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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保障國家、集體和公民的生命財產安全,有效防止空氣污染和噪音污染,倡導生態、文明、綠色的社會風尚,維護和諧的社會秩序,根據《縣2021年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管理工作行動方案》,結合我鎮實際,制定本行動方案。
一、工作目標
通過開展煙花爆竹禁放行動,做到我鎮禁放宣傳“八有一無”即:廣播有聲音、網絡有點擊、手機有信息、重點場所有《禁放通告》、小區村部有宣傳牌、重點場所有橫幅、戶戶家中有一封信告知書、莊莊有小喇叭響起來、村民家中無煙花爆竹。全力實施源頭管控,通告宣傳引導、嚴格執法、聯防聯治、全面參與,使禁放工作得到全縣廣大人民群眾的理解和支持,使廣大人民群眾自覺遵守禁放規定,最終確保禁放期間和禁放區域“零燃放”。
二、組織領導
為加強對全鎮禁燃禁放工作的組織領導,鎮黨委、政府成立以黨委書記、鎮長為組長的禁燃禁放工作領導小組,班子成員任領導小組副組長,各村(社區)書記,鎮平安辦、黨政辦應急辦、派出所、財政所、信訪辦、城管中隊、宣傳辦、文化站、環保站、文明辦、民政辦、團委、市場監督管理所、學區、司法所等單位負責人為成員的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黨政辦,蔡銳同志任辦公室主任,陸垚、胡鑫同志任副主任,負責禁放工作綜合協調、信息報送、考核通報、數據匯總等日常事務。
三、職責分工
按照“政府領導、屬地管理、部門聯動、全民參與”的原則組織實施,具體職責分工如下:
(一)各村(社區)負責組織實施本轄區煙花爆竹禁止燃放工作,開展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宣傳教育、信息摸底上報、配合執法等工作;協助鎮應急辦、派出所、市場所等部門依法查處禁放區內違法違規儲存、運輸、經營、燃放煙花爆竹等行為;制定村民公約,約定本區域內不得違規儲存、運輸、經營、燃放煙花爆竹,并實施監督。
(二)鎮應急辦負責做好煙花爆竹零售經營許可證的審核、發放,配合縣應急管理局依法查處違法、違規經營煙花爆竹的行為。
(三)鎮宣傳辦、文化站,負責利用廣播、群眾會、鄰長群、網絡等方式,廣泛開展2021年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宣傳工作,對違規燃放的典型案例給予曝光,充分發揮輿論引導作用。
(四)鎮派出所負責煙花爆竹公共安全管理工作,接受群眾舉報投訴,負責依法查處違法違規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為,協助配合鎮政府依法查處禁放區內違法違規經營煙花爆竹等行為。
(五)鎮城管中隊在城市規劃區內要充分利用宣傳車沿街宣傳煙花爆竹禁放規定,及時發現并制止違法燃放行為,依法監督流動兜售煙花爆竹行為。
(六)鎮環保站負責煙花爆竹、電子禮(鞭)炮等環境噪聲污染的鑒定工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法》,協同派出所等部門進行查處,結合大氣污染防治開展禁放宣傳工作。
(七)鎮民政辦負責向婚喪嫁娶相關從業人員發放禁放煙花爆竹宣傳告知單,引導紅白喜事活動遵守禁放規定和禁放通告。
