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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關于糾風工作決策部署,積極推進市委、市政府關于經濟重鎮、旅游都市、特色瓷都發展構想的實現,結合我市實際,現提出2007年全市糾風工作的實施意見。
一、主要任務
(一)深入治理教育亂收費
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和省政府關于深化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的各項政策,督促地方各級政府切實履行投入和監管責任,確保全市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全部免除學雜費,確保向貧困家庭中小學生免費提供教科書和補助寄宿生生活費;一律取消農村義務教育階段教輔材料費、學具費、校服費、保險費、體檢防疫費等代收費和存車費、熱飯費、飲水費等服務性收費項目,相應的合理支出納入公用經費開支范圍,不得向學生收取。嚴格規范各類學校辦學和收費行為。繼續落實全面停止審批新的改制學校政策,加大對原有改制學校清理規范力度,禁止公辦學校借辦分校、實驗校等名義按民辦學校運行機制收費的行為,依法規范公辦學校參與舉辦民辦學校行為;嚴禁在義務教育階段辦重點校、重點班,嚴禁以實驗班等名義額外向學生收費;提倡勤儉辦學,堅決糾正脫離本地經濟社會發展實際和人民群眾承受能力追求奢華的辦學行為,嚴禁通過高收費將還貸責任轉嫁給學生和家長。積極推進義務教育區域內均衡發展,逐步解決城市義務教育擇校收費問題。切實保障農民工子女平等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流入地政府要以全日制公辦中小學為主接收農民工子女就學,并采取與當地學生一視同仁的收費政策。建立并實施對政府教育經費撥付、各級各類學校經費收入及使用情況、學校收費行為的年度專項審計及審計公告制度;進一步清理地方政府及部門自行制定的不符合國家和省有關規定的政策措施。繼續嚴格執行公辦普通高中招收擇校生“三限”政策,擇校生人數不得超過本校當年招生計劃的30%,現有比例低于此標準的不得提高,今后逐年降低擇校生比例和擇校收費標準。大力治理教輔材料過多過濫和向學生強行推銷保險、有償補課以及其他加重學生經濟負擔等問題。繼續開展創建教育收費示范縣(市、區)活動。進一步加大對教育收費的監督檢查力度,嚴肅查處違紀違法案件,對截留、挪用、擠占、平調教育經費和學校收費收入,開辦“校中?!被蚋恪耙恍芍啤?,違規出臺收費規定,向學校亂罰款、攤派,以及各種亂收費等行為,嚴格實行責任追究,并對典型案件予以曝光。
(二)堅決糾正醫藥購銷和醫療服務中的不正之風
進一步加強醫院管理,強化醫德醫風建設。嚴格落實公立醫院院長“一崗雙責”制度,全面推行醫院院務公開,嚴格醫療服務規范,堅持合理檢查、合理用藥、合理治療、合理收費;完善醫療服務評價體系,規范醫院收支管理,改革不適當的經濟激勵機制,堅決糾正片面追求經濟效益傾向。進一步整頓規范藥品生產流通秩序。健全并嚴格執行藥品審評審批程序和注冊技術標準,規范新藥審批行為;加強對藥品生產企業的監督,嚴格藥品檢驗制度,確保人民群眾用藥安全;積極推進城市社區、農村醫療衛生服務機構基本用藥定點生產和服務規范化;加快推進農村藥品監督網絡和供應網絡建設,保證群眾基本用藥。認真做好全市第四次藥品集中采購工作,減少流通環節,降低藥品經營成本,進一步發揮市場競爭機制在降低藥品價格方面的作用。加強醫藥價格監管,進一步完善藥品價格形成機制,規范政府制定藥品價格程序;加強藥品成本價格調查和監測,改進藥品價格核定辦法;擴大政府定價藥品范圍,逐步實現所有處方藥由政府定價;加強對高值醫用耗材價格的監管,實時監控醫療器械價格;積極開展價格服務進藥店、進醫院活動,促進企業和醫院規范價格行為;繼續整頓醫藥價格秩序,開展醫藥價格重點檢查,嚴肅查處政府降價藥品、集中采購藥品、醫療服務、醫療器械、一次性醫用衛生材料等方面的亂加價、亂收費行為。