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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 高校思想政治理論課 實踐教學 概念厘定 特征
中圖分類號:G641 文獻標識碼:A
2005年3月、教育部《關于進一步加強思想政治理論課的意見》明確提出“要加強實踐教學,高等學校思想政治理論課所有課程都要加強實踐環(huán)節(jié)。”另一方面,由于受到了國外實踐教學思想和國內理工科院校尤其是中等技術學校實踐教學理論的影響,學術界在研究高校思想政治理論課實效性時為突出實踐教學重要性將“高校思想政治理論課”和“實踐教學”兩個概念組合成一個新的復合概念――高校思想政治理論課實踐教學。
1高校思想政治理論課實踐教學的概念厘定
毋容置疑,厘清這一人工合成的高校思想政治理論課實踐教學的內涵是有效實施實踐教學的認識前提和理論依據。
從概念上看,高校思想政治理論課實踐教學是由“高校思想政治理論課”和“實踐教學”兩個概念合成的,其中,第一個概念高校思想政治理論課指的是國家明確規(guī)定的高校必須講授的幾門具體的課程,如基本原理,思想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概論,思想道德修養(yǎng)和法律基礎,中國近現代史綱要等。顯然,高校思想政治理論課與高校思想政治工作或者高校思想政治教育這兩個概念是完全不同。第二個概念實踐教學中實踐是修飾詞,教學是中心詞。認識論認為, 實踐是主觀見之于客觀的活動, 是以認識為基礎的改造客觀世界的有目的的活動。“具體到思想政治教育層面來看,實踐則主要應該是指處理人與人之間、人與社會或生活共同體以及人與自然之間關系的活動,特別是倫理、道德和政治方面的行動或活動。”而教學特指在學校教育活動中,以教師傳授知識、技能和學生獲得知識、技能為基礎的一種教師和學生的相互作用、相互影響的社會實踐活動,且這種特殊的社會實踐活動的實現,是由包括教師、學生、教學內容、教學目的、教學方法、教學評價和教學環(huán)境(含教學場所)等要素整體運行的結果。因此,從概念層面我們可以認為高校思想政治理論課實踐教學是特指高校思想政治理論課這門課程的實踐教學,具體說就是在高校思想政治理論課教師的組織與指導下跟思想政治理論課課程內容緊密聯系的,通過采取各種具體教學及評價方法或方式,激發(fā)和引導學生主體實踐,達到思想政治理論課教學目的的教學實踐活動。
2高校思想政治理論課實踐教學的特征
在概念層面厘定高校思想政治理論課實踐教學的基礎上,通過厘清其與課堂教學、理論教學、社會實踐三者之間的關系來進一步考察其特征。首先,通常意義上的課堂教學側重于理論的闡釋與分析,以教師講授居多,主要是幫助學生從理論層面上對基本理論、中國化成果、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和道德觀念、中國近現代社會歷史經驗教訓等的知識性把握。而思想政治理論課的實踐教學就是通過學生主動分析和研究社會現實生活,在實踐中深化對所學理論的理解,逐步實現從理論認知到行為乃至能力的轉化,進而“培育學生的德性、提升道德素質,培養(yǎng)良好的政治心理和態(tài)度,最終實現對國家政治信念和價值觀普遍性認同的教學方式”。但這兩者并不是簡單的對立關系,在現有的教育教學管理模式下,在堅持把課堂教學作為高校思想政治理論課教育教學的主陣地的同時也應大力推進實踐教學,創(chuàng)新更多融入實踐成分的課堂教學模式。