(八)鎮市場監督管理所負責煙花爆竹市場管理整頓及沿街店鋪禁放煙花爆竹宣傳工作,向賓館、餐飲服務行業業主發放一封信。
(九)學區負責組織、督促各中小學校、幼兒園開展禁放煙花爆竹的宣傳教育并向教職工召開會議宣傳禁放政策、簽訂告知書。
(十)鎮司法所負責結合普法教育,開展煙花爆竹相關政策宣傳,教育村民自覺遵守禁放規定和禁放通告。
(十一)鎮團委組織團員青少年、青年志愿者等宣傳禁放相關規定。
(十二)鎮財政所負責禁放、禁燃管理經費保障工作。
(十三)鎮文明辦負責將煙花爆竹禁放管理工作納入文明城市創建內容和文明單位考評內容,進行目標管理考核,將禁放工作作為移風易俗的重要內容,強化輿論宣傳引導。
(十四)鎮農電所要向本所全體職工及農電工召開會議宣傳禁放政策、簽訂告知書,承諾本人及家人帶頭宣傳遵守禁放政策。
(十五)鎮衛生院要向本院全體職工及衛生室全體人員全體職工召開會議宣傳禁放政策、簽訂告知書,承諾本人及家人帶頭宣傳遵守禁放政策。
(十六)鎮平安辦負責將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納入重點督查內容,開展督查工作。
四、實施步驟
(一)宣傳動員摸底階段(2020年12月14日至12月22日)
1、召開會議,全面啟動
2020年12月14日召開鎮村干部及涉及站所負責人參加的鎮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管理工作啟動大會,會上下發禁放各類文件、表格、宣傳材料。
各村要在16號之前召開村兩委會、片組鄰長及四類人員會議、20日前流動廚師、商鋪、放鐵炮人員、紅白喜事事主會議,21日前召開完分莊會議;各涉及站所及鎮直單位要在17日前召開本單位的禁放啟動宣傳會議,并和本單位職工簽訂告知書,號召本單位職工及其家人帶頭遵守禁放要求,學校要召開教職工會議并采用小手拉大手的方式宣傳動員、供電所要召集農電工召開會議、民政辦要組織敬老院工作人員和老人召開會議、兩個衛生院要對片區所有村衛生室人員和衛生院工作人員召開會議,另民政辦要要求本鎮殯葬車不得在沿路任何地方燃放煙花炮竹。
2、廣泛宣傳、不留死角
(1)各村要充分利用各種形式進行宣傳活動。
①各村廣播要在上下午兩個時間階段播放禁放通告音頻,上午播放時間為8:30-9:00,下午播放時間為5:00-5:30,要求播放音頻同時有專人召開廣播會,用群眾明白的通俗語言宣傳禁放通告的精神,做好廣播播放記錄,由村書記將廣播會視頻每天兩次按時(上午9點前,下午5點半前)上傳管區工作群。
②各村要在村部、學校等重點場所,張貼禁放通告。所有商鋪門口(商鋪是指商店、超市、喪葬用品店及其他銷售過煙花爆竹的商鋪)都要張貼禁放通告、一封信、并和商戶簽訂告知書。要告知商鋪在22日前將手中存儲的煙花爆竹處置完畢,否則鎮政府聯合執法組將對全鎮所有商鋪進行聯合執法,沒收煙花爆竹并追究其相關責任。要在本村合適位置高標準懸掛好20條橫幅。
③各村要逐莊、逐人對在家的農戶宣傳并發放一封信及簽訂告知書,戶內要見到禁放告知書和一封信。
④各村要準備3輛流動宣傳車進行流動宣傳,每天要全覆蓋宣傳到所有莊,每莊每天宣傳時間不少于15分鐘,每輛宣傳車當天的一段宣傳視頻,要在每天下午六點前由村書記發到管區工作群,未按時上傳將按照評分細則處罰。
⑤陽光小區由物業負責,要在每個小區的出口廣播播放禁放通告。高速路口、公交車站由鎮政府抽調專人設置服務臺,配備工作人員發放一封信、用小喇叭廣播宣傳。