完善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建立以大病統籌為主的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加快推進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推進覆蓋城鄉居民的基本醫療保障體系建設,不斷擴大覆蓋面;加強醫療保險定點監督檢查,完善醫療保險費用結算管理,強化醫療保險第三方對醫療服務的監管。加快發展城市社區衛生服務,繼續辦好惠民醫院。嚴肅查處醫療機構亂收費和醫藥購銷領域的商業賄賂案件,嚴厲打擊制售假冒偽劣藥品和醫療器械、非法行醫和虛假違法醫藥廣告行為。
(三)著力解決損害農民利益的突出問題
圍繞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切實做好維護農民利益工作。對各地落實中央和省支農惠農政策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堅決查處截留、挪用及克扣涉農補貼款等問題。對損害農民土地權益問題進行集中整治,切實解決農民土地承包經營權不落實、隨意調整和收回農民承包地、強迫農民流轉承包地、違法違規征收征用農民土地以及征地補償安置不到位等問題。深入做好農民負擔監管工作,進一步規范涉及農民負擔的行政事業性收費管理,加強對涉及農民負擔文件出臺、項目公示的審核;繼續在全市開展農資價格和涉農收費專項檢查,加強對農業生產生活收費和村集體收費,特別是農業灌溉水費電費、排澇排漬收費以及農業生產資料價格等的監管,從嚴查處對農民建房、殯葬、計劃生育、身份證辦理等方面的亂收費、亂罰款行為;強化對村民“一事一議”籌資籌勞的監管,堅決糾正違背農民意愿、超范圍超標準向農民籌資籌勞和強行以資代勞等問題,并加強對籌集資金、勞務和專項補助資金的管理;加強農村集體資產和財務規范管理,集中治理財務混亂村;堅決糾正面向農民專業合作組織的亂收費和攤派;進一步健全和落實涉農稅收、價格和收費公示制,深入貫徹執行涉及農民負擔案(事)件責任追究制等制度。要按照全面清理核實鄉村債務的有關要求,鎖定舊債,制止發生新債,進一步糾正鄉鎮政府和村級組織經濟管理活動中的各種不規范行為,建立制止發生新鄉村債務的長效機制;縣(市、區)政府不得向鄉鎮下達招商引資指標,鄉鎮政府不得為經濟活動提供擔保,鄉鎮政府和村級組織不得舉債搞建設;建立健全發生新債責任追究和鄉村干部離任債務審計制度;對違反規定發生新債的鄉村,要嚴格追究主要負責人和直接責任人的責任。落實部門指導和屬地管理責任制,深入治理制售假冒偽劣農資、哄抬農資價格等坑農害農問題,繼續整頓和規范農資市場秩序。進一步清理和取消針對農民工進城就業的歧視性規定和不合理限制。堅決糾正新農村建設中不顧農民實際承受能力,違背農民意愿,盲目建設、強拆強建、強行要求農民配套出資出勞等加重農民負擔、損害農民利益的行為。
(四)全面清理和規范評比達標表彰活動
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轉發監察部等部門關于清理評比達標表彰活動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06〕102號)和《江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省監察廳等部門關于清理評比達標表彰活動意見的通知》(贛府廳發[2007]8號),對市政府各部門、地方各級政府及其部門、具有行政管理職能的事業單位和社團組織舉辦的各類評比達標表彰活動進行全面清理。