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小編為你精心準備了工商局車輛管理規定參考范文,愿這些范文能點燃您思維的火花,激發您的寫作靈感。歡迎深入閱讀并收藏。
為了規范全局車輛的管理和使用,保證各項工作正常進行,有效控制行政經費支出,確保用車安全,制定本制度。
一、車輛管理
1、辦公室負責本局車輛的采購、處置、維修保養、駕駛員教育管理、車輛油料的采購和分配、車輛保險等項的管理和服務工作。
2、配發給分局和機關有關部門使用的車輛,由配屬部門負責人協助辦公室進行管理。
3、配發給工商分局的車輛,局辦公室可根據工作需要臨時調度使用。調度使用時產生的燃油由辦公室根據公里數配發。
二、車輛使用
1、局領導班子成員用車,實行主管領導相對固定,其他領導由辦公室統籌安排,確保工作需要。
2、機關部門因工作需要在本區范圍內用車,經分管領導批準,由辦公室調度安排。
3、全局車輛因工作需要出車到本市以外地區,需提前一天填寫《申請單》報主管局長批準,由辦公室調度安排。產生的費用憑批準后的《申請單》報銷。
4、節、假日因公確需用車,分局車輛須向辦公室申報,由分管領導批準,機關車輛須向辦公室申報,由協助分管辦公室領導批準,凡出楚州區用車一律需主管局長批準。
5、本局工作人員和離退休干部因特殊情況需要公車的,須報主管局長同意,辦公室在不影響正常工作的前提下,調劑安排車輛。用車范圍超出本區的,燃油費、過路費等費用一律個人自理。
三、車輛維修保養
1、全局車輛維修保養由局辦公室具體組織,監察室負責監督,到政府采購定點單位進行維修保養。
2、車輛出現故障,要及時向辦公室報告,由辦公室核審后填寫車輛維修項目審批單,送指定修理廠維修,在外地發生突發性故障,電話報局辦公室,經同意后就地維修。維修保養費用在200元以上的需經辦公室主任審核后報主管局長批準,送到指定修理廠進行維修保養。
3、車輛進廠維修保養,該車駕駛員必須跟蹤監督,維修保養完畢后,由辦公室負責車輛技術保障人員進行審核鑒定,確保質量。
4、駕駛員未履行審批程序擅自維修保養的維修保養費由駕駛員自己承擔。駕駛員在維修保養過程中弄虛作假的,一經核實,處以1倍報修經費的罰款。
四、油料配給
分局車輛用油由辦公室按局規定里程數核定每月用油量,統一采購配發加油卡,加油卡由分局長管理或指定專人管理。各單位要根據局定額從嚴從緊控制,節約的部門接轉下一年度使用。
五、駕駛員管理
1、實行駕駛員相對穩定制度,局機關實行專職駕駛員,分局鼓勵在職有駕駛證的年輕干部駕車,但人員也要穩定,一般限定在2人以內,有專職駕駛員的不得讓非專職駕駛員駕駛。
2、駕駛員不得擅自將本局車輛轉借給他人使用,不準借給無駕駛證人員駕駛,違者經查實后,除承擔所有費用外,正式人員調離駕駛崗位,臨時人員一律辭退。
3、駕駛員不得擅自使用本局車輛為個人及親友辦事。違者經查實后,駕駛員除書面檢討外,同時扣發本人100元,一年中違規超過3次,扣發本人600元。
4、駕駛員應遵守派車制度,凡拒絕服從調遣或因其時間、責任觀念不強,造成工作人員公務活動延誤的,發生1次扣發當事人50元,一年中累計發生3次,正式人員調離駕駛崗位,臨時人員一律辭退。
5、駕駛員應按規定參加安全業務學習,嚴格遵守交通規則,嚴禁違章駕車、酒后駕車。車輛因違章行駛、停放等原因被處罰的,費用一律不予報銷,由駕駛車輛人員本人承擔,無固定駕駛員的分局,責任不能落實到人的,由分局長承擔。不按指定場地停放車輛造成本局車輛損壞、被盜的,由本人承擔保險金以外的一切經濟責任,正式人員調離駕駛崗位,臨時人員一律辭退。
六、局辦公室按車輛建立耗油、行車里程、維修保養費用以及違章情況等臺帳,按季度上網公布,監察室負責監督。
七、本制度自2014年元月1日施行,原車輛管理使用規定同時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