⑥各村要每天在鄰長群轉發一次禁放通告和一封信。
上述6項村級宣傳工作,由鎮督察組進行督查,對發現未按照要求完成任務,按照評分細則和行事歷的要求處罰到位。
(2)鎮直各部門及涉及站所也要全面開展宣傳工作
各鎮直部門要根據各自職責對自身職工及服務對象大力開展宣傳工作,要利用召開啟動大會、簽訂告知書、電子屏宣傳、在本單位公開欄張貼禁放通告,向群眾發放一封信等形式開展宣傳。(鎮建立鎮直部門禁放微信群,鎮直部門開展工作可通過微信群發送,對沒有及時開展工作,由鎮分管領導約談鎮直部門負責人)
①鎮學區牽頭開展禁放工作“小手拉大手”宣傳活動,向廣大學生發放《致學生及學生家長的一封信》,此項工作要在12月20日前完成。
②市場監督管理所對全鎮商戶逐戶發放一封信,督促商戶簽訂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告知書,緊盯零售品商戶、超市等重點場所開展禁放宣傳工作,此項工作要在12月20日前完成。
③組織辦要要求各宗教堂點集會時進行宣傳,向教眾發放一封信,并在聚會點張貼禁放通告。此項工作要在12月23日前完成。
④衛生院、柳林衛生院、農電站要在12月20日前,召開本單位動員會,逐人發放一封信、簽訂告知書,在本單位公示欄張貼禁放通告。
3、全面摸底、梳理分類
各村要在啟動大會開始后認真摸排上報《鎮煙花爆竹經營點摸排表》、《鎮禁燃禁放包保網絡表》、《鎮禁放重點人員摸排表》、《鎮紅白喜事摸排表》、《鎮流動廚師、飯店摸排表》;安全辦要摸排上報《鎮煙花爆竹經營點摸排表》;市場監督管理所要摸排上報《鎮流動廚師、飯店摸排表》。各類表格要在17號下午五點前電子版上報到鎮管區群,紙質版簽字蓋章后村書記于21日早會送到鎮禁放辦公室,對未按時上報的村將按照評分細則處罰。
上報表格由鎮平安辦進行梳理后,交到各管區及鎮直單位,由各管區及鎮直單位掌握,便于有針對性的開展下步工作。
各村要在12月22日下午五點前再次報送《鎮煙花爆竹經營點摸排表》,重點上報經營點是否還再銷售煙花爆竹,便于下步鎮從23日起開展聯合執法、進行重點打擊。
精準管理、源頭管控階段(2020年12月23日至12
月31日)
各村要根據匯總后的紅白喜事摸底表,逐戶分解責任,每戶都要有一名村干部包保負責,要提前宣傳做工作,確保該戶在辦事期間不燃放煙花爆竹。確保禁放期間紅白喜事及各類慶典不出現燃放煙花爆竹現象。
各村要對本村轄區內的煙花爆竹經營戶、商鋪、及往年私自銷售煙花爆竹的村民進行全面宣傳,對發現仍然不聽勸阻繼續售賣煙花爆竹的,要及時上報,由鎮政府組織人員執法到位。確保2021年1月1日前所有商鋪及民間沒有銷售煙花爆竹行為。
(3)各村要對摸排的重點人員提前做工作,提前穩控,特別是精神病人要明確告知其監護人做好精神病人管控工作。
(4)鎮平安辦牽頭,成立由應急辦、派出所、市場所、城管中隊組成的聯合執法隊,由管區配合對全鎮煙花爆竹銷售市場進行專項整治,強化源頭管控,查處、取締各類違法違規經營行為,特別是要依法查處、取締流動兜售煙花爆竹的行為。聯合執法主要針對集鎮、柳林白廟集市、陽光小區幾個重點區域及前期摸排的大量存儲煙花爆竹銷售的商戶及各村上報的未按時處置到位且繼續銷售煙花爆竹的商戶。
(5)鎮派出所牽頭依法加強煙花爆竹公共安全管理,從嚴查處違法違規儲存、運輸煙花爆竹等行為。
(6)市場所、鎮食安辦要召開一個全鎮流動廚師和飯店業主的大會,在會上宣傳禁放,并簽訂告知書,并要求其上報1月日至3月31日期間承辦的宴席情況。要求流動廚師和飯店對自己承包的宴席負責,如在自己承包的宴席上出現燃放煙花爆竹的,自愿接受任何處理。此項工作25日前完成。
