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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深入貫徹《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促進農業穩定發展和農民增收的若干意見》、《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保監局<關于省農村小額人身保險工作實施意見>的通知》和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積極開展農村小額人身保險工作的通知》精神,進一步完善我區農村金融體系和社會保障體系建設,結合我區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認真踐行科學發展觀,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屆六中全會精神,以滿足人民群眾保險保障需求為宗旨,以服務區域經濟社會發展為主線,積極穩妥推進農村小額人身保險工作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
二、目的和意義
農村小額人身保險是一類面向低收入人群提供的人身保險產品的總稱,具有保費低廉、保障適度、核保理賠手續簡便的特點,是小額金融的重要組成部分,是一種有效的金融扶貧手段,是黨中央、國務院為切實解決“三農”問題、統籌城鄉經濟社會協調發展的重大舉措,是“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延伸和補充,是“人人為我,我為人人”互助精神的具體體現,是緩解農民群眾因病、因災或因意外事故返貧致貧的有效措施。開展農村小額人身保險對提高低收入農民的生活保障水平、完善我區農村多層次保障體系、促進農村金融體系建設和維護農村社會穩定,加快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方面具有重大意義。
三、基本原則
遵循“政府支持、企業運作、群眾受益”的原則,按照“高度重視,精心組織,扎實推進,務求實效”的工作要求,確保農村小額人身保險工作高效有序開展。
四、目標任務
全區34個鎮、辦事處要同時開展“農村小額人身保險”工作。2012年底前,參保人數確保達到全區總人口數的10%以上;2013年底參保人數確保達到全區總人口數的30%以上;2014年底參保人數確保達到全區總人口數的60%以上。
五、組織機構
為保證此項工作的順利開展,區政府成立區農村小額人身保險工作領導小組,區政府分管副區長同志任組長,區考核辦主任、區政府辦公室副主任、中國人壽分公司團險公司副總經理任副組長,區衛生局、財政局、人社局、民政局、統計局、計生局、發改局、教育體育局、文廣局、安監局、公安分局主要負責同志為成員。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中國人壽分公司,由中國人壽分公司團險公司經理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負責業務宣傳推廣及日常工作。
六、工作職責
(一)領導小組職責
1、組織啟動工作,引導廣大群眾積極參加農村小額人身保險;
2、制定開展農村小額人身保險的各項規章制度;
3、協調解決工作中運行出現的各種問題,確保此項工作順利開展;
4、建立健全考評機制,做好年度工作總結,考核評價、表彰先進、處理違規等工作。
(二)各鎮(辦)職責
1、設立相應的工作機構、由鎮(辦)分管領導負責、確定專門工作人員負責此項工作,積極配合中國人壽團險公司做好業務拓展、理賠服務和檔案管理等相關工作;
2、配合做好轄區內的宣傳動員工作,組織廣大人民群眾踴躍參加農村小額人身保險;
3、防范和化解工作運行中出現的問題和矛盾,切實維護廣大群眾正當利益,促進農村小額人身保險工作健康持續發展。
(三)中國人壽團險公司具體職責
1、制定農村小額人身保險實施方案,做好參與宣傳、服務人員的業務培訓、及時通報進度、考核統計等工作;
2、按照所承擔的保險責任及時做好各項理賠服務工作;
3、建立服務跟蹤機制,及時掌握投保群眾信息,收集客戶意見及建議,并認真進行研究、解決;
4、及時做好群眾舉報、投訴等事件的協調處理工作。
七、實施步驟
開展農村小額人身保險工作共分三個階段實施。
第一階段:宣傳動員階段(2012年8月-9月)。各鎮、辦事處、有關部門(單位)要成立相應機構,依據各自職能通過多種方式進行廣泛宣傳,電視臺、政府網站要切實加大農村小額人身保險意義的宣傳力度,共同營造有利于開展工作的氛圍。
第二階段:具體實施階段(2012年10月至2012年11月)。各鎮、辦事處正式啟動開展小額人身保險實施工作,各相關部門密切配合,積極協助,督導追蹤,形成齊抓共管,協調推進的工作機制,確保此項工作順利開展。
第三階段:總結考核階段(2012年12月)。全面總結工作成績,認真查找問題和不足,明確下一步工作重點及措施。
八、資金籌集與承保管理
(一)農村小額人身保險以家庭為單位繳納保險費,凡符合參保條件的城鄉群眾,按戶籍實有人口足額繳納每人每年20元參保費用;經濟條件較好的村,可以村為單位實行統買,由各行政村給予購買保險的村民一定補助;各鎮辦的保險費籌措方式可靈活多樣,既可由村民(居民)自籌,也可采取當地企業捐贈等方式進行。收取方式為借助新農合在農村地區的良好口碑和相對健全完善的服務網絡,采取“聯動合作模式”進行推廣,將小額保險作為新農合的配套服務產品推出。
(二)凡年滿28天—65周歲身體健康的農民(居民)均可參保,每人每年享有中國人壽保險公司承擔的意外身故4000元,疾病身故(初次投保必須在投保90天之后)2000元,意外傷殘及燒傷2000元,因意外傷害住院(門診)治療費用1000元的責任保障。
九、賠付與報銷管理
(一)對于已參加“城鎮居民基本醫療”及“農村合作醫療”的被保險人,如發生意外傷害,按意外傷害住院(含門診)的花費合理醫療費已報銷的差額部分90%予以賠付,每人最高賠額為1000元/年;對于未參加“城鎮居民基本醫療”及“農村合作醫療”的被保險人,按意外傷害住院(含門診)花費合理醫療費用(100元以上)的80%予以賠付,最高賠付金額為1000元/年。
(二)被保險人發生意外身故、疾病身故需報案,自接到報案、立案、手續齊全后,五個工作日內及時賠付,意外醫療費報銷需手續齊全并交給中國人壽分公司立案后,一個工作日內完成賠付。
(三)凡參保者出險后必須在定點醫院就診(定點醫院與社會保障、農村合療定點醫院相同),并及時向中國人壽分公司報案,報案電話:0915-3335789,95519,并提供相應的真實理賠材料,配合理賠人員進行案件的調查。
十、考核與獎勵
區農村小額人身保險工作領導小組將對各鎮(辦)和相關部門(單位)開展農村小額人身保險工作情況進行督察考核,對工作不力,措施不到位的要及時予以通報批評并進行效能問責,對年度工作未完成的將給予不良記錄。
為了推動農村小額人身保險工作順利開展,各鎮(辦)要高度重視此項工作,結合各自實際,采取多種形式宣傳此項惠農政策,引導群眾積極參保。對于完成目標任務的鎮(辦),農村小額人身保險辦公室給予一次性宣傳費用獎勵。對于戶籍總人口在2萬人以下的鎮(辦),完成參保目標的予以3000元獎勵;戶籍總人口在2萬至4萬之間的鎮(辦)完成參保目標予以5000元獎勵;戶籍總人口4萬以上的鎮(辦)予以10000元宣傳費用補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