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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前幾天掛在搜狐上的一項調查,有58%的人認為,盡管國務院出臺了新四條,但“房價仍將高企,需要更多系列組合拳”;還有64%的人認為,房價只有下跌“50%以上”才能打破泡沫,還有29%的人認為房價應該下降20%-50%;此外,58%的人認為,國務院遏制房價僅出臺營業稅方面的規定還不夠,還會(應該有)更多的房地產方面的政策。在焦點上海房地產網調查中,當被問及這次國務院四項調控政策會對“遏制房價”起到什么效果時,竟有79%的人給了否定的回答,認為這四條“不能解決具體問題”,還有51%的人認為明年的房價還要“繼續上漲”,看好下跌的只有12%。這些很能說明中國城市居民對國務院“新四條”的基本判斷。
把這些調查反映出的民意和這次國務院常務會議基本精神加以對照,就不難發現:公眾對現在的住房政策導向、房地產市場,特別是房價的基本判斷,和這次會議的觀點截然不同。
官方和公眾最大的不同,是在如何看待現在的房價和怎樣進行調控兩方面。這次國務院“新四條”主要著力點,就是“遏制部分城市房價過快上漲的勢頭”,其潛臺詞是許可房價“穩妥的上漲”,而如前面調查所顯示的,九成左右的民意是要“把房價堅決而大幅降下來”。
民眾的立場和要求,來自于“刻骨銘心”的現實。對現在中國一些大中城市的普通居民來說,瘋狂的高房價不僅剝奪了當代人的住房福利,而且還綁架了祖孫三代的生活幸福。一般中青年家庭買房,不僅要掏出自己的全部積蓄,而且還要指望雙方的父母把好不容易積蓄下來的養老錢拿出來“支援”,“啃老”已成為普遍現象。而家庭中的第三代,從小就生活在巨額房貸的壓力下,不僅他們的“奶粉錢”、教育費和生活的水準受到極大擠壓。這也許是高層所難以想象和體會到的。
現在絕大多數的中國城鎮居民(當然不能包括炒房者),最基本的要求,就是使房價回歸到合理水平,而絕不是讓房價繼續上漲。在他們看來,現在大中城市的房價已經高到使絕大多數人買不起房的地步,而政府也不可能為占人口多數的中等收入者提供適合和足夠的公共租房,市場上也不可能提供租得起的、體面的小康住房(中國的炒房者不是雷鋒)。但住房畢竟是人類生存最基本且剛性的需求,正是在這樣的情況下,中國大中城市的那些中高收入者,才不得不被逼成為“房奴”,甚至有很多人,已經被高房價壓扁了。電視劇《蝸居》的高收視率和引發的熱議,就是最生動的案例。中國社會科學院,在十多天前公布的經濟藍皮書,也證實了中國大中城市的普通居民在住房上所處的“絕望”。根據這份藍皮書,現在中國的大中城市有高達85%的家庭買不起房。這也從另外一方面反映了公眾對當前房價的承受力,已經達到崩潰的地步。
但是,對習慣于“一切以經濟為中心”的中國高層來說,似乎并不這樣看待高房價問題。因為這次會議認定的是,“應當引起高度重視”的,是一些城市出現的“房價上漲過快等問題”。
這里就存在一個對房價高低基本判斷的“常識問題”:究竟什么樣的房價才是合理和可行的。其實這個問題早有公論。世界銀行和聯合國人居中心通過對數十個經濟發展水平不同的國家和地區主要城市居民住房房價的長年考察,分別得出的“合理的住房價格”的房價收入比(一個地方房價的中位數與該地居民家庭年收入中位數之比)應該為3-6。這在國際上也被認為是居民住房負擔的“標準秤”(這幾年經濟的變化使房價收入比略有提高,但幅度不大)。而在中國的一些大中城市的主要城區,一般居民買一套初步小康標準(戶均90平方米)毛坯房,需要花上他們十幾年、甚至二十年左右的全部家庭收入,在京滬等一些大城市的房價收入比還要高得多。實際上,這里還有一個住房標準的問題。如果按照歐美國家的人均面積,或日韓等國帶家電的精裝修以及使用面積的計算方法(中國是建筑面積,遠小于使用面積),中國一般城市的房價收入比,至少達到幾十倍以上。而在國際上,當一個地方房價收入比超過7以后,就會被認為是“房價最難承受地區”。
最近,剛剛當上重慶市代市長的黃奇帆再次旗幟鮮明地提出:要讓重慶市中低收入家庭可以用6.5年的家庭收入(房價收入比6.5),就買上一套90平方米的中低檔商品房。這是他幾年前提出的讓每個家庭每月的平均收入能買得起1平方米房的“合理房價法”(按照90平方米的住房小康標準,房價收入比7.5)進一步的延續。同樣,上海市長韓正最近也表態:上海將采取果斷措施,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設,遏制地價、房價。如果國務院的房市新政,特別是住建部部長在解決住房問題上的指導思想,也把合理的房價及房價收入比(哪怕目前最高暫定為10),而不是“遏制房價過快上漲”,作為中央和地方房地產調控的終極目標,那么中國公眾對房地產政策和市場的民怨,將煙消云散。
