科學研究中,很少有研究主題能夠像職業分層一樣成為社會結構、不平等和社會流動研究的中心概念。目前,國內外學術界的社會分層和社會流動研究中,特別是在復雜的現代性社會,大都把職業作為界定社會地位的首選標準。其原因主要有三:(1)職業及其代表的社會分工都是理解社會變革和界定社會功能的關鍵性概念;(2)職業分層在經驗研究中更容易操作和實現;(3)特別是職業本身與經濟社會資源占有之間存在緊密的聯系,而經濟社會資源占有直接影響到社會分層的結果和社會流動的機會,也是決定收入的重要影響因素之一。中國轉型期職業分層也能夠像西方社會一樣反映出社會分化和階級結構。陸學藝提出,“以職業劃分為基礎,以組織資源、經濟資源和文化資源的占有狀況為標準來劃分社會階層的理論框架”[5](P223),認為這三種資源的擁有狀況是各社會群體及其成員在階層結構中位置以及個人綜合社會經濟地位的標志。職業所能夠掌握的資源,可以技能和知識等人力資本要素的形式表現出來,且能夠轉化為支配地位、權力和收入等。由此可以看到,職業不僅是社會地位的象征,且與經濟收入存在著緊密聯系。如果兩個同樣接受過高等教育的人在畢業后從事不同層級的職業,從事較高職業層級者顯然能夠利用其職位所擁有的社會資源更好地發揮人力資本優勢。這也意味著技能和知識等人力資本要素在不同等級的職業階層中所發揮的作用是不同的,且這種職業等級帶來的收入差距通過人力資本的不同效用來實現,更容易被解釋為人力資本的差異,也更加隱蔽。而從以往的研究來看,社會結構的影響長期未得到應有的重視,基于職業分層視角對收入差距的作用長期被忽視,而職業分層背后掩蓋的社會結構另一只“看不見的手”的影響未能真正凸顯。綜上,中國當前勞動力市場不僅有城鄉戶籍隔離,也存在著職業分層差異。因此,只考慮戶籍而忽略職業分層作用就在研究中必然缺失一個非常重要的影響因素,因而對城鎮戶籍人口和農民工之間收入差異的分析也是不完整的。本文的創新之處就在于,把職業分層作為影響收入差距的一個重要影響因素進行考慮,在控制職業分層的基礎上,也就是把城鎮戶籍人口和農民工按照職業等級進行分層的基礎上,進一步剖析兩者之間的收入差異現狀和原因,進而力圖對勞動力市場作出新的分析和判斷。
二、研究方法與數據
本文分析思路是:在控制城鄉戶籍勞動者職業等級的前提下,分析城鎮戶籍人口與農民工在同一個職業等級中的收入差距大小和產生原因。因此,本文主要使用兩種分析方法:第一種是分位數回歸方法。它利用解釋變量的多個分位數(例如四分位、十分位、百分位等)來得到被解釋變量條件分布的分位數方程。與傳統OLS只得到均值方程相比,此方法可以更為充分的考慮變量分布,特別是適合于分析收入等不均勻分布的變量。第二種方法是Blinder-Oaxaca分解。它是國內外學者分析不同組群之間收入差距時采用的主要方法,也是研究勞動力市場分割和收入不平等研究的主要方法。該方法基于反事實假設的logistic回歸模型對收入均值的分解。此分解是把組群之間的收入差異分解為兩部分:一是歸結于由于個人特質差異可以解釋的,主要是人力資本差異所導致的收入差異,如教育、工作經驗等;二是模型無法解釋的殘余部分,即人力資本影響因素無法解釋的收入差異部分。所胃“模型無法解釋的殘余部分”,通常被認為是勞動力市場歧視所導致的收入差異,但實際上還包括未納入模型的影響因素而導致的收入差異[6]。本文使用Blinder-Oaxaca分解的主要目的,是為了比較在不同職業等級的人群勞動力市場歧視對收入差距影響的大小。本文使用的數據,來自中國社會科學院社會學研究所2013年組織實施的“中國社會狀況綜合調查”。該調查是一項全國范圍內的大型連續性抽樣調查項目,其目的是通過對全國公眾的勞動就業、家庭及社會生活、社會態度等方面的長期縱貫式調查,來獲取轉型時期中國社會變遷的數據資料,為社會科學研究和政府決策提供翔實而科學的基礎信息。該調查采用概率抽樣的入戶訪問方式,在全國151個縣(區),604個居(村)民委員會開展調查。每次調查全國樣本量約為1萬余戶家庭。繼2006年、2008年和2011年的一、二、三期調查之后,2013年的第四期調查是在全國31個省、市、自治區的城鄉區域開展的,調查范圍涉及全國151個縣(區),604個居(村)民委員會。
三、主要分析結果