其次,傳統(tǒng)的理論教學較多地注重通過主要以經驗的再現和理論演繹對學生施加系統(tǒng)化知識的灌輸,但實踐教學思想的提出和發(fā)展,并不是針對和限制理論教學,更不是要用實踐教學來取論教學,而是實踐教學必須與理論教學緊密結合。脫離了相應的理論教學,學生不僅缺乏足夠的課本理論知識,其對社會生活現象進行分析與綜合、歸納與演繹、邏輯推論與辯證思維等相統(tǒng)一的理性能力也將不足。因此,加強實踐教學,更多是把“其作為另一種提高學生思想素質、分析社會現象的能力、深化思想政治理論課教育教學效果的有效方式。”
最后,目前,社會實踐活動一般都歸由高校團委、學生處及各系等學生管理部門負責,且一般都跟高校思想政治理論課課程內容沒有直接聯系。學術界不少人認為高校思想政治理論課實踐教學和社會實踐在目的、功能上都是以學生實踐為主等特征方面具有諸多的共性而應納入。中央5號文件明確要求的是要“把實踐教學與社會調查、志愿服務、公益活動、專業(yè)課實習等結合起來”,并沒有把實踐教學等同于社會調查、志愿服務、公益活動、專業(yè)課實習等,只是強調實踐教學要與這些社會實踐活動結合起來。筆者認為社會實踐雖然由團委等學生管理部門負責組織和管理,但若是有高校思想政治理論課教師參與且依據思想政治理論課教學內容而設置的社會實踐活動也可以將其納入高校思想政治理論課實踐教學范疇。
總之,高校思想政治理論課實踐教學是一種既不同于課堂理論教學, 又不同于一般的社會實踐教學活動。因此,搞好高校思想政治理論課實踐教學要克服兩種傾向:一是將實踐教學毫無界限的外化甚至泛化,并不是說所有跟實踐有關系的活動都屬于實踐教學,更不能簡單的認為除理論教學之外的都屬于實踐教學。另一種是把高校思想政治理論課實踐教學等同于純粹的社會實踐, 隨意割斷實踐教學與課堂教學的聯系,模糊了實踐教學的教學本質。
參考文獻
[1] 王素玲.高校思想政治理論課實踐教學的內涵及其實施的基本要求[J].學校黨建與思想教育,2012(12).
關鍵詞:王弼;老子注;崇本息末;社會治理
王弼作為一名哲學家,在《老子注》中不僅體現了他的哲學思想,更加表達了他個人對于社會治理的一種看法,而這其中最為著名的就是“崇本息末”思想。“本”、“末”的概念并不是由王弼所提出的,早在中國秦漢兩朝的典籍中就已經有記載,王弼在《老子注》中將其進行了演繹和提升,將其上升到一個新的哲學高度。本文將從王弼老子注中“本”、“末”的含義出發(fā),探討王弼老子注中“崇本息末”、“崇本舉末”的思想內容。
1 王弼老子注中的“本”與“末”
在王弼之前已經有學者試圖通過“本”、“末”之間的討論來需找一條適合社會發(fā)展的治國道路,這一點在漢代古籍中已有記載。例如《潛夫論.務本》中王符提到的“凡為治之大體,莫善于抑末而務本,莫不善于離本而飾末”[1]。在《呂氏春秋》和《淮南子》中也都是將“本”定義為“自然不求”,將“末”定義為“有意為之”,認為要“務本”而“后末”。綜上所說可以看出,以上的觀點都是將“本”和“末”兩者區(qū)別來看的,但是王弼是將“本”、“末”結合來看,并提出“由本其末”的政治哲學觀點。在王弼的觀點中“本”是指宇宙自然的本體,是“以無為本”,這里的“無”并不是說什么都沒有,而是指本來就存在的宇宙萬物。在《老子注》第一章中就有“凡有皆始于無,故未形無名之時,則為萬物之始”[2]。而“末”是指法律、教化等人為現象。在《老子注》第五十二章中,他還用母子關系來形容“本”和“末”的關系,“母,本也。子,末也,得本以知末,不舍本以逐末也”。[3]也就說“本”是母親,而“末”是由“本”所孕育的,通過這種母子關系這種形象的比喻,很好的說明了“由本生末”的這種思想內涵,同時也說明了“本”的重要性。
2 王弼老子注中的崇本息末思想
