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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區“陽光辦”通知要求,現將我街社區集體“三資”委托工作匯報如下:
目前工作開展情況
常青街道轄8個社區,除金寨南路社區外其余7個均為村改居,其中又有5個成立了集體資產經營公司。為貫徹落實市、區有關推行村(居)集體“三資”委托服務的文件精神,自去年全區“陽光村務工程”建設動員會以來,我街在全力做好十五里河中段片區拆遷工作的同時,始終把推行社區集體“三資”委托服務作為鞏固“三資”清理成果,推進“陽光村務工程”建設的一項重要內容,狠抓落實。街道于2010年12月15日成立了社區集體“三資”委托服務中心,與7個村改居社區簽訂了社區集體“三資”委托服務協議,辦理了相關財務移接交手續,“三資”管理制度和中心人員崗位職責及工作流程已上墻。進中心的7個社區“諧農三資軟件”初始化數據已于元月初全部錄入結束,帳套已啟用。目前各社區一季度財務已全部登記完畢。
通過推行“三資”委托服務,使我街社區集體“三資”管理工作的整體水平有了進一步的提升,主要體現在以下四個方面:一是摸清了家底。通過“三資”清理及相關數據錄入,建立了資產、資源及合同臺帳,街道通過“諧農三資軟件系統”能全面了解和掌握各社區的資金、資產、資源狀況,并實時進行動態監管。社區也對“家底”做到心中有數,為今后管好“三資”,有效利用現有資產、資源,促進集體經濟發展,提供了有力保證。截止2011年3月31日全街社區集體資產45289.67萬元(其中:資產過億元的社區2個、過5仟萬元的社區1個、5仟萬元以下的社區4個),集體資金12202.07萬元,集體資源1343.91畝,社區債務5230.7萬元。與年初相比社區集體資金減少了320.55萬元(主要用于支付群眾拆遷款),社區債務減少了500萬元。2011年社區按合同協議當年應收投資、租賃收入3670萬元,1-3月份已收785萬元。二是規范了管理。通過“中心”的審核把關,有力地規范了社區各項財務活動,提高了社區“三資”管理工作的整體水平。通過3個多月的運轉,根據區紀委“四嚴禁、六不準”的規定,規范不完善手續支出42筆,從源頭杜絕了少數社區以現金支付工程款、支付群眾拆遷補償款未附結算清單、大額支出未經兩委研究和居監委審核等現象發生;化解社區債務500萬元;重新變更和完善不合理租賃合同10份,年增加租金收入64.79萬元,主要是對“三資”清理中發現的少數廠房租賃合同存在租金價格較低現象,督促相關社區按照“四議兩公開”程序,重新變更合同,提高租金價格,如淝南社區工業區廠房變更前租金價格5元/㎡.月,變更后為10元/㎡.月。三是強化了職責。實行“三資”后,明確了權利,強化了責任,社區和“中心”各司其職,各負其責,社區干部依法行政、按章辦事的自覺性明顯增強,有效遏制了“暗箱”操作,消除了群眾對干部的疑慮和誤會,激發了社區干部想干事、愿干事、干成事的熱情。四是提升了能力。通過推行“三資”委托,進一步提高了社區服務群眾、服務發展的能力和水平:在理財能力上,由過去的手工記賬改為電腦軟件記賬,提高了工作效率,同時通過“三資”軟件網絡平臺的查詢功能,能及時了解和掌握社區財務活動信息,對社區集體“三資”運行情況進行實時監控,實現財務管理信息化;在監管能力上,通過居監委、社區兩委和“中心”三個環節,對社區發生的大額支出、資產資源處置和租賃等重大財務事項進行認真審核把關,保證財務收支的合法、合規性,防止集體資產流失;在執行能力上,對上級出臺的規章、制度能嚴格執行到位,不打折扣,不走樣,確保社區“三資”管理符合“四嚴禁、六不準”的規定要求。
主要做法
我們把推進“陽光村務工程”與社會化管理創新工作有效結合起來,按照邊實踐、邊探索、邊創新、邊規范的思路,大力推進“三資”委托服務。
一是強化組織領導。為確保“三資”工作規范有序開展,更好地履行實施主體的責任要求,街道相應地成立了領導組織和工作機構,由街道紀工委負責牽頭主抓,從財政所抽調業務精、素質高、組織紀律性強的干部具體開展此項工作,并制定周密的工作方案,做到責任、措施、要求、紀律“四明確”。
