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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最近幾年,我國的醫患關系越來越糟,總是會出現各種各樣的醫患糾紛事件。站在社會學視角來說,醫患糾紛被認為是一種社會沖突的典例。一旦沖突的程度超出了一定的限度,社會系統將面臨著失衡的狀態甚至土崩瓦解。所以,面對社會的一些沖突時也不可以太過放任,否則有可能會上演悲劇。如今,我國的醫患關系正在惡化,醫患之間的矛盾程度不斷加深,而且出現了新的發展趨勢和特點,究其原因,是醫患之間的信任程度降低、媒體炒作、體制的缺陷等因素,使得醫患二者出現了不和狀態。應該通過為人們提供更好的就醫服務、強制設立賠償保險等方式來對醫患關系進行積極的引導,使其變得更為和諧。
關鍵詞:醫患關系;醫患糾紛;社會沖突
在進行醫療活動的過程中,醫療服務的提供對象和接受對象之間關系稱為醫患關系,這種關系是相互依存的。傳統的醫患關系是很和諧的,醫療服務的提供者被親切地稱為“白衣天使”,有著很高的社會地位以及良好聲譽,患者通常是對醫生懷有感恩和信任的。如今,雖然我國的醫患關系大體來說較為和諧,但是有些地方已經存在著不和諧的現象。站在社會學的視角來說,醫患糾紛作為社會沖突的之一,我們應該站在社會沖突的角度來探討醫患之間關系不和諧的根本原因,同時以此為基礎分析如何重塑醫患關系。
一、社會沖突理論概述
在1955年之后,社會沖突理論作為西方的一種社會學流派而產生,代表人物主要是英國的J•賴克斯、美國的L•柯林斯等。西方的社會學家把這個理論當做探討社會進步與發展的關鍵論據,然而因為每個人關注的內容不相同,所以漸漸形成科塞“安全閥理論”、李普塞特“沖突一致理論”等等。社會學家認為,社會沖突也存在積極的一面。輕微的社會沖突,即便出現次數很多,但是對于社會的發展不能產生沖擊,而且還會有利于社會穩定發展。沖突有可能使法律進行修改和完善,甚至引發新條款擬定和頒布,也有可能使人們提高自覺意識。因此,雖然社會沖突存在著積極的作用,但是不可以讓它自由發展,而是應根據制度和規則來努力化解。
醫患之間本應該為了戰勝疾病而互為“同盟”,應彼此理解、尊重,然而現在我國的醫患糾紛卻越來越多,矛盾出現了新的趨勢和特點。
(一)發生頻率上升
雖然出現醫患糾紛屬于正常現象,但是近年來的醫患糾紛出現的次數逐年增多。據相關數據表明,我國的傷醫事件每年都在增加,從2008年每家醫院每年出現20.6次增長到了2016年出現27.3次。
(二)對抗形式多樣
出現醫療糾紛之后,很多患者和家屬可以理智地通過調解或者法律等方式來維權,但是也存在很多不理智的行為來維權,例如霸占病房、襲擊保安、破壞醫院設施等等。各種方式輪流使用,時間持續長短不一。甚至有些患方委托社會惡勢力,使得專職“醫鬧”的服務團隊產生。
(三)處理難度加大伴隨著人們維權概念的加強,處理醫療糾紛越來越難。首先,行政調解很難。有些患方認為調解部門和醫院是“一家人”,因此會偏袒院方,難以客觀公平,因此不接受而且不信任這樣的調解。其次,協商解決很難。賠償要求不夠合理,因此醫院不接受,導致糾紛長時間無法解決。
三、醫患關系惡化的根源
受到社會沖突理論觀點的啟發,醫患關系惡化主要存在以下幾點。
(一)體制機制缺陷
1990年以后,為了給人們提供低價質優的醫療服務,政府實行了全面的醫療改革,將公立的醫院引入市場,自負盈虧。2009年新一輪的醫療改革再次實行,然而人們就醫的成本仍然很高。群眾的抱怨越來越多,在就醫過程很容易在醫護人員的身上發泄情緒,因此引發醫患沖突。
(二)醫患信任下降
如今,醫患之間的信任漸漸下降,造成這種情況有很多種原因,例如行賄受賄嚴重,醫生不作為等等。為了謀求經濟利益,醫生加大檢查的范圍,增加患者經濟上的負擔,為了防止發生糾紛,推卸責任等等,使得患者對醫生的信任程度降低,并且產生不良情緒。(三)彼此溝通不當溝通不當包括兩種情況,一是溝通不良,醫生缺少對病人最基本的尊重和關愛;二是溝通不夠,醫生和病人之間的溝通時間較少,容易使患者遭到冷漠。因此,患者對醫生難免會出現抵觸情緒。
(四)媒體炒作誤導
一些媒體在報導的時候夸大其詞,惡意炒作,帶來了很多的負面影響,使醫患關系再次惡化。這些負面的報導增加了人們的危機感,特別是對于患者來說,使他們的心理更加緊張。一旦出現問題,患者一定會把對醫生產生不良情緒。
四、重塑和諧醫患關系的途徑
醫患糾紛為社會和公民造成了很嚴重的影響,為了給人們創造一個優質的就醫環境,推動醫療行業的發展,我們應該正視醫患糾紛,努力重塑二者關系。
(一)提供優質的醫療服務為病人提供熱情、細致的醫療服務,消除患者的危機感,加強醫患之間的溝通,規范醫療服務的價格等等。
(二)組建第三方醫療糾紛調解機構出現糾紛時,由第三方出面調節,有助于減少醫患雙方的證明矛盾,降低處理糾紛的成本,同時保障了醫護人員正常的工作。
(三)設立強制性醫療損害賠償保險設立賠償保險,在出現事故時為院方以及患方提供相應的保險措施,使解決醫療糾紛的過程更為規范化,這樣也有助于醫患之間關系的緩和。
(四)發揮媒體的正面引導作用媒體減少報道較為極端的醫患矛盾,在報道時不要無中生有,應公平公正地兼顧醫患二者,確保言論的準確性。這樣也能夠輔助醫患之間的關系得到緩解。
參考文獻:
[1]季學磊,葛藝東,朱峰嶺,朱蘇月,姜蘭蘭,徐明亮,崔人喜,王誼雯,汪琦,何思忠.構建和諧醫患關系的實踐與探討[J].中華全科醫學,2014(12):2007-2008.
[2]李騰輝,石應康.醫患關系危機灰色預警評價研究[J].中國衛生事業管理,2014(10):724-727+760.
[3]袁廷東,毛坤,袁岳沙.我國醫患關系緊張背后的醫療體制問題及對策[J].中國醫院,2014(09):60-62.
[4]張新慶,劉延錦,涂玲,胡燕.當前我國醫患關系緊張狀況總體評價[J].現代醫院管理,2014(04):6-10.
[5]王麗,袁鐘,李紅英,張新慶.我國醫患關系緊張的誘因與對策[J].現代醫院管理,2014(04):10-13+1.
作者:方麗 單位:宣城市人民醫院司法鑒定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