在上文中我們明確了王弼老子注中有關“本”和“末”的概念以及兩者之間的關系。從哲學角度來說,王弼認為“無”就是“本”,世界萬物之所以能夠存在,事情之所以能夠發(fā)生都是因為有“無”這個“本”存在,因此簡單來說,我們可以將“本”認為是無形的宇宙。而“末”就是因為“本”的存在而所發(fā)生的一些世界萬象。而“崇本息末”中的“崇”是指重視、崇尚,因此“崇本”的意思可以理解為是要人們重視和崇尚宇宙、自然,而“息”的意思不是說要去除“末”而是指在“崇本”的基本上讓“末”得以生息。按照王弼對“本”、“末”之間母子關系的比喻來看,“本”是“末”的原體,通過“本”可以統(tǒng)馭“末”。而在《老子注》的第三十八章王弼提到“守母以存子,崇本以舉其末”[4]。“母”與“子”,“本”與“末”都是非常重要的。從這角度看,王弼提出的“崇本息末”和“崇本舉末”之間并不矛盾,而是一個連貫的過程,通過“息末”來達到“崇本”,而達到“崇本”時候就可以起到“舉末”的效果。簡單來說,“崇本息末”是一種哲學思想,而“崇本舉末”是這種哲學思想在社會治理中的具體運用,通過“崇本息末”這種哲學思想的指導來最終達到“崇本舉末”的社會治理效果。
3 從“崇本息末”到“崇本舉末”的政治哲學
在王弼《老子注》的第57章中提到“夫以道治國,崇本以息末;以正治國,立辟以攻末”。這句話的意思是說,以“道”來治國的話,是一種“崇本息末”的方法以刑法來治國的話,就是失去了“本”而專注與“末”了。王弼認為統(tǒng)治者在治理國家的時候應該“以道治國”,而“以道治國”的具體方法是“崇本息末”,統(tǒng)治者自身要首先自己做到無為、好靜、無事、無欲。這樣通過自己的表率作用引導萬物萬民,讓萬物萬民恢復本真,這樣就會天下無事。統(tǒng)治者要想讓社會穩(wěn)定不能只是簡單的出臺一些法律政策來杜絕犯罪的發(fā)生,而是應該自己首先應該做到簡樸歸真,心懷善念,起到表率的作用。進而通過“舉末”來去除人們心中的邪念,從而最終讓社會達到一個高度文明、自治的境界。而在上文中提到在王弼的“崇本息末”中“末”是指由宇宙自然的“本”而產生的萬物現象。而他提出的“崇本舉末”中的“末”具體的是指社會統(tǒng)治秩序和倫理道德以及統(tǒng)治者采取的有益于社會的必要措施。[5]因此,在“崇本舉末”是指統(tǒng)治者自身應“崇本”要做到“簡樸”,然后遵循社會倫理道德,心存善念的去治理國家,是“以德治國”的一種的體現。而在《老子注》第三十章中提到“言用兵雖趣功濟難,然時故不得已后用者,但當以除暴亂,不遂用果以為強。”[6]由此可見,王弼同樣認為當面對一些暴行時,統(tǒng)治者是可以采取一定的措施和行為的。綜合以上觀點來看,本文認為“崇本息末”這種哲學思想是在國家治理中的具體應用,是要求統(tǒng)治者要“崇本”,自身要簡樸,要心存善念,成為萬民表率,是社會治理中“以德治國”的一種體現。而在其“崇本舉末”的思想中可以看出,王弼并不反對統(tǒng)治者的“有為”的治理國家,而這里“末”即包含了“德治”的內容,通過也包括了“法治”的內容,但是因為有“崇本”作為前提,因此這里的“法治”是在“德治”的基礎上成立的,它是要求統(tǒng)治者做好自身的“德”,心焉埔獾娜ブ衛(wèi)砉家,維護社會統(tǒng)治秩序、倫理道德、采取有益于社會的相關措施。而不是監(jiān)視百姓、不相信百姓,通過嚴峻的法律制度來約束百姓的行為。通過上文的分析可以看出,王弼所提出的“崇本息末”哲學在具體社會治理中要求統(tǒng)治者“以道治國”,因此“以道治國”是“崇本息末”哲學在社會理念中的一種運用,而王弼所認為的“道”即繼承了老子有關“道”的“無為”思想,同時有將其進行了升華,將“道”擴大到“德”的層面,而這種“德”是通過“崇本”來實現的,可以說王弼所提出的“崇本息末”和“崇本舉末”思想是中國社會治理中“以德治國”的一種體現,為中國社會治理具有一定的指導性意義。
