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小編為你精心準備了提升法律明白人培養工程實施方案參考范文,愿這些范文能點燃您思維的火花,激發您的寫作靈感。歡迎深入閱讀并收藏。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法治思想,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和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以及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工作會議、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工作會議、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工作會議精神,按照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和改進鄉村治理的指導意見》(中辦發〔2019〕41號)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委員會印發<關于加強法治鄉村建設的意見>的通知》(中法委發〔2020〕1號)精神,牢牢把握提質增效這一目標,鞏固做實提升“法律明白人”培養工程,在全面推進法治鄉村建設上作示范、走前列。
二、工作任務
(一)抓住鞏固做實提升“法律明白人”培養工程關鍵。
1.壓實黨政主要負責人責任。持續鞏固實施“法律明白人”培養工程是推動法治思想學習宣傳在基層落地落實的重要抓手,是筑牢鄉村振興戰略基礎的現實需要,是推進法治社會建設的戰略重點。要把實施“法律明白人”培養工程成效納入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考評體系,把各鄉鎮推進“法律明白人”培養情況納入年度述法內容,壓實責任。(牽頭單位:縣委組織部)
2.注重全面融合發展。將培養工程融入到鄉村振興、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試點和基層社會各項事業中。推進培養工程與加強和改進鄉村治理、實施鄉村建設行動、開展新時代文明實踐、基層綜治中心實體化建設等深度融合。整合基層共青團、婦聯、民宗、關工委等組織力量,用好村組干部、連心小分隊、綜治網格員、人民調解員等現有資源。推動縣直單位采取“以案釋法”等方式,參與“法律明白人”共育工作。(牽頭單位:縣委依法治縣辦,配合單位:縣委政法委、縣委宣傳部、縣農業農村局、縣司法局、團縣委、縣婦聯、縣統戰部、縣關工委、縣文廣新旅局、人民銀行縣支行,縣直各國家機關“誰執法誰普法”責任單位)
3.實施典型引路。加大農村“法律明白人”典型引路,激發群眾參與積極性。推動各鄉鎮各部門貫徹落實好《關于在全市范圍內開展向全國2020年度“十大法治人物”黃壽孫同志學習的通知》;開展“十佳百優法律明白人”選樹活動,對優秀“法律明白人”進行表彰和宣傳。(牽頭單位:縣委宣傳部,配合單位:縣委政法委、縣委依法治縣辦、縣普法辦)
(二)抓實鞏固做實提升“法律明白人”培養工程重點。
1.把準培養目標。按照黨中央、國務院轉發的全國“八五”普法規劃總體要求和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員會下發的指導意見要求,當前培養覆蓋率目標在現有基礎上不再增加,即十戶培養一位骨干“法律明白人”,且農村有“法律明白人”戶數占農村總戶數的50%,在培養質量和發揮“法律明白人”作用上要有大的提升。培養標準按照《市農村“法律明白人”培養工作規范(試行)》要求,不能擅自提高培養標準。“法律明白人”的培養不局限以戶為單位,一戶有多個符合培養條件的對象,可以一并培養。推進“法律明白人”培養工程向城市社區和企業拓展,學習高新區讓企業家成為“法律明白人”工作經驗;開展社區“法律明白人”培養工程調研,試點城市社區“法律明白人”培養工作,力求“十四五期”間培養工程實現城鄉全覆蓋。(牽頭單位:縣委依法治縣辦,責任單位:各鄉鎮、縣工業園區管委會、縣城市社區管委會)
2.精選培訓內容。把學習宣傳貫徹實施法治思想作為“法律明白人”學習培訓的重點和首要內容;加大憲法學習宣傳教育;深入開展《民法典》學習宣傳。提升培訓的針對性和實效性,對農村群眾側重鄉村振興、農村基本經營制度、山林糾紛、土地管理、婚姻家庭、婦女兒童權益保護、疫情防控等方面的法律法規培訓;對城鎮居民側重小區物業管理、城市道路管理、勞動爭議、疫情防控等方面的法律法規培訓。(牽頭單位:縣委依法治縣辦,責任單位:各鄉鎮)
