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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行政處罰工作涉及領域寬,范圍廣,案件復雜多樣,涉及特別(專業)法律法規多,專業性、技術性較強,行政違法案件千差萬別,形形色色,自由裁量權使用頻率高,而有的特別法律法規定的自由裁量權幅度又很寬大,如《獸藥管理條例》對銷售尚在用藥期、休藥期內的動物及其產品用于食品消費的,或者銷售含有違禁藥物和獸藥殘留超標的動物產品用于食品消費的,責令其對含有違禁藥物和獸藥殘留超標的動物產品進行無害化處理,沒收違法所得,并處3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的選擇,此時自由裁量權的選擇應遵行《行政處罰法》“與違法行為的事實、性質、情節以及社會危害程度相當”的原則進行考慮,即“過“”罰”相當。此外還應考慮有無“應當依法從輕或者減輕行政處罰”的情節。而不應該簡單的認為只要在3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內作任意的選擇就行。這樣做雖然并不違法,但行政是否合理、用權是否適當的把柄就留給當事人和社會,甚至案件后期引來一些不必要的麻煩。
2參考相關的法律法規
在具體執法和辦理違法案件工作中,按主體、程序以及適用法律條款等規定,毫無凝問要適用特別(專業)法律法規。但在使用自由裁量權、尤其是幅度很寬大的自由裁量權時,在以《行政處罰法》為原則的基礎上,還可以參考相關的法律法規,這相關主要把握兩個方面,一是案件定性的相關,二是適用法律法規的相關。如在處理定性為銷售尚在用藥期、休藥期內的動物及其產品用于食品消費的,或者銷售含有違禁藥物和獸藥殘留超標的動物產品用于食品消費的,《獸藥管理條例》的處罰可以責令其對含有違禁藥物和獸藥殘留超標的動物產品進行無害化處理,沒收違法所得,并處3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中選擇,這樣寬大的自由裁量權,怎樣選擇?此時可參考相關法律法規,如《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產品質量法》對此類案件處罰的相關條款,參考平衡后再綜合其他情節作出選擇,這樣的好處一是避免了使用自由裁量權中常被誤解的“自由”和“任意”等人為因素,防止了自由裁量權的恣意行使。
二是所作出的自由裁量權又有了相關法律的輔助支撐(產品質量法是可以作用于農藥的,而且還是法律。),同時也使特別法律法規與相關法律法規在作用類似案件時保持了協調和一致。這樣就比在3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中由我“任意”選擇要恰當得多,于法于理都有個恰當的說法。
3符合常理
所謂符合常理,就是在使用自由裁量權時,所作出決定應當體現兩個方面的內涵:一是應當合乎日常生活中一般人都能理解并普遍遵守的社會行為準則,主要是符合慣例和傳統。不能憑個人好惡、一時之興,隨意改變人們習以為常的做法,具體要考慮的是大多數人的一般的、常規的理解和認識以及歷來的普遍的做法,如確需打破慣例,也應當具備充分的有說服力的理由,以避免武斷專橫之嫌;二是在具體內容上體現公正、公平、適當,避免出現不同的情形相同對待,而類似的情形卻處理懸殊,注意性質、情節相似的案件,其處理結果的相對可比性。
4有必要的、充足的理由支撐
說明理由是農業行政執法程序基本法律制度之一,其指的是行政決定作出者對法律、政策和自由裁量權所持有的觀點的解釋和說明,也就是對行政決定的事實依據和法律、政策的適用及其相互之間的對應關系的認識。隨著法制的不斷完善,行政相對人(弱勢群體)的合法權益日趨受到重視和保護,申辯、聽證、復議、訴訟等程序的設立,一方面是對行政相對人合法權益的重視和保護,而另一方面也是對行政行為作出者提出了應當準備必要的、充足的理由支撐所作出的行政決定的合法性和合理性,尤其是合理性。而其中最易引起爭議就是自由裁量權的行使。因此,在行使自由裁量權作出決定時應自問幾個為什么,甚至進行換位、假設、開展模擬申辯、聽證等等,從多方面、多角度、甚至從答辯的角度對所作決定進行全面的分析推敲再作出決定,尤其是對將給予較重處罰的案件。這一方面可找到合法、合理的充足的理由支撐,同時有利限制自由裁量權的恣意行使,而且也有助于行政處罰決定的可靠性、穩定性,并且對將來的司法審查也有幫助。
作者:晏聰明單位:云南省文山市動物衛生監督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