4 結論
關于王弼老子注中的“崇本息末”和“崇本舉末”思想,不同的學者有著不同的看法。對于兩者之間“本”、“末”的異同學者們也都有著自己的解釋。本文是基于前人對“崇本息末”中“本”、“末”的概念定義,來闡述“崇本息末”思想的哲學內涵,進而通過這一哲學內涵來分析王弼所提出的“崇本舉末”社會治理理念的真正的含義。在本文看來,“崇本舉末”其真實內涵所體現的是一種“以德治國”的理念,是中國古代在社會治理、國家治理理論中“德治”的一種體現。“崇本息末”思想中關于“本”、“末”的概念是從哲學角度來提出的,而“崇本舉末”思想是其哲學概念在現實社會中的具體體現,兩者之間不僅并不矛盾,而且前者是后者的一種哲學思想指導,而后者是前者具體應用的實際體現。
注釋
[1]王符《潛夫論》電子書 公共版權 務本第二。
[2]樓宇烈《王弼集校釋》上冊,中華書局,1980年。
[3]樓宇烈《王弼集校釋》上冊,中華書局,1980年。
[4]樓宇烈《王弼集校釋》上冊,中華書局,1980年。
[5]劉季冬《王弼“崇本息末”與“崇本舉末”的思想探微》,佛山科學技術學院學報(社會科學版)2003年第3期。
[6]樓宇烈《王弼集校釋》上冊,中華書局,1980年。
參考文獻
[1]王符《潛夫論》 電子書 公共版權。
關鍵詞 治理理念;背景;內涵
一、治理理論提出的背景
治理(governance)一詞源于拉丁文和古希臘語,原意是控制、引導和操縱。它始終都是與統(tǒng)治(government)一詞交叉使用,并主要用于與國家的公共事務相關的管理活動和政治活動中。1989年,世界銀行在描述當時非洲的情形時,首次使用了“治理危機”一詞,此后“治理”便被廣泛地用于政治發(fā)展的研究中。20世紀90年代以后,西方政治學家和經濟學家賦予“治理”新的內涵。在有關治理的各種定義中,全球治理委員會的定義最具權威性。1995年,全球治理委員會發(fā)表了題為《我們的全球伙伴關系》的報告,報告認為:治理是各種公共的或私人的機構管理其公共事務的諸多方式的總和。它是使相互沖突的或不同的利益得以調和并且采取聯合行動的持續(xù)過程。這既包括迫使人們服從的正式制度和規(guī)則,也包括各種人們同意或以為符合其利益的非正式的制度安排。可以看到,治理一詞的基本含義是指在一個既定的范圍內運用權威維持秩序,滿足公眾的需要。治理的基本特征可概括為:治理不是規(guī)則體系,而是一個過程;治理過程的基礎不是控制,而是協(xié)調;治理既涉及公共部門,也包括私人部門;治理不是單向的,而是持續(xù)的互動。治理的這些特征使治理與傳統(tǒng)的政府統(tǒng)治或管理存在本質的不同。
隨著農業(yè)社會向工業(yè)社會的過渡,尤其近代資本主義社會的發(fā)展,國家公共管理的范圍日趨擴展,規(guī)模不斷擴大,大量社會事務被納入政府議程。公共管理逐漸淡化了階級統(tǒng)治色彩,進而獲得了相對政治統(tǒng)治的獨立性。十九世紀末二十世紀初,行政權力迅速擴張,出現了“行政國家”現象。建立在政治―行政二分法基礎上的官僚行政成為這一時期管理公共事物的組織工具。二十世紀70年代末,一場質疑官僚行政有效性的運動在西方各國蔓延開來,結果開始重新調整國家與社會,政府與市場的邊界,“更少的政府,更多的治理”成為西方政府改革的共同特征。一開始,人們提出民營化,主張將市場機制引入公共服務,重塑政府。但他們在資源配置中既看到了市場的失靈,同時也看到了政府的失靈。進入90年代后,全球化和分權化的社會趨勢極大的改變了公共管理的環(huán)境,社會關系日益復雜,相互依存的程度不斷加大,“政府、市場與非政府組織之間的合作正式成為民族國家競爭力和國家繁榮的基本構成要素。”在這種背景下,非政府組織與政府通力合作,共同應對全球化和分權化提出的挑戰(zhàn),使公共管理真正成為社會的聯合行動。