(一)城鎮戶籍人口與農民工主要特征根據上述設計,本文重點研究對象是從事非農工作、有收入的城鎮戶籍人口和農民工。因此,本文首先對這兩個群體的基本特征做一些簡單的描述性分析,包括性別、年齡、受教育年限、工資水平等。從調查結果來看,城鎮戶籍從事非農工作人口中,44%是女性,平均年齡40.79歲,平均每月工作23.32天,平均每天工作8.42小時,平均受教育年限12.95年,平均工作月收入4026.43元,在公有制單位就業的比例大約為57%;農村戶籍從事非農工作人口中,38%是女性,平均年齡40.85歲,平均每月工作23.00天,平均每天工作9.16小時,平均受教育年限8.90年,平均工作月收入3382.08元,在公有制單位就業的比例大約為14%,參見下表1。比較這兩個群體,能夠看到兩者差異最大的有三個方面:平均工作收入、平均受教育年限和工作單位。城鎮戶籍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和平均工作收入上都占據了明顯的優勢,他們主要集中在公有制單位就業。
(二)城鎮戶籍人口和農民工收入差距分析本文先對城鎮戶籍人口與農民工工資收入差距的整體作Blinder-Oaxaca分解,以分析兩者整體上收入差距的狀況。在做Blinder-Oaxaca分解之前對因變量月收入取對數,并假定所有人都是在結束學業之后參加工作,其工作年限等于年齡減去6再減去受教育年限。另外,考慮到農民工受教育程度整體偏低的特點,在受教育年限之外,還加入了工作技術水平(體力勞動、半技術半體力勞動和技術勞動)變量。上表2中的模型是從人力資本角度來解釋城鎮戶籍人口與農民工工資收入差距,Blinder-Oaxaca分解結果發現,兩者收入總體的差距是0.300,其中可以解釋的部分為0.248,占收入差距的80%以上,而不可解釋的部分為0.052,占比不足20%。根據分析結果可以認為,在不考慮其他條件的前提下,城鎮戶籍人口與農民工工資收入差異主要是由于人力資本差異造成的。人力資本的差異主要是城鎮戶籍人口與農民工教育回報率的差異影響,從回歸方程的系數來看,在控制了工作技術等級的前提下,前者的教育回報率為5.0%,后者的教育回報率僅為1.8%。
(三)收入對數分位數回歸的主要結果Blinder-Oaxaca分解,關鍵是人力資本要素能否發揮作用,它把人力資本能夠解釋的收入差異視為合理的收入差異,而把不能解釋的差異視為不合理的收入歧視。在模型設置中,一般都把人力資本視為一個在所有人群中影響恒定或者說影響一致的變量。事實上卻并非如此,人力資本能夠發揮多大效用往往與個人在勞動力市場中的位置有關,或者說與個人的職業等級有關。分位數回歸的結果就證明了這一點,可以從下圖中看到,在不同層級的收入者中,教育年限、工作年限、技能水平等典型的人力資本要素發揮作用的大小不同,而作為勞動力市場分割最主要指標的戶籍性質在不同收入層級的群體中發揮的作用也是不同的。從上圖1可以看到,教育的作用隨著收入等級的下降而減少,在收入最高組人群中受教育年限的回歸系數在0.04左右,而在收入最低組人群中受教育年限的回歸系數下降至0.03以下。勞動技術水平的影響隨著收入等級的下降而增加,在收入最高組人群中勞動技術水平的回歸系數為0.16左右,在收入最低組人群中勞動技術水平的回歸系數為0.2以上。工作經驗的作用波動較大,在收入最高組和收入最低組的回歸系數較大,在中等收入組中的回歸系數相對較小。戶籍性質的影響也是隨著收入等級的下降而減少,甚至在收入最低組人群中呈現出負值。綜合上述分析結果,不難看到社會分層理論中經常提到的現象,人力資本能否發揮作用,不僅僅取決于人力資本數量的多少,而且取決于其職業位置能否為人力資本發揮作用提供資源和條件。本文的分析結果也驗證了這種觀點??紤]到中國當前的社會結構屬于“倒T型”,大部分農民工聚集在職業階層中低端,其收入分布也是如此。占據職業分層頂端的人群可以利用他們的資源優勢放大人力資本的效用,而占據職業分層中低端的人群中,人力資本要素的效用明顯減小。故而,即便是農民工接受了較好的教育,如果不能占據中上層的職業,其教育的回報率必然不會很高由此可見,Blinder-Oaxaca分解前提假設,人力資本作用保持不變,在中國勞動力市場中是不成立的。分位數回歸的結果證明,人力資本要素在不同的收入群體中的效用是不一樣的,這也在一定程度上佐證了在收入差異中引入職業分層作用控制性因素的合理性和有效性。如果不加控制的使用Blinder-Oaxaca分解,很可能會對研究結果產生一定的偏誤影響。因此,使用職業分層作為一個控制變量,然后再分析不同職業等級中城鎮戶籍人口和農民工之間的收入差距,得到的結果顯然更為合理。