(7)文化站牽頭,召開全鎮戲班負責人會議,要求戲班負責人對自己承接的紅白喜事等負責,絕對不能出現燃放煙花爆竹現象。此項工作25日前完成
(8)民政辦要召開敬老院院民大會,要求院民不得到辦紅白喜事群眾家中放炮賀喜,如出現此類情況,嚴格追究敬老院院長及院民的責任。召開殯葬車車主會議,要求殯葬車對自己承接的白事負責,不得燃放煙花爆竹,如有出現此類情況,吊銷或者暫停該車主的營運資格。此項工作25日前完成。
(三)集中行動階段(2020年12月31日至2021年3月31日)
1、深化集中整治
要繼續深化全區域內煙花爆竹銷售市場進行專項整治,強化源頭管控,查處、取締違法違規經營行為。派出所、六中隊依法加強煙花爆竹運輸管理,從嚴查處違法違規儲存、運輸煙花爆竹等行為。應急、公安、市場所等部門依法查處、取締流動兜售煙花爆竹行為。各村(社區)要落實紅白喜事報備制度,提前掌握轄區內婚喪嫁娶、開工封頂、開業慶典、居民喬遷等易發生違規燃放行為信息,提前做深入細致的工作,消除違規燃放隱患。
2、強化巡邏防控
各管區和村要落實網格化包保責任,建立劃片包保的包保網絡。各執法單位在開展執法監管的同時,要積極配合村(社區)禁放工作,形成工作合力。各村(社區)要在除夕、春節、元宵節等重要時間節點,按照劃分的網格,組建巡查隊伍24小時不間斷宣傳巡邏,及時發現、制止、查處違法違規運輸、儲存、經營、燃放煙花爆竹等各類行為。確保區域內“零燃放”。在禁燃禁放期間,參戰干部要在規定時間在崗在位,不得擅自離開崗位,如在督查抽查中發現離崗人員,嚴格按照禁燃禁放考評細則落實處罰。2020年12月31日以后辦理的紅白喜事,包點干部要在辦事現場前一天及當天全程監督,并拍水印相機報崗。
3、嚴查違規燃放行為
建立禁放應急查處機制,廣大干部職工和群眾在發現違規運輸、儲存、經營、燃放等行為后,及時向公安機關反映,公安機關第一時間開展應急查處。同時,積極兌現群眾有效舉報獎勵,舉報電話:110、7611707。鎮組織成立由派出所人員組成的3個執法隊,每個執法隊負責7個村,對于群眾舉報和督查發現的燃放煙花爆竹的現象,由執法隊執法,管區配合,確保要及時、堅決給予打擊。
(四)總結提升階段(2021年4月1日至12月底)
及時認真總結我鎮煙花爆竹禁放工作,對禁放行動中存在的問題和經驗進行總結,建立完善禁放工作長效機制,鞏固工作成果,并確保全年禁放區域全年“零燃放”。
五、工作要求
(一)強化組織領導。各村(社區)、鎮直各單位要高度重視,迅速成立領導機構,織密織牢包保網絡,層層壓實包保責任,屬地村(社區)負主體責任,各執法單位負監管責任,在除夕、春節、元宵節等重點時段,要形成工作合力,采取交叉巡邏、死看硬守等方式,確保禁放區域內“零燃放”。
(二)強化督導檢查。鎮政府將成立3個禁放督察組,按照《鎮禁燃禁放考評細則》不間斷開展督導檢查,對禁放工作,從宣傳、摸底、源頭管控、禁放期督查幾個環節進行全流程過程督查,考核結果要列入月考核。每天要形成督查通報,及時處罰到位。
(三)強化責任追究。對煙花爆竹禁放工作嚴格考核問責,對工作不力、措施不實、包保不到位,導致轄區禁放管理失控,造成不良影響和嚴重后果的,依法、依規、依紀進行責任追究。
六、經費保障
經鎮召開黨政聯席會議研究確定后,落實到位各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