3.靈活培訓方式。在遵循統一要求的基礎上,因人施教、精準施策。要充分結合基層群眾生產生活實際,遵循集中培訓與分散培訓相結合、課堂教學與網絡學習相結合、觀摩教學與書本教學相結合原則,靈活采取集中系統輔導、遠程網絡培訓、現場觀摩教學、法治文化熏陶等方式開展培訓。要充分發揮省法治鄉村研究中心暨“法律明白人”培訓基地作用,對“法律明白人”骨干開展輪訓。縣司法局要指導各鄉鎮充分發揮移動互聯網便捷高效優勢,用好省級“法律明白人網校”微平臺,加強網校管理工作,引導培養對象根據自身生產生活實際,開展網上學習。(牽頭單位:縣委依法治縣辦,責任單位:各鄉鎮)
4.開展達標創建。結合鄉村振興戰略實施、公共法律服務平臺建設、普遍建立法律顧問制度和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區)創建等,在全縣廣泛開展“五個一”達標創建活動,為“法律明白人”學習培訓、履職盡責、發揮作用等提供支持和保障。依托新時代文明實踐站、學校、祠堂等,在有條件的行政村(社區)建立一所法治講堂、建立一個法治圖書室、組建一支法治志愿者隊伍、設立一個法律顧問工作室、設置一個固定法治宣傳欄。推動“法律明白人”骨干積極參與法治宣傳和法治實踐,確保培養工程走深走實。(牽頭單位:縣委依法治縣辦,責任單位:各鄉鎮)
(三)突破鞏固做實提升“法律明白人”培養工程難點。
1.破解特殊對象培養難問題。結合本地實際,依托流動黨支部、商會等,解決外出務工人員培養難問題;解決空掛戶培訓問題,針對農村留守家庭以及“五保戶”等特殊家庭遴選“法律明白人”困難問題,落實特殊家庭“法律明白人”制度,由村組干部、包村干部或其近親屬作為特殊家庭“法律明白人”。探索建立“法律明白人”激勵制度,激發人積極性。(牽頭單位:縣委依法治縣辦,責任單位:各鄉鎮)
2.破解參與法治實踐難問題。按照《推進農村“法律明白人”參與鄉村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建設的意見》(辦發〔2020〕4號)要求,進一步抓好“法律明白人”參與法治實踐工作落實。發揮好“法律明白人”作用,推動參與村務管理、開展“村民說事”、參與基層公共法律服務、參與法治宣傳和法治創建,在基層熱點、難點、重點工作中煥發活力。引導“法律明白人”通過參與法治實踐,帶領身邊人共同增強尊法學法守法用法意識,提升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務、自我監督的能力和水平。(牽頭單位:縣委依法治縣辦,責任單位:各鄉鎮)
3.破解落實激勵措施難問題。落實《市農村“法律明白人”培養組織實施規范(試行)》(撫辦字〔2019〕94號)要求,建立科學配套的“法律明白人”考核獎懲機制,將遵紀守法、業務培訓、法治實踐等情況納入考核評價內容。注重在年度考核優秀的“法律明白人”隊伍中優先發展黨員、培養村組干部;有重點地將“法律明白人”骨干培養成網格員,推進基層網格員成為“法律明白人”骨干;將“法律明白人”培養與“特邀法官”培養相結合;在涉農貸款、技術幫扶等方面對表現突出的“法律明白人”予以傾斜。(責任單位:縣委全面依法治縣委員會、縣委組織部、縣委政法委、縣法院、縣司法局、縣民政局、縣農業農村局)
三、有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縣、鄉(鎮)黨委政府及縣直相關單位要提高政治站位,把實施“法律明白人”培養工程擺上重要位置,作為全面依法治縣和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基礎工作來抓,加強組織領導、強化統籌協調,及時研究解決培養工程中的重大問題;要切實加大保障力度,把“法律明白人”培養工程相關工作經費列入同級財政預算予以保障;要明確重點任務,培養目標,分步實施,扎實有力實施培養工程。
(二)務實工作舉措。各鄉鎮、各相關單位要務實工作舉措,確保工作任務完成。各鄉鎮要對照本方案要求,結合本地實際,務實工作舉措,制定本地工作方案,壓實工作責任,推動工作落實。各牽頭單位和責任單位、配合單位要對照本方案,提出具體落實措施,形成工作計劃。各鄉鎮、各相關單位工作方案或計劃請于5月28日前報縣委依法治縣辦,聯系人:劉芳蓮,電話:0794-7115212,地址:縣新汽車站綜合辦公樓4樓。電子郵箱:。
(三)務求工作實效。堅決反對形式主義,不搞“一刀切”,切實減輕基層負擔,務求取得實效。縣司法局要加強對實施培養工程的組織推進、工作指導和督促檢查,確保各項任務貫徹落實。縣委依法治縣辦要指導基層司法所建立動態管理臺賬,加強臺賬管理,把標準化、規范化貫徹落實到培養培訓的全過程、各方面。要注重推進過程中典型經驗挖掘和總結,各鄉鎮每季度末要向縣委依法治縣辦上報一個典型案例,每年度12月20日前推薦一位典型人物。縣委依法治縣辦及時總結宣傳,為各地互相學習借鑒提供樣本,為實施培養工程營造良好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