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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黨史文苑雜志》2014年第十四期
新中國成立初期,黨和新政權逐步開展社會主義改造與建設工作,并將工業化作為恢復與發展中國經濟的重要任務,提出通過增加產業工人數量,把畸形的消費型城市轉變成生產型城市。由于各項建設工作的開展必須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階級,因此工人階級在政治地位和社會地位上得到前所未有的提升。然而,在工人政治地位提升的同時,城市居民特別是城市工人家庭面臨著嚴重的住房短缺。因此,緩解住房壓力是擺在新政權面前的一大緊迫任務。新中國成立前夕,中國居住情況嚴重分化,少數顯貴及資產階級住的是花園洋房,與多數城市居民的住房相比形成了強烈反差。“如果用狀況較好的住宅總面積除以居民的總人數,得出的平均值已經很低了。但對于最窮苦的人,可供居住的面積還不到2平方米,僅夠放一張單人床。還有些人上無片瓦,常常可以看到一些學徒或小販夜里就睡在他們白天工作的商店的柜臺底下。”[6]P150眾所周知,住房是家庭和生活的基本場所,也是人類賴以安身立命的基本要素。新中國成立初期,1951年國民經濟基本恢復,黨和新政權將住房重建計劃提上議事日程。提出:“現在大城市房屋缺乏,已引起人民很大不滿,必須有計劃地建筑新房,修理舊房,滿足人民需要。”[7]P131“一五”計劃開始后,在建設社會主義工業城市和變消費城市為生產性城市的原則下,工人新村成為這個時期城市住宅發展的主要途徑。以上海市為例,“1957年居住房屋總面積比1950年增加了480多萬平方米,其中工人住房占57.3%”[8]P33。由于建設規模宏大、風格鮮明并主要服務于工人階級,工人新村成為一個時代的象征,“其主要目的是在特定的時間和空間中迅速組織起一支生產大軍,組織起革命的身體更全心全意地服務于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事業,服務于一個民族國家的工業現代化的夢想”[9]。1952年5月,新中國第一個工人住宅群———上海曹楊新村首期工程完工。隨著工業化建設的發展,以居住產業工人為居住對象的“工人新村”住宅,成為中國城市居民最先進的居住方式。如上海曹楊新村、濟南的工人新村、沈陽鐵西區工人住宅區、北京西郊百萬莊住宅區、鞍山的工人住宅區和天津中山門工人新村等。從上可知,早年的新村主義理想在新中國成立初期重新浮出歷史水面。正如李銳所指出:“在接受馬克思主義之前,早年所受的荒蕪的思想影響,終究是一個沉重的負擔。由于思想往往是‘先入為主’的,徹底清理極為不易,青年時代的思想初戀,似乎在晚年又燃起了某種‘懷舊’之情。”30年后得以在960萬平方公里的遼闊土地上展開這一理想圖,莫里斯•邁斯納認為這正是主義向“烏托邦社會主義”的一種回歸。
二、工人新村中馬克思主義意識形態的嵌入
建筑是居住空間的重要物質載體,但建筑空間決不是中性的,權力的諸種關系嵌入到社會生活的空間,往往使其具有意識形態的意蘊。事實上,新中國工人新村中也蘊含著馬克思主義意識形態內容。首先,工人新村充分體現了工人階級主人翁地位與社會主義的優越性。在黨和新政權看來,“建造住房”首先是體現“為哪個階級服務”的問題。因此,緩解住房壓力只是1950年代建造工人住宅的目的之一。更為重要的原因是,代表無產階級利益的新政權必須通過實際行動,為工人建新村來履行“工人階級當家作主、依靠工人階級建設社會主義城市”的政治承諾[11]。“階級”觀念的引入使得城市住房問題具有意識形態的含義,作為市政建設重要組成部分的工人住宅,一方面體現了黨和新政權對工人階級的特殊政治關懷,另一方面體現了黨和新政權的社會主義理想在城市空間的實踐和建構。“工人階級”代表著新中國成立初期的一個領導階層,這一名詞在新中國具有政治象征意義,他們的處境和生活狀況具有相當程度的象征性。新中國成立前夕制定的《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共同綱領》就明確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是工人階級領導的、以工農聯盟為基礎的人民民主國家。”
新中國成立后,工人階級真正登上了社會主義城市的歷史舞臺,黨和新政權將它在主流意識形態中的地位投射到新中國城市空間的面向上。工人新村的建立,滿足了社會主義對城市改造的政治訴求:一方面,工人新村顯示出了社會主義的優越性,符合馬克思主義意識形態的要求。另一方面,工人新村充分體現了工人階級的“主人翁”地位,使他們積極投入到“生產型”城市建設之中,為國家的工業化建設貢獻力量。[13]工人新村的建立讓工人體會到當家作主的感覺,把宣傳意義上的“主人翁”地位落實為具體的生活感受。當時,能夠住在工人新村可以說是一種身份的象征、社會地位的象征,新村居民成為眾人矚目的對象。從上可知,工人新村的象征符號意義不亞于其實際的居住功用,其映射了工人階級在城市社會空間的地位,作為工人階級翻身做主人的標志與社會主義優越性的體現被迅速認同和復制,在全國范圍內擴展開來。其次,工人新村充分體現了社會主義、集體主義意識。工人新村的建立是一個龐大的系統工程,它既屬于消費領域的住房建設,同時也是服務于新中國工業建設,受到生產(工業化)與消費(住房)關系的影響。1949年3月17日,《人民日報》社論指出:“隨著革命戰爭的勝利發展,我們已經解放并將繼續解放許多大城市,為適應這種情況的變化,必須把過去先鄉村后城市的做法改變為先城市后鄉村。把城市工作做好的中心環節是迅速發展和恢復城市生產,把消費城市變為生產城市。”
]在生產城市的影響之下,新中國成立初期的城市設計是以“先生產、后生活”為基本原則,“生活”成為“生產”的一個組成部分。由此,也引申出另一個問題,即大工業的現代生產方式對“意識形態”(社會主義,資本主義)的穿越,“組織化”的“生產”形式和“生活世界”的重建之間具有了特別密切的關系。[11]即工人新村為城市工人提供了一種服從于且服務于新中國社會主義工業化建設需要的新住宅形式,這種新的住宅形式具有意識形態的意蘊。在建造工人住宅的同時,一系列配套公共設施也同時興建。從新村的空間布局來看,其規劃理念如下:“把為全村服務的商業文化、行政機構集中設置,其中設立各項公共建筑,包括合作社(商店)、郵局、銀行和文化館等,組成新村中心。”
睡覺之外的其他生活需求幾乎都要借助于公共空間,這一模式的興起有力地改變了中國人的日常生活方式以及中國城市的空間和肌理。20世紀50年代新村工人的生活中,一方面通過降低住房標準(縮小私人空間)和公共化私人空間,緩解了不斷增長的住房需求與供給短缺之間的矛盾;另一方面,通過對公共服務設施網點系統性的組織,把新村工人日常生活安排在一個以居住區或小區為單元的集體化生活網絡之中。在這一過程中,個體的生活空間越是被壓縮,國家的意志也越能通達至底層。“工人新村”這樣的新居正是一個自愿、互助的集體化生活空間,所有生活便利將由生產財富的工人階級全體公平分享。工人新村的興起正是解放后社會主義、集體主義意識的體現,展現出社會主義、集體主義城市想象的深層面相。
作者:朱斌單位:華南農業大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