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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規范市場秩序,優化治安環境,改善市容市貌,減少環境污染,確保我區“三創”工作目標順利實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城市市容環境衛生管理條例》、《廢舊金屬收購業治安管理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我區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黨的十七大精神為指導,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按照城市管理要求,集中整治廢品回收市場,強化廢品回收管理,規范廢品回收秩序,健全廢品回收市場機制,消除治安隱患,努力實現廢品回收市場布局合理、環境整潔、管理規范、治安穩定。
二、工作目標
通過開展專項整治,進一步加強對廢品收購店的管理,取締無照廢品收購經營,解決廢品亂堆放問題,依法嚴厲打擊銷贓、收贓等違法犯罪活動,促進廢品收購行業健康、有序發展。
三、組織領導
區政府成立專項整治行動領導小組,由區委常委、副區長郭薪任組長,區政府辦副主任陳志兵,區城管局局長、市城管和行政執法局執法支隊支隊長何雙佑任副組長,市工商局直屬工商所管委會、公安分局、市城管和行政執法局執法支隊(以下簡稱執法支隊)、白鹿洞鎮政府和嶺街道辦事處、南塔街道辦事處(以下簡稱“兩處一鎮”)等相關單位負責人為成員。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執法支隊,由謝文輝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
四、時間安排
專項整治行動從2009年7月5日開始至8月30日結束,分三個階段進行。
(一)宣傳發動及自查自糾階段(7月5日—7月15日)
“兩處一鎮”和相關職能部門嚴格按照本行動方案要求,制定具體實施方案,根據實際情況和工作特點,充分利用發放宣傳單、懸掛橫幅、召開會議等多種形式,在管轄范圍內開展廢品回收整治宣傳活動。同時,組織開展自查自糾活動,及時消除廢品回收安全隱患,落實安全責任,規范廢品回收秩序。
(二)聯合整治階段(7月16日至8月25日)
由執法支隊牽頭,組織“兩處一鎮”和相關職能部門開展集中整治,所抽調人員和車輛由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調度。
(三)匯總上報階段(8月26日至8月30日)
專項整治行動結束后,“兩處一鎮”和職能部門結合本次行動開展情況,針對當前亟需解決的安全隱患,寫出書面總結材料,8月28日以前報執法支隊,執法支隊及時匯總上報。
五、工作措施
(一)廣泛宣傳發動
“兩處一鎮”和各相關職能部門要通過各種形式大力宣傳整治工作的重要性,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同時,要切實做好政策法規的宣傳解釋工作,取得廢品業主的支持,使其主動配合整治工作,確保社會穩定,確保整治工作取得實效。
(二)開展聯合整治
1、由執法支隊牽頭,組織“兩處一鎮”和職能部門,對轄區范圍內廢品收購店進行摸底排查,依法依規取締違規廢品收購店,拆除廢品收購店搭建的違章建(構)筑物,嚴厲查處廢品亂堆亂放行為。
2、市工商局直屬工商所管委會負責取締和查處轄區內無照經營或超范圍經營的廢品店,對廢品收購行業的市場準入資格嚴格把關,加強對拾荒者的備案管理。
3、公安分局要加強對廢品收購業的治安管理,健全和落實各項治安管理制度,依法嚴厲打擊銷贓、收贓等違法犯罪活動,對阻撓執法的行為予以嚴肅處理,確保整治工作平穩推進。
4、區商務局要按有關規定對廢品流通活動進行監督管理,嚴把行政許可關,對無許可證經營的廢品店依法從速查處和取締。
5、“兩處一鎮”要及時掌握、提供轄區范圍內廢品收購店情況;加強對承包土地用途管理,對擅自將承包土地提供給廢品收購店作為經營場所的行為予以制止;對轄區范圍內新設廢品收購店進行資格審查,并采取有力措施,督促有礙觀瞻的廢品收購店做好門店外立面的維護,確保市容環境整潔美觀。
(三)進一步加強廢品回收行業管理
要加強對廢品收購店資格條件的審查,嚴把行業準入關。凡申請從事廢品收購經營的,必須先由“兩處一鎮”對經營場所條件進行審查,工商、商務、公安等部門根據“兩處一鎮”出具的審查意見分別辦理營業執照、廢品經營許可證和特種行業許可證。在審查過程中,應征求環保、國土、城管執法等部門意見,以確保新設廢品收購點選址不占用基本農田并符合環保和市容管理等相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