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小編為你精心準備了技術改造項目備案工作管理辦法參考范文,愿這些范文能點燃您思維的火花,激發您的寫作靈感。歡迎深入閱讀并收藏。
第一條根據《省技術改造項目備案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的要求,結合我市技術改造項目管理的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凡符合《辦法》規定的各項條件可以實行項目備案管理的我市境內企業,依照本辦法進行項目備案管理。
第三條企業申請項目備案前,需根據《辦法》第五條的要求準備好申請表及有關材料。
第四條企業可從市、縣(市、區)經貿委領取《國內投資企業技術改造項目備案申請表》或《外商投資企業技術改造項目備案申請表》以及《技術改造項目引進設備清單》和《技術改造項目采用國產設備清單》(以下簡稱《備案申請表》及《清單》),并按項目性質分別進行填寫。
第五條《備案申請表》及有關材料經企業法人簽字并加蓋公章后,交由企業所在地縣(市、區)經貿委進行初審。
第六條縣(市、區)經貿委對《備案申請表》及有關材料出具初審意見后,一式兩份上報市經貿委審核備案。
第七條市經貿委在收到《備案申請表》及有關材料后,應在3個工作日內,依據項目管理權限,對符合市項目備案條件的項目出具《國內投資企業技術改造項目備案通知書》或《外商投資企業技術改造項目備案通知書》;對不符合備案條件的項目不予登記備案,并以書面形式通知項目實施單位。
第八條投資總額在300萬元以下的技術改造內資項目,市經貿委授權各縣(市、區)經貿委按本辦法實施項目備案管理。
第九條對需省經貿委進行備案的項目,市經貿委審核同意后,通過省技術改造項目備案管理網絡系統上報省經貿委,并出具報省用《備案申請表》和引進及國產設備清單。企業攜審核后的《備案申請表》(需重新簽字蓋章)及有關材料到省經貿委辦理備案手續。
第十條企業應及時將省經貿委備案意見反饋市經貿委,否則將不再受理企業新的項目備案申請。
第十一條已備案的項目如進行重大調整(見《辦法》第6條),需重新辦理備案手續,方法同上。
第十二條本辦法自年1月1日起施行。國家和省如出臺新的辦法,從其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