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鹽化工業發展是柄雙刃劍,財富與污染相依、利益共風險并存。近年來,鹽化工基地的不斷壯大對增強樟樹市社會經濟綜合實力做出了一定貢獻,已成為樟樹市經濟發展的“明日之星、潛力之源、增長之極”,但同時帶來的環境污染問題也不容小覷,周邊群眾亦對此頗有怨言、投訴不斷。為了有的放矢、對癥下藥,提出防范環境風險、遏制環境污染的良方對策,應全面掌握鹽化工基地入駐企業環境保護管理現狀,摸清基地環保實情。
1鹽化工基地企業概況及環境保護現狀
1.1鹽化工基地及入駐企業概況樟樹市鹽化工基地始建于2005年,是一家利用地下豐富的巖鹽資源,大力發展氯堿生產及精細化工的省級鹽產業特色工業園區。截至目前為止共引進化工企業23家,累計簽約資金120億元。現階段,基地投產(含試生產)的14家企業共擁有主產品16種、副產品6種,所需原材料共計27種、催化劑3種。經過十年的發展,基地已基本形成了以巖鹽礦山企業晶昊鹽化為龍頭的“原鹽—純堿”產業鏈。
1.2企業污染防治設施建設情況鹽化工基地內已建成企業都按照環評“三同時”要求配套建設了污染防治設施,在建的企業污染防治設施也正在施工當中,在企業申請試生產時便可投入運行。其他企業的污染防治設施若能保證管理維護到位及正常運轉,則基本上能夠做到達標排放。
1.3環境影響評價及“三同時”制度落實情況除鹽化工基地整體已通過省環保廳規劃環評審批之外,鹽化基地內23家企業共30余個項目均已在省、宜春市環保部門辦理了環評手續,并獲得了相關的環評批復。另外,已建成投產的14家企業所屬大多數項目已通過了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其余項目亦在積極調試設備,準備近期申請驗收。
1.4基地環保基礎設施配套情況鹽化工基地污水處理廠一期工程土建早已完工,設備安裝已就緒,已開始進水試運行。該廠屬于全省第一批統籌統建的工業園區污水處理廠,采用的是加強型生化處理工藝。但因鹽化基地酸堿交雜、成份復雜、氯離子含量較高,在基地內化工企業廢水(特別高含鹽廢水)預處理不達標的情況下,極易因酸堿超標及毒性化學品作用造成停運或運轉失效,難以達到預期的處理效果。
1.5基地內企業環境管理情況目前,鹽化工基地內企業集群已初具規模,但形態五花八門、所涉行業眾多,其產品工藝同殊迥異、污染成因錯綜復雜、環境管理亦參差不齊,均或多或少存在一定的環境問題,主要表現在:少數企業管理高層環保意識淡漠、只管掙錢不管環保,只想收益不論公益;部分“小散粗放”企業,投資實力欠佳、倉猝上馬,環保治污能力不強;個別無良企業與環境執法部門玩“貓捉老鼠”,存在一定的偷排偷放現象。
2建議
為嚴控風險、清潔生產、和諧人居,進一步做大做強鹽化基地,實現鹽化基地的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針對存在環境風險和問題,提出如下建議:
2.1嚴把“三座”關口,控源浚流打造綠色生態園區一是嚴把項目“引進關”,提高招商引資質量。根據鹽化基地入駐企業現狀及上、下游產業發展方向,變“撿到籃子全是菜”為“定向招商”,堅持“寧缺毋濫、求大放小、宜聚莫散”的原則,多招填空補鏈項目,少進無關僅要企業;多招財雄體大項目,少進小散雜亂企業;多招工藝成熟項目,少進試驗孵化企業;多招清潔生產項目,少進高污高耗企業,確保引進企業“污染可治、風險可控、項目可行”。二是嚴把基地“規模關”,區域擴張適可而止。基地發展應適應當地的資源秉賦及環境承載能力,追求“規模適度、恰到好處”,而不能“貪大求全、無限擴張”。應在充分論證的前提下,合理劃定基地的發展規模,并據此配套建設污防基礎設施。同時自覺維護規劃的“權威性”,無重大變化不能擅自更改規劃初衷,以保證基地發展沿著預定的軌道穩步前行。三是嚴把污企“淘汰關”,拓寬出口嚴管重罰。完善入駐項目的退出機制,堅決做到列入限期淘汰的項目,一律按期關閉;環境違法行為累糾不改、屢抓屢犯的項目,一律停產整頓,直至關停;環境風險居高不下,多次釀生環境事故的項目,一律予以清退,確保基地內項目的“新陳代謝”迅捷通暢,實現基地“常建常新、綠色清潔、持續發展”的建設目標。