凡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或不符合實際需要,要求基層、企業、群眾出錢出物出工或以各種名目收費,以開展活動為由違反有關財經法規和制度濫發錢物的項目,堅決予以取消;凡可以合并的項目,一律予以合并;設區市級(含市本級)以下人民政府及其部門原則上不再保留自行設置的評比達標表彰項目。各縣(市、區)、各部門、單位要結合實際精心制定具體貫徹方案,對本地區、本系統的評比達標表彰項目開展自查自糾,并提出保留、合并或撤銷的初步意見。要開通并公布投訴舉報電話,及時受理群眾信訪舉報;組織開展專項檢查和重點抽查,對工作進展緩慢、效果不明顯的要責令限期整改,對弄虛作假、頂風違紀的要嚴肅追究責任。2007年6月底以前,全市基本完成清理任務。
(五)進一步加強部門和行業作風建設
各部門、各行業要按照中央關于加強領導干部作風建設、推進政風建設的要求,進一步落實“管行業必須管行風”的原則,堅持依法行政、從嚴治政,強化對本系統的監管和指導責任,切實糾正群眾反映強烈的不正之風。當前,特別要采取有效措施,堅決制止超范圍超標準公務接待、公款旅游、修建豪華辦公樓等奢侈浪費之風,文山會海之風,搞脫離實際、勞民傷財的“形象工程”、“政績工程”和各種名目的節慶活動,堅決糾正傷害群眾感情、漠視群眾疾苦、損害群眾利益,以及違背政務誠信、商務誠信的行為。要大力開展創建文明行業和人民滿意的政府部門活動,行政執法部門要做到規范執法、公正執法、文明執法;經濟管理部門要做到便民服務、簡化手續,在解決群眾辦事難問題上見成效;公共服務行業要努力增強服務意識,規范服務行為,不斷提高服務質量和服務水平。凡群眾急需又有條件解決的合理訴求,限期予以解決;凡發現不正之風苗頭,堅決防止蔓延成風;凡出現違規違紀問題,嚴格實行責任追究。把全面評議與重點評議結合起來,深入開展民主評議政風行風工作,按照政府統一領導,條塊結合,市民主評議行風領導小組辦公室和市政府糾風辦組織協調,有關職能部門具體實施,社會各界共同參與的領導和工作格局,采取分類分步實施,問卷測評,評議成果三級共享的辦法,重點開展四個專題評議:一是以切實解決群眾上學難、上學貴和看病難、看病貴的問題為重點,在各級各類公立中小學校和公立醫院深入開展“人民群眾滿意的學?!?、“人民群眾滿意的醫院”的民主評議活動;二是以切實解決執法不公、與民爭利的問題為重點,行政執法系統,深入開展創建“人民群眾滿意的行政執法單位”的民主評議活動;三是以切實解決執行力、公信力、操作力不強問題為重點,在行政綜合管理部門深入開展“人民群眾滿意的行政管理部門”的民主評議活動;四是以切實解決服務誠信度不高、服務質量不高的問題為重點,在電力、電信、旅游、金融、民航、鐵路等公共服務行業,積極開展創建“群眾滿意的服務窗口”活動。各部門、各行業要把民主評議作為糾正和解決存在問題、推動政風行風建設的重要舉措,對本部門、本系統的民主評議工作進行具體部署,提出明確要求。要進一步加強“政風行風熱線”欄目建設,有條件的縣(市、區)都要盡快開辟“政風行風熱線”欄目,逐步整合資源,實現多種媒體的互動。
(六)繼續做好其他糾風專項治理工作
治理公路“三亂”工作。有關部門和單位要堅決治理和糾正損害群眾公路權益的不正之風,強化查處公路“三亂”快速反應機制,認真落實國務院糾風辦等部門《關于取消公路基本無“三亂”地區資格的暫行辦法》,堅決糾正和查處以罰代糾、以罰代管及其他執法不規范問題,防止公路“三亂”反彈。進一步規范收費公路管理,繼續清理道路站點,堅決撤并違規設置、已經到期和不符合間距要求的公路收費站點,省有關部門要提出明確的撤并時限和數量,并在年底前撤并一批。嚴格執行涉及機動車的相關收費政策,解決機動車輛重復檢驗檢測、重復收費問題;繼續推行交通行政綜合執法試點和林業木材運輸檢查制度改革,著力規范道路交通標識和電子測速儀的設置和使用,從源頭上鞏固治理公路“三亂”工作的成果。切實落實鮮活農產品運輸綠色通道政策,改善鮮活農產品流通環境。