(四)基于職業分層的城鎮戶籍人口和農民工收入差距分析職業作為劃分社會人群的社會經濟地位指標具有很強的區分度,也是社會學研究經常用來劃分不同社會人群的關鍵指標之一。陸學藝將處于轉型期的中國劃分為十大社會階層[7]。本文借鑒陸學藝的職業分層方法,將調查樣本按職業階層劃分,把國家機關、黨群組織、企業、事業單位負責人歸為一類(職業等級1),也是習慣上被認為是經濟社會地位最高的群體;把專業技術人員歸為一類(職業等級2),他們屬于傳統意義上的中產階級群體,具有一定的知識技能,收入穩定,具有一定的社會地位;把商業工作人員、服務性工作人員、生產運輸和有關人員歸為一類(職業等級3),他們接近于社會分層中的“藍領”階層,收入不高,但能養家糊口,通常被認為是社會的中下階層。下表4中,摘錄了三個不同社會地位職業群體的收入分解結果。從分解結果來看,在職業等級1群體中,城鎮戶籍人口和農民工的收入差距最為明顯,收入對數之差為0.755;職業等級2群體中,城鎮戶籍人口和農民工的收入差距次之,收入對數之差為0.427;職業等級3群體中,城鎮戶籍人口和農民工的收入差距最小,收入對數之差為0.078。說明在三個不同層次的職業群體之中,城鎮戶籍人口和農民工的勞動者收入差距是遞減的。從收入差距的可解釋部分和不可解釋部分所占比例來看,在職業等級1群體中,不可解釋部分占69.9%,可以解釋的部分占30.1%。在職業等級2群體中,不可解釋的部分占69.6%,可以解釋的部分占30.4%。在職業等級3群體中,不可解釋的部分占1.3%,剩下超過98.7%都是屬于可以解釋的部分。這說明,在三個不同層次的職業群體中戶籍歧視導致的城鎮戶籍人口和農民工之間收入差距是不同的。
綜合上述兩個主要分析結果,不難看出,城鎮戶籍人口和農民工在工資收入上的差距并不是均勻分布的,而是呈現出較為復雜分布狀況。職業等級1群體中城鎮戶籍人口主要是政府、事業和企業單位管理者,而農村戶籍人口則相對局限在規模較小的企業單位,不可能占據較高層次的政府、事業和企業單位管理者的職位。他們雖然在城鄉社會各自的內部屬于上層,但比較而言,農村戶籍者收入水平要差很多。在職業等級2群體中也存在比較大的收入差距,從分解的結果來看戶籍歧視也很明顯。實際上,雖然城鎮戶籍人口和農民工的勞動者都有可能是專業技術人員,但在專業技術人員內部還存在著比較大的差異,比如農村畢業的大學生從事的可能都是比較低端的專業技術崗位,而城鎮大學的畢業生則可能占據比較高端的專業技術崗位,盡管兩者都接受過大學教育,且在職業上都屬于專業技術人員,但在同一個職業大類中仍然存在著內部層級的區分,這種區分造成了事實上的歧視。在職業等級3群體中,城鎮戶籍和農民工的收入差距是最小的,而且大部分都可以被人力資本差異解釋掉。事實上,藍領工人職業一般是城鎮戶籍勞動力不愿從事的職業。加之,藍領階層的工作崗位大部分是由非公有制單位提供的,用人單位在招募員工時更有可能按照市場原則進行。城鎮戶籍人口和農民工收入差距的原因較為復雜,在不同層級的職業群體中,人力資本要素和制度歧視要素的影響作用不同。現階段,中國勞動力市場分割已出現復雜的局面,在藍領工人為主的低端勞動力市場中,由于戶籍制度產生的歧視較少,市場開放程度較高;在管理者和專業技術人員為代表的高端勞動力市場中,由于戶籍制度產生的歧視較多,市場開放程度較低。這意味著,目前的勞動力市場對吸納農民工是有選擇性的,這也是城鎮人口鞏固自身經濟社會地位優勢的方法和手段。總體來看,由戶籍制度引發的城鎮戶籍人口和農民工就業歧視及收入差距的現象依然存在,但其歧視效用的大小依賴于職業等級。
四、主要結論
