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小編為你精心準備了提升區域金融服務指導意見參考范文,愿這些范文能點燃您思維的火花,激發您的寫作靈感。歡迎深入閱讀并收藏。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好國務院批復的《柴達木循環經濟試驗區總體規劃》,加大對循環經濟試驗區的金融支持力度,推進地區城鄉一體化建設,提高金融服務水平,根據相關政策和地區實際制定本指導意見。
一、總體目標和基本原則
(一)總體目標:進一步加快地區農牧區的金融改革開放步伐,引導鼓勵涉農銀行業金融機構增設服務網點或延伸金融服務。力爭用兩年(-年)時間,解決地區現有13個金融機構鎮的金融服務問題,確保此類地區農牧民群眾都能夠享受到最基本的金融服務。
(二)基本原則:做好金融機構鎮農村金融服務工作,應遵循以下原則:一是堅持市場運作。按照市場導向、節約成本、審慎經營、嚴控風險、互惠互利的原則,實現金融機構鎮金融服務的可持續發展。二是堅持履行社會責任。樹立自覺服務“三農”意識,多渠道加大對農村的信貸投放力度,提高金融服務覆蓋面,滿足金融機構鎮農民群眾的基本金融服務需求。三是堅持風險防范。注重健全內控制度,促進依法合規經營,強化防范風險的意識和能力,嚴密防范金融風險。四是堅持政策引導。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健全激勵機制,增強涉農銀行業金融機構改進農村金融服務的內在動力。
二、工作職責
為解決金融機構鎮人民群眾金融服務問題,改善農牧區金融服務水平,促進城鄉經濟協調發展。政府部門、監管部門、人民銀行、涉農金融機構(農業銀行、農村信用社、郵政儲蓄銀行)應加強溝通、協調,建立聯動工作機制,明確工作職責。
(一)政府部門
1、各地區要根據指導意見引導鼓勵涉農金融機構在縣域增設服務網點或延伸金融服務,協調公安部門對提供流動服務或設立臨時網點的金融機構加強安全保衛工作,確保資金安全。
2、各地區要協調財政、稅務等部門對在偏遠貧困地區提供金融服務的機構給予支持,通過減免營業用地及用房費用、對網點進行適當補貼等方式減輕銀行業機構設點成本壓力。
3、各地區要積極協調國土、消防、電信、通訊等相關部門對加快推進金融機構鎮網點建設的金融機構開辟“綠色通道”,給予優惠和支持。
(二)監管部門
1、銀監分局對于在金融機構鎮申請設立新型農村金融機構或新設機構網點的,予以優先審核。對符合市場準入條件的,做到快審快批,限時辦結。
2、銀監分局對在金融機構鎮設立的機構網點或采取流動服務方式的應加強合規性監管和監督檢查。設立簡易網點的機構,須經銀監分局審批、獲得金融許可證后才能營業,并根據營業時間,對外予以公告。采取定時定點或流動服務方式的機構,須在銀監分局備案,并由銀監分局出具公告,在服務地點張貼公告并取得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同意后方能辦理業務,工作人員辦理業務時需出示工作證件。銀監分局要嚴肅查處在空白網點鄉鎮金融服務中存在的風險控制不到位、超業務范圍經營、服務不規范等行為,并對其信貸投向加強跟蹤監測。
3、銀監分局要積極指導和幫助銀行業金融機構做好風險管控工作,建立法人內控、行業自律、外部監管、社會監督相結合的風險防范體系,確保金融機構鎮新設網點或延伸服務穩健、持續運行。
