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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民政廳社會救助處:
2014年,我州城鄉社會救助工作在在省民政廳的大力支持下,在州委、州政府的高度重視下,在局黨組的堅強領導下,重點工作有力推進,難點工作有效突破,城鄉困難群眾救助水平明顯提高,救助工作方式方法有新改變,救助工作取得突破性成效。
一、民生目標完成情況
(一)城鄉低保。全州城市低保保障53269人,累計發放城市低保資金12969.49萬元(為城市低保對象發放春節一次性生活補貼人均300元),累計月人均補助水平達到179.65元,完成目標任務的106.94%。農村低保保障168641人,累計發放農村低保資金18938.44萬元(為農村低保對象發放春節一次性生活補貼人均200元),累計月人均補助水平達到80.07元,完成目標任務的109.68%。
(二)醫療救助。全州實施城市醫療救助23181人次(其中:資助參保13751人次,實施城市困難群眾醫療救助9430人次),累計發放城市醫療救助資金1273.09萬元(其中:資助參保102.62萬元,實施城市困難群眾醫療救助1170.47萬元),依照城市低保人數計算,人均醫療救助水平達240.68元,完成目標任務的156.28%。全州實施農村醫療救助167089人次(其中:資助參合117116人次,實施農村困難群眾醫療救助49973人次),累計發放農村醫療資助資金5168.73萬元(其中:資助參合611.52萬元,實施農村困難群眾醫療救助資金4557.21萬元),依照農村低保、五保人數計算,人均醫療救助水平達296.73元,完成目標任務的192.68%。
(三)五保供養。全州納入五保供養10278人,其中分散供養6376人,集中供養3902人,集中供養率達38%,完成目標任務的103%,集中供養床位率達到43%,完成目標任務的100%;新建、改擴建敬老院2所,完成2所,完成目標任務的100%;新增床位數224張,完成目標任務的149%。
二、重點工作推進情況
(一)基本生活救助
今年,我州通過對城鄉困難群眾發放春節慰問金,提高城鄉低保、五保供養水平等方式,城鄉社會救助水平得到明顯增強。一是在元旦、春節期間為城鄉困難群眾發放春節一次性慰問金。2014年元旦、春節期間為城市低保對象每人發放一次性慰問金300元,農村低保、五保對象發放一次性慰問金200元。在2011年的基礎上翻了一番。二是著力提高城鄉低保補助水平。今年在2011年的基礎上,按照城市低保對象每人每月增加15元,農村低保對象每人每月增加12元的標準提高了城鄉低保補助水平,提高了低保對象救助水平。三是在全省率先完成農村五保供養標準的提標工作。在我局的積極努力下,經州人民政府同意,我州農村五保供養標準從2013年1月起將提高到每人每月260元,較提高標準前一次性增加110元。四是困難群眾臨時生活救助有序推進。對城鄉困難群眾因突發性、臨時性造成基本生活困難人員實施臨時生活救助,州本級共救助臨時生活困難群眾152人次,發放臨時生活救助資金15萬元。各縣有效開展特殊困難群眾臨時救助工作,全州臨時生活救助困難家庭1598戶,累計發放臨時救助資金合計183.29萬元,遭遇突發性、臨時性困難,家庭生活陷入暫時貧困的困難家庭得到有效幫扶。五是大骨節病患者救助水平持續增強。保障和提高大骨節病人的生活水平,ⅰ度大骨節病患者人均月補助水平達到89元,ⅱ度大骨節病患者人均月補助水平達到94元,ⅲ度患者人均月生活補助水平達到250元,同時向大骨節病患者發放兩節慰問金每人200元;將ⅰ、ⅱ、ⅲ度大骨節病人全部納入農村醫療救助范圍,在實施資助參合、大病醫療救助的同時,適當給予門診補助,全年累計實施大骨節病醫療救助55390人次,累計發放救助資金1371.85萬元。
(二)困難群眾醫療救助