治理理論主導社會公共事務的管理主體應是多元化,政府從集權走向分權是必然的。通過行政分權將權力下放給非政府組織,讓非政府組織參與到公共事務的決策和管理中來,可以有效提高政府服務質量。非政府組織的發(fā)展壯大,使得它們在社會管理中作用也日益重要。它們或是獨自承擔起社會的某些管理職能,或是與政府機構一道合作,共同行使某些社會管理職能。由非政府組織獨立行使或它們與政府一道行使社會管理職能的過程,便不再是統(tǒng)治,而是治理。
二、治理理論的內涵闡述
“治理”的概念最早出現于1989年世界銀行報告中。1989年世界銀行在概括當時非洲的情形時,首次使用了“治理危機”一詞,此后,“治理”便廣泛地被用于政治發(fā)展研究中,現在逐漸發(fā)展為一個內涵豐富、適用廣泛的理論。二十世紀90年代以來,“治理”概念日益成為公共管理的核心概念。全球治理委員會于1995年發(fā)表了一份題為《我們的全球伙伴關系》的研究報告,對治理作出了如下界定:治理是各種公共的或私人的個人和機構管理其共同事務的諸多方式的總和。它是使相互沖突的或不同的利益得以調和并且采取聯合行動的持續(xù)的過程。這既包括有權迫使人們服從的正式制度和規(guī)則,也包括各種人們同意或以為符合其利益的非正式的制度安排。治理過程的基礎不是控制,而是協(xié)調。
各方面對于治理不同的解讀都是希望政府要積極轉變治理公共事務的方式,通過授權和分權的形式,鼓勵公民社會組織參與公共事務的管理,形成政府與社會的良性互動。筆者認為治理是以公共利益為目標的社會合作過程,實質上是一種合作管理。其內涵主要包括三方面:(1)多元化治理。治理理論強調社會管理主體的多元化。它認為管理社會需要權威,但這個權威不一定是政府,社會上還有些志愿性的或屬于第三部門的機構,如志愿團體、非政府機構、社會企業(yè)、社區(qū)互助組織,它們運動在負責維持秩序、參與社會事物的管理與調節(jié),形成社會各種力量共同治理的局面的領域內。(2)互動性治理。傳統(tǒng)政府對社會管理的統(tǒng)治以行政命令為核心機制,權力運行以政府為中心,是自上而下的。在這種運行模式下,社會是權力受侵者,永遠處于被動的地位。而治理的互動性,主要指的是權力運行的方向是雙向互動的,是基于共同目標的各行為主體互動的過程。(3)網絡化治理。治理的核心是信任合作,以此為基礎形成合作網絡。這個網絡以多中心為特征,網絡的各個結點就是組織之間的共同的目標。在共同目標的指導下,各個對象參與管理,實行自我管理,形成了一個自組織的管理網絡。
以治理理念為指導的當代西方管理改革,既彌補了政府和市場在調控和協(xié)調過程中的某些不足,也反映出公共行政發(fā)展的規(guī)律和趨勢,對西方公共行政管理產生了重大影響。我們同西方國家共處于經濟全球化的國際環(huán)境之中,同樣要應對信息社會、知識經濟的挑戰(zhàn)。對于治理這一公共行政新理念,我們不能漠然視之,應認真研究,積極借鑒,以改進我們的行政管理,提高管理效率。同時,又要從我國國情出發(fā),切不能照搬照套,操之過急,要研究其應用于我國行政管理的適切性。
參考文獻:
[1]俞可平.治理與善治[M].北京: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00.5.
[2]楊雪冬.要注意治理理論在發(fā)展中國家的應用問題[J].中國行政管理,2001(9).