4、對撤并縣域金融機構網點實行計劃管理和指標控制,鄉鎮機構網點原則上不予撤并。對于確需撤并的,法人機構應提前做出下一年度的鄉鎮機構撤并計劃,于每年十一月末前,報送銀監分局審核。另外在、市區內欲增設網點的涉農金融機構,原則上須首先解決一個空白網點鄉鎮的金融服務問題。
5、穩步推進農村信用社股份制改革。對具備條件的農村信用社,按照股份制商業銀行的要求進行全方位改造,通過加快經營機制轉換提高支農服務水平。
6、建立空白網點鄉鎮金融服務情況評價考核體系。銀監分局將對涉農金融機構支持空白網點鄉鎮金融服務的情況進行考核,并將考核結果作為對該機構業務準入、綜合評價、行政許可及高管人員履職評價的重要內容。
(三)人民銀行
人民銀行要對解決空白網點鄉鎮金融服務的銀行機構在支付結算、資金支持、政策扶持等方面提供便利條件。
(四)涉農金融機構
1、涉農金融機構根據當地實際情況,可采取設立簡易網點、定時定點上門服務(以下簡稱“流動服務”)、布設ATM機或POS機等金融機具及推行農戶聯絡員制度等方式解決空白網點的金融服務問題,流動服務每年應不少于兩次。
2、涉農金融機構要始終堅持風險防范意識,在推進金融機構鎮金融服務工作的同時,要從完善制度、規范操作、防范風險、落實責任和責任追究等方面有針對性的采取多種措施,嚴格風險管控,防范案件發生。
三、工作措施
(一)市:蓄集鄉空白金融服務由市聯社蓄集信用社和農業銀行州分行共同解決,市聯社蓄集信用社為第一責任單位,通過農戶聯絡員制度和流動服務方式解決;農業銀行州分行為第二責任單位,通過流動服務方式解決。
(二)縣:漠河通過行政區劃變更已隸屬于茶卡鄉,由縣聯社茶卡信用社全面提供金融服務;銅普鎮金融服務由縣聯社察汗諾信用社通過農戶聯絡員制度和流動服務方式解決,年縣聯社察汗諾信用社遷入銅普鎮后,仍要不斷提高金融服務水平。
(三)市:鎮空白金融服務由市聯社和農業銀行分行共同解決,市聯社為第一責任單位,通過農戶聯絡員制度和流動服務方式解決;農業銀行分行為第二責任單位,通過流動服務方式解決。
(四)縣:鄉空白金融服務由縣聯社察蘇信用社和農業銀行縣支行共同解決,縣聯社察蘇信用社為第一責任單位,通過農戶聯絡員制度和流動服務方式解決;農業銀行縣支行為第二責任單位,通過流動服務方式解決。溝里鄉空白金融服務由縣聯社香日得信用社通過農戶聯絡員制度和流動服務方式解決。香加鄉空白金融服務由縣聯社香日德信用社和郵政儲蓄銀行縣支行共同解決,縣聯社香日德信用社為第一責任單位,通過農戶聯絡員制度和流動服務方式解決;郵政儲蓄銀行縣支行為第二責任單位,通過流動服務方式解決。
(五)縣:6個空白網點金融服務由縣聯社解決,縣聯社江河信用社通過農戶聯絡員制度和流動服務方式解決舟群鄉金融服務;龍門信用社通過農戶聯絡員制度和流動服務方式解決木里鎮、陽康鄉金融服務;聯社營業部通過農戶聯絡員制度和流動服務方式解決織合瑪鄉、生格鄉、蘇里鄉金融服務。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推進金融機構鎮金融服務工作是關系“三農”的重要舉措,各地區、各部門要從促進全州農牧區經濟社會發展的長遠目標出發,加強對推進此項工作重要性、艱巨性、緊迫性的認識,盡快組織成立工作小組,將其列入本年度工作計劃,確保該項工作有組織、有計劃、按程序地進行。
(二)加強協作,共同推進。涉農金融機構要在穩定現有機構服務網點的基礎上,進一步加強銀行間的業務合作,大力發展貧困農牧區的簡易金融服務,確保按照本指導意見要求,高質量、高效率的完成各項工作,為農牧民群眾提供便捷的金融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