全面清理和嚴格控制各種名目的節慶活動。對地方各級政府部門及其所屬事業單位舉辦的節慶活動,凡存在拉贊助、搞攤派,增加群眾、基層和企業負擔,或者用公款大操大辦,重金邀請演藝明星捧場,鋪張浪費、勞民傷財等現象的要堅決予以糾正。要按照“誰審批、誰負責”的原則,加強對節慶活動的監管,建立健全審批制度,減少和控制節慶活動的數量和規模,防止利用節慶活動搞形式主義和政績工程。對利用節慶活動從中牟利,或因把關不嚴、組織不力導致節慶活動發生嚴重問題、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的,要嚴肅查處,并實行責任追究。
規范出租汽車行業管理工作。各地區和有關部門、單位要盡快理順出租汽車行業管理體制,建立健全相關法規制度,落實管理責任,加強市場監管,規范企業經營行為,提高從業人員服務水平,鞏固出租汽車專項治理成果,逐步建立健全行業管理長效機制。進一步加大對出租汽車群體性事件的督查力度,嚴肅查處政府公務人員私養“黑車”、充當“保護傘”的案件,切實維護出租汽車行業穩定。
治理黨政部門報刊散濫和利用職權發行等工作。嚴格規范所有報刊征訂發行行為,嚴格執行鄉鎮、村級組織和農村中小學訂閱報刊最高限額標準,認真落實基層報刊訂閱自主權,進一步清理部門舉辦的報刊,嚴格實行村委會、農村中小學報刊數量和金額向縣一級宣傳部門和新聞出版、紀檢監察機關備案的制度。切實加大對報刊攤派問題監督查處力度,從嚴查處變相出版已停辦報刊和攤派發行報刊問題。
二、工作措施
(一)要嚴格落實責任制。各縣(市、區)、各部門、單位要站在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高度,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認真履行對糾風工作的組織領導責任。各糾風專項治理牽頭單位和參與單位要各司其職、密切配合,抓緊制定工作方案,認真組織實施。各級糾風部門要切實搞好組織協調和監督檢查,督促各項工作任務的落實。各縣(市、區)、各部門、單位要結合實際,制定本地區、本部門糾風工作責任制考核辦法,對開展糾風工作情況進行責任考核。
(二)要進一步加強監督檢查。各縣(市、區)、各部門、單位要突出重點、抓住關鍵,把監督檢查貫穿于糾風工作的始終。各糾風專項治理牽頭單位要定期組織開展聯合檢查,參與單位要按照職責分工搞好專項檢查。要堅持明察與暗訪相結合、日常檢查與集中檢查相結合、檢查與調研相結合,深入基層、深入實際、深入群眾,掌握工作進度,及時發現并有效解決存在的問題。同時,要抓好正反兩方面典型,對存在問題的單位要及時提出整改意見,對好的經驗和做法要予以總結推廣。
(三)要嚴肅查處不正之風案件。各縣(市、區)、各部門、單位要把查處案件作為推動糾風工作的有力抓手,進一步拓寬案源,充分發揮信訪主渠道作用,注意跟蹤新聞媒體曝光的問題,重視領導批辦的案件線索,建立健全部門信息共享、案件移送、聯合辦案的機制。要進一步提高查處案件的效率,對群眾的投訴舉報要及時受理、從快查處、按時辦結、及時反饋。堅持依紀依法辦案,對直接責任人和有關領導要嚴格追究責任。通過查處案件,切實達到加強監管、堵塞漏洞、完善機制、教育警示的目的。
(四)要努力從源頭上防治不正之風。各縣(市、區)、各部門、單位要以改革統攬各項糾風工作,認真抓好中央和省各項改革政策的貫徹落實,不斷把糾風專項治理工作、部門和行業作風建設引向深入。要密切結合實際,把糾風工作寓于各項政策措施和業務管理之中,進一步建立健全制度,完善監督制約機制,規范行政權力運行,逐步鏟除滋生蔓延不正之風的土壤和條件。同時要大膽探索,勇于創新,適時提出糾風工作新思路,推出糾風工作新舉措,創造糾風工作新方法,努力從源頭上防治各種不正之風。
部門:景德鎮市政府日期:2007年06月05日實施日期:2007年06月05日(地方法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