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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進一步加強食品藥品安全監管,嚴厲打擊制售假劣食品藥品的違法行為,確保人民群眾飲食用藥安全,根據《食品安全法》、《藥品管理法》、《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全市安全生產工作會議精神,區政府決定從2013年3月至12月在全區范圍內開展餐飲食品、保健食品、醫療器械以及藥品安全領域“打非治違”行動。為確保取得實效,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指導思想與工作目標
堅持科學發展觀和安全發展理念,認真貫徹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對食品藥品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圍繞確保人民群眾飲食用藥安全的中心任務,集中一年左右時間,對轄區內餐飲食品、保健食品、藥械經營使用各個環節進行專項檢查。通過集中檢查,徹底排查食品藥品安全隱患,進一步規范餐飲食品、保健食品和涉藥械單位經營使用行為,嚴厲打擊餐飲、保健食品、涉藥械單位違法行為,及時查處餐飲、保健食品、藥械行業違法大案要案,構建良好的食品藥品市場秩序,不斷提高人民群眾對食品藥品消費的安全感。
檢查內容
(一)餐飲消費環節食品安全
加強對餐飲業、學校食堂、工地食堂、機關食堂、企業食堂、夜宵攤點、農村聚餐、重大活動以及節假日期間的食品安全監控,加大對熟肉制品、鹵腌制品、豆制品以及采食野生蘑菇的監測,防止食物中毒。認真執行餐飲業原材料索證溯源制度和定點采購制度,嚴厲查處采購、使用病死的畜、禽肉等及其制品、劣質食用油、不合格調味品、工業鹽、非法添加和濫用食品添加劑等違法行為。
(二)保健食品安全
嚴厲打擊保健食品、普通食品冒充藥品,保健食品虛假宣傳、違法添加藥物、食品與藥品同名等違法行為。加強對保健食品廣告的監測。
(三)藥品、醫療器械安全
1.重點品種:全面檢查藥品經營、使用單位的疫苗、生物制品、基本藥物、特殊藥品、麻黃堿類復方制劑、中藥飲片、終止妊娠藥品等7大類藥品。醫療機構使用骨科植入物、一次性使用無菌醫療器械、體外診斷試劑和在用醫療設備。
2.重點環節:著重檢查藥品經營使用單位的藥品儲存條件、進貨來源、銷售去向等情況,特別是對疫苗、生物制品等高風險產品、含麻黃堿復方制劑等特殊藥品開展重點檢查,對非正常經營、大購大銷要跟蹤追溯,對違法違規銷售導致該類藥品直接流入非法渠道的經營企業,一經發現,依法查處。檢查醫療器械經營使用單位進貨渠道是否合法,是否索取相關醫療器械的注冊證批件,是否銷售或使用未經注冊、無合格證明、過期、失效或淘汰的醫療器械。
3.重點單位:全區各鄉鎮藥品零售企業、鄉鎮衛生院、廠礦職工醫院、村衛生室、個體診所。
工作步驟
(一)動員部署階段(3月4日—4月1日)
研究制定全區食品藥品安全“打非治違”工作方案,周密部署專項檢查工作。
(二)執法治理(4月2日—11月10日)
在企業自查的基礎上,各鄉鎮(街道)、區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對食品藥品生產經營單位進行全面細致的監督檢查。對整治的重點區域、重點環節、重點企業、重點品種加大監督檢查的力度和頻率,徹底消除各種食品藥品安全隱患,及時查處食品藥品違法案件,凈化我區食品藥品市場,保障人民群眾的飲食用藥安全。
(三)鞏固提高(11月12日至12月31日)
要認真分析專項檢查過程中發現的問題,并提出解決意見和建議,每季度報一次階段性小結,12月20日前形成總結材料報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檢查過程中發現重大情況要及時上報。
工作要求
1.提高認識,加強領導。當前,食品藥品安全形勢依然非常嚴竣,各鄉鎮(街道)要從講政治、講大局的高度,充分認識這次專項檢查行動的重要性與緊迫性。以對國家、對人民高度負責的態度,切實加強對專項檢查行動的組織領導,要將任務分解到人,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務必把各項檢查任務落到實處、抓出實效。
2.完善機制,落實責任。按照“屬地管理”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落實好“政府負總責、監管部門各負其責、企業是生產經營第一責任人”的責任體系。按職責分工履行監管職責,嚴格執行責任追究制度。如果企業經查實存在嚴重問題,立即停業吊證,堅決從重、從嚴、從快依法查處。
3.全面檢查,快速行動。要切實加大監督檢查力度,做到不走過場、不留死角,扎實做好此次專項檢查工作。堅持專項檢查與日常監管相結合,確保監督檢查覆蓋面。堅持拉網式檢查與重點排查相結合,在全面檢查的基礎上,突出食品藥品安全重點品種、重點區域、重點企業和薄弱環節的檢查。堅持專項檢查與建立監管長效機制相結合,進一步完善監管手段,健全餐飲食品量化分級管理制度,藥品(醫療器械)不良反應監測和誠信體系建設等制度。認真做好食品藥品應急處置預案工作,一旦發現問題食品藥品或案件苗頭,務必做到“報告情況及時、領導指揮靠前、監管執法到位、應急反應迅速、控制手段堅決、處理從快從嚴”,及時妥善解決突發事件。
4.嚴格執法,務求實效。堅持“嚴”字當頭,嚴格監管,嚴格檢查,嚴厲處罰,對集中整治中查出的違法違規單位,堅決從嚴查處,絕不姑息遷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