2.2設立“三道”防線,嚴防死守確保基地本質安全一是倡導“制防”,筑牢企業環境管理制度防線。積極推動基地企業環境管理制度體系建設,嚴格落實“排污口規范化設置、污染防治設施運行臺賬、環保執行情況總結報告、企業環境信息定期公開”等制度,做到環境事項“大小有人管、巨細有記錄、全程可追溯、群眾好監督”,從而推動企業的“陽光經營”及污防設施的“透明運作”,激發企業環境管理“內力”,從源頭杜絕污染事故的發生。二是突出“人防”,鞏固環境事故責任防線。巧借“兩高”重新修訂刑法中環境污染罪名司法解釋、降低環境定罪門檻的契機,重新構建基地企業的環境責任體系,明確企業負責人為第一責任人,要求企業層層落實相關責任,明確到事、落實到人,并形成文字材料上報管委會及環保局,為相關人員套上環境責任追究的“緊箍咒”。一旦發生環境事故,依據企業上報內容,直接追究相關人員的經濟、行政及刑事責任。同時,加強環境應急體系建設,定期開展“安全、消防及環保”三位一體應急演練。三是依靠“技防”,構筑自動在線預警預報防線。一方面要求涉及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化學品的企業在各危險工(地)段布設泄漏超標報警及自動連鎖裝置,一旦發生泄漏便可自動報警并切斷污染來源;另一方面加緊構建基地在線自動監控平臺,要求所有入駐企業必須安裝自動在線監控監測設備,早日實現污染源點的實時、全天候動態監管,讓超標、超總量排污及偷排偷放行為無處遁形,及時預警風險苗頭及事故隱患,做到“早發生、早處理、早安全”。
2.3堵塞“三個”漏洞,查遺補缺推動環境基礎設施建設一是健全鹽化基地排水管理機制,“環環相扣”確保污水處理廠正常運行。借鑒發達地區先進經驗,由政府行文對鹽化基地內企業外排廢水濃度作出具體要求,并強制執行,確保含鹽廢水各項指標達到污水處理廠接管標準要求。另外,按照浙江上虞的“精細化、智能化”管理模式,全面安裝自動在線監測、監控設施,建立健全鹽化基地排水管理機制,多頭管理、多級設防,杜絕超標排放現象,確保污水處理廠正常運行、發揮實效。二是完善基地排污管網,“適度超前”打造環保百年工程。一方面根據未來納污需求,加大主要管網口徑,同時要求企業在雨水管上安裝“三通閥門”,以便將含有大量跑冒滴漏化學品的初期雨水納入污水收集池中進行處理。另一方面繪制基地管網分布及走向圖,企業接入基地雨、污水管網應實行“明管化”設置并及時在圖上標注,且需按照“一企一閥一計量儀”的原則,安裝計量監測儀器,并在沿途地面窨井蓋上標明水流流向及企業名稱,以便各部門突擊檢查、現場監測,也有利于迅速分清事故責任,免得“相互推諉、死不認賬”。三是構建基地邊界截污管渠,“釜底抽薪”杜絕基地廢水四處溢流。要求基地按照“只設一個雨污總排口、雨水禁止直接排入附近溝渠”的原則,歸攏排污管網水流出口,徹底解決雨污水“多處開口、四下漫溢”的現象。同時,在邊界處建設截污管渠,及時收集基地內的“不明來水”,“物理隔離”避免產生污染事故。
2.4提升“三種”能力,水漲船高消除環境監管“短板”一是提升企業自測能力,完善特征污染物監管臺賬。特征污染物是企業造成環境污染、釀生環境事故的主要因素,屬于環境管理的“牛鼻子”,只要做好了特征污染物的日常監管,企業的環境問題便可迎刃而解,因而不得不察。小型企業可委托有資質的環境監測機構代為監測,大型企業則須強化試驗室建設,構置相應的監測設備,實現常態監測,嚴密監控特征污染物的變化情況,一旦發現超標,立即采取應急措施,并進行整改補救。二是提升環境執法能力,加大環境執法能力建設力度。積極改善當前環境執法能力薄弱的現狀,進一步加強環境執法監督管理隊伍建設,加大對相關車輛、快速監測儀等監管設備的配備力度。同時通過“配齊配足配強專業人員、對重點企業派專人蹲守、聘請一批環保監督員跟蹤督查”等方式,進一步強化環保部門對違法排污行為的打擊能力,確保環境執法“有人巡查、有車機動、有物取證、有權處罰”,嚴厲查處各類違法違規排污行為,形成環境執法的高壓態勢。三是提升環境監測能力,積極發揮監測預警作用。根據鹽化基地項目監測的實際需求,針對各企業的特征污染因子,配齊配強專用監測設備,積極拓展市環境監測站的監測項目內容,徹底改變當前監測“小問題送宜春、大問題送省城”的現狀,做到“常規監測不出市,特殊監測能自理、專項監測有余力、監督監測成常態”。同時,積極開展鹽化基地整體監督性監測,定期對鹽化基地周邊的地下水、土壤及空氣質量進行追蹤監測,分析掌握污染演變趨勢,預防累積性污染的生成,避免污染由量變到質變危及環境安全。
作者:徐建英 李淑芳 單位:樟樹市環境監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