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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社會主義學院學報》2014年第二期
一、清廉是共產黨人的政治本色
清廉既是黨員干部努力實踐為民和務實的必然結果,也是支撐黨員干部在執政中堅守為民和務實的必要條件。清廉,就是黨員干部要常修為政之德,常思貪欲之害,常懷律己之心,嚴于律己、清正廉潔,時刻把黨和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模范遵守黨紀國法,自覺遵守黨章,帶頭約束自己的行為,增強反腐倡廉和拒腐防變的自覺性,嚴格規范權力行使,堅決反對一切消極腐敗現象,努力實現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打鐵還需自身硬,黨員干部要以嚴格的黨性要求自己,以肩負的重任鞭策自己,做到慎微、慎獨、慎交、慎權。千里之堤,毀于蟻穴,慎微就是在生活上、工作上防微杜漸,管住自己的小節,自重、自省、自警、自勵,保持高雅的生活情趣,不給“捕獵者”以可乘之機。慎獨就是增強廉潔自律的意識和定力,節制不良欲望,自覺抵制腐朽沒落思想觀念和生活方式的侵蝕,做到臺上臺下一個樣,人前人后一個樣。慎交就是自覺凈化生活圈,朋友圈,社交圈,多交普通群眾朋友,多交基層干部朋友,多交先進模范朋友,見賢思齊,見不賢而內省。慎權就是充分認識到手中的權力是人民賦予的,必須用來為人民服務,決不能把權力變成謀取個人或者少數人私利的工具,做到守得住清貧,經得住誘惑,以清廉形象贏得人民群眾的信任和支持。
二、充分發揮為民務實清廉的整體功能
為民務實清廉是一個有機統一的整體,集中體現了馬克思主義的唯物史觀、實踐觀和政治觀。我們應將馬克思主義的唯物史觀、實踐觀和政治觀與中國實際相結合,在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中充分發揮為民務實清廉在政黨建設、規范干部行為、選人用人等方面的功能,使為民務實清廉扎根于黨的生活的方方面面。
(一)把為民務實清廉作為政黨建設的目標導向面對世情、國情、黨情的深刻變化,執政、改革開放、市場經濟和外部環境的四大考驗和精神懈怠、能力不足、脫離群眾、消極腐敗的四大危險更加尖銳地擺在全黨面前。為了應對四大考驗,化解四大危險,我們黨在十八大中提出建設學習型、服務型、創新型的馬克思主義執政黨。為民務實清廉作為共產黨人的價值追求、政治信條和從政標準,應發揮其導向功能,在黨建的各個方面加強學習教育,推進新形勢下“三型”政黨的建設。第一,以為民務實清廉為導向,建設學習型政黨。為民務實清廉要求黨員干部學習一系列講話重要精神,理解為民宗旨、務實精神、清廉品質的本質內涵,提高服務群眾工作的能力、開展群眾工作的能力、防腐拒變的能力,這激勵和強化了廣大黨員干部的學習行為,有利于培養學習型干部,建設學習型政黨。第二,以為民務實清廉為導向,建設服務型政黨。為民務實清廉圍繞“為了誰、怎么做、怎么樣”三個問題展開,其中“為了誰”是核心,要求黨員干部把“為民”作為一切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實現人民的愿望,滿足人民的需要,維護人民的利益,從而推進服務型政黨的建設。第三,以為民務實清廉為導向,建設創新型政黨。在貫徹群眾路線時,廣大黨員干部總會面臨群眾的新需求、執政中的新情況以及形形色色的新誘惑,只有大力弘揚求真務實、開拓創新的精神,在實踐中不斷摸索,才能解決這些問題。因此,為民務實清廉有利于增強全黨的創新意識和創新勇氣,建設創新型政黨。
