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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鎮直有關單位:
對農民種植糧食的補貼是中央和省委1號文件的重要內容,它對于維護國家的糧食安全,促進農業增效,農民增收,不斷調動農民的種糧積極性具為十分重要的意義。因此,根據市委、市政府的要求,結合我鎮實際情況,現就做好2014年我鎮糧食生產補貼工作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嚴格執行糧食生產補貼政策
今年對種植糧食的農民進行直接補貼,與往年有所不同。根據中央和省委1號文件精神,省政府決定對種植農民的補貼,在去年水稻直補的基礎上,又增加農資增支綜合補貼。
1、對種植水稻、小麥的農民實行農資增支綜合補貼(簡稱:綜合補貼)。黨中央、國務院為了保證農業持續增效,并制定農民增收的長效機制,考慮到當前農業生產環節中,化肥、農藥、柴油、農膜等農業生產資料的漲價因素,在實行水稻直補的基礎上,中央財政安排專項資金200多億,對種糧農民實行農資增支綜合補貼。補貼標準:按照農民的實際種植面積(即承包面積加自留地),每畝水稻補貼15元,每畝小麥補貼10元。
2、對種植水稻的農民進行直接補貼(簡稱直補)的政策不變。2014年省委對種植水稻農民的直接補貼堅持“五個不變”,即:補貼的標準不變;補貼的辦法不變;糧食主產區范圍不變;補貼的時間不變;資金管理的辦法不變。
二、堅持誰種植、誰得補貼的原則
綜合補貼和直補資金必須遵循誰種植,補貼給誰的原則,土地轉讓給他人耕種的,補貼應補給耕種者,拋荒的耕地不予補貼。面積核實中、應按實際種植面積確定,原則上可參照承包面積。對稻魚共作栽培模式,統一按60%面積折算水稻種植面積,未種植小麥、水稻的農田一律不予補貼。
三、堅持規范的操作程序
今年小麥、水稻的綜合補貼和直補重點抓好農戶申報、面積核實、張榜公布和資金兌付四個環節。
1、農戶申報:農戶的種植糧食面積的申報由村負責。小麥種植面積在5月12日前申報結束,水稻在6月30日前申報結束。
2、面積核實:由村干部將農民種植糧食的面積匯總后,對照承包面積逐戶進行核實,特殊情況達田核實。在此基礎上填寫好綜合補貼或直補面積表,并由農民簽字或蓋章。
3、張榜公布:張榜公布狠抓三個重點:一是將綜合補貼或直補面積農戶簽字蓋章表公示上墻;二是將種糧大戶(面積在10畝以上)和村干部的補貼面積公示上墻;三是5月12日前以組為單位公示。公示的時間不少于5天,公示期間,農民提出異議的村里必須及時糾正。公示后村民沒有異議的再由村統一上報鎮政府。
二項補貼面積表上報鎮政府的時間:小麥種植面積表的上報時間5月18日前,水稻種植面積表上報時間7月10日前。
4、資金兌付;今年小麥、水稻的綜合補貼和直補資金實行存折發放,由市財政局按照上報的小麥、水稻種植面積補貼標準,將補貼資金統一撥付給市信用聯社,用電腦分戶打印存折。再由財政所派人到村、直接發放到戶。資金兌付最遲于9月20日前結束。
四、切實加強對糧食生產補貼工作的領導
鎮政府成立糧食生產補貼工作領導小組,相關職能部門密切配合,經管站負責小麥、水稻面積核查工作,對群眾反映的問題要認真調查處理,信用社和財政所要認真做好綜合補貼和直補資金的發放工作,確保資金不折不扣的兌付到農民手中,嚴禁挪用、截留和克扣。對虛報面積套取補貼資金的村或個人,一經查實,將嚴肅處理。各村要對本村的糧食生產補貼工作全面負責,實行村主任負責制。
鎮政府向全鎮公布糧食生產補貼工作監督電話,及時核實并處理來信來訪,對違反政策規定的人和事,將移交紀檢監察機關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