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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明確工作職責,加強縣局食堂管理,根據我局工作實際,制定本辦法。
一、食堂運行模式
1.縣局食堂安排在大門西側,提供早、中、晚餐,標準分別為5元、15元、5元。
2.食堂廚師由縣局辦公室商承擔縣局物業服務的公司選配,廚師要精心廚工,按時做好飯菜,保質保量,按照要求每餐留樣,以備查驗。
二、食堂管理
1.食堂管理員具體從事食堂的日常事務性管理、食譜安排、食堂費用核算以及就餐日常登記管理等。
2.食堂使用的食品、物品采取定點采購,食堂管理員負責對采購食品、物品的數量和質量監督,確保采買渠道健康,嚴控食品安全。
3.食堂費用根據實際支出,每月食堂費用進行統計、審核、報銷。食堂管理員負責編制食堂賬務月報表,按月在公示欄內予以公示。
三、就餐管理
(一)就餐預約(登記)
1.職工來食堂就餐時,要對當天就餐情況進行確認,并預約(登記)第二天就餐。原則上,就餐預約(登記)應由本人簽字,他人不得代簽。
2.在食堂就餐的職工要本著節約的原則,預約(登記)后要前往食堂用餐。
3.系統內外來縣局出差人員在我局食堂就餐的,由辦公室安排具體事宜,依據上級印發的關于規范差旅伙食費和市內交通費收交管理有關事項的通知精神,收取早晚餐5元/人/餐,中餐10元/人/餐的餐費,并開具收據;所收費用可作為代收款項用于抵減相關支出。
(二)就餐時間
嚴格按規定時間就餐。中午用餐時間為11:45—12:40,除氣象臺業務交接班人員、因公外出人員可以提前就餐外,其它部門同志要嚴格按照規定時間就餐。
(三)文明就餐
1.就餐人員須根據自身實際情況,節約糧食,杜絕浪費。
2.食堂食品僅供就餐人員在食堂內食用,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外帶。
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執行,由縣局辦公室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