(二)把為民務實清廉作為規范干部的行動守則為民務實清廉是中國共產黨人一以貫之的價值追求,是黨的群眾路線的時代要求,把為民務實清廉作為規范黨員干部的行動守則,在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中充分發揮其對黨員干部行為的指引規范和審視反思功能,有利于鞏固群眾路線教育效果。第一,規范黨員干部的從政行為。為民務實清廉是在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中針對全體黨員干部提出來的,它要求黨員干部在想問題、做決策、辦事情中牢記黨的宗旨意識,以民為本,執政為民,以法律為準繩,以人民的利益的歸宿;要求黨員干部遵循實事求是的思想路線,發揚腳踏實地的品格和工作作風,堅持問政于民、問計于民、問需于民;要求黨員干部嚴格執行廉政準則,廉潔從政,規范行使權力;任何違背為民務實清廉的行為都將受到處罰。一正一反,對黨員干部的從政行為起到了規范和指引作用。第二,審視黨員干部的個體行為。為民務實清廉不僅規范了黨員干部的從政行為,而且還對黨員干部的個體行為提出了要求。黨員干部要以為民務實清廉的標準審視自己,反思自己,穩住心神,管住行為,做到不擺架子,不說空話,不貪美色,不亂交友,管好自己、管好親友、管好身邊的人。
(三)把為民務實清廉作為選人用人的基本標準長期以來,受思想觀念及體制機制的影響,個別地方存在個人主義、形式主義、官僚主義、享樂主義嚴重的領導干部得到提拔重用,而心系群眾、踏實做事、作風端正的人卻受到嘲笑、受到排擠,甚至被邊緣化,弱化了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的效果。把為民務實清廉作為選人用人的基本標準,貫穿于干部選拔任用的全過程,對于建設高素質干部隊伍,增強選人用人的公平公正性,為群眾路線教育營造良好的用人導向具有重要意義。第一,樹立選人用人的正確導向。選好干部,把那些政治上靠得住、人民群眾信得過、工作上有本事、作風上過得硬的干部選拔到各級領導崗位。用好干部,“使那些對群眾感情真摯、深得群眾擁護的干部,那些說話辦事有灼見、有效率的干部,那些對上對下都實實在在、不玩虛招的干部,那些清正廉潔、公眾形象好的干部,得到褒獎和重用;使那些享樂思想嚴重、熱衷于形式主義、嚴重脫離群眾的干部,受到警醒和懲戒,用為民務實清廉的良好形象凝聚黨心民心。”第二,健全選人用人的考核機制。完善的制約機制,是選好用好干部的制度保證。通過建立有效的選人用人考核機制,把黨員干部為民務實清廉等方面的考核進一步具體化,有形化,制度化,規范化,使識別干部、評價干部、使用干部有規可依,有矩可照,確保為民務實清廉的用人標準真正落到實處。
三、注重強化為民務實清廉的有效保障
發乎于心,踐之于行。黨員干部把為民務實清廉的價值追求轉化為具體實踐,轉化為始終恪守的行為規范,是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達到預期目標的關鍵。為此,必須緊緊圍繞為民務實清廉這一主要內容,堅定黨員干部的理想信念,引導黨員干部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建立長效機制,強化黨員干部堅持為民務實清廉的有效保障。
(一)思想保障——堅定理想信念理想信念是一個人的精神支柱,形象地把理想信念比喻成共產黨人精神上的“鈣”,指出沒有理想信念,理想信念不堅定,精神上就會“缺鈣”,就會得“軟骨病”。當前,形式主義、官僚主義、享樂主義、奢靡之風等不良風氣之所以會在黨內大量出現,原因之一就是不少黨員干部理想滑坡、信念動搖,世界觀的“總開關”出了問題。反對“四風”,使為民務實清廉成為黨員干部自由自覺的行動,就必須從堅定黨員干部的理想信念、樹立正確的世界觀這一根本點入手。堅定黨員干部的理想信念,一要重視理論武裝。崇高的理想信念,來源于馬克思主義科學理論的武裝。要通過多種手段,促使黨員干部學習馬列主義、思想、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引導黨員干部樹立馬克思主義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提高運用科學理論觀察問題、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只有這樣,黨員干部才能堅定對馬克思主義的信仰、對社會主義和共產主義的信念。二要抓好道德建設。教育引導黨員干部模范踐行社會主義榮辱觀,講黨性、重品行、作表率,做社會主義道德的示范者、誠信風尚的引領者、公平正義的維護者,以實際行動彰顯共產黨人的人格力量。三要加強典型教育。挖掘一批理想遠大、信念堅定、不怕吃苦、敢于拼搏的先進典型,宣傳他們的先進事跡,讓廣大黨員干部看得見,學有榜樣。同時,我們不能忽視反面典型的警示教育,通過揭露由于理想信念動搖而腐化變質的反面典型,引發黨員干部深入思考并引以為戒。
