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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有效預防未成年人違法犯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省未成年人保護條例》《省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條例》《關于印發縣預防未成年違法犯罪三年行動方案(2019—2021)的通知》(未保委﹝2019﹞1號)要求,結合我局實際,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總體要求
以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和二中、三中全會精神,全面落實平安、法治建設的總體部署,全面推進預防未成年人違法犯罪建設,全力有效預防未成年人違法犯罪。
二、組織領導
成立縣市場監督管理局預防未成年人違法犯罪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三、主要任務
(一)加強校園周邊商超、書店、文具店及各類流動攤點等經營場所管理,定期開展清查整治,嚴格落實任何經營場所不得向未成年人出售煙酒規定,通過行政處罰、關停整改和取締等措施,凈化校園周邊環境。
(二)加大未成年人保護工作,對校園及周邊食品經營單位進行風險排查,主要檢查食品經營者是否認真履行食品安全主體責任,嚴格執行進貨查驗和索證索票制度,規范保存進貨票證。重點檢查食品經營者許可證、健康證是否有效,食品經營環境是否整潔衛生,相關食品安全制度和食品安全承諾書等是否上墻公開,接受群眾監督。加大食品安全抽檢力度,重點對乳品飲料、瓶(桶)裝水、“五毛食品”等開展質量檢查。
(三)對校園及周邊非法出版物、劣質文具玩具進行整治。以校園及周邊商店、超市、兒童玩具銷售店、學生文具店為整治重點。主要檢查經營主體的經營資質,玩具商品的標簽、“3C”認證是否齊全,是否標明生產廠名和廠址,是否有中文標識等。重點檢查是否存在經營銷售水晶泥、仿真刀槍、牙簽弩、彈弓、指尖陀螺、飛鏢等危險、有毒、“三無”玩具行為,是否存在經營恐怖、迷信、低俗玩具和文具行為。對經營者進行警示宣傳教育,要求經營者加強安全責任意識,嚴格控制危險、有毒、恐怖、迷信、低俗玩具產品流入市場。檢查中一旦發現此類玩具立即要求下架退市,并依法進行查處。
四、實施步驟
(一)啟動實施階段(2019年9月中旬)。部署并啟動預防未成年人違法犯罪工作,完成方案制定和部署推進工作,對校園及周邊超市商店、文具店、玩具店進行排查摸底。
(二)集中攻堅階段(2019年9月—2020年8月)。根據全縣預防未成年人違法犯罪工作整體部署要求,按照工作推進方案,加大宣傳力度,在商超醒目位置張貼“不得向未成年人出售煙酒”公益宣傳標語,加大玩具市場、文具店等檢查力度,防止危險、有毒、恐怖、迷信、低俗玩具產品流入市場。
(三)鞏固提升階段(2020年9月—2021年9月)。對前期工作情況開展“回頭看”,對預防未成年人違法犯罪工作進行“查漏補缺”,有效鞏固重點項目攻堅成果,并對工作中涌現出的好做法、好經驗進行總結、推廣。
(四)長效建設階段(2021年10月—2021年12月)。推動預防未成年人違法犯罪工作實現常態化開展,對預防未成年人違法犯罪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綜合評估,進一步推動預防未成年人違法犯罪常態長效機制的形成。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積極參與。各部門要充分認識預防未成年人違法犯罪工作的重要性,將未成年人保護工作列入部門工作計劃,積極參與、抓出成效。
(二)明確責任,強化落實。各部門要廣泛發動、全員參與,把預防未成年違法犯罪工作融入日常監督管理之中,與業務工作同部署,同檢查,同考核。
(三)做好相關情況報送。各部門要指定聯絡員,負責此項工作信息的整理、收集、報送工作。各部門于每年12月20日前將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煙酒檢查情況與校園及周邊食品安全工作總結、圖片以及玩具、文具排查整治工作總結、圖片分類發至縣局食品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