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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加強全區食品藥品安全監管,落實食品藥品安全綜合監管責任,全面提升食品藥品安全水平,維護人民群眾切身利益,根據省、市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區實際,特制定全區食品藥品安全工作站建設方案如下: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按照“地方政府負總責,監管部門各負其責、企業是第一責任人”的原則,充分利用現有資源,整合力量,加強屬地管理,建立全區食品藥品安全監管長效機制,努力打造“橫到邊、縱到底”的食品藥品監管網絡,切實保障食品和藥品安全。
二、建設目標
2011年10月底之前,通過組建全區15個食品藥品安全工作站,建立健全全區食品藥品安全監管網絡,全面防范食品藥品安全事故,有效解決全區食品藥品安全的深層次問題。
三、建設內容
(一)工作職責
食品藥品安全工作站由各街鎮場區負責建設和管理,并接受區食品藥品監管部門業務指導,其主要職責是:
1.負責組織食品藥品監督管理法律、法規和規章的學習、宣傳活動,制定所屬街鎮場區食品藥品安全工作方案并組織實施;建立健全食品藥品安全工作站各項規章制度,做好食品藥品安全綜合協調工作,參加區食品藥品監管部門組織的活動,完成其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2.負責推薦、管理轄區內各村(社區)食品藥品安全信息員,并組織和指導其開展工作;收集、匯總、分析和報告食品藥品安全各類信息,參與食品藥品安全風險評估工作,參加實施食品藥品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和救援工作。
3.負責準確掌握轄區內餐飲服務單位、涉及食品藥品經營銷售單位的食品藥品質量情況和經營狀況,及時上報轄區內無證生產經營、制假售假以及其他違法行為;配合區食品藥品監管部門開展食品藥品安全日常檢查和專項整治行動;協助區食品藥品監管部門開展食品藥品違法案件查處工作。
4.負責收集轄區內農村自辦宴席情況,為農村自辦宴席提供上門服務和指導;向所在街鎮場區和區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反映人民群眾對食品藥品安全方面的訴求和對食品藥品監管工作的意見及建議。
(二)辦公場所
食品藥品安全工作站辦公場所統一設在所屬街鎮場區行政辦公場所內,辦公用房由各街鎮場區負責提供。
(三)人員選聘
1.食品藥品安全工作站的站長由各街鎮場區在現有中層干部中選定,其他工作人員在當地衛生院公共衛生科的在職人員中調劑。工作人員必須身體健康,具有中專(含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或食品藥品相關專業技術職稱;熟悉食品藥品管理法律法規,具有一定的食品藥品基礎知識、組織協調能力、語言表達能力及公文寫作能力;遵紀守法,無不良違法違規行為記錄。
2.各街鎮場區會同區衛生局,依據食品藥品安全工作站工作人員選聘基本條件,在個人提出書面申請的前提下,擬訂備選人員名單,報區食品藥品安全工作站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再由區食品藥品監管分局會同區人社局對備選人員進行考核;區食品藥品安全工作站建設工作領導小組根據考核結果研究確定具體人員;區食品藥品監管分局負責將確定的人員名單,報區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備案,并向社會公布。
(四)工作管理及經費保障
1.食品藥品安全工作站由所屬街鎮場區負責管理,由區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負責業務指導。
2.各街鎮場區食品藥品安全工作站工作人員原身份性質不變、工作關系不變、人事關系不轉,其社會保障、工資調整、專業技術職務晉升(晉級)等,由原單位負責;年度考核由區食品藥品監管部門會同其所在街鎮場區和區衛生局負責。
3.由區財政局按照食品藥品安全工作站啟動經費每站1萬元、日常工作辦公經費每站每年1萬元的標準撥付給區食品藥品監管分局,再由區食品藥品監管分局根據具體工作情況下撥。
4.食品藥品工作站站長待遇由所在街鎮場區負責;其他工作人員除績效工資外的待遇由原單位按在職在崗人員標準發放,績效工資部分由區財政局根據工作人員具體到崗情況進行逐年審核,并將績效工資全額撥付給區食品藥品監管分局,再由區食品藥品監管分局根據工作人員工作考核情況下撥,其考核獎懲辦法另行制定。
四、工作安排
(一)動員部署階段(2011年8月25日-9月15日)。成立專班、擬訂方案,召開區食品藥品安全工作站建設工作動員大會,明確各成員單位工作任務和職責分工。
(二)組織實施階段(2011年9月16日-10月31日)。根據本方案,深入各街鎮場區指導、督促、協調食品藥品的安全工作站建設工作,落實工作人員和辦公場所等,及時解決建站過程中出現的問題。
(三)總結驗收階段(2011年11月1日-12月31日)。對各街鎮場區建站工作進行驗收,結合全區食品藥品監管專項整治活動,查漏補缺,總結經驗,推廣宣傳先進典型。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明確工作責任。成立區食品藥品安全工作站建設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由區人民政府分管副區長任組長,區人民政府辦公室分管副主任和區編辦、區衛生局、區食品藥品監管分局主要負責人任副組長,區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區編辦,區人社局、財政局、衛生局、食品藥品監管分局及各街鎮場區分管負責人為成員。領導小組負責組建各街鎮場區食品藥品安全工作站的組織領導、綜合協調、督導檢查等工作。各街鎮場區要成立相應工作專班,明確責任分工,確保建站工作順利開展。
(二)廣泛動員宣傳,營造良好氛圍。充分發揮宣傳欄、報刊、廣播、電視、網絡等宣傳媒介作用,公布各街鎮場區食品藥品安全工作站監管舉報電話,結合建站工作,完善舉報投訴及獎勵制度;及時揭露并曝光違反食品藥品安全規定的行為,廣泛發動和正確引導群眾參與,普及安全飲食和科學合理用藥常識,努力營造人人“關注食品藥品安全,關愛生命健康”的良好氛圍。
(三)加大建站投入,強化長效管理。各街鎮場區要加大對建站工作的經費投入,加強轄區內食品藥品安全工作站基礎設施建設,建立報送及時、準確的食品藥品安全監管信息網絡,努力打造科學監管、惠民利民的基層公共服務平臺;通過規范食品藥品安全工作站工作職能、人員配置、管理制度、運作方式等,提高管理水平,強化工作人員監督管理職責,形成高效、有序的長效管理機制,夯實食品藥品安全工作站工作基礎。
(四)及時督導檢查,狠抓工作落實。各街鎮場區要根據建站目標,加大工作力度,強化工作措施,確保轄區內食品藥品安全工作站各項建設工作于2011年10月底前完成;領導小組要逐街(鎮)開展督促檢查工作,對完成建站任務又好又快的街鎮場區,進行通報表彰,對工作拖沓、建站工作滯后的街鎮場區,予以通報批評,督促整改,確保按時完成建站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