今年我州扎實推進重特大疾病醫療救助工作,有效減輕了重特大疾病患者醫療負擔。一是困難群眾城鄉醫療救助工作深入推進。落實《州城鄉醫療救助實施辦法》的規定,通過對城鄉困難群眾實施資助參合、參保,開展門診救助、住院醫療救助的方式有力推進醫療救助工作,城鄉患病群眾政策范圍內住院救助比例達到60%。二是有效開展先心病患兒免費救治工作。根據“挽救生命、再造健康”0-14歲先天性心臟病兒童救治行動計劃要求,全面開展我州先天性心臟病兒童摸底排查及救治工作。全州共救治兒童先天性心臟病患者33名。三是積極穩妥推進重特大疾病醫療救助工作。對重特大疾病患者實施重點有效的醫療救助,同時在茂縣、馬爾康兩縣開展重特大疾病醫療救助試點工作。
(三)其它主要工作
一是通過人大審議及專項審計的方式加強對社會救助工作的監督。城鄉社會救助工作列入了州十一屆人大常委會重要審議議題,順利通過了州人大常委會的審議。根據國家審計署統一安排,完成了民政社會保障資金專項審計工作,在審計中未發現重大違規違紀問題。通過人大監督及專項審計工作的開展,有力的推進了我州城鄉社會救助工作的規范、高效運轉,增強了城鄉社會救助工作的社會效果。
二是推廣運用低保應用軟件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全面對縣、鄉、村低保應用軟件操作人員進行了業務培訓,9月在茂縣專題舉辦低保應用軟件及社會救助業務培訓會議,通過以會代訓的方式,逐步開展低保應用軟件的推廣應用和普及工作。通過低保應用軟件的推廣和使用增強了我州社會救助工作的信息化管理水平及規范管理能力。
三是部門協辦項目及績效目標完成情況。積極協調州目標辦、州綜治辦、州委統戰部、州醫改辦、州試點辦、州農業局等部門,分別完成了涵蓋民生工程、困難群眾幫扶、僧尼救助、醫改、大骨節病試點項目及助農增收等方面工作。及時完成相關材料、報表、信息的報送。及時答復“民生”及州長信箱交辦來信6封,辦結政協提案1件;對城鄉低保、五保供養、醫療救助、兒童先心病救治等方面工作進展進行及時有效的宣傳,完成了我州運用典型經驗調研成果開展案例教學調研報告的撰寫及案例教學片的制作工作。加強保障民生和改善民生的信息報送工作,全年報送各類城鄉社會救助信息30余條。
三、2015年主要工作計劃
一是推進城鄉社會救助制度體系建設。進一步完善我州城鄉社會救助制度,推進城鄉社會救助工作規范化、制度化管理。根據《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見》(國發〔2014〕45號),加快《藏族羌族自治州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實施細則》及《藏族羌族自治州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實施辦法》的修訂工作;建立與物價上漲相掛鉤的社會救助標準自然增長機制。
二是抓好涉及民生各項重點工作。根據州政府及省民政廳的統一要求,全面落實涉及民生的最低生活保障、五保供養及醫療救助工作各項目標任務的落實,抓好州級對各縣的目標督查督辦,全面完成各項目標任務。重點落實2013年資助城鄉低保、五保供養對象的參合、參保工作。
三是抓好五保供養及敬老院管理工作。落實《農村五保供養服務機構管理辦法》,加強農村五保供養服務機構管理,健全敬老院管理制度,規范供養機構運行,提升敬老院管理和服務水平,加快推動事業單位法人登記,抓好集中供養工作,提高集中供養率。完善農村五保對象審核、審批程序,落實農村五保供養經費,解決農村五保對象醫療問題。
四是抓緊推進社會救助信息系統建設。繼續推進全國低保信息系統的普及及使用工作,提高社會救助工作信息化管理水平。加快推進農村醫療救助“一站式”服務,在全州全面開展農村醫療救助“一站式”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