現階段,隨著黨和政府在中國發展戰略上的重新抉擇,特別是《十三五規劃綱要》中明確提出,推進戶籍制度改革,推動農民工進城落戶。這說明,戶籍制度已經成為阻礙“新常態”下推進新型城鎮化和擴大內需的最大障礙之一。本文研究則發現,在戶籍制度這一顯性的社會制度障礙之外,以職業分層為代表的社會結構也是另一只“看不見的手”,更加隱蔽的影響著城鎮戶籍人口和農民工之間的收入差距。按照以往研究的邏輯,單從勞動力市場分割的視角來解釋城鎮戶籍人口與農民工之間的收入差距,可能會被一些看似“合理”的結論所誤導。在不考慮職業分層的前提下,城鎮戶籍人口與農民工收入差異大部分可以被人力資本要素的差異“合理”的解釋掉。但現實中存在的“粘地板效應”和“天花板效應”卻無法被合理的解釋,其原因在于人力資本要素只有與職業位置相結合才能充分發揮效用這一條件被研究者所忽略。從社會學角度來看,職業不僅僅是工作崗位,而且附著相應的社會資源,而掌控社會資源多的職業崗位顯然能夠為人力資本發揮效用提供有利條件。本文研究使用分位數回歸方法證明,在不同收入等級中,人力資本要素發揮的效用有所不同。對高收入人群而言,受教育年限的效用更大,而對低收入人群而言,工作技能的效用更多,人力資本要素并未像以往研究理論所假設的那樣發揮同等的效用。由此可以看出,人力資本理論和勞動力市場分割理論的先決假設是有問題的,而在這兩個理論中忽略的,卻存在比較大影響的社會分層或者說職業分層不能被忽略。
據此,本文按照以往社會學界普遍接受的職業分層方法,在控制不同層次職業前提下,進一步分析了城鎮戶籍人口與農民工收入差距,發現兩者收入差距在不同層次的職業群體中并不是均勻分布的。在屬于社會中上層的管理者和專業技術人員職業群體中,城鄉戶籍勞動者收入差距較大,戶籍歧視占據了收入差距大部分。而在社會中下層的藍領工人階層中,兩者收入差距較小,戶籍歧視占收入差距的部分也小。通常而言,消除歧視帶來的收入差異可以視為勞動力市場的開放,那么本研究一方面說明,社會結構和職業分層對城鎮戶籍人口和農民工的收入差異存在著重要影響,且這種影響在以往研究中往往被忽略,社會結構是決定收入差異的“另一只看不見的手”。另一方面,這說明城市社會的勞動力市場對農民工是選擇性的開放。城鎮戶籍人口不愿意從事的底層職業對農村勞動者的開放程度較高,戶籍制度對收入差距的影響較小。而屬于中上層職業對農村勞動者還是處于相對封閉的狀態,戶籍制度對收入差距的影響較大。
進而,可以對城鎮戶籍人口與農民工在職業收入、職業分布和職業流動做出總體性的解釋。當前,中國勞動力市場仍然存在著城鎮戶籍人口與農民工之間的收入差異,且呈現出職業等級越高,收入差距越大的狀況。職業分層的影響比戶籍制度的影響更為隱蔽,也更容易被研究者所忽略。對農民工而言,他們容易進入城市社會開放的底層勞動力市場,但是難以獲得掌握較多資源的中上層職業,從而導致“天花板效應”和“粘地板效應”,把大量的農民工擠壓在了城市社會中私營部門、低端職業和行業。職業分層影響的存在,實則意味,當前中國勞動力市場對農民工是選擇性開放的,即底層開放,上層區隔的模式,其持續存在對中國社會潛在的最大危害是可能出現一個禁錮的、與主流社會隔閡的龐大底層社會。而龐大底層社會在被構造和自我構建過程中,可能因為社會流動的停滯和貧困而引發諸多社會矛盾及問題,進而將形成某種反社會文化,由此則會進一步加劇城鎮族群之間的割裂,更加不利于縮小收入差距和促進社會穩定。本文提出了與以往學者不同的職業分層視角來解讀經濟學領域的傳統話題,難免有一定不足之處。但經濟學與社會學研究視角的融合有助于清晰、透徹的分析當前中國經濟社會的真實狀況。展望未來的研究,應在勞動力人口與收入差異領域內引入社會學的結構性視角,推進學科之間在理論和方法上的融合,從真實的社會現實出發,避免出現對數據和模型路徑過度依賴。具體而言,尤應重視中國當前出現的社會結晶化傾向,即與職業階層固化相關的社會不公平在勞動力市場領域內傳遞、傳導效應。在以往戶籍歧視研究的基礎上,重點關注在“倒T型”社會結構下,職業流動的向上流動機制和主要障礙,并提出相應對策及建議,以期能在“新常態”下同步實現經濟增長和社會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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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田豐 單位:中國社會科學院 社會學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