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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全面貫徹黨的屆六中全會精神,認真落實全省愛國衛生工作會議精神,推動衛生創建工作深入開展,實現我市愛國衛生工作再上新臺階,現就市衛生創建整體工作制定如下實施意見。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繼續堅持“政府組織、分級負責,部門配合、全民參與,科學治理、社會監督”的愛國衛生工作方針,緊緊圍繞市委、市政府“福民強市”戰略目標和作風轉變年工作要求,結合紀念愛國衛生運動周年、城鄉環境衛生整潔行動,努力改善城鄉環境衛生面貌,提高城鄉公共衛生水平,保護人民健康,促進城鄉一體化進程。
二、工作目標和主要任務
(一)縣(市)創建工作
各縣(市)要加大衛生創建工作力度,鞏固提高省級衛生縣城水平。在鞏固省級衛生縣城(城市)成果的基礎上,“十二五”期間要進一步動員領導,發動群眾,群策群力,積極爭創國家衛生縣城(城市)。
1.力爭創建國家衛生縣城(城市)1─2個。
2.市、縣要順利通過省級衛生城市、省級衛生縣城三年復審驗收。
(二)鄉鎮創建工作
各縣(市)要加強衛生鄉鎮創建及成果鞏固的指導工作,以縣促鎮,以鎮帶村,縣鄉村協調、聯動發展。
1.縣鎮、南鄉,縣鄉、故縣鄉,市鎮,縣鎮、鄉,縣鎮要順利通過省級衛生鄉鎮三年復審驗收。
2.縣鄉,縣鎮、鄉、鄉,市鄉,縣鄉要順利通過市級衛生鄉鎮三年復審驗收。
3.力爭創建國家衛生鄉鎮1-2個,創建省級衛生鄉鎮(新申報)2-3個,創建市級衛生鄉鎮(新申報)3-4個。
4.縣、宜陽縣要實現省級鄉鎮創建零的突破。
(三)基層“三小”創建工作
修訂完善市本級衛生創建激勵性政策,引導基層單位和干部群眾積極參與愛國衛生運動,深入開展各級(衛生單位、衛生村、衛生小區)創建活動。
1.各縣(市)區積極爭取各地激勵性政策,引導基層創建參與性,提高創建積極性。
2.全市力爭創建省級衛生小區(新申報)5個,省級衛生單位(新申報)60個,省級衛生村(新申報)15個。
3.全市力爭創建市級衛生小區(新申報)15個,市級衛生單位(新申報)30個,市級衛生村(新申報)20個。
三、保障措施
(一)提高認識,強化領導
各級黨委、政府要高度重視愛國衛生創建工作,把創建工作納入經濟社會發展的總體規劃進行統籌安排,擺上政府工作的議事日程,制定創建工作方案,列入政府目標管理體系,主要領導要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采取切實可行的措施,確保各項創建目標的實現。各有關部門要按照“塊塊為主、條條負責、條塊結合”的原則,加強部門合作,齊抓共管,把創建任務與本部門職責相結合,各司其職,各負其責。
(二)規范流程,嚴格把關
認真學習、規范執行《省衛生鎮(縣城)考核命名和監督管理辦法》、《市衛生縣城、衛生鄉鎮、衛生村、衛生先進單位標準暨考核命名和監督管理辦法(試行)》。嚴格執行各級各類衛生創建程序,按照規定時限及要求完成申報、指導工作。
1.申報工作。規范指導各級各類衛生創建城鎮、單位(小區、村)按照相關創建標準,扎實進行衛生創建。創建成熟后,由創建城鎮、單位(小區、村)提出驗收申請,縣(市、區)愛衛辦經初驗合格后報市愛衛辦。各縣(市、區)申報材料經市愛衛辦初審合格后,須先行接受有關專家暗訪,暗訪合格后,方可接受市級初驗(或驗收)。國家級、省級各類經市級初驗合格后,按照規定程序及時限上報省愛衛辦。
2、監督管理。各級衛生縣城、衛生鄉鎮、衛生單位、衛生村、衛生小區在顯著位置懸掛“*級衛生縣城(鄉鎮、村、單位、小區)”牌匾,接受社會監督,衛生城鎮每年度要向上一級愛衛會上報自查工作報告。各縣(市、區)愛衛辦公室按照分級管理的原則,加強對衛生縣城及所轄衛生鄉鎮、衛生村、衛生單位、衛生小區的日常管理,進行督導檢查、暗訪,并于每年11月底前向市愛衛辦提交年度檢查報告。
3.日常鞏固。已創建成的鄉鎮、村、單位、小區,每周要進行一次專項自查,并做好記錄。城市區愛衛辦要每半月組織一次檢查,市愛衛辦每月對城市區組織一次專項檢查,并對檢查結果排序;各縣(市)要參照城市區衛生創建成果鞏固機制,制定符合縣城實際的成果鞏固長效機制,并認真執行,做好記錄。對已創建成的縣城、鄉鎮,縣(市、區)愛衛辦要每月組織一次檢查,市愛衛辦每半年組織一次專項檢查(或暗訪),明查暗訪結果將作為屆滿復查的累計參考意見。
(三)廣泛宣傳,營造氛圍
各縣(市、區)要進一步加大宣傳力度,充分利用報紙、電視、廣播、網絡等各種媒體、各類大型公益廣告、宣傳欄等形成輿論氛圍,使群眾充分認識到愛國衛生創建活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并充分運用好已有的省市級衛生創建激勵性政策,教育引導單位、群眾積極投身創建工作。要建立健全健康教育專業組織機構,廣泛開展公眾健康教育、學校健康教育及醫院健康教育等行業健康教育,增加群眾的衛生意識和自我保健意識,提高社會各界和廣大群眾創建的主動性和自覺性。
(四)依法創建,確保質量
愛國衛生創建工作的內容和標準是《環境保護法》、《食品安全法》、《城市市容管理條例》等各項法律、法規的體現,各縣(市、區)要認真貫徹各級關于創建工作有關法律、法規,加強法制宣傳教育,提高全社會的法制意識,依法開展創建工作。要依據《省愛國衛生條例》,建立和加強愛國衛生執法隊伍建設,充實、完善縣(市、區)、街道(鄉鎮)、社區管理網絡,形成專兼結合、條塊結合的管理與執法監督網絡。各級各類衛生創建工作要在硬件建設上加大投入,在軟件建設上加強管理。要實現由數量向質量的轉變,按照相關創建標準,嚴把創建質量關,確保全市衛生創建工作質量。
(五)健全機制,獎懲分明
各縣(市、區)愛衛會要督促建立各級各類衛生創建及成果鞏固的長效機制(如月督查制度、責任追究制度等),實行定期督查和動態管理。同時采取隨機檢查、訪問群眾、民意測驗等方法做出綜合評價,防止短期行為。已命名的省市級衛生縣城、衛生鎮、衛生村和衛生先進單位、衛生小區實行3年屆滿制,對屆中衛生狀況滑坡、群眾反映強烈、整改不力的,將通報批評、并取消榮譽稱號。對受到省級或連續兩次受到市級通報批評的衛生縣城、鄉鎮、村及單位、小區,將進行責任追究,并提請省市愛衛會給予摘牌處理,并在2年之內不得重新申報。對創建工作做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將比照有關政策進行表彰和獎勵。(《市愛國衛生管理辦法?》第二十條:對愛國衛生工作中完成目標任務成績突出的單位和個人,由市、縣(市、區)人民政府或者愛衛會予以表彰和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