(二)作風保障——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批評與自我批評是是馬克思主義的思想武器,也是我們黨三大優良傳統作風之一。在群眾路線教育活動中進行批評與自我批評,就是要解決黨的作風上存在的不正、不實、不廉等問題,正一正黨員干部隊伍中對待群眾的錯誤立場、橫蠻態度和官僚作風,使黨員干部把為民務實清廉這一總要求內化于心,外化于行。然而,一些黨員干部搞好人主義和庸俗關系學,自我批評怕丟面子、批評上級怕穿小鞋、批評同級怕傷和氣、批評下級怕丟選票,使批評與自我批評這個利器變成了銹跡斑斑的鈍器。開展積極的健康的批評與自我批評是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取得實效的關鍵,用好批評與自我批評這個思想武器,黨員干部必須做到以下幾點:第一,端正態度,自覺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黨員干部要摒棄小我,樹立大我,從黨的事業、人民利益的高度來對待批評和自我批評。堅持“懲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則,相互批評要知無不言、言無不盡,勇于提出問題,真誠幫助提高,自我批評要敢于揭短亮丑,觸及靈魂不怕痛,正視問題不回避,存在不足不掩飾。第二,襟懷坦蕩,正確對待提批評意見的人。黨員干部要以虛懷若谷的謙遜態度、聞過則喜的坦蕩胸襟來對待批評自己的人,堅持言者無罪,聞者足戒。批評自己的人是無罪的,黨員干部不能記恨他們,更不能打擊報復他們,而應該把他們當作自己的良師益友,并且歡迎他們經常批評自己的錯誤。第三,講究方法,提高批評與自我批評的實效性。堅持擺事實與講道理相結合,曉之以理,動之以情,要和風細雨,防止惡意攻擊此外;堅持公開批評與個別提醒相結合,既指出問題,又提出改正意見。此外,還應該根據被批評者的思想基礎、心理承受力以及個性等,采取不同的方式方法。
(三)制度保障——建立長效機制一些黨員干部逐漸脫離群眾,甚至蛻變為腐敗分子,除了自身原因,制度的不健全也是重要原因。正如鄧小平所說:“制度好可以使壞人無法任意橫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無法充分做好事,甚至會走向反面。即使像同志這樣偉大的人物,也受到一些不好的制度的嚴重影響,以至對黨對國家對他個人都造成了很大的不幸。”因此,必須建立健全促進黨員干部堅持為民務實清廉的長效機制,充分發揮制度的規制功能,以制度來堵塞各種漏洞,確保黨員干部的執政遵循為民、務實、清廉。第一,建立有關決策方面的制度。正確的決策是黨員干部堅持為民務實清廉的基礎,決策方面的制度主要包括調查研究制度,確保決策有廣泛的民意基礎,符合最大多數人的利益,以體現“為民”的要求;決策程序、過程、內容公開制度,使群眾享有充分的知情權和參與權;決策的檢驗校正制度,讓決策接受實踐的檢驗,接受群眾的檢驗,并及時修改完善,保證決策具有“務實”的可行性。第二,建立有關執行方面的制度。有力的執行是黨員干部堅持為民務實清廉的關鍵。執行方面的制度主要包括“陽光操作”制度、信息反饋制度,工作落實制度、執行事故失誤判斷和事故處理制度等等,切實保障黨員干部把為民務實清廉的要求落實在行動上。第三,建立有關監督評價方面的制度。有效的監督和評價是黨員干部堅持為民務實清廉的動力。監督是對黨員干部在決策和執行中堅持為民務實清廉的監督,評價方面的制度主要包括黨員干部決策和執行的政績評價制度、堅守為民務實清廉的激勵評價制度、人民群眾廣泛參與評價制度等。
作者:王丹單位:武漢大學馬克思主義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