可以說,房價問題是房地產市場和住房政策的核心。把房價問題定位準了,再解決房地產市場和住房政策的其它問題,就可做到“綱舉目張”,迎刃而解。站在這樣的角度,再來評價和解讀房市“新四條”,也就有了正確的坐標和準星。
對“新四條”的第一條來說,就應該用“大力發展老百姓買得起的國民住宅”,來替代所謂“普通商品住房的供給和建設”。今年各大中城市瘋漲30-50%甚至更多的,都是這樣的“普通商品住房”。在住房市場的供應上,政府和市場的首選項應該有三:一是讓普通人買得起房,二是可以保證城鎮居民實現住房小康,三是能夠適應歷史上最大的城市化發展及城鄉居民遷徙。這應該是住房市場供應最主要也是最基本的“三元素”。
對第二條來講,政府最需要做的,是要清醒認識20**年的房地產市場“火爆”背后可能存在極大的危機。今年房地產市場之所以空前活躍和成交量大幅增加,和“居民自住和改善型住房消費”基本無關,也和市民是否買得起房基本無關。因為絕大多數的買房人,都是金融危機下唯恐未來通脹的炒房者和投資客。正是仰仗國家去年出臺的極為寬松(甚至可謂放任的)金融貨幣政策,尤其是二套房的貸款政策“大開其口”,炒房或投機者不管是否有足夠的償付能力,紛紛通過銀行,靠政府的“恩準”,用國家和公眾的錢瘋狂炒房,以使炒房者自己的財富“保值增值”。由于中國房地產市場被開發商所操控和壟斷,短短十來年的發展過程中還沒有出現過大面積的房價大幅下降的情況,就更使一些人誤以為炒房肯定是“只賺不賠”。這樣的盲目樂觀使“中國式”次貸危機遲早顯現。實際上,“自住和改善型”及“差別化的信貸政策”之類的話去年就講過,但效果如何眾所周知。這次“新政”繼續了二套房炒房鼓勵政策,人們有理由懷疑是為未來的中國經濟埋下了大大的“地雷陣”。20**年的實踐證明,嚴厲的二套房貸款政策,是“遏制”虛高房價“最具殺傷力”的單項政策,如果再及時把已經“空轉”了多年的物業稅“實轉”起來,中國的房價不大跌都難。問題是,中國的決策層是真的想“遏制房價”,還是繼續想借助炒房者來“保八”。
至于第三條的市場監管,這從來就是中國房地產市場的“弱項”。這幾年房地產市場發展的結果證明,靠和開發商利益集團捆綁在一起的相關政府部門監管房地產市場,幾乎是一件“完成不了的任務”。而第四條的“大規模推進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更像是誤讀了當今中國住房問題的主要矛盾。在中國高層,對房地產市場的基本認識,似乎總有一個誤區,以為只要解決最低收入者的住房問題,中國房地產市場就萬事大吉了。就拿住建部這次會議來說,以為“計劃”上百萬套廉租房和經適房就解決基本問題,實際上這些只能是杯水車薪。要知道,當前中國住房問題的主要矛盾及住房問題的核心所在,是絕大多數市民買不起房,而不僅僅是“窮人的問題”。
這幾年的房地產市場發展,使人們早已看清中國現今的房改究竟是成功還是失敗。但除了表示過“最為關注的是住房問題”外,高層似乎對此“相當的忌諱”。就拿對20**年中國房地產市場的評價來說,除了號稱“地產總理”的開發商大佬“從來沒覺得20**年房地產有毛病”外,幾乎所有人,甚至包括相當一部分開發商,都認為今年的市場和房價“走火入魔”。但是這次國務院常務會議卻“認為”,國家(20**年)出臺的房地產方面的一系列政策,“對于提振信心、活躍市場、促進住房消費和投資,實現保增長、擴內需、惠民生的目標發揮了重要作用”。這些聽起來甚至感覺某種諷刺意味的“高評價”,無疑為本來就處于“水深火熱”之中的住房問題火上澆油。
對中國高層來說,要解決當前“百孔千瘡”的房地產市場問題,最關鍵的還是住房政策的回歸。何時真正做到了“以民為本”,何時不再用毫無標準制約的“住有所居”來糊弄,何時政府可以在房地產領域和開發商利益集團“切割”,解決數億中國城鎮居民的住房問題,才會有真正的希望。否則,再多的房市新政,也只能像“開發商總理”任志強所不屑的那樣“不當回事兒”,更不用說要讓公眾相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