二是強化模式創新。根據市、區“三資”委托工作要求,結合常青實際,確立了“三資”委托模式為“1個中心、7個主體”,即街道設立“三資”委托服務中心,7個村改居分別作為會計核算主體,采取街道集中審核、遠程監控,分社區核定備用金、設立銀行賬戶,安裝“諧農”軟件,實行會計核算電算化。這種模式不需集中大量財務人員在街道集中辦公,具體核算主體在社區,既充分利用了現有的社區會計資源和辦公場所,又便于財務人員及時了解掌握社區經濟活動過程,從而準確明晰地反映經濟活動內容,更好地履行核算和監督職責,當好參謀。“中心”采取2步審核,第1步審核社區資金收支是否合法、合規,第2步審核記賬憑證核算及科目運用是否正確,2步審核起到了全面監管社區財務活動的作用。
三是強化制度建設。制定了《常青街道社區集體“三資”管理辦法(試行)》,對資金管理、債權債務管理、資產資源管理、票據管理、會計檔案管理、財會人員管理、責任追究等八個方面,進行了明確要求和規范,增強針對性和實效性。出臺了《常青街道社區集體“三資”數據動態監管若干規定(試行)》。明確要求各社區在集體“三資”發生變動時必須嚴格按照相關制度要求履行相應程序,街道“中心”隨時對社區“三資”變動情況進行對比、分析,發現問題及時督促社區整改糾正。
四是強化工作保障。落實了工作人員。街道從財政所抽調3名同志、新聘1名同志,組成“三資”委托服務中心,“中心”設主任1名(由財政所所長兼任),負責中心的全面工作;設會計主管1名(由財政所副所長兼任),對2萬元以上的資金支出進行審核把關,并具體負責會計業務指導和中心財務印章的保管使用;設財務審核人員2名,負責對社區所有財務收支及資產、資源變動情況進行審核把關。各社區分別設記賬會計1名,按照中心財務制度的規定做好本社區的“三資”核算工作,同時設資金會計1名(有資產公司的社區可增設一名),負責報賬及貨幣資金日記賬登記工作。落實了辦公場所和辦公設備。為保證“中心”正常運轉,滿足其日常工作需要,街道專門騰出兩間辦公室作為“中心”的辦公場所,并新添了電腦、打印機、辦公桌椅、檔案柜等必要的辦公設備,確保“中心”各項工作的正常開展。
五是強化崗位責任。制定了“中心”工作人員和社區財務人員崗位職責,對中心主任、會計主管、財務審核、記賬會計、資金會計等崗位職責進行明確要求。要求財務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對無證人員采取轉崗等措施,例如我街仰光社區對一名無證財務人員實行轉崗,新調一名具有會計職稱的財務人員從事這項工作,保證了我街每一名財務人員均具有履行崗位職責的能力。街道還制定獎勵辦法,鼓勵現有財務人員積極參加會計職稱和計算機等級考試,提高專業水平,增強從事這項工作的業務能力。
六是強化業務辦理。為規范服務流程,健全內部監督管理制度,保證社區“三資”委托服務中心工作的有序運行,制定了《社區報賬流程》和《“中心”審核流程》,對社區資金業務發生時,從社區編制單據的要求,到“中心”審核程序都做了明確規定,確保每一筆資金業務都能合法、合規的入賬。同時,利用“三資”軟件的功能,加強對社區資產、資源以及租賃業務的管理,定期對相關數據進行分析、對比,防止資產、資源流失。
存在問題和不足
主要表現在:人員素質有待提高,部分社區財務人員年齡偏大、業務水平跟不上形勢發展要求;現行的“三資”管理試行辦法還需不斷地通過工作實踐檢驗,進一步修訂完善;對管好、用好現有的社區集體“三資”,確保集體“三資”收益最大化,我們還要積極開動腦筋不斷創新,進一步探索新途徑。
下一步打算
一是要求社區培養具有專業職稱和計算機操作能力的年輕人做為接班人,進一步提高社區“三資”的管理水平。
二是嚴格執行“流程化管理”程序,從工程建設到大宗材料采購及資產、資源租賃,凡屬市、區招投標規定范圍的,一律履行招投標程序;不屬招投標范圍的,則履行“四議兩公開”程序,對數額較大的工程建設、資產資源租賃等必須在市級刊物上登廣告競標。
三是充分發揮居務監督委員會職能,對社區的工程建設、資產資源租賃等重大經濟業務進行全程監督。
四是實行社區財務分析例會制度,按季度定期召開社區負責人和財務人員會議,對各項財務數據進行分析、對比,及時解決發現的問題。
五是根據市、區要求,制訂化債計劃,分年度消化社區債務,甩掉包袱,輕裝上陣,更好地發展經濟。
由于“三資”委托工作對于我街來說,是個新的嘗試,而該項工作又處于剛起步階段,工作中難免存在疏漏和不足,請各位領導給予批評、指導,我們將認真補缺補差,推進“三資”工作規范高效健康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