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我們精心挑選了數篇優質口才演講稿文章,供您閱讀參考。期待這些文章能為您帶來啟發,助您在寫作的道路上更上一層樓。
中國古代文學是我們學習口才取之不盡的寶藏。學習口才,要多向古代文獻要素材,要懂一些國學基礎,要讓我們講話有深度有扎實的歷史根基。
我國古代口才智慧論辯水平已經登峰造極了,在以后的博文中我將不斷給大家分享一些國學口才故事。
有一種論辯技巧叫:正話反說,是一種運用實際上的意思跟表面的意思正好相反的話進行論辯的方法。
請看一案例:
古代莊宗愛好打獵。一天,來到某縣圍獵,大隊人馬亂踩民田,當地縣官聞訊趕來,攔馬勸諫。莊宗火冒三丈怒斥縣官,縣官嚇得抱頭逃竄。
這時,一個叫敬新磨的優伶,急忙率領同伴窮追,把那縣官抓了回來,捋袖摩拳地痛罵道:
“你身為縣官,難道不知道我們的天子喜歡打獵嗎?你為何要唆使老百姓種田而向皇上交租稅呢?你難道不會讓老百姓都餓死,而使這里的田地都空出來,供給我們的皇上馳騁打獵用嗎?你真是罪該萬死!”
敬新磨說完,請求莊宗立即把那縣官處死。莊宗聽了以后,不由大笑,放了縣官,并下令人馬不準再踐踏農田。
在莊宗火冒三丈時,敬新磨順著莊宗的意思,要求縣官讓老百姓餓死,空出土地讓國王打獵。正話反說,反而使莊宗認識了錯誤,迷途而知返。
在使用正話反說術時,如果同時使用極度夸張的手法,將某個事理加以放大 ,這更能顯示其荒謬性,給人敲起警鐘。
楚王非常喜愛馬。他的馬穿的是錦繡衣服,住的是華麗的宮殿,睡的是精致的床鋪,吃的是棗脯。由于條件太優越,他的馬越長越肥,有一匹竟因太肥而死去。楚莊王難過死了,要滿朝文武大臣為馬舉哀,要把馬裝進棺材用埋葬大夫的禮節來埋葬。左右大臣紛紛勸阻大王。大王一概不眾,并傳下令來,有誰還敢來勸阻的,格殺勿論!
楚國有個叫優孟的人,聽說這件事后,他闖進王宮,仰天大哭,哭得死去活來。楚莊王大吃一驚,問他哭什么。優孟一把鼻涕一把眼淚地說:
“馬是大王最心愛的東西,我們楚國這樣一個堂堂的大國,要什么有什么,而僅僅用埋葬大夫的禮節埋葬,實在太委屈這匹馬了,有失我們楚國的體面。依我看,還是應該用埋葬國王的禮節才好,用潔白的玉石雕刻一具內層棺材,用花紋很美的梓木做外層棺材,調遣大批士卒挖墓坑,發動京城的男女老幼來挑土堆墳。出喪那天,讓齊國、趙國的國君在前面引幡招魂,韓國、魏國的國君在后面護送,再修一座富麗堂皇的祠堂,用整牛整羊來長年供奉它的牌位,還要追封它為萬戶侯!這樣,讓天下各國的人們知道,我們大王是把人看得很下賤,而把馬看提很高貴!”
楚莊王聽到這里,不覺感到羞愧滿面,他問:“我的過失難道會有這么嚴重嗎?那我現在應該怎么辦呢?”
優孟說:“這很好辦,請大王以六畜的禮節來埋葬它:用爐灶做它的外層棺材,用銅鍋做它的內層棺材,用姜蔥木蘭等香料給它陪葬,用大米飯做祭品,用火光做它的衣服,讓大家的肚腸做它的墳墓,這樣埋葬就可以了。”
楚莊王于是讓人把馬剖開煮熟吃掉了。
(1)具有整體感。
在演講中,不僅缺少任何一個系統都構不成演講,而且任何一個系統如果脫離了演講的整體,就失去了它作為演講之一部分的意義和作用。在整個演講活動中,由于各系統互相聯系,互相配合,互相滲透,才給人造成一個統一的整體感。
(2)具有協調感。
整個演講活動不僅給聽眾以整體感,而且也給聽眾以協調感。各系統要素不僅為了總目標發揮著自己的功能和作用,而且它們之間總是配合默契,協調一致,共同完成著總任務。
(3)富于變化。
演講的各要素要根據主題和情感的需要而變化,才能始終給人一種新穎之感。比如聲音大小、速度快慢、表演手段的變化等等。
1、揣測心理:被班主任突然叫去辦公室的學生心理一般都較復雜,不知是“喜”是“憂”。他們都十分注意班主任的表情、語氣和動作。此時班主任應馬上坦陳談話的目的,不要繞圈子,以利于交談的順利進行。
2、惶恐心理:學生不知班主任將如何發落自己,情緒緊張、激動、惶恐不安,甚至前言不搭后語。班主任應首先消除這種心態,話語要自然、風趣和熱情。一開口不宜把問題說得太重,以免學生不知所措。
3、防御心理:后進生一有風吹草動,往往立即產生“防御心理”,并想好了對付的方法。這部分學生“抗藥性”較強,不宜“強攻”。可先以真誠的態度肯定其身上的閃光點,消除學生的顧慮和防御心理,隨后切入正題。
4、對立心理:如果師生關系平時就較緊張,或學生對錯誤尚無認識,容易產生抵觸的對立情緒,誤以為班主任喜歡“整”他。此時班主任應首先表明一視同仁的處事態度,多從學生的角度客觀分析錯誤對其本人的成長和對集體造成的影響,同時注意傾聽學生的反應,批評之中有肯定,不宜全面否定。
5、輕視心理:學生對個別交談產生輕視心理的原因,或者因為某班主任在他心目中威信不夠,或者是經常挨批而產生的“疲沓效應”,或者是學生“破罐子破摔”,認為談話也無濟于事。此時學生昂著頭,不看老師;或東張西望,不愿正面回答問題。班主任應耐心地分析其中的原因,對癥下藥。切忌煩躁,更不能嚴詞斥責、嘲諷、體罰或打擊學生。可聯合其他科任老師或家長對其共同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